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兰德里农场十点三英里的斯潘塞城西区,也就是这个小城的富人区,安妮·巴克斯特(娘家姓普伦蒂斯)清理着厨房餐桌上的碗碟。
她丈夫克利夫·巴克斯特喝完手中的一罐科尔牌啤酒,勉强忍住一个饱嗝,看了看手表说:“我还得回局里去工作。”
安妮已经料到克利夫还要出去,因为吃饭时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换上牛仔裤和T恤衫,却仍穿着他的棕黄色警服,只是把一条餐巾塞到领子里,以防牛肉汁滴到他那条打褶的衬衫上。安妮注意到他的腋下和腰间都被汗水浸湿了。他的枪套和手枪挂在墙壁挂钉上,帽子留在他的警车里。
安妮问道:“你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噢,你知道不该问我这个,宝贝儿。”他站起身来,“鬼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这活儿越来越够呛,尤其是对付毒品走私和那些混账小子。”他整好枪套。
安妮注意到他的枪带扣在最后一格,要是她心胸刻薄的话,她早会表示愿意去拿个锥子替他打一个新洞眼。
克利夫·巴克斯特发觉她在瞅他的腰,说道:“你把我喂得他妈的太肥了。”
这当然是她的错。她说:“你该少喝些啤酒。”
“你该少啰嗦些。”
她没有回答,她没心思吵架,尤其对她不在乎的事更没心思。
她看看她的丈夫。他虽然身体超重,但在很多方面还是很漂亮的:一张晒得黑黝黝的、轮廓分明的脸,一头棕色的浓发以及一双还算明亮的蓝眼睛。二十年前,正是他的相貌和体形,再加上他那种坏小子的魅力和自负,把她吸引了过去。他曾经是个不错的恋人,至少以当时当地的标准来衡量是如此。他后来也成为一个过得去的父亲,一个善于供养家庭的人,同时很快升到警长的职位。但他并不是一个好丈夫,可是,如果你问他,他会说他是的。
他推开纱门,说道:“别再像上回那样把门闩插上了。”
她想,上一次是差不多一年前的事了,她是故意那样做的,想要他不得不按门铃和敲门来喊醒她。那时候,她想同他吵一架,却出现了她意料不到的情况。那一次他是在清晨四点以后才回家,自那时以来以及在那以前,他总是每周一次或两次在四点左右回家。
当然,他的工作需要额外的时间,仅仅这一点并不能构成对他产生怀疑的理由。但通过别的途径和消息来源,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鬼混。
克利夫慢慢走下后门的台阶,对养在后院的四条狗吼了几声。这些狗突然狂叫起来,用爪子乱抓关它们的铁丝网围栏,克利夫又吼了几声,笑了,他对妻子说:“别忘了给它们喂食,让它们出来跑一会儿。”
安妮没有回答。她看着他走进他的警长专用汽车,倒出门前车道开走了。她关上厨房门,上了锁,但没闩上。
她想,事实上甚至没有理由锁门。斯潘塞城是个治安很好的小城,尽管人们夜间总是把门锁上。而她不必锁门的理由是,她丈夫派了警车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在他们居住的威廉斯街上巡逻。他的解释是:犯罪分子知道我们的住处,我不想任何人伤害你。事实却是:克利夫·巴克斯特对他妻子的吃醋心、占有欲和疑心病到了疯狂的地步。
安妮·巴克斯特实际上是她自己家中的一名囚犯。她当然可以在任何时候离开屋子,但不管她去哪儿,同谁见面,她丈夫很快就会得知。
至少这令她感到尴尬和屈辱。这条整洁的街道上住的左邻右舍都是正经古板的家庭——医生、律师、生意人,他们对于警察为何日日夜夜不离这个地区的官方解释是乐意接受的,但他们了解巴克斯特的为人,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彼得,彼得,专吃南瓜,”安妮大声念叨千百次了,“娶了一个老婆看不住,把她关在南瓜壳里,从此看得牢牢的。”她又加了一句,“你这个狗杂种。”
她走到前门,透过门上的铅框玻璃朝街上望去。一辆斯潘塞城的警方巡逻车驶过,她认出了驾车的警察,一个名叫凯文·沃德的年轻人,克利夫宠爱的法西斯打手之一,她时时幻想邀请凯文·沃德来家喝咖啡,然后勾引他上床。可也许克利夫已经命人监视凯文·沃德,监视他的人可能就躲在一辆没有标志的汽车里。她对自己苦笑了一下,自己的疑心病同她丈夫的一样重了。但就她的情况来说,疑心是大有根据的,而克利夫的疑心却是无端的。安妮·巴克斯特在性方面很忠诚。确实,她也别无选择;但除此之外,她很重视结婚誓言,即使她的丈夫并不重视。有几次她也产生过冲动,这种冲动足以使她的母亲感到脸红,克利夫跟她做爱忽冷忽热,做一次爱后就是长时间的冷淡。近来她反倒乐意接受这种冷淡了。
巡逻警车沿着街道往前开去,安妮走进宽敞的起居室。她坐在一把扶手椅上,听屋里落地大摆钟的滴答声。儿子汤姆早已返回哥伦布,表面上是要在开学以前找份兼职活儿,实际上是因为斯潘塞城,尤其是威廉斯街,今年暑假没什么令他留恋,今后也没有盼头。女儿温迪正远在密执安湖,同一群青年教徒在一起。安妮原先自愿去当他们的监护人,但克利夫笑着说:“那么谁来监护你呀,亲爱的?”
她环顾四周,这个房间是她用乡间古董和祖传遗物装饰起来的。克利夫对她的品味既自豪又冷嘲热讽。她出身的家庭远比他的有教养,起初她试图缩小他们在家庭背景上的差异,但他从来没有让她忘记他们之间的社会差异,他总是指出她的家庭有头脑,有教养,但没有钱,而他的家庭尽管有点粗俗,但有的是钱。有钱却没有脑子,安妮想。
克利夫喜欢炫耀他的室内陈设,炫耀他收藏在地下室的各种动物标本、他的猎物、他的剪报、他的枪械以及他看做战利品的房子和妻子,只许看不许动,羡慕我和我的战利品吧。安妮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是个老派的收藏家,患有一种强迫性怪癖症,不懂得区分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鹿头标本。
安妮惊异地回想起她曾经为自己的丈夫和房子感到多么自豪,作为一个新娘对婚后的生活抱有多大的希望,持多么乐观的态度。克利夫·巴克斯特曾经是一个会体贴、有礼貌的未婚夫,在结婚前的几个月尤其如此。如果安妮对他们之间的婚约曾经重新考虑过的话——事实上她也曾重新考虑过,克利夫的表现也令她找不出理由来解除婚约。但在她新婚的日子里,她已经发现丈夫只是在履行婚姻行为,他的一言一行都使她觉得格格不入。一天,她颓丧地意识到,他并不是一个乐于让贤妻驯化的可爱的野小子,而差不多是个反社会的精神变态者。他曾为自己恢复常态进行过半心半意的尝试,可不久就对这种尝试失去了兴趣。她知道,唯一使他没有做出越轨行为,阻止他完全变疯的东西就是作为法律和秩序维护者的官职,斯潘塞城把这个坏小子变成了市政厅的监护人,这对斯潘塞城和这个坏小子两者都有好处,然而,安妮整日忧心忡忡,无法预料如果克利夫成了一名普通公民,失去了作为政府公务人员的威信和责任,将会发生什么事,她发誓,一旦他退休或者被迫下台,她就逃走。
她想到了他收藏的枪支:步枪、猎枪、手枪。每件武器都锁在枪架上,任何一个内行的警察都是这样锁枪的,然而,大多数警察,也许所有的警察,都会给自己的妻子一把钥匙,以防有闯入者。但是,克利夫·巴克斯特却不把钥匙给自己的妻子,她知道克利夫的想法:他害怕妻子在哪天凌晨四点钟他回家时开枪把他打死,然后声称错把他看成一个夜闯民宅的坏人。有几次夜间她凝视着这些上锁的武器,心想不知她是否真会用一支手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或者他的脑袋,扳动扳机。十有八九回答是否定的;但有的时候……
她把头往后仰去,靠在椅背上,感到泪水从眼中滚下。电话铃响了,但她懒得去接。
她把晚饭剩下的残羹冷菜裹在一张报纸里,拿到狗房去。她打开铁丝网门,把剩食丢了进去。里面有四条狗,其中三条——德国牧羊犬、金毛拾彧①和纽芬兰拾彧——朝食物扑了过去。第四条,一只灰色的小混种狗,向安妮跑过来,她把这条狗放出狗房并关上了门。
①拾彧:一种经过训练会衔回猎物的猎犬。
安妮走回屋中,小灰狗跟在她身后。
她在厨房里用生汉堡包喂了小狗,给自己倒了一杯柠檬汽水,然后走到外面宽敞的门廊里,坐在秋千椅上,双腿缩在座下,小灰狗偎在身旁。夜渐渐凉了,轻柔的微风拂动着街上的老树。空气湿润,看来要下雨。她呼吸着新鲜空气,感觉好了些。
她寻思,一定还有出路,一条不必通过小城坟场的路。安妮意识到,既然她的女儿快进大学,她也该做出决定了,不能再拖下去。她想,如果她逃走,他很可能会在她出城之前就把她抓住;如果她真的溜掉了,他一定会追踪。假使她去找一位斯潘塞县的律师寻求帮助,那么,在她甚至还没回到家他就会知道。克利夫·巴克斯特并不特别讨人喜欢或受人尊敬,但人们怕他,她是能够明白这一点的。
巡逻警车又过来了,凯文·沃德向她挥了挥手。她没有理睬他,而小狗却对警车汪汪叫了一阵。
她想,这里毕竟是美国,现在毕竟是二十世纪,人们毕竟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她本能地懂得,这一切对她的情况不起作用。她非得逃走,离开她的家,离开她住的社区,离开她的家人。这使她感到愤怒。她本欲更多地按照自己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按照他的行为准则来了结此事,她想告诉他她要离婚,要搬到她姐姐家去住,他们应当通过律师来解决问题。但巴克斯特警长是决不会放弃他的任何一件战利品的,是决不会在他的小城里被人愚弄的。他虽然嘴上不说,但他知道她想离开这个家;他也知道,或者认为自己知道,他已经把她锁得牢牢的,他把她关在南瓜壳里,让他继续那样想是再好不过了。
在这个夏夜,她坐在门廊里的秋千上,回想起很久以前的许多个夏夜。那时她非常快乐,正与另外一个男人处在热恋之中。她从衣袋里掏出一封信。借着身后窗户里射出来的灯光,她又把信封念了一遍。这封信是她写给基思·兰德里的,寄往他在华盛顿的住址,显然是有人将它转到另外某个地方,那里又有人在它上面套了一个信封寄还给她,还附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无法转寄。
基思曾经有一次在信中告诉过她,如果她接到这样一个信息,就不要再给他写信了,他办公室里会有人与她联系,通知她一个新地址。
安妮·巴克斯特是一个单纯的乡村姑娘,但还没有单纯到会相信这话。她清楚他是在告诉她:如果她的信被退回来,说明他已经死了。华盛顿会有人打电话或来信告知她真实情况。
这封信退回到邻县她姐姐的住处已经两天了,基思给安妮写来的信都是寄往那儿的。
从两天前接到退信开始,安妮·巴克斯特就害怕接电话,害怕看见她姐姐的汽车在她门口再度停下,转交给她另一封信,一封从华盛顿来的公函,开头的一两行是:“我们遗憾地通知你……”
可她又一想,华盛顿方面干吗要费这份心?她是基思·兰德里的什么人?一个很久以前的女朋友,一个间或通信来往的笔友。她已经有二十多年没见过他了,不指望今生今世再见到他。
但也许他嘱咐过他的同事——不管是谁——告诉她是否他已不在人世。很可能他想把自己葬在这里,与他家的历代先人葬在一起。她突然意识到,此刻他可能正躺在吉布斯殡仪馆中。她试图说服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感到悲伤,但这对她真正有多大影响呢?一个旧情人去世了,你得知这个消息,你开始怀旧并老是想到自己也不免一死,你想到青年时代,你做一番祷告,然后继续过你的日子。如果方便,你或许去参加他的葬礼。而后她又突然想到,如果基思·兰德里死了,如果他将葬在斯潘塞城,她是不太可能去参加葬礼的。她想,她也不能指望某一天溜出家门去他的墓地,而不被日夜监护她的警察发现。
她抚摸着身边的小狗。这只狗是属于她的,其余三只是克利夫的。小狗跳到她的膝头上,偎依着她,安妮则用手在它耳后搔痒。她对小狗说:“他没有死,丹妮斯。我知道他没有死。”
安妮·巴克斯特把头搁在秋千椅的扶手上,轻轻地来回摇动。西边天空出现了夏日晚上常有的热闪电,隆隆的雷鸣声滚过开阔的玉米地进了小城,紧接着便是一场暴雨。她发觉自己又在流泪了,接着继续想心事:我们曾保证再次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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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风云 第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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