鞑鞑的马啼响彻山林,一位身形修长的男子跨马奔驰,扬起漫天尘沙,俊逸的脸上汗水淋漓,眉间揪起忧愁之色,晃眼看去,不明白之人只当是一般的赶路过客,孰不知在此之外,此烦燥皱起的眉结下是隐藏了个莫大的目的。
蓦地,毓祺拉住马疆、停下马蹄,向着陌生的四周逡巡一遍,眉头又是皱的更紧了。
奇怪,此地该是华山了,怎见不着一人,莫非消息有错?身在深山野领中,实是让人摸不清方向,连他这踏遍万土的人也都给弄混了。
搔搔头,正值一愁莫展之际,眼眸偶然轻瞥,见着一抹纤瘦的身影,仔细看去似是男人又像是姑娘,脸上还罩层暗纱,只露出亮如晨星的眼眸,整体细量,全身皆是散出神秘与不凡的气质,仿是深居神人。
莫非他真遇上个神仙了?此一想像,前去的步伐便迟疑了下,怕是自己莽撞的粗言粗行会将人给吓跑。
可在此荒郊里,终是有人了,管他是男是女,只要是可问路的人就好。毓祺也什么都顾不得了,一扫先前之阴霾,立即驾马前去。
跃下马背,毓祺牵马行路,轻悄地走到那蒙面人的跟前,开口问道:
“这位大哥,请问有无见到两位外地人士,一位身形伟岸、脸相刚毅,眉宇神行间与在下有些相仿,年纪约莫是四十有六;另一位则是身形纤细、面容姣好、亦刚亦柔,举止神态柔媚不失优雅,约是而立之年,此二位是在下的至亲之人,已失散多年,不知大哥是否有见着?”他急急得说了一大串,怕眼前的蒙面人不懂,又比手画脚了一番,欢喜的神情参杂着焦虑。
什么纤细、姣好的,这不都是用来形容女子的么?又怎会用到男人身上了?轻皱起眉,蒙面男子对着毓祺的描述感到可笑,缓缓地抬起眸子,霎是愣住了,有些惊异地看着来人,覆面的薄纱下,眼角渐渐湿润起来,慢慢溢出晶莹。
毓祺不解地看着他,下意识往脸上摸去,怀疑自己是否真哪儿不对劲了,要不眼前的陌生人怎会紧盯着不放?
瞧他近似愚蠢的举动,男子不由噗哧一声,提袖掩嘴,含笑不语。他微点了头,倏地拿起脚边的枯木在地上写了个“有”字。
“真的?!太好了,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敢问他们身处何处?是否安好?”毓祺狂喜,抛去方才的窘样,急忙追问。
挥动着木条,他又写道。你当真想找他们?事过境迁,不介意他们变的如何?
“他们是在下的亲人,何来介意?!十多年未见,定是有所改变。这位大哥,就不瞒您说了,其中的一位便是在下的亲生阿玛,另一位则是异姓大哥,他待我之好,有如生母,只怪十多年前的一场梦魇,将咱们给硬生生拆散了。”
不知怎么地,他仿佛觉得眼前的这位神秘人是为熟悉,让他能放心地将所有烦事一吐快之,忆及此,又是一阵伤痛。
听得这话,男子晶莹的眼眸闪过一丝忧伤,可又迅速回复神态,没让毓祺来得及瞧眼起疑。
柳眉一扬,装是有些疑惑,他持着充笔的枯木,再次画向沙堆。有此孝心,甚是感动,可你怎又拖了十多年才来寻人?
微微叹了口气,毓祺颓丧地苦笑着:“这……说来实为可耻,当初为避灾难而躲在杭州一带隐姓埋名,甚是苦熬,认为他们已不在人世了,直至当今皇上即位之时,沉冤终得昭雪,这才搬回京城重整家业,经过一番的打听之下,好不容易是有些眉目了。敢求您快告知在下罢,您的大恩大德,在下定然报答。”他再次拱手作揖,急求之心是如此的坚定,为了寻得亲人,屈膝卑恭是必要的。
有此孝子、难得罕见,在下必诚实以报,可你真不后悔?万一不同你所期盼的……你难道不怕?
男子又疾笔写下,抬起眸子,盼得解惑。
“唉,毕竟久远,已成往事,现下能得个一丝消息,已是苍天的感念了,在下何需强求,此生死之事,又岂是能强求得来的?就算如此,生是见人,若万一…在下是必须恭迎回乡安葬,以慰生父、大哥在天之灵。”不堪回首,实难能追忆呀!
好个感动天地的孝子。男子在心中默默赞许,感到无比的欣慰,透过薄纱,用着一种熟稔慈祥的目光静静凝视。
此一注目,令毓祺不禁心念一热,这般的感觉和着那双翦如秋水的眸子,状似熟悉、亲切,可就是想不起曾在何处见过。
了然于心,男子先是微微淡笑,随之挥笔驰毫。
前方百里,五步即行。菩提树下,心系之念,在此之中。
太好了!终于能找回阿玛和湘兰哥哥了。得知消息,毓祺心中实是欣喜万分,巴不得马上见着他们。
“感谢这位大哥的指引,在下先行一步。驾!”千谢万谢后,跃上马背,立即朝着所指之处奔去。
万丈高山,飘风弗弗,只留得蒙面男子目泪含笑,静静地送别。
***
果真,他还是没能认出他来。望着渐去渐远的身影,湘兰不由感叹了声。
突地,一双手将他纳入宽阔的怀中,拂起披肩的发丝,将一张俊逸的脸庞凑向白皙的颈间,细细吸引着淡雅清香。
丝毫不为此亲昵的举动而过份惊慌,听此浑厚的声嗓,不必询问,就知来者是谁,湘兰回首微微一笑,伸手摘下覆于脸蛋的那曾薄纱,露出半张焦熔的面容,倾身靠向温暖的胸膛。
“毓祺真是长大了,以前的小模小样已不复见,不知总管和蝶茵他们是否安好?十多年来是没见过了,实是想念。”眉宇揪起淡淡的忧愁,他轻轻说道,话里满是无限感慨。
“是呀!岁月不饶人,若非在此地灵之处,咱们恐怕早是鬓发斑白、垂垂老已了。”搂着纤细的身躯,奕歆拿手把玩仍是乌黑及长的发丝,爱怜地吻上脸颊,接而笑道:“不过话说回来,他真是个傻孩子!十多年未见,饶是没多大长处,竟连你也认不出。湘兰,你瞧,我那时可没说假,一语成谶,果真是应了我当年的疑虑。”笑里有着莫名的得意。
呿!这有啥好骄傲的。湘兰不高兴地撇了他一眼,鼓起脸颊,赌气不作声。
沉默了好半晌,像是想起什么似地,他摸着自个儿已然熔毁的半面,幽幽地说:“我已变得这副模样,他又怎会认得呢?与其让这副丑态吓着了他,不如不认的好,就让过往的美好常驻于心,永远记得以往那个的湘兰哥哥,而不是现下的半残之人。”
当年在那场大火中虽是逃过一劫,可容颜却因倒下的烧木而惨遭祝融焚毁,留下挥灭不去的烙印。
过了十多年,经历了这么多事,他便不再是从前的湘兰,就如奕歆所言,过往的湘兰是死在那大火中了,如今的他,亦是位无名无氏的山中隐人。
奕歆拉下他脸边的手,轻轻吻了上去,颇为怨怼地说:“你这样又哪儿不好了?不管你是丑是美,只要那颗心、那灵魂是真真实实的湘兰,美丑不过是外在的皮相罢了!百年之后,谁能永保不衰?!”他说着真真切切,眼底漾着无法掩识的柔情。
此话一出,湘兰倏地羞红了脸,微微地别过头,“爷,您怎后说这、这种话?不怕人笑话了。”
见他如此,奕歆高兴地哈哈大笑,捧起他的脸庞,双目对凝。
“你又喊我爷了,不是说过了么?自那天起我就不再是个王爷了,而是平平凡凡的人。来,喊我的名字看看。”他轻轻点了下他的鼻头,宠溺地笑开了。
是的,自那日大火焚尽之后,他就不再是个尊贵的皇亲国戚、朝廷要犯,而是得偿所愿的成了平凡的黔娄百姓。
当年结党一案,康熙立下处决,藉以毒酒焚屋,让他以诈死之身隐归山林,表面是为平抚漫言,实则在他为替湘兰求药而入宫晋见康熙时,便同他一齐计划着此案,为的就是揪出宫内之耳目,清尽余党。
现下,世上已无端亲王这号人物,亦无湘兰这位平民男子,他们皆都成了已死之身,真真正正地离开尘俗,弃了这片纷纷扰扰的世界。
“爷……我、我还是喊不来。”咀嚼多次,他仍是选择放弃。
“没什么好害燥的,只要多喊喊,习惯便好”与其说是鼓励,不如说是怂恿,奕歆脸上的微笑有着明显的别意。
“奕……奕歆。”吞吞吐吐,这才好不容易启口,只是,脸上早已一片绯红,煞是明亮可人。
奸记得逞,奕歆满意极了,立即覆上双唇,是以更加的火热、甜蜜。
相吻许久,他这才如意地放开了湘兰,忽地想起了单身只影的毓祺,不由会心一笑。
“对了,湘兰,你还真报了个百里路,白白让毓祺给闯个空,怕是走到了明晨才知虚空一场,依着那孩子的性子,定会气疯的。”
“不会的,照言前去,他必有收获。”难道他真是那种卑鄙小人么?无事耍人玩呀!
“喔?又是怎么着,难不成真藏有玄机?”特意故做玄虚,实是令人好奇。眼眉一挑,奕歆露出个饶富兴味的笑容。
掩嘴淡笑,湘兰颇有深意地回以轻言:“呵,是也、非也。百里处,我造了两座咱们的衣冠冢里,里头放了你送于我的传家弯刀,若真有幸,就让毓祺将此给拾了去。”
那把弯刀虽是奕歆亲送之物,可却有着许多不堪的往事,不如就此长埋,若是有缘,终是有出土之日。湘兰摸着胸口的一只青玉扳指,仰首微笑,深情地望向奕歆。
“也罢!自此,咱们真可断了凡尘俗世,亦是实现了我当出许下的梦想,与你相守一生。”低头俯下一吻,他爱恋地缩臂紧拥。
这次,他再也不放开了。
双目对视,深情款款,如梦似幻的愿望终是成真。
“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奕歆牵起了他纤柔如玉的柔荑,静凝彼此。
“此情如你,夫复何求?!”眼眶泛红,湘兰动容地落下泪。
静闭上眼,仰首倾身,双唇交瓣,两人愿以此吻立誓──
此生此世,不离不弃……
***
清雍正三年,十一月初五,雍正发出上谕──
自亲王以下闲散人以上,若有归复而结为朋党者,即为叛国之人,必加以重罪,禀着先皇之遗谕,决不姑贷,亦断不姑容也。
此外,于康熙四十八年爱新觉罗·奕歆之结党一案,经多年查验证其无辜牵连,一时得罪,皇考随及鉴宥。
在此重复端亲王之名,并追封为忠义亲王,连及眷属。
此一圣谕颁布后,京城百姓一时为之欢喜雷动,个个抹泪感动,纷纷放下工作聚集于昔日之端亲王府前焚香叩拜,并在宅旁立座忠义祠堂,以感念这位仁德善良的好王爷。
除外,在于祠堂中,亦立上个无名牌位,常伴左右。
春去冬来,年复一年,伫立于前,人们皆会记得此座宅邸的凄美故事。
一位高高在上的端亲王爷、一位温柔深情的戏子……
此不朽之情,至今仍是为人所赞颂。——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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