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鹦鹉 第七章 吓煞人

  夜已深。
  一到了深夜,声音就多了。
  鸟笼的摇曳,秋虫的鸣叫,本来很微弱的声音,现在都已听得很清楚。
  天外还有风声,还有雁声。
  雁声更嘹亮,更凄凉。
  “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
  秋声中的雁声,几乎被诗人普遍地应用,黄仲则这首词正是一个例子,他却说第一声听不得的是雁声。
  只因为一听到雁声,愁思很容易就来了。
  张铁、林平现在来的却不是愁思。
  就连这雁声,在他们听来也只有恐怖为感觉。
  剖开的尸休已用白布盖好,还有萧百草,老掌枢,两个官差的两具尸体亦已搬到一旁。凄冷的灯光照耀之下,死人的面庞说不出的可怕。
  谭门三霸天的尸体虽在自布的下面,可惜他们都曾看过尸体的解剖,都已留下深到的印象。
  只要目光落在白布上,他们就仿佛已看见白布下的死人。
  他们的目光却又不由自己。
  因为那边不时有声音传来。
  苍蝇展翅的声音。
  现在只不过初秋,还是苍蝇的季节。
  苍蝇在夜间出现,总喜欢飞舞在灯火的周围,何况这灯火之下还有尸休。谭门三霸天的尸体已开始发臭。
  发臭的尸体对苍蝇来说本就有一种很强烈的诱惑。
  血腥味也是。
  所以另外的四具尸体之上,也有苍蝇在盘旋。
  这种声音在他们的感觉,已不只是讨厌。
  他们已停下说话。
  那是驱除恐怖的一种很好的办法,但也要有说话的心情。
  他们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地方。
  只是想。
  总算他们的胆子还够大,还支持得住。
  胆子不够大的人,根本就不能追随常笑出入。
  夜更深,窗外冷雾凄迷。
  风穿窗吹入,吹入了冷雾。
  灯光冷雾中朦胧,活人的脸庞,死人的脸庞,也都在冷雾中朦胧了。
  这冷雾简直就像是在人身上透出来。
  话人有人气,死人亦有鬼气。
  死人有七个,活人却只得两个。
  鬼气自然比人气更重。
  鬼气阴森!
  张铁、林平只觉得整个身子就像是浸在冰水中。
  好在常笑一留就留下两个人。
  漫漫长夜,如果只得一个人,真不知怎样度过。
  他们两个人私下亦打算不离开对方的了。
  只可惜一个人就算是本身往往也有很多事情由不得自己。
  张铁并不想这时上茅厕,但需要的时候,他却也没有办法。
  他当然不好意思解决这种事都要林平陪伴左右。
  林平更不好意思跟去。
  店堂里于是就只剩下林平一个人。
  在这种环境之下,身旁有一个活人总比连一个活人也没有好。
  张铁一离开,林平就慌了。
  他忽然觉得这店堂又冷了几分。
  少了一个活人,鬼气自然相应重了。
  他的额上却有汗。
  冷汗。
  也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叹息。
  声音是从他身后传来,他没有回头,面容却一宽,道:“这么快?”
  这话一出口,他的面色就变了。
  张铁才出去,没有理由这么快回来。
  张铁的脚步也没有这么轻。
  他根本就没有听到脚步声。
  “谁?”一声轻叱,他急忙回头。
  这一动,他就发觉自己的脖子已不能扭动,一双冰冷的手已从后面伸来,扼住了他的脖子。
  那简直不像是人的手。
  不是人又是什么?
  鬼?僵尸?
  林平面都青了,脱口一声惨呼。
  店堂后面的院子非常阴森。
  没有灯,只有天边的一弯新月斜照下暗淡的光芒。
  没有灯的地方本来就已阴森的了,何况这院子当中还植着一株白杨?
  白杨蒂长叶大,风一吹就沙沙作响,是秋树中最令人萧瑟一种,亦是萧瑟秋声的代表。院子里的西风此际正急。
  白杨多悲风,萧萧愁煞人。
  在这个院子,这个时候,又岂只愁煞人,简直已吓煞人。
  张铁心胆都寒了。
  他的名字虽有一个铁字,在他的身上,却只有一样东西是铁打的。
  他的刀。
  刀锋虽未出鞘,刀柄已在他的手中。
  在这个地方,无论在做着什么,他都绝不会让那把刀离开他的手。
  刀有杀气,一刀在手,据讲连鬼都要让三分,他一手握刀,一手正要拉开裤子,就听到了林平那一声凄厉已极的惨呼。
  他的一张脸立时白了,刀呛嘟出鞘,慌忙奔回。
  店堂中冷雾更浓,灯光浓雾中更黯淡。
  林平已倒在地上。
  他整张脸庞都已扭曲,一脸惊惧之色。
  这惊惧之色,你说有多强烈就有多强烈。
  他的眼睁大,眼珠已凝结。
  死人的眼瞳根本就再没有变化。
  看样子他竟是给吓死的。
  他的身上并没有血,身上衣服却已经萎缩,整个身子都在散发着迷蒙的白烟。绝不是风吹入来的冷雾,也绝不是死气。
  死气无色,冷雾通常只带着夜间的木叶清香,这白烟却飘着刺鼻的恶臭。迷蒙的白烟之中,林平外面的肌肤竟是在消蚀。
  只不过刹那,他的手已不像人的手,他的面庞也已不再像人的面庞。
  肌肉消蚀,现出了骨头,连骨头都开始消蚀。
  风吹过,骨肉散成了飞灰,散入冷雾中。
  张铁死盯着林平的尸体,一个身子僵住在那里。他的手已冰冷,甚至他的心都已冰冷,冷雾仿佛已结成尖针刺入他的心深处。
  他奔回来的时候,店堂中并没有人。
  现在也没有,但不知怎的,他总觉得是有人存在,并且已待在身后。
  他突然回头。
  在他的身后,果然站着一个人。
  他只是突然惊觉,完全不知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到了身后。
  那个人简直就象是冥府中放出来的幽灵。
  事实上,那个人的确已死了七八天,己没与可能是一个人,却只怕还没有到冥府报到。这两天他还在人间徘徊。
  他还是一具僵尸。
  冷漠的脸庞,残酷的眼神。
  站在张铁身后的那个赫然是铁恨。
  “铁手无情”铁恨!
  他面容如生,一个身子仍标枪般挺直。
  僵尸的身子本来就挺直,直得很。
  僵尸的脸庞,你又知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突然看到死板板的一张僵尸脸庞,你又害不害怕?
  “铁都头!”
  张铁失声惊呼,一张脸刹那死白。
  他惊呼的声音很奇怪,完全不像是他本来的声音。
  他面上的表情更奇怪,就像是一个人突然见到鬼一样。
  他害怕见鬼。
  铁恨仿佛没有听到,面上完全没有表情,双脚一跳,跳到了张铁的面前。张铁一声怪叫,忙举起手中刀。
  死在他这把刀之下已有不少人,刀上已有了杀气。僵尸不会死,却可能倒在刀的杀气之下。只可惜他的刀还未举起,铁恨双手正扼住了他的咽喉。
  铁手本已无情,变了僵尸更不会留情了。
  “僵尸——”张铁嘶声惨呼未绝,语声便已被扼断,舌头却被扼了出来。他的眼也死鱼一样突出。
  一般腥臭的气味突然在他胯下涌出,他的一条裤子已全都湿了。
  铁恨这才松开手。
  他的眼珠子在转。
  僵尸的眼珠子是不是还会转动?
  目光落在萧百草的尸身之上,铁恨的面上竟露了惋惜之色。
  僵尸的面容是不是还有变化?
  僵尸是不是还有感情?
  鲜红的门,红如鲜血。
  巷子里只有这扇红门。
  鹦鹉楼也就在这红门之后。
  门户已打开。
  应门的仍是那个小姑娘,穿着套红衣裳,一双眸子黑如点漆的那个小姑娘。给王风开门的时候,她上上下下最少打量了王风十眼,现在给常笑开门,却连正眼也不敢望一眼常笑,好像她已看出这卜人比王风更难惹。
  她低着头,嗫嚅着道:“你们是……”
  安子豪一旁道:“我们是来查案的。”
  小姑娘这才看到安子豪,奇怪地望着他。
  安子豪随即问道:“血奴在不在?”
  小姑娘道:“在,我去替你们通传。”
  安子豪还未表示意见,常笑已摇头,道:“不必,我们这就去找她。”
  这句话出口,他的脚步已举起,一步跨入去。安子豪慌忙上前引路。
  小姑娘赶紧让开,一句话也不敢再多讲。
  她虽然年纪小,见识也不多,却已看出常笑亦是个官,比安子豪更大的官,无论常笑做什么,她都只能一旁看着,甚至连看最好也不看的,远远的躲避开去。
  她当然没有跟在后面。
  穿过回廊,走过花径。
  花寒依稀梦,蝉语诉秋心。
  一路上就只有花香,只有虫声,莫说歌声无影,连酒气都没有。
  这并不像往日的鹦鹉搂,更不像是个妓院。
  现在这时间正是妓院的黄金时间,但除了他们一行十人,除了开门的红衣小姑娘,没有其他人走动。
  左右的楼房都有灯光,窗纸上亦有人影。
  沉默的人影,仿佛在偷窥着这些不寻常的来客。
  山雨欲来风满楼。
  他们莫非已听到了风声,先躲了起来?
  常笑走着忽然道:“这妓院的生意似乎并不好。”
  安子豪立刻摇头道:“只是今夜不好。”
  常笑道:“我要来这妓院搜查一事已传了开去?”
  安子豪道:“这里的地方虽小,人可不少,嘴巴很多。”
  常笑道:“聪明人也很多。”
  安子豪道:“事情发生在平安老店和鹦鹉楼两个地方,大人既去了平安老店,他们并不难想到接着必会来鹦鹉搂。”
  常笑忽笑道:“昨夜出现的僵尸,是不是也是一个原因?”
  安子豪勉强一笑,道:“我看就是了。”
  一句话还未说完,他已打了两个寒噤。
  夜色已很浓,这时候僵尸应己出动。
  常笑盯着安子豪,说:“你的胆子并不大。”
  安子豪苦笑道,“本来就不大。”
  常笑道:“你真的相信有僵尸这样的东西存在?”
  安子豪叹了一口气,道:“我那个手下毫无疑问是给活生生吓死的。”
  常笑道:“并不一定僵尸才可吓死人。”他一声冷笑,又道:“你那个手下,一个人私自转回,绝下会没有原因。”
  安子豪道:“也许他有所发现。”
  常笑冷笑道:“为什么你不说他看中了铁恨口含的避毒珠?”
  安子豪没有作声。
  常笑接道:“你还有的那个手下不是说过他们撬开棺材之际,看到铁恨面目如生,并不像死了七八天的人,王风告诉他们那完全因为铁恨口里含着的避毒珠,才能够保持尸体不变。”
  安子豪点头。
  常笑道:“那样的一颗珠子,你可知什么价值?”
  安子豪道:“价值连城。”
  常笑道:“是不是足以引人犯罪?”
  安子豪微喟道:“我那个手下为人的确有些贪心。”
  常笑道:“一个人作贼不免心虚,如果胆子本来就已不很大,不要说僵尸,一个人突然从棺村里站起来,已足以将他吓死。”
  安子豪结结巴巴地道:“可是……棺村里卧着的是铁恨,铁恨已经死了七八天,已钉在棺村里七八天。”
  即使是活人,给钉在棺村里七八天,就不闷死也饿死的了。
  死人是不是还能复活?
  这就是问谁,谁也会摇头。
  但故老相传,死人是有可能变成僵尸。
  这传说是否真实?却没有人敢肯定。
  世间本就有很多令人无法相信,但又无法解释的事情。
  这件事常笑是不是就可以解释?
  常笑没有解释,冷笑道:“谁知道铁恨那七八天是否一直都钉在棺材里?”安子豪道:“最低限度还有个人知道。”
  常笑道:“你是说王风?”
  安子豪道:“他一定知道,问题只是他肯不肯说老实话。”
  常笑道:“在我的面前,没有人敢不说老实话。”
  这是不是太夸口?太自信?
  他补充道:“据我知道,在他的面前就只有一条路,没有人想走那条路。”那一条也就是死路。
  安子豪又不作声。
  对于常笑的话,他不愿置仪,也不敢置议。
  常笑接问道:“他是不是还在鹦鹉楼?”
  安子豪道:“今早,我找他问话的时候还在。”
  王风现在并不在。
  鹦鹉楼中就只有一个血奴。
  五丈宽的照壁散发着白粉的气味,聚会在奇浓嘉嘉普的十万妖魔,妖魔膜拜的魔王,十万把魔刀下的十万滴魔血,魔血化成的鹦鹉,还有血鹦鹉的十三个臣子一十三只血奴都已消失在这白粉的后面。
  照壁已被粉饰得雪白,没有了魔画,只是幅普通的照壁。
  在魔画的衬托下,这地方简直像个地狱。
  美丽的地狱,一夜之间就毁在王风手下。
  没有了魔画,这地方也只是个普通地方。
  所以常笑并不像王风,第一眼并没有落在照壁之下。
  他的第一眼落在血奴的身上。
  这地方现在还有什么比血奴惹人注目?
  血奴已换过了整套的衣衫,左半身已不像初生的婴儿,整个人已不像鹦鹉的臣子。但她还是叫做血奴,她也依然美丽。
  美丽的女孩子本就已惹人注目。
  常笑的目光却并没有被她吸引,很快就转开。
  硬底的皮靴,带刺的长鞭,三丈宽的大床,床顶上挂着的钩子,刚粉刷过的照壁,常笑的目光一一从上面掠过,才又转回血奴面上。
  “你就是血奴?”他带着笑问。
  “嗯。”血奴笑着应。
  妩媚的声音,甜美的笑容,她好像很欢迎常笑的降临。
  常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她一遍,道:“听讲你向来只穿一半衣服?”
  血奴笑道:“这是事实。”
  常笑道:“现在你穿得很整齐。”
  血奴道:“因为我怕着凉。”
  常笑道:“这几天都差不多,并不冷。”
  血奴道:“昨夜出现了僵尸之后,这地方不知怎的就变得阴阴森森。”
  一说到僵尸,她的语声就不很稳定。
  常笑道:“你也怕僵尸?”
  血奴道:“我只是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的胆子普遍来说都不大。
  常笑道:“那干吗你不离开,还留在这里?”
  “我没有地方好去。”血奴的眼圈似乎红了。
  一个女孩子如果还有地方去,亦不会留在妓院。
  常笑道:“李大娘那里不好?血奴的面色马上变了,冷冷道:“如果好我根本就不会来这里。”
  李大娘是血奴的母亲,做母亲的如果是个好母亲,做女儿的也根本就不会做妓女。常笑点点头,目光转向放在那边墙下的棺材,道:“最低限度你也得搬走那副倌材,难道你不知道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血奴的脸不由白了,吃吃道:“这副棺材并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私自将它搬走。”常笑道:“王风不肯将这副棺材搬走?”
  血奴道:“我没有问他,今天早上一时间又醒不起。”
  常笑诧声道:“他不在这里?”
  血奴道:“早上一早就出去,到现在还未回来。·常笑说道:“整整的一天,他去了什么地方?”
  血奴道:“不知道。”
  “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他曾说过去找他朋友的尸体。”
  “铁恨的僵尸?”
  血奴点头道:“僵尸在日间据讲只是一具尸体,听他说,他是想尽快将尸体找到。”常笑道:“为什么?”
  血奴道:“只要找到尸体,他说也许就有办法制止铁恨再变僵尸,他似乎很不想他的朋友再变僵尸害人。”
  常笑冷冷笑道:“他是个巫师?也懂得降魔捉鬼?”
  血奴答不出。
  常笑随又道:“如果已找到僵尸,他势必会搬回来,再放入棺材钉好,现在已是僵尸出现的时候,还不回来,难道他找不到尸体,索性找僵尸去了?”
  安子豪插口道:“说不定他现在已找上僵尸,被僵尸扼住咽喉,再不会回来的了。”这些话出口,他自己已先打了几个冷颤。
  血奴的脸庞更加白了常笑却全无反应,一样的面色,一样的笑容,目光落在棺材之上,道:“棺材的钉口之上,也一样可以看出棺盖这七八天之间是否都钉稳。”
  不用他再行吩咐,方才解剖尸体的两个宫差已自越身而出。
  仵作这一行出身的人,对棺材这种东丁本来就很有研究。
  常笑也没有再行吩咐,转顾安子豪:“万通剩下的那一滩浓血,那一只黑手,在什么地方?”
  安子豪道:“在楼下,楼梯后面的小屋子里。”
  常笑目光又一转,道:“唐老大,唐老二,你们两个随他走一趟,董昌,你也去。”唐氏兄弟应声走向安子豪,正向棺材走去的那两个官差中的一个应声亦停下了脚步。常笑随即又道:“检验那棺材一个人已足够。”
  董昌连声应是,改向安子豪走去。
  安子豪慌忙退出楼外,在前面引路。
  常笑看着他们四人离开,喃喃自语道:“浓血,黑手,这如果不是真的僵尸在作祟,相信就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
  这如果只是毒药所做成的结果,以唐氏兄弟对毒药的认识,再加上一个仵作出身的董昌,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了。
  事情是不是这样简单?
  灯光虽明亮,到了那边的墙壁,已变得暗淡。“棺材在暗淡的灯光之下,更觉得恐怖。那官差因此将旁边的一盏灯也拿过去。他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工作。做他这种工作,即使经验丰富,环境不够光亮,亦很容易判断错误。多了那盏汀,棺材使有了光采,虽然始终是死亡的象征,看起来总算已没有那么恐怖。棺盖已先后两次打开,第二次打开之后,就没有钉上,因为尸体己不在里面。尸体已变做僵尸跑掉。在未找到僵尸,未寻回尸体之前,棺盖钉上岂非就很多余。王风甚至没有将棺盖盖好,只是随随便便的搁在棺材上面,盖不住棺头,露出了两三寸的一道空隙。所以要打开这副棺材实在不是一件难事。那官差将灯放在旁边的一张儿子上放下,走前去,偏身一伸手,就将那棺盖捧开。棺盖一打开,飒的一个人就从棺村里直挺挺地弹了起来。僵尸!棺材是死人的东西。从棺材里出来的难道还会是一个活人?死人之中,据讲就只有一种僵尸还可以跳动。——那副棺材就是僵尸的窝,僵尸随时都可能走回他的窝休息。想到自己说过的这些话,常笑不由就机懔懔的打了个冷颤。其他的官差却吓惨了。血奴更就像踩了尾巴的母猫,尖声惊叫了起来。吓得最惨的当然是那个捧开棺盖的官差。他虽然仵作出身,这还是第一次遇上尸变,看见僵尸。惨白色的衣衫在惨白色的灯光下,就像是一团雾。僵尸双掌齐眉,双袖掩脸,只一跳就跳出了棺材,跳落在那个官差身旁。他的身上仿佛透着泛骨的寒气,一动寒气就变成了阴风,吹灭了几上的灯光。没有了那惨白的灯光,那官差的面庞也一样发白,他的眼已睁大,眼中充满了惊惧,强烈的惊惧他想走,但双脚完全不受指挥,就像给钉子钉死在地上。他想叫,口腔的水份却都似已被阴风吹成了寒冰,封住了咽喉。蓬的一声,他捧着的棺盖脱手堕地,他的整个身子亦瘫软了下去。僵尸却没有再动,凄冷的目光从双袖缝中射出,瞪着那个官差瘫软在地上,枪般挺直的身子突然一弯,坐倒在棺材缘,一双袖子亦随着垂下,然后他就张开嘴巴,放声大笑起来。好得意的笑声,好可怕的笑声。在这种环境下听来更可怕。这笑声一起,最少有一半的官差给笑得失魂落魄。僵尸是不是也能笑,这笑声是不是已能笑散生人的魂魄?女孩子胆子通常都比较小,这一次却是例外。血奴本已吓得随时都可能昏倒,但僵尸的袖子一袖下,僵尸的笑声一响起,她混身竟好像有了气力,苍自的脸庞亦泛起了红晕。她居然睁眼瞪着那个僵尸。看她的表情,简直就要冲过去打那个僵尸一拳,咬那个僵尸一口。她竟然真的冲过去。一冲过去她的拳头就落下。虽然并没有咬那个僵尸一口,她最少打了那个僵尸十拳。好大的胆子。莫非她又已着了魔,昨夜消失在墙壁上的那第十三只怪鸟,那第十三只血奴已附在她的身上。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也是奇浓嘉嘉普魔域中的一种妖魔。妖魔打僵尸,这岂非就是鬼打鬼?常笑的胆子更大。开始的时候,他也很惊讶,但现在,他的面上只有冷酷的笑容。僵尸的笑声一人耳,他的手就已握住了剑柄。剑现在仍在鞘内,杀气却已蕴斥于整间小偻。这杀气竟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他的一双眼亦是杀机毕露,迫视着那具僵尸。虽然,他还未有所行动,人剑已经呼之欲出。人未出,剑未出。说话反倒先出了:“住手。”一声断喝霹雳一。样击下,满楼鬼气顿被击散。
  常笑的嗓门实在够大。
  一个做了十多年大官,打了十多年官腔的人,嗓门不大才怪。
  何况他还练了十多二十年的气功?
  血奴已经住手,那双手却不是给常笑喝住,而是给那只僵尸硬拉住的。
  要拉住她那双手实在不容易,她凶起来简直就像真的有魔神附体,气力大得吓人。僵尸几乎是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拉住。
  总算他已有、两次经验,这一次已没有前两次那么狼狈。
  这具僵尸当然就是王风。
  血奴好容易才放弃挣扎,喘息着在棺缘,在王风身旁坐下。
  袖子才放下一半,她就已认出那不是铁恨的僵尸,也不是其他孤魂野鬼,是王风。她给吓惨了,王风却笑得那么开心。
  那就算是王风真的己变了僵尸,她也要冲过去,揍他一顿的了。
  她喘着气,瞪着王风,突然问道:“你什么时候变做僵尸的?”
  王风勉强收住了笑声,道:“今天早上你在换衣服的时候我已卧在棺村里面。”血奴一张脸上立时发红,道:“你都看到了?”
  王风道:“那时候我还没有睡着。”
  他的目光已变得朦胧。
  是不是他又想起了血奴那一身缎子一样光滑的肌肤?
  那一对轻柔在胸膛上的手?那满面如痴如醉的神情?
  他虽然没有说出来,血奴已肯定他一切那已看在眼内,她绝不相信这个人当时会老老实实的卧在棺村里面。
  她叫了起来:“打死你,打死你——”她口里说的虽凶,心中当然并不是真的想打死王风。
  王风也根本就没有放开她的手。
  两人立时又扭作一团,简直就旁若无人。
  那些官差不由得目定口呆,一个个都好像已变成了僵尸。
  常笑却气得面都青了。
  他又一声大喝:“住手!”
  这一声更响亮,给他这一喝,整个屋子部几乎起了震动。
  就算是死人,只怕也会给他这一喝便喝的跳起来。
  血奴就给喝的跳起来。
  王风虽然没有跳起,拉住血奴的那双手不觉已松开。
  他的面上居然还有笑意,笑望着常笑,忽然问道:“你好像是个做官的?”常笑铁青着脸,冷声道:“十年前我就已做官。”
  王风道:“怪不得你的嗓门这么大。”
  常笑盯着他,道:“你不怕官?”
  王风笑道:“我又没有犯法,为什么要怕官?”
  常笑冷笑一声,道:“你躲在棺材里干什么?”
  王风道:“睡觉。”
  常笑目光一扫,道:“这里有三丈宽的大床。”
  王风笑道:“我就算不睡在床上,只睡在棺材里,也好像不犯法。”
  常笑道:“吓人就犯法了。”
  王风膘一眼挣扎着正要爬起来的那个官差,道:“我没有吓人,只不过从睡觉的地方跳出来。”他又笑,接道:“你属下的胆子,似乎并不大。”
  常笑眼角的肌肉一跳,冷冷道:“你的胆子却不小。”
  王风道:“本来就不小。”
  常笑闷哼道:“怪不得胆敢在棺材里面睡觉。”
  王风道:“不敢也要敢。”
  常笑道:“你知不知道棺材是用来放死人的?”
  “知道。”
  “你知不知道这棺材已睡过死人?”
  “知道。”
  “什么都知道,你这是喜欢棺材的了?”
  王风立刻就摇头:“不喜欢。”
  “不喜欢为什么要睡进去?”
  “我没有地方好睡。”
  常笑的目光又落在三丈宽的大床上,道:“这张床也不好?”
  王风道:“对别人很好,但对我却不好。”他笑着解释:“今天早上我实在太疲倦,除非不睡,一睡势必就像死人一样。”
  常笑道:“所以你索性就睡进棺材?”
  王风道:“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
  常笑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王风道:“我不想这么快就真的变成死人。”
  常笑一怔道:“有人要杀你?”
  王风道:“有,昨天就已有四个,真正要杀我的却不是他们。”
  常笑道:“他们只是四个刽子手?王风道:“我看就是了。”
  常笑道:“你到底开罪了什么人?”
  王风道:“什么人我也没有开罪,他们要杀我也许就因为我留在这里,因为我是一个聪明人。”
  常笑道:“据我所知聪明人的确都不怎样长命。”
  王风道:“有时是的。”
  常笑道:“有时是指什么时候?”
  王风道:“当他让别人都觉得他有点危险的时候。”
  这本来是武镇山武三爷的说话,他记得这么清楚,莫非是觉得这话很道理。常笑点头道:“一个人使人有危险感觉,一定不会受欢迎。”
  王风道:“处理一个对自己有危险的人,你当然知道最好是用什么方法。”常笑连连点头道:“那种方法的确好,我也时常用。”
  王风道:“好办法未必就一定有效。”
  常笑道:“如果他们发觉你死人一样睡着,那就会有效的了。”
  王风道:“所以我只有睡进棺材。”
  常笑道:“棺材亦未必安全,一旦被发现了,很容易就给活活的钉在棺材里面,那又是怎样的一种死法,你是否能够想像?”
  王风打了个寒噤,道:“好在那副棺材曾经走出过一具僵尸。”
  常笑道:“那样的一副棺材当然没有人愿意走近去,如果不怕僵尸回窝时遇上,实在是一个很好的睡觉地方。”
  王风道:“好就说不上,里面有石灰,还躺过死人,幸好死人跟我是朋友,看在安全份上亦只好将就将就。”他忽然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就连这种地方我也只能睡一次。”揭发了的秘密就不再成为秘密,如果他再睡进这副棺材,很可能就永远睡下去,永远不会再出来的了。
  常笑冷冷的凝注着王凤,忽然说道:“你怕死?”
  王风立刻摇头。
  常笑冷冷地一哼,道:“我看你简直就怕得很。”
  王风道:“我只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他笑笑,忽然问:“死有什么可怕?死的确没有什么可怕。不用再受烈日的煎烤,不用再受寒凤的刺割。没有忧伤,没有痛苦。再不必耽迷于卑贱的思想,再不必热切去贪求什么。死,其实只是一种解脱。在王风来说,死,更是他生命中最美丽的冒险。一根要命的阎王针,早就已决定了他的生命…他本来只能再活半个时辰,出为运气好,死前遇上了天下第一名医叶天士,才保住了性命,却也只能再活一百天。一百天现在已过了四十九天…只剩五十一天。五十一天并不是五十一年,早死五十一天与迟死五十一天似乎没有多大的分别。他又怎还会怕死?”
  常笑没有回答王风的话,反问道:“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王风道:“那些人要杀我的真正原因,真正要杀我的本来是什么人,现在我仍不怎样明白。”他随即又说道:“这其实明白与否,也不要紧。”
  常笑道:“什么才要紧?”
  王风道:“我未了的那件事。”
  常笑追问道:“哪仵事?”
  王凤道:“寻问我朋友的尸体,送返他的故乡。”
  常笑道:“你跟铁恨是朋友?”
  王风点点头。
  常笑注目又问道:“你们在什么时候认识的?”
  王风道:“八九天之前。”
  常笑一怔道:“七八天之前他已是个死人,你却是八九天之前认识他,到底你们认识了有没有一个整天?王风道:“没有。他们认识还不到一天,就遏上了血鹦鹉,血鹦鹉带来的邪恶与灾祸就痛击在铁恨身上。这其实是铁恨的愿望。血鹦鹉据讲每隔七年都要降临人间一次,带给人间三个愿望。只要你能够看见它,它就会让你得到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愿望,它都会让它实现。铁恨的第一愿望却是求死。只因为他绝对不相信血鹦鹉的存在。他更想不到竟会遇上血鹦鹉。血鹦鹉只是让他如愿以偿。一想起这件事,王风就不禁摇头。常笑也摇头,道:“认识还不到一天的朋友,你就肯替他卖命了?”
  王风道:“我认识他虽然还不到一天,知道他却已很久。”
  常笑道:“知道他什么?”
  王风道:“知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我一向佩服正直的人。”
  常笑已很久没有笑,一听王风这句话,就笑了。
  他笑着道:“如果你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替他卖命,我担保你一定会后悔。”接着他又补充道:“正直的人绝不会说谎,而据我所知,在血鹦鹉这件案子上,他已经不止一次说谎。”
  王风并没有追问下去,却笑道:“说谎固然可耻,但若吐露事实足以惹起更大的不幸之下,还是可以原谅的。”
  常笑冷笑,踱了开去。
  所有的目光全部落在他的身上。
  他踱了一个方步,又面向王风;道:“铁恨的尸体据讲是你带回衙门的?”王凤承认。
  “当时铁恨已死亡?”
  王风点头。
  “你肯定他的确已死亡?”
  王风道:“一个人是生是死,我还可以分得出的。”
  “萧百草剖验尸体的时候,你是否也在一旁?”
  “不在,萧老先生工作的时候并不喜欢有人在旁边,他认为那会影响他的工作,其实他就算准许我留下,我也未必愿意留下。”
  “你怕看?”
  “我还怕呕吐。”王风反问道:“你难道不知那是怎样恶心的一回事?”常笑没有答,板起脸,道:“你只需回答我的问题。”
  王风道:“只许答,不许问?”
  常笑道:“不许。”
  王风道:“你当自己是什么东西?”
  常笑道:“官!”
  王凤道:“你又当我是什么东西?”
  常笑道:“平民百姓。”
  王风连忙纠正道:“江湖人。”
  常笑又一声冷笑。
  王风接着道:“江湖人不怕官,不受管,也没有官敢管。”
  常笑又冷笑道:“我敢管!”
  王风道:“就算敢管,我就算受管,又怎样?我又没有犯法。”
  王风又冷冷道:“我有什么犯法的嫌疑呢?常笑冷声道:“你协助嫌疑的犯人,逍遥法外。”
  王风道:“又一个嫌疑,这嫌疑的犯人又是谁?”
  常笑道:“铁恨。”
  王风一呆,忽然笑道:“到现在为止,虽然你仍没有来一个自我介绍,我却早已猜到你是谁。”
  常笑道:“谁?”
  王凤道:“常笑!毒剑常笑。”
  常笑冷笑道:“你睡在棺材里,消息还这么灵通。”
  王风道:“今天清晨,安子豪来找我说过话。”
  常笑闷哼道:“这个人说话未免大多。”
  王风道:“我还知道一件事。”
  常笑道:“也是他说的?”
  王风摇摇头,道:“那件事我最少已听人说过十次,第一次最少已在五年之前。”常笑道:“到底什么事?”
  王风笑笑道:“我还知道你另有一个很哧人的外号,就叫活阎王。”
  常笑木无表情,反而问:“这个外号好不好?”
  王风道:“好是好,有一点,我却很不明白。”
  常笑道:“哪一点?”
  王风道:“活阎王顾名思义,是人间的阎王,你怎么连鬼都管到了?”
  常笑道:“你是说铁恨?”
  王风道:“僵尸难道不是鬼?”
  常笑道:“你肯定他已变成僵尸?”
  王风道:“我没有见过僵尸,却见过尸体,我敢担保他已是一个死人。”常笑道:“我连尸休都没有见过,在未见到他的尸体之前,我仍当他是一个活人。”他霍地迫视王风:“你也敢担保自己所说的全都是事实?”
  王风又一笑,道,“就算是事实,你好像也没有办法。”
  常笑亦笑了,道:“你知道我还有一个外号叫做活阎王,却似乎不知道我这个外号怎会得来。”
  王风道:“那是因为你的心够狠,手够辣,剑够毒。”
  常笑道:“心狠自然手辣,手辣自然剑毒,这三样其实只是一样,你只说中了一样,还差一样。王风道:“哪一样?”
  常笑道:“刑够重。”他又笑道:“在我的重刑之下,我敢担保所听到的一定是事实。”
  王风笑道:“你好像已有意思对我用重刑来迫供?”
  常笑只是笑,这笑容已显得很残忍。
  王风笑接道:“只不知你怎样将我拿到那重刑之下?”
  常笑道,“想知道还不容易?”
  话口未完,他的左手已伸指一指。
  那一指还未指正王风,七个官差已有三个扑了过去。
  捧开棺盖的那个官差站得最近,第一个扑到,却不是抓人,一拳就向王风面门打去。这一拳简直就是公报私仇。
  方才给王风哧得最惨的就是他,对于这个小子本来就没有多大的好感,对于这个小子的一脸笑容更就瞧不顺眼,所以常笑一下令去拿人,他便立即就想到先打掉这个小子的一脸笑容。
  那并不是致命的地方,就算打重一点也不会死人,所以他放心去打。
  他打的也已够重。
  这一拳没有一百最少也有九十九斤的气力,打上去已不止可以打掉一面的笑容,整张脸都可以打花的了。
  蓬一声巨震,一条人影就飞了出去。
  王风仍站在原地,一张脸也没有花。
  那个官差的脸却花了。他一拳才出,王风的拳头已重重地打在他面上,打塌了他的鼻梁,打开了他满面血花,甚至将他打飞丈外。
  王风这一拳已不止一百斤。
  那个官差刚飞开,另外的两个官差已扑至,四双手鹰爪一样抓向王风的左右手。抓是抓住了,却是王凤的左右手“大鹏展翅”,反抓住他们两人的一双手腕。王风马上就一声大喝,将他们两人抡了起来,掷了出去,掷向其余的四个官差。其余的四个官差正要冲上,那两个官差就已泰山压顶也似的迎头压下。
  总算他们手急眼快,两两成双,双双齐心合力,硬将两个同伴接下来,四个人,竟全都被震得退出了一步。
  王风的气力实在不小。
  给他掷出的那两个官差脸都青了,接着那四个官差的脸色亦不见得太好,狰狰铮铮四声,四把刀不约而同全都亮在手中。
  刀光亮如雪,这四把显然都是好刀。
  一刀在手,四个官差的面上都现出阴狠的神色。
  只看拔刀的姿势,就知道他们都是用刀的好手;只看面上的神色,就知道他们刀下绝不会留情。
  王风似乎还没有看他们,他正两手交替,拍扫衣袖,就像方才那三个官差身上的什么已有不少落在他衣袖之上,更像事情在他掷出两个官差之后就已了结。
  事情又怎会这就了结?
  四个官差刀出鞘,脚步更开始移动,左右移动,四个人分开了四个方向。王风的眼只要望出去,最少就可以望到两把刀。
  他已放下手,伸一个懒腰,忽然道:“睡眠足够,精力充沛,这个时候最好就活动一下筋骨。”
  四个官差中的一个立时道:“我们一定好好的让你活动一下。”
  王风的目光应声在四把刀上掠过,道:“但动到刀子我就恕不奉陪,那些东西向来就有碍健康。”
  另一个官差冷笑一声,道:“只可惜由不得你。”
  语声一落,他的人就冲上。
  其他的三个官差亦同时发动。
  雪亮的刀锋闪着的目的光芒,这四个官差使的竞是同一样的刀法。
  两刀砍向王风的双肩,两刀砍向王风的双腿,他们并没有下杀手。
  因为常笑还要留下王风的一条命,还要问王风的口供。
  但这四刀砍中,王风就得变做王八,虽然保得注性命,也只能在地上爬了。王风虽然不想奉陪,更不想变做王八。
  在他的后面就是那副棺材,棺材的后面却是墙壁,他不能再躲进棺材,身后亦已没有退路。
  他只好想办法应付砍来的四把刀。一个人要应付四把刀并不容易,好在那四张刀用的都是伤人的刀法,不是要命的刀法。
  伤人的刀法,总比要命的刀法,容易应付。
  他一声暴喝,一摔,突然一起身,迎向左面挥刀砍来的那个官差。
  这一跃,砍向他双脚的两刀就落空,那一摔,右边砍向他肩膀的一刀亦落空。一下子闪开了三把刀,不能说他没本领的了,只可惜三把刀之外还有一刀。这张刀本来只砍向他的肩膀,但他这一摔,就变成砍向他的胸膛。
  肩膀不是致命的地方,胸膛却是致命的地方。
  他避开了三把刀,竟闯入了一条死路。
  以他这么精明,临敌经验这么丰富的人,实在没有理由犯上这种致命的错误。莫非他突然想起自己只能再活五十一天,等得不耐烦,索性就乘这个机会,拼掉这条命算了?
  他虽然敢拼命,不要命,那个官差却不敢要他的命。
  常笑并没有命令他杀王风,他绝不敢杀王风。
  因为那往往就要赌上他自己的一条命。
  所以一发觉王凤的胸膛撞向自己手上的刀锋,他已就哧了一跳。
  好在,他在刀上已留有分寸,连忙将刀带开。
  他只当王风是被其他的三把刀逼入了这一条死路,万想不到王风是自己闯入来,看似在拼命,身形那一摔之后还有一个变化,刀即使没有带开,亦未必能够砍上王风的胸膛。那一个变化的目的当然在闪避砍向胸的那一刀,现在刀已带开,就变了多余。所以王风并没有施那一个变化。
  好像他这等高手,又怎会做这种多余的事情?
  他施另一个变化。
  刀仓猝带开,那个官差的面前便有了空隙,他抢入这个空隙,挥拳痛击那个官差的脸。“咚”一“声,那个官差最少飞出了一丈,虽然还没有倒下,左半脸却忆肿了。王凤一拳打出,整个身子亦冲前了半丈,左右脚一转,斜踩了午马,右拳正!次回,耳边就已听见哧的一声异响,眼角同时瞥见一道剑光凌空飞来。剑光迅急,剑势毒辣。常笑的毒剑终于出手。三尺青锋闪电一样击擎王风的胸膛要害。听他方才的说话,本是要那些官差生擒王风,再重刑迫供,可是看他这下的出手,分明挥剑就想将王风击杀。他并不是一个三心两意的人,只不过他已看出击杀王风比生擒王凤更简单。一个难以生擒的犯人,要逃走的话也一定很容易,这种经验他已经有过一次。只是一次。一次在他来说已足够,那一次之后,对于难以生擒的犯人,他就开始实行那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不伯杀错好人,他只怕走脱了犯人。杀错好人对他并没有影响,走脱了犯人却又要他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他不同铁恨。铁恨宁可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也不肯枉杀一个好人。他却是宁枉毋纵。所以他如果杀掉一千人,枉死的就算没有九百,也有八百的了。这十年之间,他杀掉的人岂止一千。再枉杀一个王风,在他又算得什么?剑一闪即至。快、准、毒!峨帽剑派夺命十二剑任何的一剑在他用来都无不名副其实。要闪避这样的一剑是不容易,但以王风的身手,应该也没有困境。他却没有闪避,反而迎上去。那刹那之间,他的手中已多了一支短剑。短剑刺向常笑的胸膛。长剑三尺,短剑只得尺六,虽然短上了许多,在常笑的长剑刺入他的胸膛要害之际,他的短剑势必亦可以刺入常笑的胸膛要害。他有这种自信。他更敢拼命,一剑刺出,不求自保,只在杀敌。这一剑之后,也没有变化。常笑的毒剑击杀之下,他看出,任何的变化都是一种结果。——只有使自己的处境更恶劣。他并不喜欢这结果,何况常笑这个人已值得他拼命。常笑也看出王风在拼命,更看出王风实在有跟自己拼命的本领。一阵是烈的惊悸立时袭上他的心头。他并没有打算跟王风拼命。他虽然喜欢杀人,却绝不喜欢自己同时被杀,就算负伤也不喜欢。总算他那一剑之上还未尽全力,仍有余力避免跟王风拼命。他连人带剑飞快倒翻了开去。人在半空,哧哧哧的反手便是三剑。他的人就像是刺胃,混身都布满了尖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抗拒外来的伤害。王风却没有追在他身后,那一剑落空,便收住势子。常笑翻身落地,又是面向王风,他盯着王风,忽然道:“我看你,并不像疯子。”
  王风道:“本来就不像。”
  常笑道:“那你就应该知道,方才那一来会有什么结果?”
  王风道:“你我都变成死人。”
  常笑道:“以你的武功,要招架我那一剑,相信并不难,”王风道:“也不易。”常笑道:“招架都可以,要闪避当然就更容易的了。”
  常笑又道:“你那为什么还要跟我拼命?”
  王风反问道:“方才你那一剑是不是存心杀我?”
  常笑点头承认。
  王风道:“你既然存心杀我,不跟你拼命怎成?”
  常笑一怔道:“你喜欢跟人拼命?”
  王风道:“要看什么人。”
  常笑道:“哦?”
  王风道:“有种人明知打他不过,我就会赶紧脚底抹油,可是有种人,就算必死无疑,我也要去跟他拼命。”
  常笑道:“你所说的一种人,到底是哪一种人?”
  王风冷冷地瞪着常笑,道:“恶人。”
  常笑又一怔,面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道:“我好像不是恶人。”
  玉风冷笑道:“我看就像了。”
  常笑笑道:“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再跟你拼命的了。”
  王风道:“你不是说过要将我拿下来,用重刑迫供?”
  常笑道:“现在已不必,一个人胆敢拼命,又怎会说谎?”他大笑收剑,又道:“你既然没有说谎,我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
  王风道:“最低限度,你总该将我扣押起来。”
  王风道:“因为我已经犯法。”
  常笑目光一扫那几个官差,道:“打官差虽然犯法,这件事,却不能归就于你。”王风奇怪地睁大眼睛。
  常笑竟然也讲道理,不单止王风奇怪,那些官差也同样奇怪。
  常笑接着道:“何况要杀你都难,要将你扣押,岂非就更伤脑筋?”
  这才是常笑的真心话。
  这个人也懂得看风使舵,他实在也有些意外。
  常笑还有话说,接道:“更何况今后很多事说不定我都要借助于你。”
  王风冷冷道:“我还没有意思跟你混在一起。”
  常笑忽然问道:“你可知道我现在在调查什么?”
  王风试探着问道:“可是关于血鹦鹉那件案于?”
  常笑点头道:“也就是七年前太平王府库藏珠宝一夜之间完全神秘失踪的那件案子。”王风道:“那件案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常笑道:“跟你没有关系,跟你的朋友铁恨却有很大的关系。”
  王凤道:“铁恨已死了。”
  常笑道:“死因是什么?”
  王风目光忽变得很远,道:“你可曾听过十万神魔为了庆贺魔王的寿诞,聚会‘奇浓嘉嘉普”,以十万滴魔血化成一只血鹦鹉,作为他们的贺札这件事?“常笑道:“最少已听过十次。”
  王风道:“血鹦鹉每隔七年便会降临人间一次,带来三个愿望,只要你看见他,你就能得到那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愿望都可实现。”
  他轻欢接道:“现在距离它上次降临人间,已又有七年。”
  常笑道:“你也相信这种事?王风笑道:“我本来不信,现在却不能不信。”常笑道:“你看到它了?”
  王风点点头。
  常笑一笑,冷笑。
  王风道:“你不信?”
  常笑没有否认。
  王风道:“铁恨也不信,所以他才表示如果看到血鹦鹉,第一个愿望便要它让他死。”常笑道:“结果他真的遇上血鹦鹉,血鹦鹉真的就让他如愿以偿?”
  王风苦笑道:“天下间的事情有时就是这样子凑巧。”
  常笑笑了笑,问道:“这件事你听哪一个说的?”
  王风道:“当时我正坐在他的对面。”
  常笑嘎声问道:“你是说目睹着这件事发生?”
  王风道:“第一个看见血鹦鹉的还是我,当时我已呼叫他不要回望,甚至扑过去要抱住他的头,但都已太晚。”
  常笑没有作声,面上的笑容亦己僵硬。
  他看得出王风并不是说谎。
  王风的语声更弱,按又迫:“回头只一瞥,他就在血鹦鹉的笑声中倒下去。”常笑吃惊道:“像人一样的笑,笑声中,充满了一种难言的妖异邪恶,就像他说话的语声一样。”他还会说话?“王风颔首,突然打了两个寒颤。常笑忍不住追问道:“他说了什么?”
  王风回忆的颤声道:“你们是同时看见我的,现在他的愿望已实现了,还有两个愿望我会留给你,你等着……”
  血鹦鹉的说话就像已烙上他的心头,脱口而出,竞连一个字也没有遗漏。他的语声也透着某种邪恶妖异的讥诮,仿佛他亦已变成了血鹦鹉的奴才。那本已死灰的脸庞也就更诡异更难看了。
  常笑的面上哪里还有笑容,追问道:“那只血鹦鹉后来又怎样?”
  王风道:“飞走了。”
  常笑道:“你有没有追上去?”
  王风叹了一口气,道:“我倒也想追下去,只可惜我并没有长着翅膀。”常笑转问道:“当时你们在什么地方?”
  王风道:“墓地。”
  “墓地?”
  “我们是因为追着血奴追到那里。”
  常笑的目光立时落在那边的血奴面上。
  血奴并没有反应,痴痴地望着王风。
  令她着迷的却一定不是王风,只是王风的说话。
  她的眼中充满了羡慕之色,她羡慕什么?
  王风看到了血鹦鹉?血鹦鹉还有的两个愿望都已留给王风?
  王风的眼睛顺着常笑的目光一转,摇头道:“我们当时追的血奴不是她,是只怪鸟。”常笑哦一声,又问道:“墓地上当时可有其他人?”
  常笑道:“以你的武功,如果有人躲藏在附近,一定瞒不过你的耳目,何况还说话?”王风道:“你不信那番话是出自血鹦鹉的口中?”
  常笑微叹道:“鹦鹉无疑是一种非常灵巧的鸟儿,甚至还会说人话,所以据我所知,秦淮河畔那间宝香斋所养的一只鹦鹉更会念唐诗,可是说到底,不外乎长时间训练的结果,那只血鹦鹉跟你说的,却分明不是那种出自训练的话。”
  王风道:“那番话无疑应该是由人说的,但事实上是发自鸟口。”
  “我相信你所说的是事实,只是这种事,又的确难以令人置信。”常笑大大的吹了一口气。
  王风苦笑道:“你这种心情我很明白,要不是身临其境,我想必也是这个意思。”常笑又吹了一口气,道:“看来这件事就只有两种解释,若非那只鹦鹉通灵,我们便得要接受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这个传说。”他摇摇头,又道:“连血鹦鹉这种事都可能是事实,僵尸的存在岂非更就大有可能?”
  没有人作声。
  这一静,小搂仿佛就阴森起来。
  楼外更阴森,夜色已浓如泼墨。
  常笑朝门外膘了一眼,忽又道:“这时候僵尸应已出动了。”
  这句话出口,就连他自己,也打了一个寒噤。
  其他人也就只有一个王风例外,他居然还笑得出来,道:“他的窝仍留在这里,我想他迟早总会回窝来休息一下。”
  常笑道:“你不怕?”
  王凤道:“他跟我是朋友。”
  常笑冷冷道:“最好他变了僵尸之后,也仍认识你这个朋友。”
  王风道:“认得与否是其次,只要见到他就成。”
  常笑道:“对于他变成僵尸这件事莫非你也有疑问,一定要见到他才确信?”王凤道:“这仍不是我主要的目的。”
  常笑忍不住追问下去:“你主要的目的是什么?”
  王风道:“设法阻止他再变成僵尸。”
  常笑道:“你希望自己的朋友死后能够安息?王凤道:“很希望。”
  常笑道:“交着你这种朋友实在不错。”
  语声忽一顿,他的目光又转向门外。
  是人,不是僵尸。
  安子就在前面,后面董昌,唐氏兄弟。
  四个人一个不缺,面色也并无异样。
  常笑目光一扫董昌三人道,“你们已检查过万通的尸体?”
  三人点头苦笑。
  他们所见到的只是一只手,一滩浓血。
  常笑道:“有什么发现?”
  “万通的尸体早已化成浓血,只剩一只右手,那只有手亦已死黑发臭。”“靠的床上放着他的配刀,刀鞘却在另一边。”
  “刀口有血,刀柄有血,都并不相同,刀口的血与一般无异,刀柄的血是那种浓血。”“在他那只右手中指指尖,剖出了一枚七星绝命针,显然是因为这一枚毒针,他那双右手才变成死黑色。”
  “那滩浓血虽已干硬,但以我们的经验推断,极有可能是‘化尸散’的结果。”“说据以上种种的发现,我们认为万通昨日在开棺验尸之际,中指指尖就给刺入了一枚七星绝命针,针上的巨毒迅速蔓延,使他那只手尽成死黑,他发觉中毒,必然立刻暗运内力,阻止毒气再上升,所以死黑的只是一截手。”
  “可是给送入那间小屋之后,他已不能再支持下去,为了保全性命他惟有忍痛拔刀,将那只手斩断,然后所谓僵尸就来了,在他的身上下了化尸散,化去了他的身子,那只右手却因为已给斩掉,反而得以留下。”
  常笑静静的听着,并没有表示意见,一直等到董昌与唐氏兄弟交替将话说完,才开口道:“化尸散这种东西似乎并不常见。”
  唐老大道:“也并不罕见,据我们兄弟所知,江湖上好几个帮会都用这种东西处置人犯,用来当毒药暗器使用的黑道高手据讲也有好几个。”
  常笑道:“哪几个?”
  唐老大道:“陕北断虹子,江东乌鸦,河西赤雁,燕南毒手书手萧秋雨。”常笑道:“他们跟铁恨可有关系?”
  唐老大想了一下,摇头道:“没有。”
  一个官差即时插口道:“我记忆所及,大约在五六年前,铁恨在湘西曾经侦破一间黑店,在那间黑店后院,据讲是有一个化尸池,黑店的一伙谋财害命之后,就将尸体投入池中,毁尸灭遗迹……”
  常笑颔首道:“那是说,铁恨是有机会得到化尸散那一类的药物的了。”他霍地回头,盯着王风道:“那个官差真正的死因现在你已清楚,对于这件事,你又有什么意见?”王风一旁正在听得发呆,给常笑这一问,顿时如梦初觉,苦笑道:“要非我亲眼看见铁恨暴毙,又亲身护送他那副棺材,七八天以来未离左右,棺材又一直钉死,根据他们这验尸报告,我一定怀疑他仍然生存。”
  常笑亦自苦笑道:“我本来也是这样怀疑的,可是听你说得那么肯定,却又实在不能不相信他已经死去。”
  王风道:“也许他身上的确藏着化尸散之类的毒药,在扼杀那个官差之时,无意中掉到那个官差的身上。”
  常笑淡淡道:“那支毒针也是无意中从他的身上飞出来,刺入万通的中指指尖?”王风只有苦笑。
  常笑摇了摇头,喃喃道:“我走马天下十年,所接手的奇案,所遇上的怪事,已不能说少的了,但都能有一个解答,有一个解释,可是像这样奇怪的案子,这么奇怪的事情,却还是破题儿第一遭,我简直束手无策。”他一再摇头,叹息着道:“也许你还不知,我着手调查这件案子,到现在为止,已有两年多了。”
  王风虽不知,并不怀疑常笑的说话。
  常笑叹息着坐了下来,接着又道:“十万神魔,十滴魔血,化戍一只血鹦鹉,血鹦鹉的出现,太平王府库珠宝的一夜之间神秘失踪,郭兰人的死而复生,生而复死,这些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不可能发生。”
  玉风道:“可是事实就存在,而且的确已发生。”
  常笑叹息道:“我本来绝不信有所谓妖魔鬼怪,有所谓第二世界——”王风截口道:“最初我也不大相信,但怪事接二连三发生,尤其是遇上了那只人一样笑语的血鹦鹉,实在不由我不相信。”
  常笑沉吟道:“只可惜那些事情发生之际,我都没有在场,否则,我也许能够找出事情的真相。”
  王风道:“你仍在怀疑?”
  常笑道:“不能不怀疑,就拿现在这件事来说,杀人的是僵尸,可是验尸的结果,分明就是人为。”
  王风忽然抬头问道:“你有没有见过僵尸杀人?”
  常笑道:“连僵尸我都未见一面,又怎会见过僵尸杀人?”
  王风道:“僵尸杀人的时候,可能就像人一样,动用他身上所有能够杀人的东西。”常笑道:“哦?”
  王风淡笑道:“无疑是眼见为实,不过当时你站在一旁,现在难保亦成一滩浓血。”常笑亦笑了,道:“只要能够弄清楚事实,解闷心中的疑团,化作浓血又何妨?”王风道:“那你不妨耐心等下去,他的窝还在这里,迟早总会回来的。”常笑道:“等,我一定等,我还准备四出找寻他的踪迹。”
  王风道:“你的胆子看来也不小。”
  常笑笑道:“并不比你大,有你在一旁壮壮胆子最好。”
  王风道:“只可惜我现在仍然不想跟你混在一起。”
  常笑淡笑道:“你不是要去寻找铁恨的尸体?”
  王风道:“我没有说过不去。”
  常笑道:“那我们何不走在一块儿,彼此也乐得有一个照应?”
  王风道:“也许你这是出自好意,但这种好怠,我只能心领。”
  常笑奇怪地望着王风。
  王风随即道:“因为我的胆于其实并不大,我害怕还未找到铁恨,就已给吓死。常笑终于明白,道:“你是害怕我?”
  王风道:“害怕得要命。常笑道:“为什么?”
  王风叹气道:“只因为你是毒剑常笑,活阎王常笑。”
  常笑闭上嘴巴。
  王风继续道:“僵尸杀人最低限度也还有原因,他所以杀万通,是因为万通冒犯了他,你杀人据我所知,通常都没有所谓原因,走在你身旁,时刻都要提防你的剑突然刺来,不吓死也得担心死了。”
  常笑在听着,忽然又笑了起来,道:“这种说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
  王风道:“好像我这种说话不顾后果的人,本来就很少。”
  常笑道:“的确少,我最欣赏这种人,所以我保证,即使你真的犯了罪,我也会当面说清楚才下手,绝不会抽冷子杀你。”
  他说得很认真,王风却完全没有反应。
  常笑淡淡的一笑,目光无意中落在对门那面照壁之上,忽一顿,道:“这面壁好像刚刷过?”
  王风道:“昨夜才刷过。”
  常笑道:“谁刷的?王风道:“我。”
  常笑笑笑道:“你是不是精力过剩,无处发泄?”
  王风道:“我倦得连棺材都肯睡进去,你说是不是?”
  常笑道:“这面墙壁莫非有问题?”
  王风道:“大有问题,对着它,我就仿如置身奇浓嘉嘉普。”
  常笑一愣道:“奇浓嘉嘉普?”
  王风道:“‘奇浓嘉嘉普’就是诸魔聚会的地方,没有头上的天空,没有地上的土地,只有风和雾,寒冰和火焰——”常笑突然截口道:“墙上到底有什么?”“一幅画。”王风的目光迷蒙,“画的就是奇浓嘉嘉普那个地方,画的就是那一天。”“哪一天?”
  “诸魔齐贺魔王十万岁寿诞,滴血化鹦鹉的那一天。”
  “诸魔是什么样子?”
  “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状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
  王风的语声非常奇怪,就像是幽冥中飘出来,虚虚幻幻的,接道:“他们的手中都拿着刀,刀锋上都在滴血,血已化成了鹦鹉,飞向一个头戴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那就是魔中之魔,诸魔之王。”
  常笑道:“魔王又是什么样子?”
  王风道:“完全和人一样,容颜很英俊,神态很温和,含笑接受诸魔的膜拜。”常笑道:“那之外还有什么?”
  王风道:“十三只怪鸟,围绕血鹦鹉飞翔,有燕子剪尾,有蜜蜂的毒针,半边的翅是蝙蝠,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王风的语声仍是虚虚幻幻。
  除了血奴,所有人都听呆了。
  他们的眼神已渐迷蒙,仿佛亦已看到了那幅又美丽,又恐怖的魔画。
  血殷红,刀青白,燕子的剪尾乌亮,蝙蝠的伞翼漆黑,孔雀羽毛辉煌,风凰的羽毛如火焰,还有九天十地的十万神魔,他们衣饰的美丽,颜色的妖异,只怕更不是人间所有。那该是何等美丽,何等恐怖的场面。
  王风叹了一口气,接下去:“他们也就是血鹦鹉的奴才。”
  常笑脱口道:“血奴?”
  王风道:“正是血奴?”
  常笑的目光不觉又落在站于那边的血奴的面上,道:“那幅画是你画的?”血奴摇头道:“我哪来这种本领。”
  血奴的目光却转向空白的那面照壁,喃哺道:“一个外来的客人,约莫在两年之前,他走来这里,告诉我魔王和血鹦鹉的故事,然后又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在这面照壁之上画下了那幅魔画。”
  常笑问道:“他可曾告诉你为什么他要这样做?”
  血奴一瞥常笑,露出了一面笑容。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花,又像春水般变幻,可是那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常笑怔住在那里。他实在不明白血奴在笑什么。
  血奴笑着道:“他说我又可爱,又可怕,虽然连碰部没有让他碰,却已能给他前所未有过的满足,简直就是一个魔女,来自奇浓嘉嘉普的魔女。”
  常笑并不怀疑血奴的说话,因为好像这样的说话,他已从安子豪的口中听说过一次。平安老店那个掌柜不就是这样?
  血奴笑接道:“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奇怪的地方,于是就追问下去--”常笑道:“于是他就告诉你那个故事,给你在照壁之上画下那幅魔画?”
  血奴道:“他认为这地方与我简直就格格不入,非要画上那幅画不可。常笑道:“你认为也是?”
  血奴道:“当时我已给他那个故事迷住,甚至完全不在乎他是否会画画。”常笑道:“他那幅画画得好不好?”
  血奴道:“好极了,他简直就是个画画天才。”
  常笑奇怪道:“既然是这样,怎么你又肯让王风将那幅画刷掉?”
  血奴轻轻叹了一口气,膘着王风道:“因为他也是一个魔王。”
  常笑道:“哦?”
  血奴仍瞟着王风,眼波如醉,道:“他也是连碰也没有碰我就能够给我前所未有的满足,莫说一幅画,就算将我生吞活剥,我也一样由得他。”
  常笑的目光不由转向王风,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好儿遍,微笑道:“想不到你还有这种本领?”
  王风苦笑。他只有苦笑。
  常笑随即问道:“你又为什么要刷掉那幅画?”
  王风道:“因为那幅画有鬼。”
  常笑不觉又“哦”了一声。
  王风道:“画上的十三只血奴一时十二,一时十三,不单只会飞,还更会冷笑。”常笑一怔,道:“你见着他飞出来?飞回去?”
  王风道:“如果我看到,现在我已在八百里之外。”又笑笑解释道:“我这个人一受惊,跑起来往往比马还快。”
  常笑道:“那你又怎知道那十三只血奴会飞去飞还?”
  王风道:“它们本来都在画中,可是一下子,十三只竟变了十二只。”
  常笑道:“也许你开始就数错了?”
  王风道:“没有这种事。”
  常笑道:“你这么肯定?”
  王风道:“因为那神秘失踪的第十三只血奴不久回到原来的地方,但到我刷墙的时候它又不见了。”
  常笑摸了摸脑袋,道:“你又听到它在什么地方冷笑?”
  王风道:“就在墙壁上。”
  常笑的眼睛立时大了,道:“墙壁上还是墙壁里?王风道:“这也有分别?”常笑道:“有,你可是不能肯定?”
  王风默认。
  常笑转问道:“墙壁后面是什么地方?”
  王风道:“另一个房间。”
  常笑问道:“谁住的?”
  王风道:“宋妈妈。”
  “宋妈妈又是何方神圣?”
  “并不算什么神圣,只是一个老巫婆。”
  “巫婆?”常笑的眼睛睁得更大,“这种地方怎会住上一个巫婆?”
  王风道:“因为她本来是血奴的奶妈,你是不是想跟她见上一面?”
  常笑道:“很想。”
  王凤道:“你不妨着人去找她来。”
  常笑道:“我自己去找她。”
  王风道:“你要到隔壁她所住的地方参观一下?”
  常笑道:“一定要。”
  王风道:“门就在隔壁,最好找不过。”
  常笑道:“你不去?”
  王风道:“我昨夜已去过一次,一次已足够。”他的面容已有些不自在。常笑察貌辨色,道:“你在那里看到了什么?”
  王风腻声道:“也没有什么,只不过看到了一个赤裸着身子的老太婆。”常笑一愣。
  王凤叹口气,道:“你可知一个脱光了的老太婆,是怎样的样子?”
  常笑道:“我虽然还没有这种机会,但亦可以想像得到。”
  他面上的神情变得奇怪,就好像嘴上突然给塞住了一块几十两重的油泡肥肉。王风道:“现在是你的机会了。”
  常笑盯着他,道:“你真的不去?”
  王风道:“昨夜我几乎已给她吓死,好像这种经验,一次都已太多。”
  常笑道:“是不是她爬到你身上?”
  王风没有作声,那副表情却已替他回答。
  常笑道:“怪不得你现在仍有余悸,在那种情形之下,你当然赶紧逃命去了。”王风道:“换转你,你怎样?逃不逃?”
  常笑道:“逃得一定比你还快。”他笑笑又道:“那一来,你当然不能好好参观一下那个地方。”
  王风承认。
  常笑又道:“所以,我认为你应该再去一次。”
  王风道:“那种地方有什么好参观的?”
  常笑道:“也许那个地方有些东西能够解开你心中的疑团。”
  “哦?”王风似乎已动心。
  常笑道:“这一次你大可以放心,因为除了我之外还有我的十个手下,未必第一个又是挑上你。”
  王风在考虑。
  常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向血奴,道:“那个给你在墙壁上画画的客人,可曾留下名字?”
  血奴道:“他姓郭。”
  常笑又问道:“郭什么?”
  血奴摇摇头,道:“不知道。”
  常笑道:“他没有说过?”
  血奴道:“他只说过有一个兄弟叫做郭繁,曾经亲眼见过血鹦鹉。”
  常笑淡笑道:“原来是郭易。”
  血奴奇怪道:“您怎知他是郭易?”
  常笑说道:“郭繁根本就只有郭易一个兄弟。”他缓缓地站了起来,举步走向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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