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男季节 第七章

  格兰?赛克斯是个老手。他做事小心谨慎,不放过细枝末节,从来不把自己的情绪卷入事情当中。他没有蹲过一天监狱,就连驾驶记录也清清白白,无可挑剔的,一张超速罚单都没有。不是他没有吃过罚单,而是他早就把驾照办在了另一个名字下。早在十五年前他就为自己精心安排好了双重身份。
  他成功的一大秘诀是尽量不惹人注意。他是个低调的人,很少喝酒(尤其不在工作的时候喝,独自一人的时候才喝),衣著也始终保持清爽干净。遵纪守法的人总是对浪荡街头、蓬头垢面的人特别留心,好像肮脏就是奸诈狡猾的代名词。这样,人们看到他就自然而然地把他归人普通人的行列,一个结了婚、有一双儿女的男人,住在一幢带三间卧室的老房子里。他不戴耳环、手链,身上没有文身。他知道这些东西再小,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总是把自己浅棕色的头发剪得短短的,钱再多也只戴三十块钱的普通手表。他沉默寡言,从不多嘴,到哪里都不会引起过多的目光。
  这就是为什么他特别讨厌蜜雪儿。那个死了的女孩,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她的尸体被发现了,就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警方的调查也未必会有结果,因为他已经把有用的证据都销毁了,但谁能保证不出岔子,谁能保证员警没有走运的时候?蜜雪儿正在破坏他们的交易。而且,赛克斯深信蜜雪儿一旦因为女孩子的死被抓进去,就会一字不漏地把他知道的人和事全部抖出来以换得警方的保护。这样,所有人都会因为蠢驴蜜雪儿而蹲监狱的。
  更令他恼怒的是,如果蜜雪儿不愿和清醒的女人干,他还可以用别的办法。就是他妈的别用该死的GHB。这种药吃一次,可能没什么问题,只是一段时间没有感觉和记忆。但第二次,它就能叫你的脑袋报废。其他药也可以让女孩子昏迷的,妈的,酒就可以。可是,蜜雪儿别的不用,就偏偏爱用CHB。似乎女孩子醒不过来,就神不知鬼不觉了,他就不会受到惩罚了。
  所以,一定要把蜜雪儿干掉。就是诺兰市长不发话,他也打算自己行动了。要不然,他们早晚都要栽在蜜雪儿的手里。这个诺兰市长,总是口口声声说不能杀人,不能玷污自己的双手,摆出一副狗屁南方绅士的模样,其实他是赛克斯见过的最冷血、最无情的人。赛克斯并没有把除掉蜜雪儿称为「谋杀」,他只是在铲除碍事的人,就像踩死一只讨厌的蟑螂。
  但他首先要找到那个混蛋。蟑螂也会有自我保护意识。蜜雪儿已经躲起来了,他平常去的地方都看不到他的身影。
  既然蜜雪儿现在神出鬼没,赛克斯也打算低调处理这件事。当然,他完全可以守在蜜雪儿的房车附近,等那混蛋一开门,走上前去,一枪击中他的眉心。但这样会引来别人的注意。一方面,蜜雪儿有邻居,以赛克斯的经验,邻居总能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另一方面,他完全可以处理得不那么戏剧化,做得好还能让人看上去像一场意外事故。
  蜜雪儿认得他的车,所以在巡视蜜雪儿的住处周围时,赛克斯特地借了朋友的车。那是一个不能称之为街区的地方,两辆破烂不堪的房车,一座岌岌可危的木板房,垃圾遍地都是。住在这种地方的女人一般一头凌乱的鬈发,穿著脏兮兮的紧身上衣,肮脏的胸罩带子露在外面;住在这种地方的男人头发长时间不剪,散乱不堪,一口黄牙,死活认定是生活对他们有失公平,才让他们沦落至此。巡视的时候,赛克斯没有把头扭向窗外,但他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遍三个房子的位置。他想找蜜雪儿的轻便小货车,但它不在那里。他打算天黑以后再来,看看这些房子里有没有灯。但他并不指望蟑螂这么快出现。
  蜜雪儿住的地方总是让赛克斯想起自己。他混成现在这个样子并不容易。如果不是他够聪明,明智地做了决定,说不定他就是现在的蜜雪儿。想到这里,赛克斯就心有余悸。和蜜雪儿一样,他也是穷街陋巷出身,所以他完全清楚蜜雪儿是怎么想的,怎么混的。干他们这一行,这种出身是个有利因素,但赛克斯再也不想过那种穷日子了,他要得更多。操,蜜雪儿也想要更多,但他再也没有机会了,因为他老是做蠢事。
  赛克斯是有长远打算的,他尽量把每分钱都存人银行。他过著简单朴素的生活,从来没有挥霍的坏习惯。他稍稍投小一点钱在股票市场上,买的都是比较稳健的股票,所以总能小赚一笔。到了那么一天,他觉得赚够了(他也不知道赚多少算赚够了),就金盆洗手,住到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做点小生意,安顿下来,好好做个社区模范成员。妈的,他说不定还会结婚,生几个小孩。他现在根本无法想像那样的情景,但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有可能的。
  蜜雪儿不是威胁到了赛克斯的眼前利益,而是他的全盘计画。就是这个计画驱使他走出自己生长的地方,为他指明了人生的方向。无疑,比起在穷街陋巷里浪荡一生,这条路要艰难许多。什么都不干当然舒服。不用打扫房间、修剪草坪,成天只想著再喝半打啤酒,再抽一卷大麻的日子当然舒服。每个月的薪水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酒和毒品,孩子没东西吃了也不管,这种日子当然舒服。乱花钱总是比在吃的和水电费上精打细算要容易得多。但是,聪明又吃苦耐劳的人都明白,惟有艰难的道路才有奔头。
  不管怎样,赛克斯已经没有退路了。
  *****
  计画一旦开始,陶德?劳伦斯就会全心投人进去。黛西的房子装修停当之前,陶德把她的空余时间都占去了。她觉得自己像被卷进了一阵龙卷风,身不由己,怎么也停不下来。她累得快要崩溃了,惟一还支撑著她的,就是自己身上看得到的变化。
  她想都不敢想什么性感小猫的造型,她也不知道什么算「千金小姐」,所以她选择做「清纯女孩」。这个我还行,她想。然而,陶德有他的打算。
  「我看千金小姐更合适。」他懒懒地说。周六,黛西又来到他家,准备一起去购物,再去亨茨维尔的一家美发沙龙做头发。他的手插在裤子后面的口袋里,上下打量著她。「那样的发型会让你的脸显得更漂亮。」
  「千金小姐还有固定的发型?」她想不通。
  「那当然。干净,简约,但剪得很精心的那种。不会太长,到你的肩头差不多。我已经能想像出你剪那种头发的样子了。喔,对了,今天还要给你穿耳洞。」
  她下意识地一把捂住自己的耳垂。「干嘛?我要改变造型,可没有说要流血啊。」
  「亲爱的,夹式耳环既不舒服又不好看。别害怕,不会疼的。」
  她仔细盯著他的耳垂,指望它们没有耳洞,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他根本就不懂自己在说什么。可她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他的两个耳垂都清楚地露出小小的凹陷。他微笑著拍拍她的手。「勇敢一点嘛,」他轻松地说。「爱美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黛西没什么勇气,走到这一步,她更没有勇气止步不前了。她还在努力寻思不需要把身体一部分刺穿的理由,以此回应陶德。可此时她已经被陶德塞进了汽车,向亨茨维尔出发了。
  他们的第一站就是美发沙龙。以前,黛西只去过威尔玛的理发店,「店」和「沙龙」有著很大的不同。一进去,服务员就问她想喝些什么。而威尔玛最多问你急还是不急。她正打算要一杯咖啡,可陶德却对她眨眼睛。「红酒,她需要放松一下。」
  接待她的是一位留著银灰色短发的漂亮女人,露出令人愉快的笑容。她笑著拿来红酒。酒被盛在漂亮的玻璃酒杯里,递了过来,而不是黛西以为的一次性塑胶小杯。转念一想,陶德也不会把他的顾客带到用一次性塑胶杯或泡沫杯盛酒的低档沙龙里。
  接待小姐查了查工作表。「艾米比较适合您。她是我们这儿最棒的造型师。您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好了。她给您弄出来,保证让您看上去身价百万。」
  「走之前我想跟她说两句。」陶德说。随即,他进了一个房间。
  黛西一口气把杯里的酒喝完了。走?陶德要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噢,上帝啊,她一个人应付不了。
  她必须一个人应付。
  三个小时过去了,喝到第三杯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被折磨得半死了。气味刺激的药水涂遍了她的头发,把头发染成了刺眼的亮黄色,把她弄得像个朋克乐手,还是个被福音传教士吓坏了的朋克乐手。药水洗掉以后,一把油漆刷子般的玩意儿把另一种药水弄到了头发上,一次刷一束头发,刷完以后,这一束就被裹得好好的,以防颜色染到别的头发上。于是,她又从朋克乐手演变成了个外星来客,满头都是用来接受卫星信号的电线。
  烫头发的间歇,她的眉毛被热蜡退掉了。天啊,她还得忙著接受指甲美容和脚趾美容。她的手指甲都被修剪整齐了,涂上了透明的玫瑰色,指尖变成了浅色。而她的脚趾甲全部被涂成了招摇的大红色。黛西努力回想自己以前有没有涂过脚趾甲,好像从来没有。就算她涂过,她也只会选浅浅的几乎看不出来的肉红色。她绝对,绝对不会选惹眼的红色。这效果简直惊人——绝对性感。她不时地抬起光著的脚,反复端详红色的脚趾甲,觉得它们都不属于她了。糟糕,她没有凉鞋来配它们,她只有几双平底人字拖鞋,但她不能穿著它们去上班呀。
  终于,最折磨人的部分结束了。头发从电线下解脱出来,洗干净。她又坐回发型师的椅子上了。三杯红酒下肚,艾米拿起剪刀开始大剪特剪的时候,黛西已经毫不畏惧了。大束的头发落到了地上。黛西喝完了杯子里的最后一口酒,还想喝更多。
  「喔,我看你不需要再喝酒了。」陶德缓缓地说,好像被黛西逗乐了。「你喝了多少?」
  「这才第三杯。」她准确无误地回答。
  「亲爱的,我希望你上午吃了点东西。」
  「当然。艾米给了我一个羊角面包。个小时,三杯酒,好像不算多吧?」她著急了。「我好好的,一点儿都没醉,不是吗?」
  「好像有点儿。谢谢。」他转身对艾米说。
  艾米冲他笑。艾米是个瘦瘦高高的年轻女孩,黑色的头发剪成短小精悍的平板。「没关系,两个羊角面包换她这么个养眼的形象也值啊!」
  陶德懒洋洋地靠在理发椅上,一贯简洁干净的装扮,卡其布裤子配蓝色真丝衬衣。他看著艾米一边给黛西吹风,一边用圆刷子为她的头发定型。黛西也仔细看著,有点紧张,因为下一回就得自己给自己弄了。看上去不难,但涂眼影一开始看上去也不难呀。最后一遍清洗结束,看到自己的头发依然是暗暗的,并不刺眼,她长长地舒了口气。但她也有少许的不满,难道三个小时的折腾,换来的就是这么小的变化吗?怎么回事,就算染成了柠檬黄,也会有不小的效果呀。然而,艾米的吹风机开始工作后,黛西看到自己的头发一点一点地变亮了。不是柠檬黄,而是彻彻底底的金黄色。在灯光下,透出深浅不一的色泽,一会儿是金色,一会儿又是灰棕色。
  艾米掀去围在黛西身上的布,大功告成了,黛西张著嘴,瞪著镜子里的自己。她那难看的参差不齐的棕色头发已经成为历史,现在的头发光鲜亮丽,有型有款。头晃一下,头发也会跟著轻轻地摇摆,但绝对不乱,好像它们都被训练过,知道该怎么动。正如陶德答应她的,这是个简洁的发型,长度刚刚到她的肩头,末端稍微超过一点,上面的短发优雅而有分寸地摇摆著。
  艾米得意非凡。陶德拥抱她,亲吻她的脸颊。「你真棒。经典之作。」
  「她的发质很好,」艾米接受了陶德的褒奖,在他的脸颊上回吻了一下。「虽然没有什么型,但头发坚韧有力,头皮也很光滑。只要用好一点的护发定型产品,她完全可以天天都这么漂亮动人。」
  幸亏有陶德在她身边,黛西自己已经恍惚了。他提醒她记下艾米推荐的护发产品,他提醒她结账。而她走出美发沙龙的时候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谢天谢地,有陶德开车。黛西不知道到底是红酒起的作用还是自己被自己的变化吓著了,连走路时双脚有没有碰到地面她都不知道了。
  这也有好处。他们下一站是一个大百货公司,去给她穿耳洞。只用了一分钟——她就感觉耳垂被捏了一下——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带著一对不算夸张的金耳环向外走了。
  接下来的四个小时,陶德让她清醒了过来。她不停地试衣服,直到筋疲力尽,她也开始明白陶德说的「千金小姐」的意思。可以是一种非常简单的风格,比如一条干净的米色短裙配一件白色无袖罩衫。但一定要显得纤细苗条,短裙不能长过膝盖,再配上一条窄腰带突出苗条的腰部线条。「千金小姐穿衣服从来不累赘,」他说。「而是考究、经典、不招摇。」为了配她性感的红色脚趾甲,她买了漂亮的凉鞋,还有黑色和褐色的经典款式的高跟鞋,鞋跟足足有两英寸高。「千万不要选白色的,亲爱的,」他坚定地说。「白色只适合便鞋,不适合高跟鞋。」
  「但是——」
  「没什么但是。相信我。」
  既然陶德的品位到目前为止都没出过问题,黛西乐得乖乖照他说的做。其实黛西的品位和陶德的差不了多少,她偏爱什么陶德都明白,而且把握得很到位。问题出在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在形象上下工夫,怎么舒服,怎么方便她就怎么穿戴。她总觉得要把自己打扮出来,得花一番工夫,再说她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漂亮,适合打扮。在她眼里,贝思一直是漂亮的,而她自己呢,只能归人聪明好学的一类。也许,她不能像贝思那么轻而易举就显得非常漂亮,但她的确是漂亮的,这么晚才发掘这一点,怪不了别人,只能怪她自己了。
  花了多少钱她已经不想去弄清楚了。她费这么大的劲不为别人,只为自己,那又何必在乎钱呢?买的大部分都是衣服;另外,她还买了香水,几款别致的手提包和她喜欢的耳饰。陶德还劝她买了条脚链,狡黠地告诉她:「亲爱的,这可是最性感的了。」
  他们终于上路回家了。黛西安安静静地坐著,一言不发,回味著一天的经历。如果世界上有什么化妆之战,那么,今天她就是发动者。从今天开始,她的生活改变了,不光是别人看她的眼光,更重要的是她看自己的角度也不同了。她从前满足于躲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方,觉得自己不适合披头露面。现在,这些都结束了。从今天开始,就算找不到心上人,她也要为自己打扮得漂亮起来,拿出最美丽的一面给别人看。
  「如果你不介意,我想问个问题,」陶德说。沉默中,车开了十多英里,黛西依然沉浸在回味当中。「为什么要有这么大的变化?」
  黛西叹了口气,把头斜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我的三十四岁生日。」
  「真的?我以为你还没到三十岁。」「我的……」
  虽然已经疲惫不堪,听到这句话,她还是开心地笑了。「真的吗?」
  「我发誓。大概是因为你的皮肤吧。你很少暴露在日光下吧,是不是?」
  「不太多。但我很容易晒黑。」她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室内,埋头于书本。
  「那很好啊。而且你的神情里有种十分吸引人的单纯,这也使你看上去更年轻。」
  黛西睁大了眼睛,脸上发烫了。「我不大出门,」她老实承认。「这也是我要改变的一个原因。我很想结婚,但坦白说,我以前的样子,根本没有人注意我。」
  「现在就不一样了,」他微笑著告诉她。「我保证。」他顿了顿,又接著说:「你是不是已经对某个男人感兴趣了?」
  她摇头,感到自己的头发在有韵律地摆动著。老天,真是不可思议!「没有。我只是想出去找找看。我从来没有去过夜总会,但我觉得可以先从那儿开始。你知道有什么好的夜总会吗?」她讲出来,就后悔了。一个女人去一家男同性恋者中意的夜总会物色老公,成功的几率不大。
  「我听说水牛夜总会不错,」他若无其事地说著。「你会跳舞吗?」
  「我知道怎么跳,但上完舞蹈课之后,我练得不多。跳舞可以打破僵局,是不是?」  
  「非常好的办法。」他的语调极为认真。「那你今晚打算去吗?」
  「我不知道。」一个人去夜总会还是需要勇气的。今天一天跑下来她大概没有力气了。
  陶德看了她一眼,把注意力转回公路上。「有时候,开始了就容易继续下去,而当中停下来再开始就不那么容易了。」
  很明显,他是在暗示她今晚应该去夜总会,一天的努力应该拿出去给别人看,改变别人对她的看法。
  「我会考虑一下,」她说。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像『千金小姐』,有什么特别——」
  「没有,」他打断她。「千金小姐只是一种造型。千万不要把造型和个性混为一谈。你自己是什么样就什么样,不要有太多顾虑。」
  「我以前就是该什么样就什么样,可从来没有人注意我啊。」她羞愤地说。
  他大笑。「现在不同了,亲爱的。现在会有人注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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