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良玉以为,虽然发生了那次丢脸的“公车事件”,但既然之后搭车时项朝阳没有再找她说话,应该也不会有太多人知道他们两人相识。
但是她错了。
书上说“红颜祸水”,但事实证明,一个像项朝阳这样的男生,才是大大的祸害。
这天,午休之后是音乐课,班上几乎所有同学都已经前往另一栋楼的音乐教室,钱良玉对音乐课兴趣缺缺,总要拖到最后一刻才离开教室,教室里只剩她和少数几个比她更会拖的同学,因为她们都知道,音乐老师才是迟到最久的人。
“钱良玉。”
坐在窗边的钱良玉从书本中抬头。喊她的人是班长,据说是全二年级最漂亮的女生,也是所有老师最爱的模范学生。
“什么事?”
“放学后我跟几个同学要留下来做壁报,你要不要加入我们?”
“我不会画图。”真是怪了,她跟这个班长同班一年多,总共说不到三句话,加上她既非负责干部,又没有任何美术才华,壁报比赛关她什么事?
“没关系。”班长嫣然巧笑,却带有一种纡尊降贵的意味。“还是有其他事情你可以帮上忙,像是想主题、贴壁报等等。”
是吗?可是她不想。
“我没空。”回家看书比打入班长的小团体有意思多了。
班长的笑容微微僵硬,像是不习惯这种毫不婉转的拒绝。“那……那我就不勉强了。”
“嗯。”钱良玉随口应了声,动手收拾书本打算去上音乐课,却发现漂亮班长还是站在她桌边。
“听说……你跟五班那个转学生满熟的。”菁华国中采男女分班,不过显然此制度并未阻碍班长对异性的兴趣
“什么转学生?”她怎么不知道她跟哪个转学生很熟?
“就是那个项朝阳。”
钱良玉恍悟,原来她的人缘突然好起来是有原因的。
“我跟他不熟。”
“可是有人看到他每次都在公车上替你占位子,还说你们在交往,每天放学后他都陪你走回家。”
交往个大头啦!就一次公车上的丢脸事也被传成这样,谁会喜欢那个惹人嫌的家伙!
“‘有人’看错了。”钱良玉微微加重语气,字字清晰。“他住我家对面,只是同路而已,马路不是我家开的,我不能限制他走哪条路回家。”她以为她爱跟他走同一条路吗?烦都烦死了!
“你们……真的没在交往?”
“骗你我又没糖吃。”钱良玉用一种死鱼眼神斜睨著班长,却看到她似乎变得有点高兴。真不晓得在高兴什么,莫名其妙!
“那既然你们是邻居……你知不知道他平常最喜欢什么东西?”
“不知道。”钱良玉对她突如其来的讨好脸色视若无睹。除了没上课时喜欢穿得花不溜丢、把一颗蠢球踢来踢去之外,那家伙最喜欢的就是替她找麻烦。
“他有没有什么偶像?爱听什么音乐?喜欢吃什么?”班长不放弃。
他的偶像是一个黑黑丑丑矮矮的阿根廷球员,爱听吵死人的“枪与玫瑰”和那个不知道是叫“RAM”还是“REM”的乐团,至于食物,只要是能吃的他都吃,跟猪一样……想到这个,钱良玉就忍不住鄙夷地撇嘴。
她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当然不是她去问来的,而是项朝阳每天在回家路上都聒噪不休,跟在她屁股后说这说那,除非她真的耳聋,否则想不听见都不行。
不过她才不会跟班长透露这些,免得人家误以为她和项朝阳有多要好。
“我说了,我跟他不熟,想知道什么自己去问他。”不近人情的口气把班长的笑颜敲出裂缝,但她仍不死心。
“那……如果我写信,你能不能帮我转交给他?”
真是够了喔──
“班长,你知不知道校门对面有一家叫做‘邮局’的机构?只要写上住址、贴张邮票,里面就有人会把你的信送到。”钱良玉觑著她,口吻像对待幼稚园大班的小朋友。
终于,班长明白自己碰上一根又硬又尖的特大号钉子,漂亮的脸蛋霎时一阵青一阵白。“你不肯帮忙就算了,不必用这种讽刺的语气说话!”她可是人见人爱、最受欢迎的班长呢!
看来她得罪人了……钱良玉看著愤然离去的身影,脸上倒是没有一丝后悔,她的人缘本来就不怎么好,也不差班长一个。
只是没想到美美的班长居然会喜欢那个姓项的讨厌鬼,真是有够不长眼。
钱良玉暗自嗤之以鼻,断然扫开心中那股莫名的烦躁。
她只是不爽被人当成免费信差罢了,一定是,她才不在乎有没有人喜欢项朝阳。
可是事实证明,不长眼的女生还真不少。
继班长之后,每过一段时间,总有几个“听说她和项朝阳很熟”的女生找上钱良玉,要她帮忙转送信件、礼物、巧克力等等。
钱良玉依旧一视同仁、铁面无私、冷面无情,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所有眼睛有毛病的怀春少女。
也因此,钱良玉在女同学之间得到了“心眼小”、“嘴巴坏”、“难相处”、“超级跩”等评语,尽管她早知道自己人缘差,但这些背地里的议论仍使她不舒服,也让她的国中生活更加惨澹。
反观项朝阳,也不知是神经太大条还是怎样,根本没把诸多女生的爱慕放在心上,依旧每天快快乐乐地踢著他的足球,欢欢喜喜地骚扰著钱良玉,直到国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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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放榜的这天,是钱良玉有生以来最高兴的日子,因为她和项朝阳考上了不同的学校,她快乐得想放鞭炮。
终于不用跟那家伙同校,多么美好的开始。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项朝阳仍然住在她家对面,下课时她仍不免跟他搭到同一班公车,他仍是三不五时地烦著她。
不过钱良玉的高一新生生涯大致上来说是顺利的,班上没有人把她当作那个“跟项朝阳很熟的女生”,也没人会在背后恶意地说她坏话,她甚至交上了朋友,江木兰和郑飞燕──两个勇气可嘉、没被她的冷脸吓走的同班同学。
在这所男女合校、男女分班的高中里,钱良玉度过了平静的几个月,直到一天──
“钱、钱同学……”一道迟疑的娇柔嗓音叫住了正要离开学校的钱良玉。
钱良玉转头,瞧见一个同是一年级的女孩,个子很娇小,眼睛大大、睫毛长长,像尊可爱的瓷娃娃,怯生生的表情也容易让人心生怜惜。
钱良玉确定她不在自己班上。
“我认识你吗?”钱良玉的语气是习惯性的冷冽,女孩缩了下脖子,犹如受惊的小白兔。
“不、不认识……我、我是六班的林、林晓慧……”小白兔女生结巴起来,可是拒绝退却。“我、我想请你帮个忙……”
帮忙?钱良玉心中警铃响起,类似的情况在她国中时发生过无数次。
“能……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一个东西拿给胜利高中的项朝阳?我班上一个跟你同国中的同学说你跟他很熟……”小白兔女生一鼓作气把话说完,嫩嫩的脸蛋已经快滴出血来。
果然又是项朝阳!那家伙招蜂引蝶的本事居然已经扩展到她的学校来了?!
钱良玉的脸色更沈,小白兔女生紧张得又结巴了。
“这、这些饼干是、是我昨晚烤的……”她拿出藏在身后的精美小纸袋,钱良玉甚至可以闻到手工饼干的香气。“请、请你帮我转交给项、项朝阳……袋、袋子里还有一张卡片……”
“你干么不自己拿给他?”
“我、我不敢……”小白兔女生细声说,然后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著钱良玉,模样很是楚楚可怜。“拜托你,钱同学……请你帮我把饼干交给他好吗?”
换作其他时候,钱良玉早就丢下一句“不干”转身走开,可是她发现,面对眼前嘴唇发抖、快要哭出来的女同学,她的心肠硬不起来。难道这种“弱小动物”型的女生就是她的罩门?
项朝阳,你真是个举世无双的大祸害!
钱良玉心中暗骂,嘴里很不甘愿地对小白兔女生说:“就这一次,下回要送东西自己去找他。”
“好的好的!我知道。谢谢你、谢谢你!”
钱良玉注视著那张喜出望外、雀跃万分的脸庞,小白兔女生真是娇俏又可爱,她看著看著,不知怎地,心情变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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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良玉和项朝阳陆续下了公车,依照惯例,公车一开走,项朝阳便跟上来与她并行。他把手中的足球抛到地上,边走边踢著。
钱良玉对他的举止早已习惯……不,更确切地说,是早已“麻木”了。相识两年多,她早认清身旁这个男生不只脸皮厚得刀枪不入,还足以媲美甩都甩不掉的牛皮糖,打也打不死的蟑螂。
她没忘小白兔女生的请托,把手中的小纸袋递出。
“给你。”
项朝阳一愣,把球踩在脚下。“这是什么?”
“手工饼干。”
“你做的?!”项朝阳又惊又喜。他知道女生上家政课时会做些小点心,可是小玉每次都把成品拿去喂已经很营养的钱小弟,从来没他的分。噢,好感动~~小玉终究还是关心──
“想太多。”无情的三个字粉碎了他的喜悦。“我学校一个女生托我转交的。”
“喔。”项朝阳闷闷地应了一声,但是饥饿感很快地取代失望,他拿出袋子里包得美美的纸盒,动手就要拆缎带,连看都没看一眼纸袋里的卡片。
“喂!你干么?”来不及细想,钱良玉冲口制止。
他顿住。“吃饼干啊。”
“你知不知道这饼干代表什么意义?”她忽地有些恼,瞧他那副饿鬼样,好像就算袋子里是老鼠药也照吃不误。
“不是送给我吃的吗?”
白痴!钱良玉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没办法,这个粗神经的项朝阳总是有办法逼得她情绪失控。
“饼干是一个喜欢你的女生烤的,除非你也对她有意思,不然你不该随便接受她送的东西。”在她的观念里,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该接受礼物,即使只是吃的。起码不该像项朝阳这么随便,来者不拒。
“不能吃喔?”项朝阳咽了咽口水。他肚子很饿耶~~而且学校里女生送过他好多次家政课作品,他每次都嘛照单全收。
“不是不能吃,可是你至少该知道是谁送的,为什么送,说不定人家以为你接受礼物就表示你也接受她喜欢你,如果──”钱良玉骤然住嘴,忽地生起自己的气来。她干么跟他浪费唇舌?他接不接受关她什么事?
“真麻烦……”项朝阳只是翻了翻眼,没留意她的异样。“那我还是不要吃好了。”
钱良玉忽然又没那么生气了,用漠不关心的语调说:“反正我把东西给你了,接不接受是你的事。”
“那饼干怎么办?”闻起来很好吃的样子,真是可惜了。
“自己拿去退。”钱良玉扭头就走,不甩他。
“我又不认识那个女生。”
“袋子里的卡片一定有写。”就算卡片不具名也不是她的问题。
“等一下啦,小玉!”项朝阳把纸盒塞回袋子,顾不得脚下那颗球,急忙追上钱良玉,想也没想地拉住她的手。
钱良玉错愕,一时没反应过来,接著杏眼圆睁。他、他、他居然敢拉她的手!
她立刻要甩开他的手,可是项朝阳反射性地握得更紧。“你帮我把饼干拿去还好不好?”
“放开我!”一股奇特的燥热爬上双颊,她火了。“拉拉扯扯很难看欸!”
“啊!”意识到自己的孟浪,项朝阳赶紧收手。
社区管理员正好骑著小机车经过,是个中年男人。“阿阳,又惹人家生气喔?呵呵……少年人不要成天只顾著谈情说爱,书要多念一点啦!”两年多来总是见到项家小子跟这个不太爱搭理人的钱家女儿走在一起,早就看习惯了。
机车噗噗噗地走远,钱良玉却又惊又窘又怒。
谈情说爱?谈情说爱?!有生以来首次,她想大声尖叫。
不过她当然没有,强烈的自尊不允许她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所以她毫不迟疑地举步离开。
项朝阳愣了片刻才回神,看了看那挺直的背影,却又想起丢在路边的足球,他回头捡起球,跑步追上钱良玉,这次不敢拉她了,虽然他觉得她的手细细的、凉凉的,握起来的感觉很不错。
“对不起啦,小玉,我力气大,刚刚把你的手捏太重了。”她的脸绷得好紧,他猜想她是因为手被他捏疼而不高兴。
“不要跟我说话。”
项朝阳打个轻颤。如果冰箱会说话,声音的温度一定就像小玉现在这样。他想她一定很生气,他最好还是别再提拉手这件事。
他低头看看手中的饼干,好像也不是好话题,然后他看看另一手抱著的足球……对了!他有件事差点忘了跟她说。
“小玉,后天我们球队在百龄球场有场校际赛,你要不要来看?”他讨好地笑,试图化解她的怒气。
他还敢说!钱良玉简直快抽筋,她猝然止步,一双凤眼寒光四射,苍白的脸庞像是罩著薄霜。
“项朝阳,叫你那票爱慕者去看你的蠢球赛,不要来烦我。”她瞪著他,怒到极点。“全、世、界、我、最、讨、厌、的、就、是、你!”
项朝阳脸上的笑容冻结,眼中闪过的神情让钱良玉想立刻收回自己的话,可是她只是咬住了唇瓣。
“我知道了。”他僵硬地点头,相识以来第一次,主动转身离开。
钱良玉怔怔地伫立在原地,心中的懊悔汹涌得几乎将她淹没。
这样最好!她努力告诉自己。这样他以后再也不会来烦她了。
接下来足足三天,钱良玉都没有见到项朝阳,她应该觉得高兴,可是她没有。
直到三天后,当他又出现在同一班公车上,故态复萌地又在下车后跟到她身侧时,她心坎上那股沉甸甸的重压才奇迹似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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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下学期,钱良玉终究还是看了生平第一场足球赛。
若以为她是去为项朝阳加油就大错特错了,她会到场,是因为死党之一江木兰爱凑热闹,硬拉著她去,另一名好友郑飞燕陪父母吃喜酒去了,逃过一劫。
那是她的学校对胜利高中的校际赛,所以说起来项朝阳的球队,算是敌方。
这个周日天气晴朗、艳阳高照,钱良玉的爸妈带著钱小弟到中部探亲,她骑著家里的老旧50CC,载著江木兰来到球场。
她会骑机车,也喜欢骑,可是跟多数高中生一样没驾照,平常只有妈妈叫她到附近商店买东西时才有机会骑爸爸的旧机车,今天她能骑上半个钟头到百龄球场,也算是被逼著来看球的补偿,她也很幸运,没被警察抓。
钱良玉停好车,跟著好友进球场。观众席上大概就三、四百人,两校学生居多,她们在第一排坐下,就在自家校队的支持阵营中央。
球赛开始没多久,江木兰就亢奋起来了,嗓门比啦啦队员还大。
“射门啊!白痴!那么近了还不射!”江木兰手舞足蹈。“不公平啦!裁判!你眼睛长哪儿去了!那是我们的球啦!”
钱良玉对足球赛没兴趣,只是古怪地睨著江木兰,似是到今天才发现死党这么容易激动,这么恐怖。
嘶吼了一会儿,江木兰口渴,拿起带来的矿泉水猛灌。
“你懂规则喔?”钱良玉好奇,因为好友的体育成绩奇烂无比。
“只要把球踢进对方球门就能得一分。”江木兰抹了抹嘴,眼睛仍盯著球场。
“废话,那我也知道。”钱良玉翻白眼。
“啊──”江木兰忽地大叫,把钱良玉吓了一跳。“猪头!你们是怎么防守的?!看紧那个十号、十号啦!不会跑快一点喔!啊──就跟你们讲那个十号最危险啦!”
敌营中突然爆出一阵欢呼,胜利高中得一分,江木兰再度抓狂,咒骂连连,这下子连钱良玉也不禁好奇敌队的“十号”是何方神圣。
清冷的视线在场中搜寻,她找到那个“十号”,仔细一看,不由得愣住。
居然是项朝阳!
她以为他顶多是个候补球员……不能怪她瞧扁他,实在是他平时那些白痴行径让人很难相信他有多厉害,所以她没预期在球场上看到他,以为他八成在哪个角落坐冷板凳。
“……那个十号中场是胜利的队长,今年二年级,不过听说他一上高一不久就被选上队长了,真的很强,很多人说他毕业之后会直接进国家代表队,我们要赢很难喔……”附近有个男生对同伴发表意见,引来江木兰一个瞪眼。
“你们不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好吗!呿!”
钱良玉沉默不语,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追随著项朝阳。
他穿著白色球衣,却是整个球场上最耀眼的人,仿佛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他专注、熟练地运球,尽全力地奔跑,甚至有时指挥著队友,汗水在那张黝黑的脸上闪闪发亮,却远比不过他浑身那股发光的神采。
她只见过他在社区球场上独自练球,从来不知道他在真正的球赛中,竟是这副模样,那么认真,那么……夺人心魂。
她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甚至连比数也不清楚,只是目不转睛地看著他,直到隐约听见哨子声,才知道中场休息时间到了。
球场上的项朝阳没有马上退下,他站在阳光下,目光扫视过观众席,像是在寻找什么,然后他看见了钱良玉,汗水淋漓的脸上似乎显得惊喜,他举手挥了挥,露出一个几百公尺外都无法错认的特大号笑容。
钱良玉的心跳蓦地停住,连呼吸都忘了,胸口像是有什么在发酵,有点甜、有点酸,把她的心撑得鼓鼓的。然后她看到项朝阳跑到场边跟队友集合。
“良玉,那个杀千刀的十号是在向你打招呼吗?”江木兰狐疑地凑近,敌我意识浓得很。
钱良玉回神,连忙否认。“才不是……”
江木兰似乎不太相信,不过附近几个同班同学找她说话,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钱良玉小小地松了口气,心脏却依旧怦怦猛跳。
球赛最后以三比零的成绩结束,胜利高中轻易获胜。虽然项朝阳只踢进了其中一球,另外两分却也是在他的传球助攻下得到的。
“我们的守门员太烂了啦……”
“那个十号中场实在太强,挡都挡不住……”
“我觉得裁判有点不公平说……”
这厢,钱良玉周遭一片唉声叹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其中最火爆的来自她身畔。
“我们找人去堵那个胜利高中的十号,盖布袋揍一揍!顺便打断那两条狗腿!”江木兰过于投入,情绪仍旧激昂万分。
钱良玉仿效旁人,站起来伸展四肢,同时明智地保持沉默,只是猜测死党何时才会恢复正常。
忽然间,大伙儿静了下来,钱良玉觉得奇怪,跟著所有人的视线转向球场,很快地,她发现了原因,眼皮开始不祥地直跳。
不得了──敌营主将居然不知死活地朝他们走来!他想干么?炫耀吗?示威吗?
众人瞪大眼睛,不住猜测,看著让自家校队吃瘪的家伙轻而易举地攀上观众席,大大方方地经过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败方啦啦队,最后,站定在一个女生面前。
“那是我们班的,叫钱良玉……”有人很鸡婆、很小声地提供资讯。
“她跟那个十号好像认识欸……”又有人低声回应。
钱良玉像尊石像,粉脸发白,双唇紧抿,森寒的目光直射向项朝阳,无声而用力地警告他不可轻举妄动。
不准在这么多人面前跟我打招呼,绝对不准!快假装你不认识我,快点走开,走开走开走开……这是钱良玉眼中放出的讯息。
项朝阳看著她,眸中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接著他咧嘴一笑,然后展开双臂……像只大熊似地抱住她。
“小玉,好高兴你终于来看我踢球了。”
所有观众同时倒抽一口气。
“厚~~良玉,原来你是敌方派来的奸细。”江木兰哇啦啦地大叫。“你怎么不早说你跟他认识?太不够朋友了!”
钱良玉什么都听不见。她震惊,她晕眩,她喉咙发干,她几乎要窒息,鼻腔间充斥著项朝阳的汗味,皮肤也被他的汗水沾湿,他的体温好高、好热,如一簇猛烈的火焰,好像要将她烧成灰烬。
终于,项朝阳松开双臂,突来的新鲜氧气刺激了钱良玉的脑袋,带回了她的神智。
“项──朝──阳──”钱良玉咬牙切齿,白皙的脸上交错著好几种颜色。“我要宰了──”
“啊!小玉,我得回队上了,晚点再跟你聊。”无视于她的怒火,他转身要走,却又想到什么似地停顿。
项朝阳再次转向她,然后在几百只眼睛面前,脱下那件印著十号的运动衫。
“送你。”他粲然笑道。“我还有好几件,别担心。”
观众再度猛然抽气,看著他把上衣塞到钱良玉手中,光著上身跳下观众席,跑回自己队上。
太劲爆了──这个胜利高中队长的个人秀简直比球赛还刺激!
“听说剧烈运动后分泌的肾上腺素会让人特别兴奋、激动,好像是真的说……”观众中有个声音喃喃道。
“那个十号有好几块腹肌耶……”另一个声音说。
“那个叫钱良玉的女生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啊?”又有人问,听起来又羡慕又嫉妒。
话题中的女主角可就没这么陶醉了……
钱良玉瞪著手中那件湿淋淋、满是汗水的运动衫,差点当场晕厥过去。
不消说,她又因此成名,这次名声甚至扩及两所学校。
不出两天,项朝阳“脱衣献女友”的惊人事迹便传遍校园各处,钱良玉再次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一件她极度痛恨的事。
为此,钱良玉足足有三星期不跟项朝阳说话,对他唯一的反应只是瞪眼,以及更多的瞪眼。
钱良玉从未料想到,几星期后某天,她年轻的生命中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折。
而这个生命中的意外转折,使她在校园里的名声问题,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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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我很不简单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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