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的啁啾鸣啭,把他从白日的梦中惊醒。
一辆破旧的卡车,运载着一个大鸟笼。鸟笼比戏台上看到的那种押解重困的带网竹笼还要大两三倍。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出租汽车竟挤进了送殡的车队里。后边那辆汽车,在司机座前的挡雨玻璃上贴了一张“二十三号”的条子。他回头望了望路旁,眼前立着一块“史迹太宰春台墓”的石碑。已经到达禅寺前了。寺门上也贴着一张字条,上面书写着:“山门不幸,送津执行”。
这是在坡道途中。坡道下面的十字路口,站着一个交通警察。一时间,约有三十辆汽车拥到这里来,很难把交通整理得井井有条。他望着放生鸟的笼子,心情焦灼起来,便向小心翼翼抱着花篮、端端正正坐在他身边的年轻女佣问道:
“几点了?”
年轻女佣不可能带手表,司机替代她回答说:
“差10分7点,我这个表约莫慢六七分钟。”
初夏傍晚时分,天还很明亮。花篮里的蔷薇花娇艳芬芳。从禅寺的庭园里,不时飘来一阵阵恼人的香气。不知是什么树,在6月开了花。
“那就赶不上了。能不能开快点呢?”
“现在只有从右侧穿过去,要不……今天日比谷大礼堂举行什么活动呢?”司机大概是想回头去接散会的客人。
“是舞蹈晚会。”
“啊?……要给这么多鸟放生,得花多少钱啊?”
“一般来说,途中碰上出殡就不吉利啦。”
传来了一阵杂乱的振翅声。卡车一开动,鸟群就骚动起来。
“是个好兆头呀。据说再没有比这更走运的了。”
司机仿佛要证实自己的话,让滑行的汽车从右侧穿过,就开始加速,超过了送殡的行列。
“真滑稽,我们的想法正相反!”他带笑地说着,心里却想:人们习惯于那样思考问题,也是很自然的。
在去观赏千花子的舞蹈表演的途中,碰上出殡,总是叫人耿耿于怀。现在当然觉得这是挺可笑的。若论不吉利,在途中碰上出殡,其不吉利的程度还不如把动物的尸体放在他家里不管呢。
“回家可别忘了把菊戴莺扔掉。它还搁在二楼的壁橱里呢。”他冷不防地对矮小的年轻女佣冒出了这么一句。
菊戴莺双双死去已一星期了,他懒得从笼中把死鸟拣出来,便连笼带鸟一古脑儿地往壁橱里一搁了事。那壁橱就在上楼梯的尽头。每当家中来客,他和女佣总是把鸟笼下的坐垫拿出来,用毕又放回去,两人就是懒得把死鸟扔掉,因为他们早已对小鸟的尸体熟视无睹了。
菊戴驾同煤山雀、小花雀、巧妇鸟、蓝歌鸲、鞭雀一样,都是小巧玲珑的家鸟。它的上身是橄榄绿色,下身是淡黄灰色,脖颈也是灰色,翅膀有两条白带,长羽毛的边缘是黄色。头顶有一道粗大的黑线,还套着一道黄线,展开羽毛的时候,黄线就明显地呈露出来,宛如戴上了一圈黄菊花瓣。雄鸟的黄线带深橙色。滚圆的眼睛,特别逗人喜爱。它高兴地飞来飞去,抓挠着鸟笼的顶端,动作是这样的活泼,惹人怜爱,可又蕴含着一种高雅的气派。
鸟店老板夜间将鸟儿拿来,立即放在昏暗的神龛上。过了片刻再去看看,小鸟的睡姿确实优美无比。两只小鸟互相依偎,将自己的脖颈深深地伸进对方身上的羽毛里,圆鼓鼓的,活像一团毛线球。简直分不出彼此了。”
他是个四十开外的单身汉,见此情景,胸中不禁浮现孩提时那股温暖而又纯洁的思绪。他站在饭桌旁纹丝不动,久久地凝视着神龛。
他遐思冥想:人世间的某个国度里,也许会有这么一对幼小的初恋者,睡姿也这般优美。他多么希望有个伴侣同他一道观赏这种睡姿啊。可是,他并没有呼唤女佣。
从翌日起,就餐的时候,他总把鸟笼放在饭桌上,边吃饭边观赏菊戴驾。平时即使会客,他也不曾把自己心爱的动物从身边移开。他并不好好倾听对方的话,只顾逗弄小歌鸲,用手给它喂食。要么热衷于打着手势训练歌鸲,要么把柴犬抱在膝上,耐心地给它捉虱子。
“柴犬有些地方像个宿命论者,我很喜欢它。有时让它坐在我的膝上,有时让它蹲在角落里,一呆就是半天,一动也不动。”
很多时候,他就这样一直呆到客人起身告辞,连瞧也不瞧客人一眼。
夏天,他把绯鳟和鲤鱼苗放在玻璃缸里,摆在客厅的桌子上。
“也许是年龄的关系吧,我渐渐讨厌会见男人,真的讨厌,见到他们就打不起精神来。不论吃饭还是旅行,同伴最好是女性。”
“那你就结婚好罗。”
“结婚嘛,似乎以找个寡情女子为好。所以不行呀。你明知这个女人薄情,表面上却佯装不知,同她交往,这反而最轻松不过了。因此我雇女佣也尽量雇用寡情的女子。”
“正因为这样,你才饲养动物的吧。”
“动物可不怎么薄情……倘使身边没有什么有生命的东西,我就寂寞难熬啦。”
他说话心不在焉,只顾全神贯注地观赏着玻璃缸里五彩缤纷的鲤鱼。它们游来游去,鳞光闪闪,变化万千。他心想:这样狭窄的水域,居然也有这样一个微妙的变幻无穷的光的世界!他早已把来客忘得一干二净了。
鸟店老板只要弄到什么新品种,就会悄悄地给他送来。有时他的书斋里,养的鸟雀竟多达三十种。
“鸟店老板又送鸟来了?”女佣厌烦地说。
“这不挺好吗?只要有了这个,我的情绪就会好上四五天。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划得来的了。”
“可是,我看到老爷一本正经地板起脸孔只顾看鸟儿,就……”
“就觉得有点毛骨悚然?就觉得我快要发疯?家里就变得鸦雀无声、寂寞难熬,是吗?”
在他看来,新小鸟来后两三天,生活完全充满了丰富的爱情,世界也变得可爱了。也许是自己不好,怎么也感受不到人间的可爱。小鸟是活的,富有生气,它领略自然界的美比贝壳和花草领略自然界的美来得早。纵然成为笼中鸟,这小小的动物也会让人看出,它们充满了生命的喜悦。
这对小巧活泼的菊戴驾尤其如此。
但是,刚过一个月的光景,给它们喂食时,其中一只从笼中飞了出来。女佣惊慌失措。小鸟飞到了小堆房旁边一株樟树的树梢上。樟树叶布满了晨霜。一对鸟儿,一只在笼里,一只在笼外,高声鸣叫,你呼我应。他赶忙把鸟笼放在小堆房顶上,安上一根粘竿。鸟儿的鸣啭声凄凄切切。但是,晌午时分,逃脱出来的小鸟远远飞去了。这菊戴莺是从日光山捉来的。
留下的一只是雌鸟。他不禁想到:以往睡得那样香甜,如今……他到鸟店唠唠叨叨地催促老板帮忙找只雄鸟,自己也亲自四下寻觅。可是没有找到。不久,鸟店老板让人从农村又送来一对。他说只要一只雄性的就够了,对方却对他说:
“它们是成双成对地生活,扔下一只留在店里也没有用处,干脆把雌鸟白送给您算了。”
“可是,三只鸟生活在一起,能相处得好吗?”
“可以吧。将两个鸟笼靠在一起,过上三四天,它们就会熟悉的。”
但是,他像孩子摆弄玩具一样,待鸟店老板一走,就迫不及待地将两只新鸟移到原来那只的笼子里去了。不料它们闹得厉害。那对新鸟压根不站在栖木上,只顾吧哒吧哒地在笼子里来回地飞。原来那只菊戴莺惊慌之余,不知所措,在笼底呆立不动,仰望着这对闹腾的不速之客。这两只鸟儿,像一对遇难的夫妻,互相召唤。三只鸟儿都诚惶诚恐,心脏怦怦地跳动。他试着把它们放在壁橱里,只见那对夫妻一边鸣叫一边紧紧地互相依偎。那只失群的雌鸟独自向隅,心情平静不下来。
他心想:这还了得!于是把它们分笼安置。可是他看了看笼中那对夫妻,再瞧瞧那只雌鸟,觉得很是可怜。他又试着把原来的雌鸟同新来的雄鸟放在一个笼里。它们并不亲密。新来的雄鸟还是同被隔开的妻子互相呼唤。然而,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对却挨在一起睡着了。次日傍晚,把这三只鸟合放在一个笼里,它们也不像昨天那样闹腾了。两只雌鸟从两边把头伸进雄鸟的怀里,簇成一团入睡了。然后,他将鸟笼放在枕边,自己也进入了梦乡。
但是,翌日清晨,他睁眼一瞧,两只鸟在栖木上依偎着酣睡,活像一团暖融融的毛线球。另一只鸟则在笼子的底板上,半张着翅膀,伸直腿脚,虚闭着眼死去了。他悄悄地将死鸟拣出来,仿佛害怕让另外两只看见。他一把死鸟拣出来,就背着女佣将它扔到垃圾箱里,自己恍如干了一件谋杀案。
“究竟是哪只鸟死掉了呢?”他把鸟笼仔细地端详一番,出乎意料,活着的好像还是原来的那只雌鸟。比起前天刚来的雌鸟,他更喜欢那只已经喂养了好些日子的熟悉的雌鸟。也许是这份偏爱,促使他这样想的吧。他过着独身生活。他憎恨自己的这种偏爱。
“既然爱情有差别,何必非要跟动物一起生活不可呢。人,也有好人嘛。”
菊戴莺非常孱弱,随时可能成为死鸟。后来,这两只鸟却很健壮。
他先给偷猎到手的小伯劳喂食,然后又喂从山里猎获的各种雏鸟。忙得连门也不出的季节快到来了。他把洗衣盆搬到走廊上给小鸟洗澡。藤花飘落在盆子里。
他一边听着鸟儿振翅拍水的声音,一边清扫笼里的鸟粪,这时墙外传来了孩子们的喧哗声,他们仿佛在为一只什么小动物生命垂危而担心。他心里想:会不会是他家饲养的英国种小白猎狗迷了路,从中院跑了出去呢?他跷脚往墙外张望,原来是一只小云雀。它脚跟还站不稳,就用孱弱的翅膀拍打着垃圾箱。他一闪念:把它捡来喂养吧!
“怎么啦?”
“那家人……”一个小学生指着那户富贵人家说,“是他们抛弃的,会死掉的啊!”
“嗯,会死掉的。”他漠然地说罢,便离开了墙边。
那户人家饲养了三四只云雀。可能是估量到这只雏鸟将来不会鸣叫,没有什么前途,这才把它舍弃的吧。“何苦捡人家扔下的废鸟呢?”他的慈悲心猝然消失了。
有的雏鸟分不出雌雄。鸟店老板总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雏鸟整窝端回来,待到分辨出是雌鸟,就把它扔掉,因为雌鸟不会鸣叫,卖不出去。爱动物,归根结蒂,就是寻求优良品种。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冷酷劲是免不了的。他的脾气是:不论对任何小动物,只要看见新的,就想占有它。凭借经验,他知道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实在等于薄情。另外,他也感到,这样做,结果会给自己招来生活和感情上的堕落。如今不论是什么名犬、名鸟,只要是别人一手饲养大的;人家白给,他也不要。
因此,孤独的他在逻想:人真讨厌啊!一旦成了夫妻,成了父子兄弟,对方即使是个无聊的人,你也难以摆脱这种羁绊,只好认命共同生活下去。而且,人,各自都装有一个“我”字。
这些姑且不谈。他认定以一种理想的模式作为目标,把动物的生命或生态当做玩物,人为地把它们培育成畸形,这是一种可悲的纯洁,使人感觉到特别爽快。那些爱护者拼命追逐良种、良种,为此而虐待动物,他把它们看做是这个天地、也是这个人间的悲剧象征,一面投以冷笑,一面又宽恕了它们。
去年11月,一天傍晚,一个患慢性贤脏病还是什么病的、像干蜜柑似的狗店老板,顺路上他家里来了。
“方才发生了一桩不得了的事。进公园之后,雾霭鸿洞,天色昏暗,我松开了绳子,只有一会儿工夫没看见它,它竟跟野狗搭上了。我立即把它们隔开,使劲踢它的肚子,几乎把它踢瘫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它反倒怀了孕。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啊。”
“邋里邋遢好,你不是买卖人吗?”
“啊,很惭愧,我没法跟别人说呀。混账,一转眼就让我亏了四五百元。”狗店老板微颤着两片蜡黄的嘴唇说。
那只精明的军犬小里小气地缩着脖子,用怯生生的目光仰望着这位肾脏病人。雾霭飘流过去了。
经他斡旋,估计这只母狗卖得出去。尽管他提醒过对方:狗一旦到了买主家里,产下杂种狗崽的话,那就丢人现眼啦。可是,狗店老板大概手头拈据,过不多久,没让看狗,就卖出去了。果然,两三天后,买主将狗带到他家里来。据说,买后次日夜里,狗就产下了死胎。
“据说女佣听见痛苦的呻吟声,便拉开挡雨板,只见这只狗在走廊的板底下吃着自己生的狗崽。她惊恐万状,给吓呆了。那时候,天刚蒙蒙亮,看不太清楚它产下了多少只。女佣看见的时候,它正在吃最后一只狗崽。我马上把兽医叫来。据兽医说,按理狗店老板不会一声不吭就将怀孕的母狗卖出去的,它准是同野狗或家犬搭上了,遭到毒打之后才送来的。它产崽的样子,非同寻常。或者它有吃狗崽的习惯。要是这样就干脆退回去算了。我们全家十分愤慨,都说那只狗受到如此待遇,太可怜了。”
“哪儿。”他说着漫不经心地把狗抱了起来,一边抚弄狗的乳房一边说:“这是喂过狗崽的乳房。这次产下的是死胎,它才吃狗崽的。”
对狗店老板的缺德,他感到气愤,也可怜狗的遭遇,可是却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因为他的家犬,也产过杂种狗崽。
他外出旅行不和男伴同睡一室,也讨厌让男友在自己家中留宿,甚至不用学仆。但他饲养的狗净是雌性,却与这种厌恶男性的郁闷心情无关。雄狗若不是优良品种,就不能做种狗。再说,把种狗买进来很花钱,还得像吹捧明星那样大肆宣传,受不受欢迎还不一定,而且很可能被卷进同进口种狗的竞争中去,这简直是一场赌博。他曾到过一家狗店,要求看看著名的日本种狗。那只猎狗成天呆在二楼的窝里。只要把它抱下楼,它就习惯性地以为是母狗来了,像老练的面首一般。它的毛细短,裸露出异常发达的器官,连他都觉得可怕,不由地把视线移开了。
不过,他并不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不饲养狗。看到母狗生产和育仔,对他来说比什么都快乐。
据说那是一只波士顿猎狗。它挖墙脚,咬破旧篱笆,本来把它拴着准备让它同公狗交配的,可它把绳子咬断跑了出来。他晓得它会产下杂种狗。当女佣把他唤醒的时候,他像个医生,睁开眼睛就说:
“准备剪刀和脱脂棉。还有,赶紧切断酒桶的绳子。”
院中的土地上,洒满初冬的朝阳。唯有这里,呈现些许新鲜的气氛。在阳光下,狗躺卧着,从肚子里钻出来一个茄子似的袋状物。它轻轻地摇摆着尾巴,抬眼望着他,仿佛申诉什么。他突然感到这是一种类似道义的谴责。
这条狗是初次来月经,还没发育成熟。从它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它似乎不知道分娩是怎么回事。
“这只狗好像不晓得自己身上究竟起了些什么变化,显得很困惑的样子。怎么办?”它难以为情,有点腼腆,却天真地任人摆布,对自己所作所为似乎毫不感到有什么责任。
因此又使他回忆起十年前千花子的往事。她当年卖身给他时,她脸上的神气恰好和眼前这条狗一样。
“听说一搞上这行买卖,就渐渐麻木不仁,是真的吗?”
“那也不见得。只要你会见的是你所喜欢的人,就不会变得麻木不仁。再说,倘若你经常会见的总是那么两三个人,也不算是买卖呀。”
“我很喜欢你。”
“即使这样,你还是麻木不仁,是不是?”
“哪儿的话。”
“是吗?”
“我出嫁的时候,就会真相大白的。”
“是会真相大白的。”
“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你该怎么办?”
“你太太当时是什么样子?”
“这个……”
“嗯,告诉我嘛。”
“我没有太太。”
他惊奇地凝望着她那非常认真的样子。
“你像她,我感到内疚啊!”他说着把狗抱了起来,移到产箱里。
母狗很快就生产了胎衣崽,它似乎不知所措。他用剪子破开胎衣,剪断脐带。第二个胎衣很大,内中两只狗崽泡在浑浊的青绿色胎水里,看上去像死人一般的颜色。他麻利地用报纸把它包上。接着又生了三只。都是胎衣崽。然后又下第七胎。这是最后一胎了,崽子在胎衣里蠕动,但已经干瘪了。他观察了好一阵子,旋即用报纸把它连胎衣一古脑儿包起来。
“你给我扔掉吧。西方有溺婴的习惯。弄死发育不健全的崽子,这才能造就出良种。可是日本人富于人情味,不能这样做……你给母狗喂点生鸡蛋吧。”
他洗过手,又钻进被窝里。新的生命诞生了。他内心充满了新的喜悦,恨不得到街上转悠一番。至于弄死了一只崽子的事,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
却说在小狗刚会半睁眼睛的一个早晨,一只崽子死了,他拣出来放在怀里,早晨散步时顺便把它扔掉了。两三天后,又有一只死了。母狗为了造窝,把稻秸扒得成七八糟。崽子被埋在稻秸里。狗崽还没有足够的力气自己扒开稻秸。母狗不但没把狗崽叼出来,自己反而躺在盖着稻秸的崽子身上睡大觉。一夜之间,狗崽有的被压死,有的被冻死。如同人间愚蠢的母亲用乳房压着孩子,把孩子憋死了一样。
“又死了。”他说着就漫不经心地将第三只死狗揣在怀里,吹着口哨唤来了一群狗,把它们带到附近的公园里去。波士顿猎狗高高兴兴地四处乱窜,看样子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憋死了自己的孩子。他看见这种情形,忽地又想起千花子来。
千花子19岁上,被一个投机商带到哈尔滨,呆了三年,向白俄学习舞蹈。尔后这个男子无所作为,完全失去了生活能力,于是让千花子参加正在满洲巡回演出的乐团,好容易才煎熬过来,两人辗转回到了国内。在东京安顿下来不久,千花子便抛弃了这个投机商,同一个从满洲搭伴来的伴奏家结了婚,然后到各处巡回演出,还举办了专场个人舞蹈会。
那时节,他也算是一个关心乐坛的人。不过,与其说他理解音乐,不如说他只不过是每月给某音乐杂志交钱罢了。但是,为了同一些熟人闲聊天,他还是常去听音乐会。也观看千花子的舞蹈。他被千花子粗犷、妖艳的肉体弄得神魂颠倒。究竟是什么秘密唤醒了她这种野性呢?同六七年前的千花子比较,他不禁愕然,甚至想:为什么那时候不同她结婚呢?
然而,举行第四届舞蹈会的时候,她肉体的魅力骤然削弱了。他鼓足劲头走到后台,也顾不得她尚未脱下舞服,正在卸装,就拽着她的衣袖,把她带到昏暗的后台去。
“请你松手!稍一触动,我的乳房就痛。”
“这可不行啊,干么要干这等傻事?”
“因为我向来喜欢孩子。说真的,过去我多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啊。”
“你真想抚养孩子?被那种婆婆妈妈的事缠住,你的技艺能发展下去吗?现在养了孩子,你怎么办?早就该注意啦。”
“但是毫无办法啊。”
“别胡说,女艺人一个个都抚养孩子,那还了得!你丈夫是怎么想的?”
“他很高兴,很喜欢呐。”
“唔。”
“干了那行,现在能有孩子,我有多高兴啊。”
“那就不跳舞算了。”
“不嘛!”
出乎意料,她的声音异常激动。他也沉默不语了。
但是,千花子再也不生第二胎了。就是生下的孩子她也没能放在自己身边加以照料。也许就是由于这个缘故,夫妇俩的关系渐渐地淡漠了,疏远了。这种传闻也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千花子没有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就像一只波士顿猎狗一样。
拿狗崽来说,他若有心挽救它,还是可以救活的。头一只死去之后,他俩可以把稻秸切得更细碎些,或者在稻秸上铺一块布,这样第二只就可以免于一死了。这点他是知道的。然而最后一只狗崽,不多久也同它的三个兄弟一样丧生了。他倒不是盼望这些狗崽死光,却也没想过必须让它们活下去。他对它们这么冷漠,大概因为它们都是杂种的缘故吧。
马路边的狗,常常跟随他回来。在远远的路上,他一边招呼这些狗,一边走回家,给它们喂食,还让它们睡在暖乎乎的窝里。他感谢狗能理解他那颗慈祥的心。然而,打他饲养了自家的狗以后,他就不再去理睬路边的杂种狗了。至于人们,大概也是这样的吧。他蔑视世上有家眷的人,也嘲笑自己的孤独。
对待小云雀,他也是如此。起先他想救活它、饲养它,后来这种慈悲心很快就消失了。他还想,何苦去捡人家扔下不要的鸟儿呢。所以一任孩子把小云雀摆弄死了。
可是,他去看这只小云雀的一刹那间,菊戴莺沐浴的时间过长了。
他慌忙把水淋淋的鸟笼从澡盆里拎出来,两只鸟儿都倒在笼子里,活像一团湿透了的破烂市,一动也不动了。他将鸟儿放在掌心上仔细端详,只见鸟儿的腿脚在微微抽动。他兴奋地说:“谢天谢地,还活着呢。”可是,小鸟已经闭上眼睛,小小的躯体也都冻僵了。看样子是无法挽救了。他将两只鸟儿放在长方形火盆上烘烤,又让女佣续上新炭,扇了扇火。鸟儿的羽毛冒出一阵热气。小鸟痉挛地动了起来。也许这浑身的热气能使鸟儿感到震惊,从而产生一股同死神搏斗的力量。可是他的手被烫得受不了。于是在鸟笼里铺了一块手巾,再将小鸟放在上面,然后再放在火上烘烤。手上烤成焦黄了。鸟儿仿佛被人弹动似的,不时吧嗒吧嗒地张开翅膀,东倒西歪,总也站不起来,尔后又闭上了眼睛。羽毛全干透了。鸟儿一离开火,就又趴倒了。看样子活不成了。女佣到饲养云雀的那户人家去探听,说是小鸟孱弱的时候,让它喝点粗茶,把它裹在棉花团里,就会好的。他双手捧着裹在脱脂棉里的鸟儿,弄凉了粗茶,往鸟儿嘴里灌。鸟儿渴了。转眼间,它一靠近碎食,就探出头来啄食了。
“啊,活过来了!”
这种喜悦令人感到多么舒畅啊!等他透过气来,这才发觉,他为了救活这只小鸟,足足折腾了四个半小时。
这时菊戴驾想双双呆在栖木上,可不知多少回都从上面摔了下来。好像是张不开爪子。他抓住鸟儿,用手指触了触它的爪子,鸟爪萎缩而又僵硬,如同一根枯枝一折就会断。“老爷,您刚才不是烤火来吗?”经女佣一说,他想起来了,难怪鸟爪的颜色变得焦黄的。真糟糕!心头的火气更大了。
“鸟儿要么放在我的掌心里,要么搁在手巾上,鸟爪怎么可能烧焦了呢?……明儿要是鸟爪还好不了,你就到鸟店去请教怎么办吧。”
他锁上了书斋的门,把自己关在里面,然后将两只鸟爪含在自己的嘴里,让它暖和暖和,味觉催人落下哀怜的热泪。不一会儿,他掌心上的汗濡湿了鸟儿的翅膀。他用唾沫润了润鸟爪,鸟爪有点柔软了。他生怕粗手粗脚会把爪子折断,便小心翼翼地先将一只伸直,再试让小鸟的爪子抓住自己的小指头。然后又将鸟爪含在嘴里。他松开栖木,将鸟饵移到小碟里,放在鸟笼底板上。可是鸟儿的爪子不灵便,要站立起来吃食,还是很困难的。
“鸟店老板说,可能是老爷把鸟爪烤伤了。”第二天女佣从鸟店回来说,“老板还吩咐用粗茶暖和爪子。据他说,让它自己啄啄就可以了。”
果然,鸟儿要么一味啄自己的爪子,要么叼着它们生拉硬拽。
鸟儿以啄木鸟的气势,精神抖擞地啄了起来,它仿佛在说:“爪子啊,怎么啦,可要争气啊!”它试图凭借它那双不灵便的爪子,果敢地站起来。这小小的动物对自己身体局部受伤,似乎觉得不可思议。它迸发出的生命火花,几乎使他高声喊出几句鼓励的话。
他把鸟爪泡在粗茶里试了一下,但觉得还是含在嘴里更见效。
这对菊戴莺对人太认生了。过去只要一抓住它们,它们的胸口就剧烈地起伏跳动。如今,在爪子受伤的头一两天里,把它们托在掌心上,它们也习惯了,非但不害怕,反而兴高采烈地啾啁鸣啭。甚至把它们放在手上,它们也吃食了。鸟儿这种变化,使他越发怜悯它们。
但是,他看护小鸟,没有恒心,动不动就偷懒,萎缩了的鸟爪沾满了鸟粪。第六天早晨,这对菊戴莺双双死去了。
诚然,小鸟的死是不可捉摸的。早晨往往发现鸟笼里有意想不到的死鸟。
他家里最先死去的是红雀。这对红雀夜间被老鼠咬掉了尾巴,笼子里染满了斑斑血迹。雄鸟次日就呜呼了。雌鸟迎来了一只又一只雄鸟,不知为什么,雄鸟也都一一死去。这只雌鸟却像猴子般地拖着露出红肉的尾巴。活了很久。但是,它终归衰弱下去,也猝然长逝了。
“看来红雀在我们家养不活,以后不再喂养红雀了。”
红雀是少女喜欢的鸟类,他本来就不喜欢。比起吃撒食的洋鸟来,他更喜爱吃碎食的日本鸟,因为这种鸟儿更高雅。就鸣禽来说,他并不喜欢金丝雀、黄莺、云雀一类吱吱喳喳鸣啭的鸟儿。他所以饲养红雀,只不过是鸟店老板送给他红雀的缘故。因为死去一只,才又买来了后来的几只,如此而已。
以狗来说,家里一旦养了克利狗,就不想让它绝种。他憧憬母亲般的女性。他爱像初恋的女性一样的女人。他希望同一个像他死去的妻子那样的女性结婚。这不是同样的感情吗?他过着同动物为伴的生活,似乎是因为他太孤单、太寂寞了。他决心不养红雀了。
继红雀之后死去的黄春翎,它背呈黄绿色,腹呈黄色,更何况它那优美的淡淡的倩影,蕴含着一种稀疏竹林似的野趣。尤其是同它混熟了,它不进食时,只要他亲自喂养,它就一边欣喜若狂地颤动着半展的双翅,清脆悦耳地欢唱起来,一边高高兴兴地进食,还淘气地去啄他脸上的黑痣。他把它放在客厅里。它大概是捡了成饼干屑或别的什么东西,吃进肚子里撑死了。它死后,它本想另买一只,后来改变了主意,便将迄今未曾亲自照料过的嘤鸲放进那只空笼子里。
菊戴莺的死,无论是因为溺水或是伤爪,恐怕都是他的过失造成的。他对它们的依依之情反而难以切断。过不多久,鸟店老板又给送来一对。是小巧玲珑的一对。这回沐浴,他寸步不离澡盆地关注着,不料竟迎来了跟上次同样的结果。
他从盆里将鸟笼提拎起来,鸟儿颤抖着,闭上了双眼,但好歹还能站立起来,比上次的情况好一些。这回,他可留意不再烧伤它们的爪子。
“真倒霉。请你把火升起来。”他沉住气,有点内疚似的说。
“老爷,还是让它们死去算了。怎么样?”
他听了这句话,如梦初醒,不由得吃了一惊。
“可是,上回不费事就把它救活了嘛。”
“救是可以救活,可是活不多久呀。上回鸟爪都伤成那样子,我心想还不如早点死了好。”
“能抢救还是要抢救嘛!”
“还是让它们死了好。”
“是吗?!”他骤然感到体力衰竭,几乎神志不清了。于是,他默默地登上二楼书斋,把鸟笼放在透过窗户投射进来的阳光下,茫然凝望着菊戴莺慢慢地死去。
他祈望着,也许阳光的力量会把它们救活过来呢?但是,不知怎的,他增添了几许莫名的悲伤,犹如看见了自己的凄惨样子。上次他为了救活小鸟的性命而忙乎了一阵子,如今他已无能为力了。
鸟儿终于断气了。他从笼中把湿漉漉的死鸟捡了出来,久久地把它们放在掌心上,又放回笼中,将笼子藏在壁橱里。他下楼对女佣若无其事地说了声:“死了。”
菊戴莺娇小孱弱,容易死亡。可是他家中喂养的鞯雀、鹪鹩、煤山雀,同属雀类,却活得挺欢。两次替鸟儿洗澡,都把鸟儿弄死了,这不免使他感到是命里注定,比如家中死过一只红雀,别的红雀也就很难养活。
“我同菊戴驾已经没有缘分啦!”他带笑地同女佣说罢,就在茶室里侧身躺了下来,让小狗不停地抓挠他的头发,然后从并排的十六七只鸟笼里挑选一只鸱鸺,拿到书斋里去。
鸱鸺一见他的脸,气得瞪圆双眼,不住地摇晃着瑟缩的脖颈,啾啁鸣啭,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在他的注视之下,这只鸱鸺绝不吃食。每当他用手指夹着肉片一靠近它,它就气鼓鼓的,把肉叼住挂在嘴边,不想咽下。有时他偏同它比赛耐性,固执地一直等到天明。他在旁边,鸟儿连瞅也不瞅碎食一眼,纹丝不动地呆在那里。待到天色微微发白,它终于饿了,可以听见鸟爪横着向栖木上放鸟食的地方移动的声音。回头看去,鸟儿耸起头上的羽毛,眯缝着眼睛,那副表情无比阴险,无比狡猾。一只往饵食方向探头的鸟儿,猛然抬起头来,憎恶地吹了口气,又装做不认识他的样子。过了片刻,他又听见鸱鸺的爪声。双方的视线碰在一起以后,鸟儿又离开了饵食。这样反复折腾了好几次,伯劳鸟已经吱吱喳喳地唱起了欢快的晨曲。
他不但不怨恨鸱鸺,反而把它看做对自己的一种安慰,有一次,他对友人说:
“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女佣,我想找一个。”
“唔,有时你倒很谦虚嘛。”
他露出不悦的神色,把脸扭过去,不理睬他的朋友。
“卿卿,卿卿。”他呼唤身边的伯劳鸟。
“卿卿卿卿,卿卿卿卿。”伯劳鸟尖声答应,仿佛要吹散周围的一切。
伯劳鸟同鸱鸺虽同属猛禽,可这只伯劳鸟对喂食人却极为亲热,像个撒娇的姑娘似的去接近他。每当听见他外出归来的脚步声或是咳嗽声,它就鸣啭不止。一出鸟笼,它就飞落在他的肩上或膝上,喜盈盈地抖动着翅膀。
他将伯劳鸟放在枕边,替代了闹钟。天一亮,无论是他翻身、动手,还是整理枕头,它都发出“吁吁吁吁”的撒娇声,连对他的咽唾沫声它也“卿卿卿卿”地回应。转眼间,它猛然鸣叫起来,把他唤醒。这鸣声像一道道闪电,划破了生机勃勃的晨空,令人感到愉快和清爽。它同他互相呼应了不知多少回,待到他完全苏醒过来,它就仿效各色鸟儿的轻轻啾啁,声音清脆悦耳。
首先是伯劳鸟的欢唱,接着是众多小鸟的啼鸣,使他有了“今天也很如意啊!”这种感觉。他穿着睡衣,用手指粘上碎食去喂伯劳鸟,空腹的伯劳鸟用力咬住他的手指。他把这种举动,也看做是爱情的表示而承受了下来。
外出旅行,纵然只有一宿,他也会梦见动物,半夜三更被惊醒过来。所以他几乎不在外留宿。这也许是个怪癖,有时候他独自一人去访友,或者去购物,半路上百无聊赖,又折了回来。没有女伴时,他只好带着小女佣一起出去。
就说去观赏千花子的舞蹈吧,既然叫小女佣连花篮都带上,就不能说声“算了,回家吧!”便折回去。
当晚的舞蹈会是某报社主办的,由十四五名女舞蹈家参加演出,像是会演性质。他没看千花子的舞蹈已经有两年了。如今他实在不愿意看到她在舞蹈上的堕落。那种残存的野性力量,已经成为一种庸俗的媚态。舞蹈的基础形式,连同她的肉体美,都荡然无存了。
虽然司机那么说,他却借口碰上送殡行列,家里又放着菊戴莺的尸体,很不吉利,就吩咐女佣将花篮送到后台去。据说她很想见他,可他看过方才的舞蹈就不便和她细谈。于是趁幕间休息,他干脆溜到后台去。在入口处,他还没站定,便赶紧把身体隐藏在门后。
这时候,千花子正让一名年轻男子化妆。
她静静地闭上眼睛,伸长颈脖,微仰着脸儿,任凭对方摆布。由于嘴唇、眉毛、睫毛都未描画,看上去那张纹丝不动的一本正经的脸,好似一个没有生命的玩偶。简直像一张死人的脸。
约莫10年前,他曾打算和千花子双双殉情。那时节,他成天念叨着想死,想死,几乎成了口头禅。可是没有什么理由非死不可。这种想法是在终生独身,同动物一起生活当中产生的,只不过像一朵漂浮的泡沫花。对千花子来说,仿佛有人从别处给她带来了人世间的希望。她茫然地任人摆布。就是这样,她不能算是还活着。但是把这样一个千花子当做死人看待好吗?千花子果然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的意义,她以通常的表情天真地点了点头,只提出一个要求:
“请把我的腿绑紧些,据说咽气时下摆会吧嗒吧嗒地响呐。”
他用细绳替她绑腿,仿佛现在才发现她的腿竟如此的美,不禁有点愕然,心里想道:
“也许人们会议论:这家伙也能同这么个标致的女人一起死?”
于是她背朝他睡下。只见她天真地合上眼睛,微伸脖颈,然后双手合十。这种虚无的价值,闪电般地打动了他。
“啊,不该死啊!”
当然,他不想杀人,也不想死。千花子是真心实意还是闹着玩?这不得而知。从她的脸部表情来看,似乎两者都不是。那是仲夏的一个晌午发生的事情。
但是,不知怎的,他感到异常震惊。从这以后,他连想也没想过要自杀,同时再也不把自杀这个词挂在嘴边了。当时他心里激荡着这样一个念头:纵然发生天大的事,我都应该感激这位女子。
让年轻的男子做舞蹈化妆的千花子,使他回忆起当年她合十时的脸儿。他刚才乘上汽车立即做的白日梦,也就是这些。即便夜间,每次想起那时的千花子,他总有一种错觉,恍如被仲夏白昼令人目眩的意境所笼罩。
“话又说回来了,那一刹那间,自己为什么又躲到门后去呢?”他喃喃自语。从廊道上折回来,他遇上一个男子,对方亲切地向他打招呼。他一时想不起这是何人。这个汉子却非常激动地说:
“还是这样好嘛!让许多人都来跳,更能显出千花子的精彩啊。”
“噢!”他想起来了。此人是千花子的原配,一个伴琴师。
“最近好吗?”
“哦,我早就想到府上拜访哪。告诉你,去年岁末,我已同她离婚了。无论怎么说,千花子的舞蹈确实出类拔萃。太精彩啦!”
他心里想:自己也应该说几句好话,可不知怎的,他心慌意乱,胸间涌上一阵阵郁闷。于是脑子里浮现出一句话来。
恰巧他怀里有一份16岁逝世的少女的遗稿集。近来他读了少男少女的文章,比什么都要快乐。16岁少女的母亲,似曾给故去的女儿化过妆。她在女儿逝世当天的日记本末尾写了这么一句:
“她的脸儿生平第一次化妆,真像个新娘子。”
(叶渭渠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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