零点时刻 55

  喝完咖啡半个小时以后,帕帕斯说:“他们是对的,莎拉。如果你放弃引爆装置,可能你失去的不仅是一个价值难以估量的线索,还可能意味着丢失一个重要证据。”
  “这个想法还没让事情陷入僵局。”莎拉有点恼火,因为她知道帕帕斯是对的。“把装置原封不动地装好,是为了不引起鲍曼的警觉,而且……”她声音越说越小,“好吧,我错了。我承认。”
  帕帕斯点了一下头。“啊,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可是调查局的政策却不能原谅啊。覆水难收。15分钟之后私人信箱邮递服务处就会打开包裹?工作时间是早上9点到晚上7点。你的人已经各就各位了?”
  “武警,应该挑的是纽约最好的,就这样吧。他们已经各就各位开始监视了。你怎么看这个计时器?”
  “威尔森卖了一堆计时器,但是没人知道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到现在为止,这些计时器已经经过无数次转手了。”
  莎拉点点头:“阿拉伯人。”
  “有这个可能性,没错。”
  “但是我不认为利比亚人是幕后操纵者。”
  “为什么?”
  “利比亚和伊朗现在有的是等不及为了他们无上的真主做人肉炸弹的人。他们不需要雇人。”
  “但他是最好的。”
  “他们不需要最好的。”
  “可你不知道。你不知道鲍曼是要干什么。”
  “那不是我想说的重点。雇佣最好的人是为了避免被抓到,是为了不给自己留下后患。留下蛛丝马迹反而让他们更觉得不可一世。他们喜欢这个。”
  帕帕斯没作声,等着莎拉继续说完。看她没说话了才开口说了一句:“可能你的想法有道理。”
  就在莎拉和帕帕斯两个人谈话的时候,第一百一十和第一百一十一大街中间离哥伦比亚大学和哥伦比亚百吉饼店不远的2840号私人信箱邮递服务处,开来一辆DHL送货车。这辆DHL专用车停在邮局边上,正在做每天第一轮邮件快递运送。司机从上面拖出三个大的快递邮包。
  这天早晨的计件员是两个新面孔。一个黑头发小伙子,年纪20来岁,正忙着卸货。另外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看上去好像是一个虽然小却更有经验的女士带着一个学员熟悉工作流程。美女的金发又长又密,正好遮住耳朵上带的微型耳机。
  在街边一个店面的前头歇了一辆黄色的出租车,顶部的车灯显示“暂停服务”。里头坐着一个敦实秃顶的司机正在仔细地研究一份《马经日报》,廉价的皮夹克里面穿了一件磨旧的粗斜纹棉布衬衫。因为这个街区离自己的管辖范围相距甚远,所以这个人并不担心有人会认出自己是纽约警署的罗斯督察。
  这辆黄色的出租车——是FBI在一次毒品搜捕中缴获的真货——实际上是一个移动指挥站。罗斯在里面通过无线电和室内的两个被分配了临时任务的警察保持联系。
  监视组的八个成员都分配了艰巨的任务,除了乔装打扮以外,每个人身上还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器材——衬衣和汗衫里面装了无线话筒,假发、棒球帽和帽子里面藏着耳机。
  熙熙攘攘的百老汇大街上,街面对过还有一个FBI特工穿着弹力慢跑运动装正忙着给自己的银色雪弗兰更换轮胎。这也是一辆缴获的物。后面停靠的一辆比萨饼外卖送货车里坐着一个西班牙长相的年轻人。旁边还有一个颤颤巍巍的无家可归的老女人推着一辆满是易拉罐的手推车。
  还有一个特工在临街一座写字楼内的三层向窗外监视。另外一个身着联邦整合通讯公司工作服,装作好像正在检查离邮局30尺远的一处电子仪。
  在电影和电视上,几秒钟就能追踪到一个电话。但是在现实中,很不幸,远没有那么令人艳羡。一个所谓诱捕追踪器需要花上五分、十分甚至是十五分钟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追查到电话的来源,而且常常还得分几次尝试。
  虽然美国现在很多地方有一个叫做“呼叫者ID”的服务,它可以让你在电话铃响之前就能看到对方的号码。可是,这个服务只有在电话局使用了一种简称SS7——即系统信号第7组——的电脑技术时才能起作用。
  然而,现在很多电话局,尤其是一些大城市都还在用老掉牙的系统。比如说负责曼哈顿、纽约州和新英格兰地区的纽约电话公司,使用的还是一套最陈旧并急需更新换代的贝尔系统。
  “呼叫者ID”还有一个问题:它在办公大楼内的中继系统以及局域网电话系统里面不起作用。还有,那些可以阻止号码自动识别(ANI)信号的用户也觉得“呼叫者ID”服务没有什么用处。
  这样一来,跟踪号码的惟一可靠方法只有老掉牙的诱捕追踪方法了,而且这还只能靠电话公司大楼内的人完成。私人信箱邮递服务处的总经理以及该分支的地区经理对FBI的请求都非常合作,立即要求纽约电话公司对这个邮局进行电话号码诱捕追踪。
  现在就等着鲍曼——如果他就是邮件接收人的话——打来电话问是不是有一个叫欧克力的人取走了包裹。就算他从公用电话亭打来电话,还是有可能及时查出他的位置。
  上午11点14分,电话来了。
  早晨那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拿起话筒热情地说:“请问哪位?”
  这时她扬起食指做了一个手势:“我看看,欧克力先生。”并按下了等待键。
  与此同时,她的搭档已经在另一条接到纽约电话局保密连线上启动了诱捕追踪。他把话筒贴近耳边,对搭档说:“尽量拖延时间。”
  “知道,”她说,“可是对方说赶时间,我不晓得能拖多久。”
  “他肯定会说赶时间,”他说,“他不是个白痴。”接着他又对着话筒说了一句,“好,很好。我们会搞定的。”
  10秒过去了,接着是20秒。
  “我得接电话说点什么,”女孩说,“不然他会起疑心,我们可能就会掉线。”
  “知道在曼哈顿了,”搭档开始报告进程,“市中心。快,哦,快。快点。”
  “曼——”
  “是,是。接电话,跟他说——想点什么,救命啊。再给点时间!”
  女孩重新按下等待键:“欧克力先生,我们这里是有您的包裹,我正在找。请问您一下是信封还是盒子呢?两者是有区别的,因为我们存放的地方不同……噢,靠。他挂了。”她放下听筒,“我们掉线了。”
  市中心的一部电话亭内,鲍曼挂断电话便匆匆离开了。为了安全考虑,他不喜欢在一个电话上停留超过20秒的时间。虽然不清楚在自己蹲进监狱的这几年里,电话追踪技术改进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了,鲍曼就是不希望暴露自己。只要知道包裹已经到了就行,这才是关键问题。就算他们跟踪了电话查到这个电话亭来,那个时候他也早就离开了。
  也许自己小心得有点过头了。毕竟官方哪个执法机构发现邮包内情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但是这么多年来自己能在一个净是火海刀山的职业里面生存下来,靠的就是那点直觉。
  他在乔装打扮时还是坚持过分小心的做事原则——一头蓬乱的棕色长发,自然的大胡子,宽松得像米袋一样的白色汗衫挺出一个大肚子——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邮局。进去之前,他已经观察过了。虽然即使有人在监视也会做得很隐秘,但是鲍曼还是觉得没什么可疑的。
  他走进小办公厅,只见里面只有一个年轻人站在柜台前面,脑袋上戴着随身听的耳机正在填一张很长的表格,好像是求职申请。
  “我能帮你什么吗?”柜台后面出现一个女孩,问。
  “还没,谢谢。”鲍曼全神贯注地盯着前台的一叠大大小小的邮件包,不经意地扭头问:“朵娜去哪儿了?”
  “朵娜?”女孩不解地重复了一句。
  “就是常在这里负责日常事务的女孩。”鲍曼说。他之前已经来过两次了,每一次都用的是不同的打扮,而且了解到这个叫朵娜的女孩白天一直在这里做事。“你知道的。金色的长头发。”
  “哦,她啊。对不起,我是新来的。今天她休息——到海滩度假去了,我猜。怎么了?是你的一个朋友吗?”
  鲍曼的直觉告诉自己说得马上离开。因为他刚刚发现柜台前面的两个人都是新面孔。这个感觉可不好。而且那个戴着耳机填写求职申请的人也并不怎么让人喜欢。他开始起了疑心。耳机可以用来跟指挥站联系的。不过,他们也有可能都是清白的。但是直觉告诉他说:千万别冒风险。
  “嗯,”他说,“跟朵娜说一声比利来看过她。”说完看了一眼手表好像还有一个约会似的,转身走了出去。走到一半,他发现刚才那个戴着耳机的年轻人就在自己出门几秒钟以后,立刻跟了出来朝自己这边观望。
  这个感觉可不好。
  站在柜台前面填写了一个小时申请表的罗素这时跟在了鲍曼后面几步远的地方,对着对讲机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们要的人,不过我跟上去看一会儿,确定一下。”
  “收到,”耳机那头传来一个声音,“一经确定不是我们的人,请立即返回。”
  “好的。”罗素说。
  鲍曼尝试了几个甩掉跟踪者的经典伎俩,可惜都没成功,这个“尾巴”不是泛泛之辈。很明显他受过职业训练,而且本人也相当精明能干。鲍曼没有见过这张脸,不过这已经没有意义了。虽然自己在牛头人总部大楼外面监视过几次,可还是没认出其中有哪些成员。而且,莎拉也没有和谁一同从大楼出来过。
  这时,鲍曼经过一家门面邋遢的小中国饭馆,他突然停车朝昏暗的里间走了进去。几秒钟后他的眼睛才适应了里面的黑暗,选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饭馆里面就他一个客人。不过,他估计这个尾巴也许会斗胆跟进来暴露自己。
  罗素看见这个穿着白色汗衫的大胖子突然进了一家中国饭馆。走到饭馆门前,他犹豫了一下。因为不用说,这个人想甩掉自己。
  可是,别无选择了。
  他推开饭馆的门,黑糊糊的里面开着冷气。他朝四下看了一眼,可是空无一人。只有房间后面的柜台里面坐了一个中国人,正在用手指很重地按着计算器。罗素先对着话筒报告了自己的位置,然后走到中国人面前问:“看见有人进来过吗?”
  这个人警惕地看了他一眼,指指饭馆的后面没说话。罗素看见了洗手间,立刻飞奔过去撞开门,然后一步步挪了进去。
  蹲式厕所,单层,没有窗户,没地方藏身。没人。
  罗素迅速转身出门,进了过道,朝两边望了望,看见了厨房。白汗衫只可能是从这里逃走的。
  他冲进去撞开进入厨房的双层摇门,把里面正在切菜准备食物的两个大师傅吓了一大跳。他什么都没有说,走进去没有发现任何别的人。这时,他看到了送货口,立刻跑了过去,任由两个大师傅在后面不满地大声喊叫。
  门外是一条狭窄的小巷子,扑面而来的腐烂食物垃圾的味道把罗素熏得够呛。他朝四周看了一眼,什么都没有发现。白汗衫一定是从这个门出去,然后沿着巷子跑掉了。
  妈的!
  只好无功而返了。罗素小心翼翼地下了一截很窄的三坎楼梯,然后走进巷子,尽量让自己不碰到路边黑色的塑料垃圾袋。
  “我想他跑了。”罗素对着随身听说。
  “没事,”一个声音传来,“我们再派几个人到你所在的位置看看能不能碰上。”
  罗素朝四周看了一眼,默默地走向一个蓝色的垃圾箱,里面令人作呕的食物垃圾都漫到了外面。正当他往垃圾箱的后面瞟了一眼的时候,突然感觉一只手抓住了自己的喉咙,脚离开了地面,整个身体被拖到了垃圾箱的后面。他觉得一股令人窒息的力量正在使劲地榨挤自己的气管。他想拔枪,可是还没等手摸到枪套那里,只觉得右眼被什么东西砰地砸了一下。
  眼前一片猩红。他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浑身疼痛难忍,甚至有那么一会儿根本说不出话来。他在想右眼是不是已经爆裂了,好半天才看清那个砸进自己眼睛的东西原来是一把手枪。透过另外一只完好的眼睛,他看见了一双冷酷的冰蓝色眼睛。
  “你是谁?”这个男人低声问道。
  “FBI,”他嘶哑地回答说,“鲍曼——”
  “嘿,你认错人了。”鲍曼话音刚落,一只手伸到眼前这个金发男孩的脖子上,往死里一掐。立刻,他停止了呼吸。
  这个FBI身体强壮、身手敏捷,可惜很明显缺少实战经验。而且他看见了自己的脸——虽然化过妆是没错,可是那也太危险了。鲍曼拿出他的钱包,翻出FBI工作证,上面显示的是:特工罗素。他把工作证放进口袋,自言自语地咕哝道:“你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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