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切斯特顿短篇集 狗的启示

  “对,”布朗神父说:“我一直喜欢狗,只要这个字不是倒着拼写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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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狗倒着拼写为神(god),布朗神父的意思是他不喜欢异端邪神。——译者 
  谈话中反应敏捷的人在听话时也不一定总能反应过来。布朗神父的朋友和伙伴名叫法因斯,是个为人热心,想法多,故事也多的年轻人。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梳理得光溜溜的金发紧贴后脑勺,仿佛是他漫游世界时被风吹成了这个样子的。神父讲的话意思很简单,但他还是困惑不解。由于一时弄不明白,他的滔滔不绝的话头竟一下子给噎住了。 
  “你的意思是人们过分重视狗?”他问道,“唉,我真不明白你的意思。我认为狗是神奇的动物,有时我想,狗知道的事比我们人类知道的多。” 
  布朗神父什么也没说。只是半出神地抚弄着客人带来的那头拾獚①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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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拾獚:经过训练能购回猎物之猎犬。——译者 
  “嗯,”法因斯自管自热衷地说下去,“我来找你是为了一件人们称为‘隐形谋杀’的疑案。你知道,这件案子牵涉到一条狗。是一个奇特的案件,但从我的观点来看,那条狗才是案件中最奇特的角色。当然,罪行本身也是神秘之极的——老德鲁斯怎么会独自一个人呆在花园凉亭里,让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给神秘地杀害呢?” 
  布朗神父停下对狗的有节奏的抚摩,平静地说道:“哦,是在花园凉亭里,是吗?” 
  “我还以为你在报上统统读过了有关案件的报道了呢?”法因斯回答说,“等等,我想我带来了一份剪报,你可以读到这个案件的所有详情。”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份报上剪下来的新闻报道,递给神父。 
  神父一只手接过剪报,凑近他闪烁的眼睛,开始阅读;另一只手继续下意识地抚摩着狗。正像(圣经)上说的那个人,左手做的事不要让右手知道。② 
  ②左手做的事不要让右手知道:耶稣在山上讲道时讲的话(见“新约”玛赛福音6章3节)。 
  报纸对案件的报道如下: 
  “有许多神秘故事讲到人在门窗紧闭别人无法进出的房间里被人谋杀,凶手杀人后安然逃走,门窗依然紧闭。经过仔细检查,绝对没有可以进出房间的其他道路。如今这种故事在约克郡海岸上的克兰斯顿发生的奇特案件中成为现实。人们发现德鲁斯上校被人用匕首从背后刺死。匕首从现场完全消失,而且在附近一带也没找到。 
  “他死在自己宅邻的花园凉亭里,凉亭只有一个进出口,是普通的门道。从进出口可以向下望到通往住房的花园小路,也就是说凉亭位置稍高,从花园的各个角落都可以望见凉亭。凉亭在花园尽头,除了上述那个花园里人人可以望见的进出口之外,再没有其他进出口。花园小路两旁是高大的翠雀树,小路笔直通向凉亭进出口。任何人只能从这条小路走上凉亭;而只要有人从这条小路走上凉亭,就绝不可能不被人看到。凑巧的是,案发时间前后,花园里,住房里都有人在活动,整个凉亭的进出口和小路都在人们的眼光注视之下。这些人对自己在案发时的所作所为,都可以彼此确证。绝对没有一个人从小路走上凉亭。 
  “被谋杀者的秘书帕特旦克·佛洛伊德作证说,从德鲁斯上校最后活着出现在凉亭进出口到人们发现上校死了的时候,他一直处在可以俯视整个花园的位置上,因为他站在一架高高的双脚梯顶上,修剪着花园的树篱。 
  “死者的女儿珍妮特·德鲁斯证实这一点。她说,整个这段时间,她都坐在房间的露天平台上,看着佛洛伊德怎样工作。有关这段时间的另一部分,又被她的弟弟唐纳德·德鲁新证实。由于他起床晚,时正穿着晨衣,站在他卧室的窗口向下望着整个花园。 
  “最后,这些陈述都符合瓦伦丁医生和奥布里·特雷尔先生的陈述。瓦伦丁医生是上校的邻居,从医院里直接来拜访德鲁斯小姐,和德鲁斯小姐谈了一段时间的话。据说,他在追求德鲁斯小姐。特雷尔先生是上校的律师。他在凉亭里和上校讨论上校的遗嘱问题,上校亲自送他到凉亭进出口。显然,他是最后看到被谋杀人活着的人——大概除了凶手之外。 
  “大家一致认为事件发生的经过如下: 
  “大约下午三点半,德鲁斯小姐走出住房去问他父亲什么时候喝茶。父亲说他不喝,要等特里尔先生,约好的在凉亭会面。于是姑娘走了,在花园小路上遇到特里尔先生去凉亭见上校。大约半小时后,上校和他一起走到凉亭进出口。从外表看,上校健康如常,精神愉快。早上他还为儿子的作息时间不正常而有点烦恼。但这时他的心情似乎已经完全恢复正常。 
  “在这之前,上校还接见了其他客人,包括他这天特意请来并受到热诚接待的两个亲侄儿。但在整个悲剧发生的时候,这两个人在外边海滩上散步。他们提不出什么证词。 
  “不过,据说上校和瓦伦丁医生关系不怎么好,但是医生是来会他女儿的。据认为他这次来是认真求爱的。 
  “特里尔律师说,他从凉亭出来之后上校是独自一人在凉亭里。这也由俯视整个花园的佛洛伊德所证实,没有一个人走过小路到凉亭去。 
  “十分钟过后,德鲁斯小姐又下楼到凉亭去。她还没走到小路尽头,就看到父亲缩作一团躺在地板上。她父亲穿着白色亚麻布上衣,特别显眼。她尖叫了一声,惊动了花园里其他人,都跑到她这里来。大家走进凉亭,发现上校已死,躺在他坐的柳条椅旁边,椅子也翻倒了。瓦伦丁医生还没有走,他证实伤口是由某种匕首造成的,从左肩肿骨旁刺进,一直刺穿心房。警方在附近仔细搜查过,但找不到这样一件凶器。” 
  “那么,德鲁斯上校穿着一件白色上衣喽,是吗?”布朗神父放下剪报问。 
  “是的,这是他在热带生活养成的习惯。”法因斯说,心中奇怪神父为什么注意上校的衣着,“据他自己说,他在那里遭遇到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我想,他不喜欢瓦伦丁医生,可能多少与医生也来自热带有关。不过这都是个人琐事。报上的叙述相当准确。要说发现,我并没有发现这个悲剧。当时我在外边,和德鲁斯的两个年轻侄儿牵着狗散步一一那条狗就是我说的与案件有关的狗。 
  “怎样发现的我虽然不在场,但我对报上描述的这个悲剧场面及背景却犹如亲眼目睹。蓝色花丛相夹的花园小路一直通到阴暗的凉亭进出口。律师穿黑衣服,戴丝质礼帽,从凉亭走下小路。秘书用剪刀在树篱上咔嚓咔嚓地剪着。他的一头火红的头发,在绎色树篱的上方暴露无余。无论人们离他远近,都不会弄错他这一头红发。要是人们说这个红头发小伙子整个期间都在那里,你可以肯定他们不是说谎。秘书是个人物,整天蹦蹦跳跳,几乎上气不接下气地工作,他无论给谁工作,都像他干园丁工作一样卖力。我想他是美国人,他有美国人的生活观,也许就是所谓的人生观吧。天主保佑他们。” 
  “律师人怎么样?”布朗神父问。 
  法因斯沉默一会儿,然后开始讲下去。不过讲得连他自己都感到太慢了。“我对特里尔最深刻的印象是他是单身汉。老是穿着一套黑色衣服,几乎像个花花公子。但是你很难说他时髦,因为他蓄着两撇又长又密的黑人字胡,那是维多利亚时代过后就很难见得到的。他面容和举止均属优雅严肃,但他偶尔还记得对人微笑。当他笑着露出白牙齿的时候,似乎失去一点尊严,显得有点谄媚的样儿。也许他只是有点局促不安,因为这时候他往往会心神不定地摆弄他的领带和领带别针。他总是保持着漂亮、与众不同。要是我能想到任何人——可整个事件都是那么令人难以置信时,又怎么能想得到呢?没有人知道是谁干的,没有人知道这个人是怎么干的。但是我要把那条狗除开,整个事件只有它知道。” 
  布朗神父叹了口气,然后心不在焉地说:“你是作为年轻的唐纳德的朋友到那里去的,是不是?他没有和你们一起散步?” 
  “没有。”法因斯微笑着回答,“这个年轻的无赖那天早上才睡觉,下午才起床。我和他的两个叔伯弟兄在一起,他们俩都是从印度回来的年轻军官。我们的谈话相当琐碎。我记得大的那个是个养马的权威,名叫赫伯特·德鲁斯什么的。他什么都没谈,只谈他最近买到的一匹母马,和卖主的道德特点。他的弟弟哈里似乎还在为他在蒙特卡罗赌运不济而垂头丧气。我们在散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我只提这一件事向你说明,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超自然的事,只有当时和我们一起散步的那条狗,才是个神秘的谜。” 
  “那是一条什么品种的狗?”神父问。 
  “和这条狗同种。”法因斯回答说,“是一条黑色的大拾獚,名叫‘诺克斯’,拉丁语意为‘黑夜’,一个很能引起人们联想的名字。它干下了一件比这次凶杀案更神秘的事。 
  “你知道,德鲁斯的住房和花园都靠着海,花园有一道树篱,像墙一样把花园和海隔开。我们沿着沙滩走了大约一英里,然后从另一条路向回走。路上经过一块名叫‘命运之石’的古怪岩石,这块岩石从花园里可以望到。它在当地很有名气,因为它是两块岩石,一块在另一块顶上刚好摆稳,只要碰它一下,就会滑下去落到沙滩上。两块叠起来也没有多高,只是上边一块悬空出来,显得有点凶险怕人。 
  “两个年轻伙伴并没有为这令人望而生畏的景象而不悦,但我却开始感到一种不祥的气氛。此刻我们该不该回去喝茶,这在一时间成了我们的话题,我甚至觉得早该回去了。赫伯特和我都没有表,所以我们就喊叫他的弟弟,向他问时间,因为他有表。他落在我们后边十几步远,正在树篱下面忙活他的烟斗。他扯开大嗓门,在渐渐加深的暮色中喊出‘四点二十’来。他的嗓门之大,听起来就像是在宣告什么惊人的事。他大概没感觉到他的嗓门过大,不过不祥之兆总是这个样子。这天下午的这个时辰是很不吉利的。据瓦伦丁医生证明,可怜的德鲁斯正巧死于大约四点半钟。 
  “暖,他们兄弟俩说,我们还有十分钟时间,不必忙着回去。我们就沿着沙滩再往前走。一路上我们没做什么事,只是往前扔石子让狗衔回来,或往海里丢手杖,让它跳进水中把它衔回来。但是对我来说,暮色却使我产生了异常压抑的心情,就连头重脚轻的命运之石的影子落在我身上,也仿佛产生了沉重感。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诺克斯刚刚把赫伯特的手杖从海里衔回来,他弟弟哈里也把自己的手杖丢进了海里。狗又游出去。但就在这时半小时破一次的钟声传来了,也就是说这时正好四点半,狗却游回来上了岸,站在我们面前。它突然猛地抬起头来,发出一声嚎叫或是痛苦悲伤的哀鸣,我在这世界还从未听到过的嚎叫。 
  “赫伯特问:‘这狗怎么啦?’但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在这畜生哀鸣之后,海滩上长时间沉寂。那哀鸣的声音在荒凉的海滩上消失之后,沉寂突然被打破。真没想到,打破这沉寂的是来自远处的一声微弱的尖叫,像是一个妇女从我们刚刚离开的树篱背后发出的。当时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后来很快就知道了。这是德鲁斯小姐第一个发现她父亲尸体时发出的叫声。” 
  “我想你们即刻就赶回去了。”布朗神父平静地说,“后来怎么样了呢?” 
  “我这就告诉你后来怎么样了。”法因斯一脸严肃表情,语气也加重了,“我们回到了花园,首先看到的是特里尔律师。我现在仍然可以回想到他的黑礼帽和那撇黑黑的八字胡,在夕阳余晖和远方命运之石的奇特轮廓中,衬托着一直延伸到凉亭的蓝色花丛的远景,显得十分突出。背对着夕阳,他的脸和身子都遮在阴影中。但我可以发誓,他那雪白的牙齿露出在嘴外,他在微笑。 
  “诺克斯一看到这个人,就冲向前去,在小路当中站定,对着他气势汹汹地狂吠。好像对他有深仇大恨一样,因而发出与人类语言相仿佛的可怕诅咒。这时有人躬着身子,顺着蓝色花丛间的小路逃掉了。” 
  布朗神父吃了一惊,然后不耐烦地跳了起来。 
  “那么,你的意思是狗在谴责他了,是吗?”他叫道,“狗在启示你,它在谴责他,是吗?你看见有什么鸟在飞吗?你能肯定它是在你右手方向飞?还是在你左手方向飞。你和算卦先生商量过用什么牺牲祭献吗?当然,你也可能会把狗剖开检查他的内脏①。这就是异教徒自认为有科学根据的把戏,而你却当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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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所有这些做法均为吉卜赛人的迷信活动。——译者 
  法因斯目瞪口呆的坐着,好大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说:“哎呀,你是怎么啦?我做了什么错事了?” 
  神父眼光里又出现焦急不安的神色,这种神色是一个人在黑夜中撞到一根电线杆上而怀疑自己是否撞伤了它的时候才会有的。 
  “我十二万分抱歉,”他出自内心地难过,“为了我的如此粗鲁,我请你原谅,请你宽恕。” 
  法因斯感到奇怪地望着他,“我有时候想,你比任何神秘事物都更神秘。”他说道,“不过,无论你怎么说你不相信狗的奥秘,但你不能否认,就在那畜生从海里回来,凄声嚎叫的那一瞬间,它的主人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肉体,是被活人不能追踪甚至想象不出的某种无形力量打击死的。至于那位律师,我不是只凭狗对他的仇恨来说的,还有一些其他的奇怪细节。他使我想到那种圆滑、笑容满面、模棱两可的人。他的一举一动都暗示着什么。 
  “你知道,医生和警察都是案发后很快来到现场的。瓦伦丁医生从医院直接来看德鲁斯小姐,他离开手术室的时候,连手术服都没换下,听诊器、小件手术器械都还带着。所以他和德鲁斯小姐分手后,刚走出去就被叫回来了,他很方便地检查了尸体。跟着就打电话报警,警察马上赶到,封锁现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没有一个人离开这所房子。再加上这所房子与世隔绝,所以对每一个人进行搜查都是很容易的。警察彻底检查过每一个人,每一处地方,想搜出凶器——一把匕首。可是到处都找不到。匕首不翼而飞,就像凶手一样无影无踪。” 
  “匕首不见了。”布朗神父点点头说,好像突然注意起来。 
  “是的。”法因斯接着说,“我告诉过你,特里尔这个人有摆弄领带和领带别针的习惯,尤其喜欢摆弄领带别针。他这个别针像他本人一样,既引人注目,又是老式的。别针上有颗宝石,嵌在同颜色的环里,看起来就像一只眼睛。他对别针的专心致志,使我产生幻想,就仿佛他是希腊神话里的独眼巨人。不过这枚别针不但大,而且长。这使我忽然想到,他总是心神不安地整理他的别针,是因为它实际比外观还要长,长得像把匕首。” 
  布朗神父陷入沉思,然后点点头,问:“还想到过别的作案工具吗?” 
  “还有另外一种设想,”法因斯回答,“是由两个年轻的德鲁斯——我是说那两个叔伯弟兄——当中的一个提出来的。他们俩,无论是赫伯特还是哈里,个人的最初印象,都不大像是对会科学侦探工作有帮助的人。郝伯特是那种传统的典型骑兵,只关心马,再就是一心想当一名能为皇家骑兵卫队增光添彩的人,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关心。他的弟弟哈里却在印度警察局工作过,懂点侦察破案之类的事;当然,他是用自己的方式进行侦察的。他十分聪明,我以为有点太聪明了。我和他对凶器有过争论,这场争论引出一些新的东西。争论是从狗对特里尔狂叫开始的,他反对我的说法,他说狗充其量只会咆哮两声,不会狂吠。” 
  “他这话十分正确。”神父评论说。 
  法因斯说:“这个年轻人接着说,如果说到咆哮,他听到过诺克斯在这之前也对别人咆哮过,这些人中就有佛洛伊德秘书。我不同意他的观点,因为这次谋杀明明白白不会是两三个人干的,尤其不会是佛洛伊德干的。因为他像小学生一样的天真;而且整个事发期间,人人都一直看着他高高地栖在花园树篱上方,一头红发像红凤头鹦鹉一样显眼。 
  “我这个伙伴说:‘我知道这事有点不好说,但是我希望你跟我一块到花园去一会儿。我要让你看一件东西,我相信还没有别的任何人看到过。’这是发现谋杀案当天,花园还是原来的样子。双脚高梯仍然立在树篱边,就在树篱下边,我的向导停下来,从深草里拔拉出来一件东西,那是修剪树篱用的剪刀,一个剪尖上有血污。” 
  沉默了短暂一会儿之后。布朗神父突然问:“律师到上校家干什么?” 
  “他告诉我们上校请他来修改他的遗嘱。”法因斯回答,“等一下,关于遗嘱的事,还有另一件事我应该提一下。你知道,那天下午在花园凉亭里,遗嘱实际并没有签字。” 
  “我想是没有,”布朗神父说,“应该有两个证人。” 
  “律师在出事前一天来过,当时遗嘱签了字。第二天,上校又把他请来,因为老头子对一个证人有怀疑,要再落实一下。” 
  “证人都是谁?”布朗神父问。 
  “这正是问题的所在,”消息提供人急切地回答;“证人是那个秘书佛洛伊德和瓦伦丁医生,外国外科医生或者随便说他是什么。他们两个吵了一架。我现在不得不说,这个秘书可以说是一个好管闲事的人。他又热情又莽撞,热情容易转变,但不幸转到好斗和胡乱猜疑方面去了。转向了不信任人。红头发人总是那么极端轻信一切,要么怀疑。有时二者并存。他不仅通晓每一件事,而且他警告每一个人都提防自己的同伴。在他对瓦伦丁医生的怀疑中,所有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进去。但就这个案件而言,他对瓦伦丁的怀疑,却又不无道理。他说瓦伦丁并不真叫瓦伦丁。以前在别的什么地方曾经见过他,别人叫他德维隆。当然,这样一来就会使遗嘱无效。不过,他还善意地对律师解释法律对这一点是如何规定的。” 
  布朗神父笑了:“人们在为遗嘱作证时经常是这样。就这件事来说,这意味着按照法律,他们将得不到任何遗赠。不过瓦伦丁医生怎么说呢?可以相信,这位天下事知晓一半的秘书,对医生的名字,知道的比医生自己还多。但医生对自己的名字总还是有些说法吧。” 
  “瓦伦丁医生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接受了挑战。瓦伦丁医生是个怪人,他的外表非常出众,但有浓郁的外国味。他年轻,总是蓄着一撮剪得方方正正的胡子。他的脸色苍白,苍白得怕人,也严肃得怕人。他的眼睛总好像在痛,仿佛该戴一副墨镜,或者他眼痛是因为头痛。不过,他很英俊。总是衣冠楚楚,高顶礼帽,黑色礼服,红色的小玫瑰花结。他的举止相当冷静、傲慢。看人的时候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让人感到窘迫。 
  “当他的秘书揭发他曾经改名换姓之后,他只是像个狮身人面像似地盯着秘书,浅笑一下说,他想美国人是没有名字可改的。对此,上校也急躁不安起来。他对医生发了脾气,说了最气愤的话这一切的缘故,都是由于医生自以为未来将在上校的家庭里占有一定地位。 
  “不过我本不应该对这些事了解过多,但由于悲剧发生那天下午的早些时候,我碰巧听到的几句话。本来我不想多提这些话,因为这些话,按照一般情况,人们是不愿意听到的。” 
  “我和我的两个伙伴带着那条狗向着前门走去的时候,听到两个人的声音。从声音判断,瓦伦丁医生和德鲁斯小姐躲在花园阴影里有一会儿了。在一排开着花的植物后,两人正悄悄地交谈着,话语里充满激情,有时甚至言词激动,既可以说是情人间的争吵,也可以说是情人腻语,所以没有人会去思量那些话。但是由于后来发生的不幸,使我感到有责任说出来。在他们的谈话中,不止一次地说道要杀什么人。不过,那个姑娘似乎是在恳求他不要杀某人,或者说是告知没有任何理由杀人。一位小姐对一位顺便来喝茶的人说这种话,真是太不寻常了吧。” 
  神父问:“你是否知道,瓦伦丁医生在秘书和上校演出了那场闹剧之后非常生气。我是说为遗嘱作证那回事。” 
  “根据所有人的说法,”对方回答:“医生生的气不如秘书的一半。在为遗嘱作证后,暴跳如雷走开的是秘书而不是医生。” 
  “说说遗嘱本身。”布朗神父说。 
  “上校很有钱,因此他的遗嘱至关重要。这段时间里,特里尔不会把改动的内容告诉我。但是从案发之后,说准确点是今天早上,我听说上校把大部分财产从他儿子名下转给了他女儿,只留给儿子很小一部分。其他所有人一概没份。我告诉你,我的朋友唐纳德和那个德鲁斯一样,花天酒地,放荡不羁。上校很不喜欢他这个儿子。” 
  “作案方法比作案动机复杂得多,”布朗神父评论道,“目前,德鲁斯小姐显然是上校死亡的即时受益人。” 
  “天呐,你的说话方式多么冷酷无情啊,”法因斯瞪着神又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在暗示她——” 
  “她是不是要嫁给这个瓦伦丁医生?”神父打断了他的问话。 
  “是的吧,有些人反对。”他的朋友回答,“瓦伦丁医生是个医术高明、热心的外科医生,在当地德高望重,受人敬爱。” 
  “热心过分的外科医生。他在用茶时间去访问那位年轻小姐时。还随身带着外科手术器械,想必会有小手术刀什么的。他医术高明,下刀一定不会错过任何要害部位。” 
  法因斯跳了起来,沉着脸以询问的眼光望着他,“你是在暗示他可能使用了手术刀——” 
  布朗神父摇摇头,“所有这些现在还只能是设想。问题不是谁干的或者用什么工具干的,而是怎么干的。我们可以想到很多可能作案的人和工具,别针啦,剪刀啦,柳叶刀啦。但是这个人怎么进的凉亭,甚至一根别针又是怎么进去的?” 
  他讲话的时候,沉思地凝望着天花板。但是在讲最后几句话的时候,眼睛忽然一闪,仿佛在天花板上突然见到一只奇怪的苍蝇。 
  “嗯,你对这个案子打算怎么办?”年轻人问,“你经验丰富,现在你要提出什么建议?” 
  “我恐怕起不了多大作用。”布朗神父叹口气说:“我从来没到过那地方,没接近过那些人,我提不出太多的建议。不过,你能画一张上校遇害的凉亭位置和周围环境的草图吗?” 
  法因斯画好之后,神父仔细地看着,然后指着一点说:“那狗在海滩惨叫之前,我想你是在这里。” 
  “是的。”法因斯坦然回答。 
  神父顿了一下说道:“眼下,你只能进行就地调查。我想,你的那位从印度警察局来的朋友,或多或少地在那里负责你们的调查工作。我应该下去看看他在怎么进行,看看他以业余侦探的方式一直在干什么。我想也许已经有了结果。不过,现在我很忙,不能下去。” 
  两个来客,两只脚和四只脚的,辞别离开之后,神父拿起钢笔,回到被打断了的讲道准备工作上。题目是《关于新事物》①,题目很大,不得不多次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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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关于新事物》:这是一八九一年教皇利奥十三世颁发的教皇通谕,为了调解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和教会之间的事务。 
  两天之后,神父正忙着同样工作的时候,那条大黑狗又蹦蹦跳跳地进了他的房间,非常热情,非常激动地张开前爪,整个儿地趴在他身上。它的主人跑着进来,不像狗那么热情但却一样地激动。不过他的激动可并不是愉快的激动,因为他的蓝眼睛快从脸上鼓出来了,而他神色急切的面容也有点苍白。 
  “你告诉过我,”他不来任何客套,单刀直人地说,“要我查出哈里·德鲁斯在干什么。你知道他于了什么?” 
  神父没有回答。年轻人用断断续续的声调接着说道: 
  “我告诉你他干了什么,他干掉了他自己。” 
  布朗神父的嘴微微启合,事实上他什么也没说一一月E只是与这个故事,与这个尘世无关的话,他在为死者的灵魂祈祷。 
  “你有时候神秘得让我毛骨悚然,”法因斯说,“你早已经——已经预料到了这件事。” 
  “我早就认为可能发生这种事,”布朗神父说,“所以我要你去看看他在干什么,当时我只但愿你不会去得太迟。” 
  “是我发现了他的尸体,”法因斯说话的声音有点粗哑,“这是我曾经见到过的最丑恶最神秘最可怕的事。我回去,又走进老花园,感到这里除了发生过的谋杀案之外,还发生了一些新的不自然的事。在通向古老的灰色花园凉亭的阴暗小路两旁,成片的蓝色花朵从树上漫天飘落下来,但是对我来说,这些蓝色花朵看起来就像是在地狱的洞穴前跳舞的蓝色幽灵,我四下张望,似乎样样东西都原封未动。但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天空的形状有些不对头。跟着我就看出来是怎么回事了。那块命运之石总是对着海滩耸立在树篱之外,从花园可以望得到。现在命运之石不在了。” 
  布朗神父抬起头来专心倾听。 
  “这就像一座山从地面上走开,或者月亮从天上落下来一样不可思议。不过,我当然知道,只要一碰,就会使它落下去。守着这事的困惑,我一阵风似地冲下花园小路,僻僻啪啪穿过树篱,仿佛它是一张蜘蛛网。这树篱很薄,大概只有一根树枝厚,不过整整齐齐,从来没人碰过,就当花园的墙。在海滩上,我发现那块岩石从它的支撑点上滑落下来。可怜的哈里·得鲁斯压在它的底下,像失事船骸一样地躺着,一只胳膊像拥抱一样的围着石块,好像是他把它拉下来倒在自己身上的。旁边广袤的棕色沙滩上,他用狂乱的字体写出这句话:命运之石倒在傻瓜身上。” 
  “是上校的遗嘱造成的。”布朗神父评论说,“年轻人把一切希望都押在唐纳德失宠由他替补这样的赌注上,因为除去唐纳德之外,就只有他兄弟俩是近亲。尤其因为他伯父这天请了律师又请他们去,对他们非常热情的接待,更使他认定他会在遗嘱中代替唐纳德,因为他哥哥太老实了。这一宝押不准的话,他就完蛋了。他丢掉了印度警察局的工作,在蒙特卡里输得精光。只有老德鲁斯死了,他才会从他认定有他一份的遗产中得救。在他杀了他的伯父之后,却发现自己一无所得,自然只有自杀了。” 
  “喂,等一下,”法因斯瞪大了眼,喊道,“你讲得太快,我跟不上。” 
  “谈到遗嘱,顺便说点小事。”布朗神父继续平静地说,“在我们谈论大问题之前,为了怕我忘记,我想对有关医生名字的事,作一点简单说明。根据我的历史知识,医生实际是法国贵族,头衔是德维隆侯爵。但他又是热忱的共和主义者。他放弃爵号,恢复已被忘却的原来家族姓氏,就是瓦伦丁。正如(法国大革命)这本书上写的——‘你的里凯蒂公民身份,使欧洲困惑了十天。’所指的是米拉博伯爵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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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里凯蒂(Riquette):法国十八世纪的革命派政治家米拉博伯爵(Comte Mirabeau)的家族姓氏。米拉博(1749——1791)在法国革命前放弃了爵号,恢复家族姓氏。此处,布朗神父是说瓦伦丁医生的名字问题与米拉博相同。他引用的句子是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所著《法国大革命》书中的一段。原文为:“以你的里凯蒂姓氏,你使欧洲相互矛盾了三天”——原注删节。 
  “你讲了些什么?”年轻人茫茫然地问。 
  “不讲那么多了。”神父说,“总之,改名换姓十次有九次是不诚实的行为。不过这次却是狂热的高尚行为。这也就是他讽刺美国人没名字改的理由——美国人没头衔好改。在英国哈延顿,侯爵永远不能成为哈延顿先生。但是在法国德维隆侯爵就可以成为德维隆先生,或是瓦伦丁先生。所以这看起来就像改名换姓。” 
  “那么他要杀什么人呢?”法因斯追问。 
  “杀什么人,也来自法国贵族的习俗。医生是说,他要向佛洛伊德挑战决斗。姑娘是尽力说服他别这么做。” 
  “啊,我明白了。”法因斯若有所悟,近乎于喊叫地说道,“现在我理解她所说的话的意思了。” 
  “这又是从何说起的?”他的朋友微笑着问道。 
  “哦,”年轻人说:“这是刚好在我发现那个可怜人的尸体之前碰上的事,先前只顾谈哈里的悲剧,让我把这事忘记了。我想如果你亲眼看到这个悲惨结局,也许你也会把这段小小的浪漫插曲给忘记的。” 
  当我走上通往凉亭的小路时,我遇到德鲁斯小姐和瓦伦丁医生在散步。她当然是身穿丧服,医生则是一身黑色礼服在参加葬礼。但是他们的面容可不像是参加葬礼或服丧的。我还从来没看到过任何男女比他俩更喜气洋洋,更欢天喜地的了。他们停下来向我致敬,她告诉我他们已经结婚,现在住在近郊一所小房子里,医生在那里继续开业。这使我有点惊讶,因为我知道,根据她老父亲的最后遗嘱,已把所有财产,包括房子和花园,都留给了她,只有少量的钱留给她弟弟。当我暗示这一点时,她只是笑了笑,说:‘哦,我们已经全部放弃,我丈夫不喜欢女继承人。’当我听到他们真的坚持把全部财产还给可怜的唐纳德的时候,我真的有点吃惊。我希望唐纳德受到这次对他有益的打击后,能够明智地处理好这笔财产。从此别再和狂饮豪赌的哈里搅在一起,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哈里已经自杀。她随后说的话我当时不太理解,但我现在明白了。” 
  “她说:‘我希望这个红头发傻瓜别再为遗嘱大惊小怪。我的丈夫为了他的原则,情愿放弃与十字军同样古老的家族纹徽和贵族头衔。而这傻瓜却以为这样的人会为了一笔遗赠在花园凉亭里杀害一个老人?’她笑了笑说道,‘我的丈夫除了决斗这种方式之外,不会杀害任何人。而且他一直没有委托他的朋友去找对方的秘书①。’现在我总算明白她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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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决斗时挑战方的代表去向被挑战方正式宣战,并商谈决斗时间、地点及武器等事宜——译者 
  “不过,我对她的意思只明白一部分,”布朗神父说,“她说秘书为遗嘱大惊小怪,准确点说,她是什么意思?” 
  法因斯回答的时候笑了,“布朗神父,我希望让你先了解了解这个秘书。对你来说,看着他把事情弄成一团糟的样子,会是一种乐趣。在服丧的房子里,他把一切事都弄得忙忙碌碌,把葬礼办成了最辉煌的运动会,使葬礼充满活力与热情。只要真的出了事,谁也拦不住他这么干。我已经告诉过你,过去他是怎样监督园丁的,就像是他在管理花园似的。还有他如何在法律方面指导律师等等。不必说,他也在外科业务方面指导外科医生。但由于这个外科医生是瓦伦丁,你就完全可以肯定,他的这种指导结果,会变成为指控瓦伦丁干了一些比庸医杀人还要恶毒的事。 
  “这个秘书在他那满头红头发的脑袋里,认死了是医生犯的这个罪。于是警察来到的时候,他趾高气扬,劲头十足。还用我说吗?他在现场成了最伟大的业余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智力超群,胜过苏格兰场的任何人,并因而骄傲得蔑视警探。哪会像德鲁斯上校的秘书那样,居然蔑视起调查上校凶杀案的警察来了。 
  “我说过观察他是件乐事。他带着一副大大咧咧的神态,到处踱来踱去。有时向后一甩他那满头红发,很不耐烦地用三言两语打发警察的问题。他这几天的行为把上校的女儿气得要死。当然,他对案情有他的说法,尽管只能是空谈而已。他属于书本上描绘的那种角色,逗人乐的地方多于烦恼人的地方。” 
  “他的说法是什么?”神父问。 
  “哦,满带劲的。”法因斯说话时情绪不那么高。“要是他的说法能稍稍站住脚,哪怕站住脚十分钟,他就会成为值得称道的,有新闻价值的报道对象了。他说当他们在花园凉亭里发现上校时,上校还没死。是医生借口把衣服割开,用外科医疗器械杀死的。” 
  “我明白了,”神父说,“我想上校是脸朝下平卧在地上的,像是午睡的样子。” 
  报信人继续说:“当我在命运之石底下发现哈里的尸体之后,整个事情就像被炸药炸开了似的。这太妙了,看那个无事生非的小子怎么说吧?我相信,佛洛伊德本来会把他的伟大想法在报纸上发表的,也许还会要求逮捕医生的。说来说去,还是书归正传吧!我想哈里自杀是仟侮。但是整个经过,他是怎么作的案,还是没有人知道呢。” 
  神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谦虚地说:“我想我倒知道了整个经过。” 
  法因斯瞪圆了眼睛,望着神父叫道:“可是,怎么呢?你怎么会知道经过呢?你怎么能肯定你知道的经过就是真相?你一直坐在一百英里外的地方,写你的讲道文章。而你现在告诉我你已知道事件的真相了。如果你真地得出了结果,那你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着手的?你知道的经过是怎样开始的?” 
  布朗神父突然跳了起来,激动得很不寻常。他喊出的第一声就像是炸弹炸了一样 
  “那条狗”,他喊道:“当然是那条狗。如果你适当注意那条狗在海滩上的表现的话,你已经掌握全部经过了。” 
  法因斯眼睛瞪得更圆了,“可是你以前告诉过我,我对狗的感觉是废话。狗与此事无关。” 
  “那条狗和这个案子关系很大。”神父说,“只要你拿狗当狗一样看待,而不是像全能天主审判人那样来看待它,你早就该发现事实真相了。” 
  他有点尴尬地停了一会儿,然后面带动情的神色,道歉说:“事实是我碰巧喜欢狗。但我觉得,在人们对狗迷信而产生的耀眼光辉中,根本没有人真地了解可怜的狗。咱们还是从小事开始吧,从那条狗对律师的狂吠和对秘书的咆哮说起。 
  “你问我怎么能在一百英里远的地方推测出事情真相。老实说这大部分应归功于你。因为你把这两个人的情况介绍得很清楚,使我能知道他们是哪种类型的人。像特里尔这样的人,经常皱眉头,忽然又会微笑。又好摆弄东西,特别是好摆弄脖子下面的东西。这是个容易局促不安的神经质的人。我相信,那个工作很有效率的秘书,是个容易激动又容易受惊的人,这些花旗化活跃分子经常是这样的。否则的话,他就不会在听到珍妮特·德鲁斯尖叫的时候,把手在剪刀上割破,把剪刀掉在地上。 
  “狗恨神经质的人,我不知道神经质的人是否也会使狗神经过敏起来。或者是否因为它终究是畜生,就有点獚行霸道。或者是否因为它不受人喜欢而虚荣心受到了伤害(狗的虚荣心还是很大的哩)。这些都可能是引起狗反常的原因。但是,在可怜的诺克斯对这两个人的敌对情绪中,除了因他们怕它而使它不喜欢他们外,其他什么原因都不存在。 
  “我知道你很聪明,没有一个有理智的人会嘲笑别人的聪明。但是我有时候想,你聪明过头,无法理解动物,有时又无法理解人,特别是在人的行动简直和动物一样的时候。动物是缺乏想象力,只讲求实际的,他们生活在一个按照规律自行其是的世界里。拿这个案件来说,一条狗对一个人狂吠,而一个人从狗这里跑开。你还不至于头脑简单到看不出这样一个事实:狗狂吠因为他不喜欢这个人,这个人逃跑是因为他怕这条狗。他们没有其他动机,也不需要有什么动机。而你非得把心理奥秘加进去不可,认为狗有超自然的视力,是命运的神秘代言人。你非要认为那个人不是逃避狗的牙齿,而是逃避刽子手的搜索。如果你终于想通了,那么所有这些更深一层的心理奥秘就都是不可能的。” 
  “如果这条狗真的自觉认出了杀害它主人的凶手,它就不会站在那里汪汪乱叫,像在茶话会上对一个副本堂神父乱叫一样。它可能会扑向这个人的喉管。另一方面,你真地认为有一个人硬起心肠谋杀了自己的老朋友,然后走出去,在老朋友女儿和验尸医生眼皮底下,对老朋友家人微笑。这样一个人会因为狗对他叫,就悔之不及,躬起身子跑掉吗?他也许会像一些悲剧故事中所说的那样灵魂受到震动。但是他不会发疯一般地冲出花园,逃避明知不会讲话的推一见证。人们只有在害怕狗的牙齿而不是灵魂受到震动的时候,才会克斯认为这次游戏有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它回来是要严肃地控告手杖的行为,这种事以前从来没发生过,从来没有哪条高贵杰出的狗,遭受过一根老朽手杖的如此对待。” 
  “啊?手杖怎么了?”年轻人问。 
  “它沉下去了。”布朗神父说。 
  法因斯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呆望。倒是神父继续讲话。 
  “它沉下去是因为它不是一根真正的手杖,而是一根钢棒,棒身边缘扁平而薄,端头是尖的,这是剑杖。我想,从来还没有哪个凶手能把凶器这么神奇而又自然地销毁掉——把凶器在抛给一头拾獚的幌子下销毁在海里。” 
  “我开始明白你的意思了。”法因斯承认,“但即使是一根剑杖,我却猜不出他是怎么使用的。” 
  “就在上次你开始讲案情的时候,你说上校死在花园凉亭里,我就有一种猜测。你说上校穿的是自上衣,我又有了一种猜测。但是由于医生验尸说是短匕首刺死的,这就使案情复杂起来,我的猜测和案情对不上号。因为上校送律师出凉亭之后,就一个人呆在凉亭里。花园里,住房里,众目睽睽,再没有一个人接近过凉亭。那么凶手是如何潜入凉亭用短匕首刺杀上校的呢?难解之谜就在这里。如果早想到凶器是双刃长剑,这案子可能早就解决了。” 
  神父向后靠去,望着天花板,继续顺着他原来的思路说:“我把花园凉亭、白上衣和双刃长剑联想起来,又有了一种尚不能确定的猜测。但是,谁有这种机会和可能呢?应该说任何人都没有。后来你说到你和两个年轻的德路斯从海边回来的时候,哈里落在你们后边十几步,在树篱下面忙活他的烟斗。我的猜测便又推进了一步。等我看到你画的草图之后,我的猜测就不仅是猜测了。因为哈里所站的地方就是那个凉亭。除掉不可能的,剩下来的就是肯定的了。花园里没有一个人接近凉亭,外边你和赫伯特始终在一起,所以不会是赫伯特。只有哈里那个时候落在你们后面,在树篱下面呆了一两分钟,只有他才有作案的机会。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长剑以及如何隐藏凶器。如今诺克斯把这一环连接起来了。” 
  室内一阵沉寂,法因斯默然无语,神父继续说:“我听你说过,上校的遗嘱内容作了改动,那么我知道,这之后一个赌徒在彻底失败走投无路的时候会干什么。但还是迟了。” 
  法因斯几乎跳起来。他问:“他在那里怎么作案?” 
  “像《黄屋》这类侦探小说中①谈到的,说一个人被人发现死在无人能进得去的封闭房屋里。这些情节都不适用于现在这个案子,因为这是花园凉亭。我们谈到黄屋或什么屋的时候,意思是房间四面墙是相同的并且不能穿透的。但是花园凉亭就不是这样修建的。就像本案的这座凉亭,他的四周是由紧密交织的树篱修建成的,中间到处有很多空隙。德路斯上校坐的柳条椅,椅背上也有空隙。从你画的草图看,凉亭的枝条板墙靠树篱,柳条椅背又紧靠枝条板墙;从树篱外滑到柳条椅背的直线距离也就一英尺多点。因为你刚才说过,树篱很薄,人站在树篱外边,从枝条叶丛的空隙中,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上校的白上衣,就像一个白色靶子一样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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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黄屋》即法国侦探小说家加斯东·勒鲁(1868——1928)写的《黄屋的秘密》(1907年出版,翌年译为英文在英国出版)。布朗神父所指即为此书。 
  法因斯微微颤抖一下说:“你是说哈里在那里拔出剑来穿过树篱刺进那个白靶子。这真是个奇特的机会,也是个突然的决定。此外,他不能肯定老头子是否把钱传给了他,事实上也没有传给他。” 
  布朗神父的脸色兴奋起来。 
  “你误解了这个人的性格,”他像透视过这个人似的,“这个人是属于胆大妄为的赌徒类型。在他的想法中,唐纳德失宠了,老头子请了律师来,同时也请了赫伯特和他。老头子对他咧着嘴笑,热情地握手,钱肯定非他莫属了。问题是如何早点到手,以解燃眉之急,但他并没有为此预先设定计划。” 
  “当他偶然在树篱外看到里面白色上衣身影时,好像全世界的金钱都在他眼前飞舞,使他欲火燃烧。魔鬼对赌徒说,有了这个机会而不敢利用的人是傻瓜。” 
  他停了一会儿,然后语气沉重,神色郑重地说: 
  “现在,我们可以尽量想象那场面,好像我们亲眼见到过一样。他站在那里,为魔鬼给他的这个机会而头晕目眩。他抬起头来,看到命运之石的奇异轮廓。那块大险岩,发发可危的悬在另一块上,像金字塔倒过来立在另一座塔尖上。也许这是对他的摇摇欲坠的灵魂的写照。你想象得出吗?这样一个人在这样一个时刻,怎样去理解这样一种信号呢?这信号激起了他行动的念头,要成为人类的摩天大楼,就不要害怕有朝一日会倒塌。不管怎么着,他行动了。 
  “下一步困难是如何掩盖他的罪行。在随后肯定要进行的搜查中,被人发现一把剑杖,更别说是有血迹的剑杖,将会是致命的物证。如果他把它丢在什么地方,也会被发现,被追踪。即使往海里丢,这一行动也会引人注意,甚至怀疑,除非他能想出什么更好、更自然的方式来处理掉凶器。你知道,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一个很好的办法。他是你们三人中唯一一个戴手表的,他告诉你们还不到回去的时间,并催促大家再向前走一会儿,而且开始给拾獚玩丢石子,丢手杖的游戏。他的眼光想必是十分阴沉地落在了荒凉的海滩上,然后才落到了狗身上。” 
  法因斯点点头,沉思地望着空中。他的思路似乎飘回到了故事的不那么实际的部分中。 
  “奇怪,”他说,“这条狗还是与这个故事有关。” 
  “如果狗能讲话的话,它本来差不多可以告诉你这个故事的。我所有的抱怨是因为它不会讲话,你替它编写了它的故事。你让它用人和天神的语言讲话。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越来越注意到的一些事情的一部分。他出现在所有报纸、谣传、聊天、和口号中——随心所欲,毫无权威可言。人们容易囫囵吞枣地接受这种、那种或者其他未经验证的说法。这些东西湮没掉一切固有的唯理主义和怀疑主义,像海洋一样铺天盖地而来,其名字就叫迷信。” 
  他突然站了起来,脸色沉重,带着一种不以为然的神情,他仿佛四周只有他一个人似地继续道:“这是不相信天主的第一个结果。丧失常识,不能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看待事物。任何人谈论事物,都会弄出许多名堂,并且加以无限的延伸,看着像噩梦里的远景。狗是凶兆,猫是奥秘,猪是吉祥物,甲虫是护身符。从埃及和古印度的多神教里,提出所有这些破烂来,五色俱备。阿努比斯①,还有各式各样的兽神:象啦、蛇啦、鳄鱼啦,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因为你们害怕这句话——他们成了人啦!” 
  年轻人有点尴尬地站起来,似乎刚刚偶然地听到了一幕戏剧的独白。他对狗喊了一声,然后含含糊糊,满面愉快地道了声再见,就离开了房间。但他不得不对狗连喊两声,因为狗还纹丝不动地呆着,目不转睛地望着布朗神父,就像那头狼望着圣方济各一样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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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阿努比斯:埃及神话中引渡亡灭的神,形态为狗头人身。——译者 
  ②圣方济各(1181—1226):意大利天主教圣人,圣方济各传教会的创始人。狼的故事见(圣方济各的小花)一书(十四世纪出版)。圣方济各在隐时,凶禽猛兽俱受其感化,依念其左右。狼亦驯服如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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