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第118节

  以后我常听父亲笑着提及当晚的惊讶:“当时我像是失去了一个儿子似的——”父亲说外公威尔·帕墨绕到外婆面前来,把我从她手里抱起来,然后“一语不发地把你抱到院子去和房子后头的某处。他几乎待了有半个钟头才回来。而辛茜亚、贝莎或是我也没对他说半个字,我想一则是因为他是威尔·帕墨,再则是我们都知道他多年来一直渴望有个儿子,因为你是贝莎的儿子,所以就取代了这个位置。”
  大约一星期后,父亲独自回伊萨卡,把母亲和我留在汉宁镇。他们认为在他全力冲刺硕士学位的当时,这种安排会比较好。而外公和外婆简直就把我当成刚刚领养的儿子一般——特别是外公。
  甚至在我尚未学会说话之前,外公就把我抱到木材行去。当他招呼生意时,就把我放在身旁一个他亲手做的摇篮里。在我学会走路后,我们经常一起走到镇中心去。我要走三步才赶得上他的一步,我的小拳头总是紧紧地抓着他那巨大的食指。他的侧影在我身旁像是一棵高耸粗壮的黑树;偶尔,他会在路上停下来和熟人聊天。外公教我说话时要直视对方,而且要说得清楚有礼貌。有时候,那些人会惊叹我的家教真好,长得又相当不错。“嗯,马马虎虎还可以啦。”外公总是如此回应。
  在帕墨木材行时,外公会让我在橡木、杉木、松木和山胡桃木堆中玩耍,那些木材有各式不同的长度和宽度,而且散发出芬芳的气味。我曾幻想自己介入各种不同的刺激冒险中,沉醉在遥远古代的英雄故事里。有时候,外公会扶我坐在他办公室内那张高背的旋转椅上,再把他那绿色的遮阳帽放在我头上,然后用力地旋转椅子直到我头晕目眩,即使停下来时我仍觉得天旋地转。无论我和外公在何处,我都会玩得相当愉快。
  可是当我快五岁时,他去世了。我当时变得歇斯底里,哭闹不停,使得迪拉医师不得不让我喝下一种奶液状的东西使我人睡。可是在我昏昏欲睡之前,我记得瞥见许多人,包括黑人和白人,聚集在房子前满布尘埃的路上。大家的头都低垂着,女人们绑着头巾,男人们手中则拿着帽子。往后的几天对我而言,似乎世上的每个人都在哭泣。
  当时几乎已快完成硕士论文的父亲从康奈尔赶回来接管木材厂,而母亲开始在当地的学校教书。由于深爱着外公,又看到外婆痛不欲生的哀恸,我很快地就和外婆亲近起来。她每去一个地方,一定带我前去。
  外婆为了排遣外公走后的空虚,每年一到春天她就开始邀请墨瑞家族的女性亲戚夏天时前来一同消磨时光。她们都在她的年龄上下,大约四五十岁的人,大都来自一些听起来像是异地风味的地方,诸如田纳西州的戴尔斯堡、密歇根州的英克斯塔、圣路易和堪萨斯市等地,这些人中有普拉丝姨婆、伊莉莎白姨婆、蒂尔姨婆、维妮姨婆和乔姿亚表姨婆。晚餐的盘子洗完后,她们都会坐在前廊的摇椅上,而我就穿梭其间玩耍,蹲坐在外婆椅背后的弯形摇架上骑木马。每天傍晚,我记得当黄昏的暮色转为夜晚的漆黑,萤火虫的闪光在忍冬藤中明灭不定时,除非当地有些特殊的消息好聊,否则她们都是一成不变地谈着相同的事。片段的记忆使我后来知道,那是我们家族世代累积下来的历史。
  记忆中,就是那种话题经常引发母亲和外婆之间的摩擦。有时候即使外婆那些夏天的女伴不在场时,她也是继续谈着那话题,而母亲总在她话刚说没多久就突然冲口说:“哦,妈,我求你不要再提那些旧日的奴隶故事,好吗?真是难为情!”而外婆也会轰她:“假如你不在乎你是谁、你的根在哪里的话!但是我在乎!”然后她们会一整天都不吭声说话,有时候更久。
  可是不管怎样,在我的印象中,无论外婆和其他的白发老妇谈到往日的什么事情或是有人突然忆起儿时的情景时,就会用指头指着我说:“我当时还没这个孩子大呢!”可是,这些满布皱纹的老妪在我这年纪时所经历的一切似乎都超乎我的理解力之外。就是因为如此,使得我了解到她们所谈论的那些事情一定是发生在许久许久以前。
  当时还只是小男孩的我真的听不懂她们谈话的大部分内容,我不知道“老主人”和“老夫人”是什么,也不知道“农场”为何,不过感觉像是片农田。可是慢慢地,我开始能够辨认她们在故事中经常提到的人名。她们所提过一个最古老的人叫作“非洲人”,而且她们总是说他被一艘大船运到这个国家一个叫作“纳波利斯”的地方。她们也说他被一个在“弗吉尼亚州斯波特瑟尔维尼亚郡”有片农场的“约翰·华勒主人”买走,然后不断地逃脱,直到第四次逃亡时,很不幸地被两名职业抓奴的白人逮到。他们决定惩罚他,于是这个非洲人面临被阉割或被剁脚的抉择。“多亏上帝的庇佑,否则我们今天就不可能在这里谈论此事——”他选择了脚。我实在无法理解白人为何会做出那样卑鄙下流的事。
  那些老妇人说这个非洲人的生命被约翰主人的哥哥威廉·华勒医生所救。他气他弟弟太不人道,因此用自己的一块田换买了这个非洲人。虽然他当时已瘸了,可是还能做某些活儿,于是那个医生便指派他在菜园里工作,因此这个奇特的非洲人被留在同一个农场上很久——在那时候的奴隶,特别是男奴,经常被卖来卖去,以至于他们的小孩长大后都不晓得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
  外婆和她们说:那些下了奴隶船的非洲人都被他们的主人取了个新名字。这个奇特的非洲人名字就叫“托比”。可是她们说每当其他的奴隶以这个名字叫他时他就会厉声吼叫,说他的名字是“金塔”。
  他破行地在菜园里工作,后来又改为他主人驾车。“托比”——或是“金塔”——后来认识了一个名叫“蓓尔”的大房子厨娘,并和她结了婚。他们生了个小女儿,取名叫“济茜”。在她四五岁时,她那非洲父亲就开始牵着她的手到处散步,然后指着不同的事物用他的非洲母语重复说出它们的名字给她听。例如,他会指着一把吉他,说出听来像“可”的声音,或是指着农场旁的那条河——实际上是玛他波里河——说出像是“肯必·波隆河”的字眼,还有许许多多事物和非洲音。当济茜较大时,她的非洲父亲也比较懂了一些英语,于是他开始对她讲起自己、非洲族人和非洲家乡的故事点滴——以及他如何被掳走的。他说他当时在离自己村落不远的森林里砍木头准备做个鼓时,被突然出现的四个人围住,在一番打斗挣扎奋不顾身地抵抗后,他终于还是被绑架成为奴隶。
  帕墨外婆和墨瑞家族的其他女士们说:当济茜十六岁时,她被卖给了一个叫做汤姆·李的新主人,这个人在北卡罗来纳州有块小农场,济茜就在这块小农场被汤姆·李强奸生下了一个男孩,汤姆·李为他取名为乔治。
  当乔治四五岁时,他的母亲开始告诉他有关他祖父的故事和那些非洲字眼,直到他完全记熟为止。我后来在前廊大厅里又听外婆说当乔治十二岁时,他成为一个老“明珂伯伯”的学徒。明珂当时是个中年人,专为李主人训练斗鸡。乔治后来在斗鸡界里声名大噪,以至于大家给他封了一个直到他去世都还是随着他的绰号:“鸡仔乔治”。
  鸡仔乔治十八岁时结识了一个名叫“玛蒂达”的黑奴女人,并与她结婚,她后来为他生了八个小孩。外婆和其他人说,随着每个小孩的出世,鸡仔乔治就把全家人聚集在他的奴隶木屋内,重新说起他们非洲那名叫“金塔”的曾祖父,他把吉他叫做“可”,把弗吉尼亚的一条河叫做“肯必·波隆河”,还有其他的非洲字眼,他当时是在森林内砍木头准备做个鼓时被掳去当奴隶的。他的八个孩子长大后都各自成家,也有自己的小孩。他的第四个儿子汤姆是名铁匠,当时随着全家人一起被卖到北卡罗来纳州阿拉曼斯郡里一个拥有烟草农场的“墨瑞主人”家。在那儿,汤姆结识并娶了有一半印第安血统的女奴叫“爱琳”,她是来自当地一个拥有一间纺棉厂的“赫德主人”农场。爱琳最后也生了八个小孩,而且随着每个孩子的到来,汤姆就把家人聚集在炉床旁,承继家族传统讲述他父亲鸡仔乔治和他们的非洲曾曾祖父的生平以及延续下来的后代子孙。
  当我专注地聆听这些我从未见过面而且又活在那么遥远的祖先生平时,我当然相当讶异故事最后会延续到辛茜亚外婆身上……而我就坐在她身旁看着她!还有维妮姨婆,小玛蒂达姨婆和伊莉莎白姨婆。外婆的姊姊们当时都在迁移的马车队列中。
  我在汉宁郡外婆家住到两个弟弟乔治和尤里乌斯相继出生。他们生于一九二五年和一九二九年。父亲替外婆把木材行卖掉,然后当起农业教授,带着母亲和我们三个男孩随他教书的地点迁移居住,我们待最久的一次是在阿拉巴马州诺默尔郡的农业机械大学。一九三一年就在那里,有天我在学校上课时,有人带来消息要我赶紧回家,而当我冲进家门口时,听到父亲泣不成声地哭号。自从我们离开汉宁郡后一直卧病在床的母亲已僵直地躺在床上去世了。享年三十六岁。
  每年暑假,我就带乔治和尤里乌斯回汉宁郡探望外婆。可是很明显地,她的精神和思绪似乎已随着外公和母亲的去世而每况愈下。路过的人都会向坐在前廊摇椅上的她打声招呼说:“辛茜亚,近来好吗?”而她通常会慢慢地回答他们说:“只能坐坐——”
  两年后,父亲续了弦,对方是他一个名叫吉欧娜·哈奇的教授同事。她来自俄亥俄州的哥伦布,也是在俄亥俄州立大学拿到硕士学位。她忙着教养我们这三个成长快速的男孩,同时又为我们添了个妹妹,名叫萝依丝。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我已完成大学二年级的课程,并在十七岁那年应征入伍加入美国海防队当传令兵。当我在西南太平洋的弹药运输舰船服务时,漫长的征途中我开始了着手写《根》这本书的历程。
  在海上的运补行程有时一连长达三个月之久,船上人员最头痛的不是敌人空中的轰炸或潜水艇的偷袭,而是长期的烦闷无聊。当初在父亲的坚持下,我在中学时就学会了打字,而我在这艘船上最珍贵的宝物就是我那架手提打字机。我写信给所有我记得的人,而且也读遍船上图书室内的每本书或是其他人所拥有的书籍。自孩童起,我就相当喜欢阅读,特别喜欢看冒险的传奇故事。在读了船上的所有藏书三通后,我想自己该试着写些故事。而把空纸张卷人打字机并在上面打些别人爱看的东西的这个念头振奋了我,让我极好奇地想去尝试这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我不知道在尝试写作的过程中还有什么其他的动机激励我。我一星期七天,每天晚上不断地写,然后寄出我呕心沥血的文章给杂志社,然后收到堆积如山的回绝函——直到八年后我的第一篇故事才被采纳。
  战后,由于不断有编辑采用我的稿,美国海防队授予我一个新的头衔——“战地记者”。我尽可能地利用每一分每一秒来写,因此相继出版的就更多。在一九五九年,我三十七岁那年,我整整在军队中服役了二十年,因此获准退伍。之后,我决定从那时起尝试职业作家的生涯。
  起初,我卖了一些文章给男性杂志社,那大多是历史上的海上探险故事,因为我爱海。后来《读者文摘》指派我写有着戏剧性人生经历的那些伟人的传记。
  然后在一九六二年,我正巧记录下与名爵士号手迈尔斯·戴纳斯的一段谈话,后来这竟成了“花花公子名人专访栏”中的第一篇。在我后来的访录专题中有伊斯兰教世界的代言人马尔科姆·艾克斯,一个读了这篇专访的出版商要求我写一本关于此人一生的书。于是马尔科姆·艾克斯要我与他共同研究,我答应了。往后的一年内我就展开一连串的密集采访,然后再利用一年的时间写《马尔科姆·艾克斯自传》。但就如他事先所预言的一样,他并没有活着看到这本书,因为在手稿完成后两个星期他就被暗杀了。
  很快地,一家杂志社派我到伦敦会,在与人约谈之外,我为每处的丰富历史感到惊叹。在抵达后几天内,我几乎没有错过任何对伦敦地区的参观。有一天,当我在大英博物馆内闲逛时,我发现自己无意间看到某种我似乎曾听过的东西:“罗塞达石”。我不知道自己为何竟被它深深地吸引,于是我在博物馆内的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以便仔细地探讨研究。
  我从书本得知,这块石头是在尼罗河三角洲发现,表面被凿上三种不同的文字:第一种是为人所知的希腊文,第二种则是当时尚没人知晓的文字,第三种则是大家已认定无人能翻译破解的古象形文字。可是有个名叫吉思·商博良的法国学者在不断地用已知的希腊文来逐字配对那没人知晓的语文和象形文字后,他提出一个理论说那三篇文字的意思完全相同。基本上,他已破解了原本认为无法译说的象形文字,借此得以进窥人类最远古的历史。
  这个开启过去历史大门的钥匙令我深深地着迷。我似乎觉得那对我个人具有某种特殊的重要性,但我摸索不出究竟是什么。然后就在返回美国的飞机上,一个念头突然敲醒了我。那个法国学者利用刻凿在石头上的已知语言来逐字配对以至于完成了诠译一段未知的历史。那提示了我一个粗略的类推:自孩童时在前廊上从外婆、伊莉莎白姨婆、普拉丝姨婆和乔姿亚表姨婆那里听来的口述历史中,我一直不懂那几个奇怪的非洲音。我现在得好好地想一想;那非洲人说他名叫“金塔”,他又把吉他说成“可”,把弗吉尼亚州的一条河叫做“肯必·波隆河”。这几个音听来都很尖高,而且都是由英文字母“K”带头。这几个音经过世代的口述相传也许已走了调,可是不容置疑,它们代表了我那个非洲祖先家乡母语中的语音片段。当我从伦敦飞向美国的飞机在天空中盘旋准备降落纽约市时,我内心纳闷着:那是何种非洲语言呢?世界上有哪种方法可供我查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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