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造假师谈完生意之后,鲍曼乘出租车赶到“史破”机场。他在那儿的一家通宵服务的汽车租赁代理店租了一辆奔驰,然后立刻驱车赶往比利时边境。其实,此时的鲍曼已经精疲力竭,急需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是夜行旅途中,他必须保持头脑相当清晰。阿姆斯特丹和比利时的里格市之间相隔120公里,驱车只要几个小时就到了。午夜时分的夜路空旷无人,汽车可以在上面高速行驶。这比乘飞机先到布鲁塞尔再开车到里格要省时得多,而且鲍曼还想在清晨赶到目的地。
在里格南部的一个小村子里,多年来一直住着一个在当地从事黑市军火交易的人。鲍曼打了好几个电话,了解到军火运输商会在安特卫普港卸货。根据可靠消息来源,这个叫查理荣的人能够帮助完成鲍曼想做的事情。
据史料记载,比利时一直以来都是欧洲最臭名昭著也是最活跃的军火制造商和交易商,国内有百分之九十的军火都用于出口。早在中世纪时期,地处默兹河与乌尔特河交汇点的里格市就已经成为比利时军火产业之都并一直沿袭至今,它不仅是比利时钢铁产业的心脏,并且还素有欧洲第三大内陆港口之称。
1889年,比利时政府决定为国家军队的毛瑟来复枪1888年款统一供货来源,于是在里格建立了武器军备国家工厂。十年之后,简称FN的国家工厂开始制造直到今天还在使用的布朗宁手枪,同时还制造机关枪和步枪。(菲德尔?卡斯特罗夺取古巴政权时第一次使用的就是FN制造的步枪。)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产业环境,20世纪上叶,在里格周边地区出现了一批小型军火交易商,其中有一些人通过非法途径着实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
早上四点的时候,鲍曼终于到达了里格。天空还是漆黑一片,几个小时之后才能看到黎明时的第一缕曙光。筋疲力尽的鲍曼只想睡上几个小时,可是实际上他的脑子已经在谋划着下一步行动的计划了。现在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开车前往圣拉保,然后在那里喝上一杯浓浓的黑咖啡打起精神来,说不定还能看上几份报纸;二是找个安静的地方打个盹儿,一直等到天上第一丝光线把自己叫醒。
鲍曼决定不自找麻烦地开进城了,而是继续往西南方前进。坐在车里穿过黑暗的道路,他突然发现自己越来越陷入了沉思。车窗外昏暗的夜景让他想起了自己曾在西特兰斯瓦度过的童年。
鲍曼的出生地是19世纪早期由佛崔克人建立的一个小镇。但是很快,这个地方就变成了一片临时搭盖的简陋房屋区。那时还是个孩子的鲍曼常常看到一片荷兰农舍和茅草盖顶的圆形茅屋。而他自己的家则搭在离比勒陀利亚城40公里处的马格雷斯堡山脉很险要的地方,四周环绕着圆木和面包树。
鲍曼自己学会了在家附近的灌木丛里打猎,这里常常会出现大量的羚羊。他的身手相当漂亮。从孩提时代开始直到进入青春期,鲍曼始终保持着独来独往的个性。当时的他常常远离那些在自己看来很无趣的同龄人。打猎、登山、收集岩石还有在灌木丛中搜集植物标本之余,剩下的就是读书。鲍曼是独生子。在他出生之后的几年里,父母不断地试图怀孕,可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流产之后,他们终于接受了妈妈不能再生小孩的事实。
鲍曼的父亲是个烟草种植农,后来把自己的地卖给了拥有当地绝大部分烟草种植地的马格雷斯堡烟草公司。鲍曼对爸爸几乎没什么印象,只依稀记得那是个沉默寡言、优柔寡断的男人,后来在自己六岁的时候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了。于是他妈妈开始靠做些针线活养家糊口。
妈妈常常为这个自己都不了解的儿子忧心忡忡。他和镇上其他的小孩不一样,一点都不像邻居家和她几个朋友家的孩子。她觉得鲍曼是从父亲猝死开始一蹶不振的,而没有兄弟姐妹的事实,使他变得更加内向。于是,她更加担心这个孩子会这么一直在孤独中郁郁寡欢下去。可是,对这个孩子,绝望的妈妈根本无计可施。
她越是叫鲍曼去做些别的小孩也做的事情——玩游戏甚至是惹是生非,他就越习惯自闭。但庆幸的是,鲍曼从来不让妈妈操心:在学校里永远是优秀生,在家里不用提醒就会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房间,打猎以外就是自己看书。渐渐地,妈妈不再试图把儿子推向他自己不愿意走的方向去了。
母子俩平时很少交谈。即使是12月里最烤人的下午和傍晚——这时正好是南部非洲的夏天——两个人也可以一声不吭地在厨房里,一个做针线活,一个读书。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里。
然而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可以说或多或少地影响了鲍曼后来的整个人生。那是他12岁那年的一天下午,鲍曼没跟妈妈说就跑到灌木丛里去捕羚羊了。在路上,他撞见一个喝得醉醺醺的茨瓦那黑人(当时的鲍曼已经学会如何分辨住在附近的茨瓦那人、尼地伯乐人和祖鲁人)。这个大概比鲍曼大十岁样子的黑人开始嘲笑眼前的白人小孩。就在那一刻,鲍曼连一秒钟都没有犹豫,举起猎枪扣动了扳机。
茨瓦那人应声倒地。
血甚至还有脑浆喷得鲍曼脸上、手上还有穆斯林汗衫上到处都是。他赶紧把身上沾着血污的汗衫脱下来烧掉,又跳到河里洗净身上的血渍,然后光着身子回到了家里。茨瓦那人的尸体就躺在他应声倒地的地方。
见儿子两手空空地回到家里,妈妈也没问他的衬衫到哪里去了。自从发现儿子只会用单音节的字眼回答自己的问题后,她就再没多问过儿子一句话。仍旧和平时一样,他安静地读书,她做针线活儿。
但是这一晚,鲍曼怎么都集中不了注意力,从来没有任何事情像今天的杀人事件这样让自己觉得这么胆战心惊。是啊,的确太吓人了。不过,鲍曼却也从中体会到一种控制、征服那些粗鲁无礼的黑人后得到的满足感,这种感觉像暖流一样传满全身。对鲍曼来说,这不关什么种族问题,因为自己从来就没把有色人种和黑人看在眼里。他只是沉迷在了一种结束一条人命的快感里面——几个星期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侥幸逃过一劫了,反正什么事情都没再发生。
什么事情都没再发生。没人来调查,当地的报纸也没提及。什么都没有。
他确实是侥幸逃脱了。对他而言,杀死一个人跟捕杀一只羚羊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却要比杀死一只羚羊刺激和真实一百倍。
而且,太轻而易举了。鲍曼对自己认真地发誓说绝不会再杀人,因为他怕自己一旦再犯,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从那以后,年轻的鲍曼体内发生了一次彻底的巨变。几乎就在一夜之间,他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开始外向起来,变得活泼友善。因为聪明机智的关系,常常在玩耍中获胜的他突然变得非常讨人喜欢。他开始参加运动、出去郊游。这时,他交了很多朋友。几年后,他甚至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了。
他的妈妈虽然被弄糊涂了,可是心里却很高兴。她把儿子的变化归结于青春期荷尔蒙刺激造成的结果。无论原因到底是什么,她都觉得非常感激和欣慰。
只不过,她还是偶尔发现儿子突然转变的行径里有一丝无法掩饰的空洞。他的眼睛会突然出现死灰一般的神情,他的快活里透露着假装出来的虚伪。这是一种根本上的伪装。对待自己这个最(也是惟一)亲近的亲人,鲍曼始终举止得当,彬彬有礼,甚至连身体上的碰触都是那么正式。妈妈感觉到,在儿子和自己之间横跨着一个冰冷死寂的异度空间。
鲍曼快30岁的时候,妈妈去世了。此时的他已经是南非秘密警察组织BOSS里一名出色的情报员。无论是准备葬礼还是出席葬礼,鲍曼都表露出一种恰到好处的悲伤。从镇上赶来参加葬礼的一小部分朋友邻居都注意到年轻的鲍曼脸上几近发狂、伤心欲绝的神色。也许他们心里在想: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啊,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亲,现在又失去了母亲。唉!多好多有礼貌的一个年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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