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家,不再是家徒四壁了。工作之余,他将全部的心力都放在家具的制作上。书桌、茶几、餐桌……
餐桌是除了椅子之外,最先完成的。还没有人和他共用那张餐桌吃过饭。
他在等待唯一的一个客人……完工当天,他曾经打电话给孟琉璃,想邀请她一起庆祝。那是周末,她应该有空。
她有事。哥哥的老同学要到她家吃饭。
这个客人很重要,需要全家到齐,一同招待。
对谁很重要?
他没有追问下去,草草结束通话。桌子看来简陋得很,和进口家具店里的昂贵餐桌根本无法比……
整个下午,屋中轰隆轰隆吵个不停,也刚好房东夫妻都耳背,没上楼抗议。门铃响的时候,一开始他根本没去注意,清脆的鸟鸣声被手提电钻的噪音给掩盖了;接着是拍打门板的声音,任冠宇终于关掉开关,身上还沾着木屑,赤着脚走去开门。
「嗨,在忙?」孟琉璃笑得有点牵强。她到附近拜访一名保户,离这儿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就顺道过来了。
任冠宇也回她一个浅笑,拉开大门让她进来。这不是招待访客的好时机,地板上散列着各式各样的工具,还沾了许多木屑。见孟琉璃打算脱鞋,他立刻阻止了,「地板很脏,别脱了。进来吧,乱得很。」
孟琉璃敏感的发现自己来的时机不恰当,而且不受欢迎。她本来也没打算要来的,谁知上了计程车之后,不知不觉就说了这个地址。「我看我改天……」再来。改天她上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管住自己的舌头。
「进来!」任冠宇不大高兴兼且命令的语气。既然已经打扰了人,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她只好走进屋子里,想了想,还是把鞋脱了下来。她今天穿了一双细跟凉鞋,很容易伤害到原木地板。
「不是叫妳别脱鞋了吗?地上乱七八糟的,也不怕扎了脚!等等,妳别动!我找一双拖鞋给妳穿!」
「你不也光着脚?!」她有点生气的反问。他今天是吃了炸药啦?这么凶!
「我脚底硬得跟象皮没两样,妳要跟我比吗?」他找出一双拖鞋扔给她。
孟琉璃闷着头把拖鞋穿上,尺寸相差太大,穿起来有点滑稽,一走动,半个脚掌全跑到前头去了。「果然是大象穿的鞋……」走动不得,她只好乖乖的在椅子上坐下,像个受到处罚的小孩。
「是妳自己的脚小得离谱好不好?」任冠宇没好气的反驳道,低头扫了她一眼。她的足踝又白又细又小巧,连穿着一双十块钱的红色塑胶拖鞋都格外有一种性感的味道。「妳小时候是不是缠过脚?」
「什么?」她一时反应不过来,接着才恍然大悟。这是在赞美她吗?她是有一双小脚,往往得去童鞋部才找得到合脚的鞋。「你还活在清朝吗?你的辫子藏到哪儿去了?」她开玩笑的回答。
「怎么忽然来了?没约会?」他指的是那位「贵客」。
「有啊,一个保户住附近,才会顺路到你这儿来。」她故意轻描淡写的,不想让他误以为她刻意来看他。
「成绩理想吗?」希望她没白走一趟。
「还可以。你呢?真打算全都自己DIY啊?这可是大工程呢。那你怎么还有时间上班?」他也很忙,虽然忙的事和她完全不一样。「你们公司同事之间不会竞争得很厉害吗?容得你这样悠哉悠哉的?我觉得自己天天都像在打仗似的。」她半是羡慕,半是疑惑的。
「不加入竞争,自然用不着打仗。我并不在乎在公司的排名。」他双腿盘坐在地板上,手中拿着一张砂纸,细细的将掌心中的一个小玩意磨光。
「喂,你现在在做的是什么啊?」她好奇的问,「好像是只鸭子……」
「丑小鸭,送妳。」他轻轻的把那小玩意丢给她。
孟琉璃灵巧的接住了。「好啊!你什么意思?送我一只丑小鸭……就不会雕一只天鹅送我吗?」话是这么说,她却是满脸笑意,爱不释手的把玩着那可爱的小鸭子。它长长的嘴噘着得高高的,微微扬起一边翅膀,像是正从暖被窝里头被母鸭子叫起来,赶进水里去,正一面呱呱呱的抗议着尼。
「我怎么可以送妳天鹅?」他像是在开玩笑似的,「那我这只癞虾蟆可不就永远吃不着了吗?」
孟琉璃只当没听出他的意思。「好啦,我得走了。只是顺路过来,我今天还要上课呢。谢谢你的礼物,虽然不大满意,还是可以接受。走喽,拜拜。」她站起身,小心的绕过那一堆杂物。
「忙着上课?还是忙着约会?」他话中微微带着嘲讽,「相亲的对象让妳很满意吧?」
孟琉璃顿住脚步,有些迷惑的低头看了他一眼,他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不悦。就为了她留在家里招待高文彦,却不肯来看他的新餐桌吗?艺术家脾气!她转头又瞄了摆在墙边的餐桌几眼,看起来不只是件实用的家具,几乎是一件艺术品了。可是从头到尾她没有任何评论,一开口,肯定会让他太得意。「那个人条件的确不错,」她诚实的回答,「随便哪个妈妈都很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不像你,唉,她埋怨的叹了口气。「这个礼拜六,他请我去听音乐会。听说门票在几个月前就都卖光了。」她有点愁眉苦脸的,担心自己会在音乐会上睡着,那可就糗大了。「喂,你们男生会不会因为女生在听一流的交响乐团演奏的时候还能听到睡着,就认定她没有气质?」她回到摇椅上坐下,很想听听他的意见。通常到这种情形好像都是男生才会担心的吧?
任冠宇露出一丝苦笑。她交男朋友,居然还来问他的意见?「妳不喜欢音乐会就别去啊,又不是没别的事可以做。」话一出口,他立刻后悔了。他还想建议他们去做什么别的事?音乐会当然要去,再安全不过了,那个人顶多只能拉拉她的小手……哼,说不定那男的早就拉过了……
「我不是不喜欢音乐,我只是不喜欢现场演奏。你晓得的,要是我刚好不喜欢那首曲子,又没办法听到一半就跑掉,还得随时留意什么时候鼓掌,好累啊!还有,你知道吗?两张贵宾席的票价要好几千块,我真情愿他去买贝多芬的全套交响曲来送我算了。反正我也没那么高竿,听得出现场演奏和录音室的录音有什么不同。只除了现场音乐会可能会拉错音符,还可能有人咳嗽。」
听完她一堆牢骚,任冠宇莫名其妙的心情好了许多。「音乐会的曲目是什么?就是贝多芬?」
「就是那个第六号交响曲,叫田园的。听起来就好像很容易让入睡着的。唉,如果是第五号倒还好,当,当,当,当……」她荒腔走板的哼了那四个举世闻名的音符,「我就算睡着了,也会被吵醒。」
「别担心,第六号里头有暴风雨,还有打雷的声音,一定来得及在曲子结束前把妳叫醒,妳还来得及很优雅的跟着人家拍手的。」他微笑的说着,把工具都收了起来,然后拿了支扫帚清扫地板,没两分钟,屋子里看起来干净了许多。
「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取笑我喔。」她假装不满的说道,自动找了条抹布帮忙擦着地板。
「妳不是要问我的意见吗?我不是帮妳找出解决的办法了?」他正经八百的回道。
「这哪算是你想出来的办法?」
「先一起把第六号听一遍,总算是个办法了吧?我还有点担心妳会被打雷声吓得尖叫呢。要不要先习惯一下呢?在音乐会上尖叫,那才叫糗大了。」
「拜托!你忘了我是做那一行的吗?一天到晚在外面奔波的人,还会怕什么打雷!都不出门了吗?!」
「好啦,女超人,到底听是不听?不会真是怕被我发现,妳真听得睡着了吧?」他已经走到床头音响旁,把CD片放进唱盘里。
「我刚不说我要走了吗?」她不怎么认真的说。
「听完再说吧,也不过半个钟头……妳到底打不打算给人家一个好印象?」他不大甘愿的加上一句。
还真是热心哪,她暗自嘟哝着。「既然免费,那当然是不听白不听喽。」
任冠宇立刻按下播放键,从迷你喇叭中传出的不是悠闲的田园乐章,而是那沉重的哆哆哆嗦……他等着孟琉璃出声抗议,可她居然没有说话。任冠宇暗暗觉得好笑,想到她刚刚哼命运交响曲的调子,也难怪她会认不出本尊来。
孟琉璃知道自己留下来并不是为了听贝多芬伟大的交响曲,但她也不愿多想究竟是为了什么。安适的坐在摇椅中,轻轻晃动的节奏舒服得让她想把双脚蜷起来好好睡上一觉。那一定是什么雷声都打扰不了她的……她不知不觉的踢掉鞋子,闭上双眼,优美的旋律从她耳边流过,她根本不在乎听见的是什么……只要她是在这里,她身边的那个人是他……
任冠宇也没有开口,他坐在地板上,双手抱膝,微仰着头专注的凝视着她仍带着微笑的小脸。
她在暴风雨与雷声中安然入睡。最后让她张眼伸伸懒腰的是一阵甜甜的奶茶香。蜷着的双足踩到地板上,她循着香味走到他身旁,流理台上放着两只冒着热气的磁杯。「啊,我最喜欢喝奶茶!」这个客人是不用等主人开口的,她自动端起杯子,放到唇边轻啜了一口。
「好鼻子!比妳的耳朵灵光多了。」他嘲笑的说道。
「应该还有小点心吧?你这人这么会过日子……」
「只有洋芋片,要不要?」他有点遗憾的说。早知道她会来,一定早早准备女生都爱吃的蛋糕等着她。
「真希望我拒绝得了,会被你害惨了。热量那么高,我又不像你常常运动……」她边抱怨着,拿起他递来的洋芋片喀吱喀吱的咬了几口。这种垃圾食物,本来她是打死不碰,平常她也自认满有自制力的,但不知怎地,现在她就是拒绝不了。
「不说了要教妳游泳的吗?」他无辜的反问,「今天吞下的卡路里,立刻把它消除得一干二净,妳偏要顾忌这个又顾忌那个。」
第一个顾忌是她不习惯光天化日之下穿得少少的,第二个顾忌是身边还有他。在他面前太过坦白是危险的,她所有的本能在她面前竖起了一个大大的红色惊叹号,她却常常视而不见。「我觉得慢跑比较安全。」
「妳这是在侮辱我的专业。有我在旁边,绝对不会让妳出事。」
才怪哩!孟琉璃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要不,她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来按他的门铃?总不光是为了像蓝歌鸲一样好听的门铃声吧?「我喜欢慢跑,礼拜天早上,和高文彦约好了去慢跑。他就是我哥的同学,现在是天威科技的经理。」她防卫似的说着,故意用一种炫耀的语气。
任冠宇沉默的看着她,没有说话。奶茶有点冷了,喝起来涩涩的。这种甜腻的饮料,只适合在热热的时候喝。
话一出口,她立刻就后悔了。她这是在干嘛?向他示威?因为自己找到了一张黄金打造的长期饭票?她不安的咬着唇,抬头迅速瞄了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手指在马克杯上摩挲着,像是对上头的图案十分感兴趣。那是一个用抽象手法勾勒出来的人形,线条简捷俐落,两个人骑着协力车,迎风前进……其实骑脚踏车比慢跑好玩多了……
「跟妳满相配的。」他漠然的评论道,刻意用一种事不关己的口吻。
这句话让孟琉璃非常非常的生气。谁都可以这么说,除了他之外!她重重的把杯子往他那张亲手打造的漂亮餐桌上一摆。「我走了。」她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怒意,她知道是自己不讲理,但她偏就是要任性!她没有心情装出一张现代女强人知书达礼的嘴脸!
任冠宇任由她走到门口,并没有挽留,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说那个姓高的是衣冠禽兽?除了有钱,没一个地方配得上她?他还不明白吗?要配得上她,第一个条件,就算现在不必有钱,但将来也一定得要有。所以,就这样了吧,连再见都不必说了……他疲倦的轻轻抚着下巴,没有听见铁门关上的声音。坐进她刚刚坐过的摇椅,空气中仿佛还留着她身上淡淡的芳香,然后愈来愈稀薄,终于什么都闻不到了……
若有似无的香味忽然又出现了,他以为是自己的幻想……困惑的睁眼,不只是幻想,他看到了幻影,然后幻影开口说话了,「你送的鸭子……忘了拿……」
那只偷懒的小鸭子被遗留在餐桌上,仍瞇着一双爱困的睡眼,无辜的表情,浑然不觉自己成了四只眼睛的焦点。「喔……」他长长应了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紧紧交握着,免得它们伸出去抓他不该抓的东西。
「除了鸭子,你还会刻别的吗?」她找了个安全的话题问道。方才她几乎要走出公寓了,那最后一步却是怎么也跨不出去。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一走,他是不会再打电话给她的。难道她要去等那一年一度的公会连谊吗?他也未必会去参加啊。不甘愿却又莫可奈何的重新往楼上走,心中举棋不定,到底要拿他怎么办才好?一进门,望见搁在他肘边的木头木脑小鸭子,心里又气又想笑。到底是人像鸭子,还是鸭子像人?
「十二生肖都刻过了。」他唇边有忍不住的笑意,几乎有种死里逃生的轻松感。
「也会刻牛吗?我想你一定挺拿手的。那种其笨无比的大笨牛?」她指桑骂槐的问道。
任冠宇继续装傻。「妳属牛的吗?那我刻一头送妳好了。」
「你才属牛哩,不只属牛,还属鹅。这种东西你也刻得出来吗?」
「妳喜欢我——自然就刻得出来。」他很狡猾的把标点符号放在自己想要的地方。「妳喜欢牛头长了翅膀,还是鹅生了四只蹄?」
「谁会喜欢这种怪东西!」她抬起下巴,装作不屑的回答。
「愈怪愈讨人喜欢,妳不晓得吗?比如我呀。」
「你,你不叫怪,叫懒散!和猫熊有得比。」她干脆直截了当的批评道。「都快三十岁的人了,整天正事不做,就会弄这些没一点用处的小玩意,能当饭吃吗引你以后到底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不是很会赚钱其实不打紧,但总得要勤勉认真、努力打拚吧!才会有出头的一天。闲散的日子谁不爱?没含了根金汤匙投胎,就要认命。」
任冠宇沉下脸生气的道:「我没有浑浑噩噩过日子,我比谁都认真的在过我的每一分钟。什么叫做出头的一天?当公司的大老板,出门开进口名车,在五星级饭店吃饭,住的是阳明山的上百坪别墅,谁见到他都要鞠躬哈腰吗?再怎么有成就,每个人的一天仍旧只有二十四小时。妳也许认为我一点都不会打算,我却认为这只不过是很简单的数学问题,二十四小时的三分之一用来睡觉,其它的该如何分配?把它全拿来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这分明是赔钱的生意。妳觉得我很穷,我自认比谁都富裕,因为我的损益表永远维持在正数!我做我喜欢做的事的时间永远多过做我不喜欢做的事的时间,这样的人生才值得过下去!妳可以不以为然,但这是我的自由,连我的父母都管不着。我既没有伸手向他们要钱,也没有欠了一堆债要他们帮我还!」
没错,这是他的自由,所以她只好答应高文彦的约会。孟琉璃一时无话可说,抿着唇怨怒的瞪着他。自由,他有的也只剩自由。这是一道高墙,把爱情和其它统统挡在墙外,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算我多管闲事。」她闷声说道。
这是真理,而他也辩赢了,任冠宇却没有任何胜利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说妳多管闲事。我们是朋友……」他对于这两个字忽然很不满意,蹙着浓眉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好吧,是朋友,偶尔见见面、聊聊天的朋友,她莫去管他如何过活,而她则继续和别的男人约会,否则就别再往来。最后这一项,她是完全不考虑的。这还有个很高尚的说法,叫做青衫之交。就算她和高文彦更进一步,他也管不着。他若是硬要有意见,那就换个对象相亲好了。她的条件也不算差,要找个旗鼓相当的男人不难……
就这样吧。
「那我这个朋友可不可以留下来吃晚饭?我照样负责洗碗。但是你别再把我一个人丢在屋子里,害我被什么莫名其妙的影子吓个半死。等七月过后,我的胆子就会变得比较大一点。成不成?」
「当然可以。只要妳别介意吃得寒酸,就一锅阳春面而已。最近忙着做家具,三餐都随便打发。」他老实说,若她就此被吓跑,他也没话好说。
孟琉璃耸耸肩。「谁叫我是不速之客?你没赏我一碗泡面,我就已经很感激了。而且我喜欢吃阳春面。」没错,她念国中时常吃的,还可以把妈妈给的午餐钱省下大半去买书买唱片。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了,她还记得那味道挺不错的。
任冠宇笑着看了她一眼,心想,真是一个很好养的女人。他转身走到炉台,把几样简单的材料拿出来处理。青菜、现成的肉燥和几颗卤蛋,完全谈不上浪漫的一顿晚餐,只提供了起码的营养。
她和那个什么什么经理的去吃饭,绝对不会是吃这样简单的食物。反正,现实就是:那个男的会请她上的餐厅,他请不起……
虽然只是两碗阳春面,但他还是很用心的在圆形餐桌上铺了餐垫。汤豌不是什么考究的磁器,白色的底盘画了两枝交缠的浅紫色海芋,看起来十分清爽。他把筷子递到她手上。「开动了。」
孟琉璃接过筷子,心里不得不承认,即使没有钱,但还是可以过得有品味。她很认真的吃完大半碗面才停下来说道:「你的手艺真的很好,连煮碗阳春面都好吃。」或许不只是面好吃,更重要的是一起吃的人。唉,怎么她和高文彦一起用餐时,明明吃的都是高档的食材,就是吃不出什么好滋味。
任冠宇听得出她说的不是客套话。「我想妳不是太挑剔的食客。」
她对食物是不大挑剔,对男人却太过挑剔。明明高文彦算是够完美的了,她对他还是不满意。别的先不说,至少他就煮不出一碗象样的阳春面。放下筷子,她忽然抬头恼怒的瞪了任冠宇一眼,都是他的错!这个一点都不符合标准男人条件的人,却成了她评断男人的标准。
任冠宇莫名其妙的遭了白眼,不由得奇怪的问:「怎么啦?盐巴没搅散吗?」就算是干炒的菜色,他也不会犯这种错误。
「没啦。」她敷衍的回答,低头继续把面吃完。「喂,待会儿出去走走好吗?还是你要继续工作?」她指了指摆在墙边大大小小的木头。
任冠宇顺势说道:「当然是出去走走啦。妳也晓得,我哪有那么勤快。反正现成有张桌子吃饭就行了,其它的可以慢慢来。」
「那我们去哪儿?」她兴致勃勃的问道。这个人这么会玩,一定有很多好主意。
「去山上的公园看星星?」
「我以为你比较喜欢去夜店喝酒什么的呢。」
「喔,那种地方,我是好奇去过几次,可是实在太吵了。就算音乐还不错,却不是听得很清楚。所以已经很久没去了。」更重要的原因是,老是有人过来搭讪,男女都有,让他不胜其扰。「妳要是想去,我就陪妳去啊。」其实心里是不大愿意的,他情愿找个安静的地方聊聊天,就算不聊天,一起吹吹风也好。
「听起来不大吸引人。就难得浪漫一下,去看星星好了。你保证看得到吗?可不能骗我唷。」
「找个没有光害的地方,保证妳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只要妳用心去看。」
「好!那我要看北斗七星、大小熊星座、牛郎织女星还有猎户座天琴座……」她把记得起来的星座一古脑儿的全背了出来,「你要保证它们全都不许缺席。」
任冠宇噗哧一笑。「嘿,就算爱因斯坦也办不到。季节不对啊。」
「这样子啊。」她有点失望,「它们不全都是恒星吗?不就是永远都一动也不动的吗?」
「星星一动也不动,地球可是会动的啊。唉,妳的自然课读到哪里去了?」他毫不留情的取笑道,「妳的小学老师听见一定要哭的。」
「我打赌你上自然课一定从没逃过学,对不对?」
「真了解我!我的自然老师可是爱死我了,全班只有我是他的知音。」他起身收拾碗筷,孟琉璃没忘记自己答应过的事,立刻接手洗碗。任冠宇也不跟她抢,倚着流理台,看她三两下把碗洗好擦干。他喜欢这种分工合作的感觉,好像他们是亲密的一家人。
孟琉璃把手擦干,一边问道:「现在就走?」
「好,我准备一下。」他熟练的收拾了一块塑胶布放进袋子里,再装了一瓶开水。「走吧。」提了袋子,他走到阳台,把凉鞋找出来穿上。
孟琉璃好笑的摇摇头。这人实在是随性啊,若是别个男人,她一定会说他衣衫不整了。老天真是待他不薄,就算是汗衫短裤,穿在他身上却像是模特儿在伸展台上展示当季流行的休闲服,格外有一种潇洒不羁的况味。
他的老爷车很尽责的将两人送上山头的公园。开阔的公园中人影稀稀落落,虽然是观星的好天气,但她想,这个世界上懂得浪漫的人已经不多了。跟在报纸头版标题后面去追逐人群追逐流星雨叫做流行,不叫浪漫。
孟琉璃通常不是这么随遇而安的女生。塑胶布往草坪上一铺,她也就大剌剌的坐了下来。草丛里就算有一两只小虫子太喜欢她,喜欢得非要爬上座垫和她作伴有什么要紧?搞不好牠明后天也变成美丽的蝴蝶了呢。很糟糕呢,她好像被任冠宇同化了,之前她是很爱干净的,连在公园的长条椅坐下来休息,都还得用面纸擦上一遍不可,更别提让她和什么看得见或是看不见的小昆虫为伍了……还真的都是他的错。逃学跑到随便一处草丛边去看蚂蚁打架,就只有他才做得出来。这种事在国文课本上读来好像还满有情趣的,却只有这姓任的小子才会跟沈三白一个样会去身体力行。她猜古今顽童大概没什么两样,还真是顽童所见略同。她敢打赌,国文课也是任冠宇必逃的课之一,他才不会乖乖的被关在教室里听老师讲古,自己实地去看不是更好玩?
「看见没?北极星。」他悠然的躺在地上,手指往北方的天空一指。朦胧的光线中,她看不清楚他唇角的笑容。清朗的话声中,笑意在她耳边回荡。仰起头往他手指的方向极力搜寻,从北斗七星延伸出去最亮的一颗,她认出了勺子的形状,所以很容易便找到了那颗一等星,原来那真的是天空中最亮的一颗星。她在课本里头读过的,可是书页上的星星不会发光……
「我找到了!」她兴奋的喊着,好像连第一次得到季冠军都没这么高兴过。星星一直都在那儿,她怎么就从来不肯抬头看一看……
「颈子不酸吗?」他拉了拉她的手臂,「躺下来可以看得更清楚,没骗妳。」他开玩笑的又加了几句:「不是怕我会对妳怎样吧?我发誓,我是君子,只动口不动手。」至少今晚是。
孟琉璃觉得自己的矜持是小人之心,于是俐落的踢掉脚上不怎么舒服的鞋子,学着他的样子,双脚交迭,双手枕在脑后。满天灿灿的星光映入眼中,像是上好的黑丝绒镶着无数钻石……不,再昂贵的钻石都买不到满天的星光。可是能有一颗拿来镶在戒指上倒是不错……
高文彦买得起……她侧过头看了任冠宇一眼。他的眼界太宽了,看惯了星星,就算一百克拉的钻石放在他面前,他也只当看见一颗有些暗淡的石头吧?而且还是一颗很麻烦的石头,要有许多保全人员来伺候,更要有一只很稳当的保险箱……
嗯,还真的挺麻烦的……
像是知觉到她的凝视,他跟着转过头,满天的星光留在他眼中,比北极星更明亮,她不知该如何形容。
我明亮,独一无二的星星——这据说是莎上比亚剧中的台词忽然闪过她脑海,让她忍不住微微自嘲的一笑。她自然没读过莎士比亚,随便什么小考大考联考都不会考的书,她是没有时间去读的。多半是被谁引用了,凑巧让她读到了。也许,莎士比亚还是有他的好处的……
「妳说什么了吗?什么星星的?」他隐约听见了,她提到一颗陌生的星星……
孟琉璃窘迫的别过头,她不晓得自己居然会把那种只适合情侣说的句子说出口。「没有啊,你听错了吧。」她心虚的回答。
任冠宇本来还没想到要追根究柢,但她那欲盖弥彰的回避,让他越发有兴趣继续追问下去。「妳该不会是在偷骂我吧?从实招来!妳说的是独一无二的什么星星?怎么妳连骂人都跟人家不一样,听起来还满有学问的。」
孟琉璃只好真的给了他一个很有学问的答案,「我只不过是引用了莎士比亚的话,当然有学问啦!谁在骂你啦,请勿对号入座。」她说得理直气壮,话的确不是她想出来的呀。
「我晓得了。妳说的是:我明亮,独一无二的星星。我倒真想对号入座呢。」
「好厉害!连莎士比亚的话你都背得出来。我说你这人还真是崇洋媚外,放着中文不读,专去念洋鬼子写的书。你忘了八国联军吗?你忘了鸦片战争吗?」她存心找碴,当头就给他扣下一顶大帽子。
「好大的罪名啊。」任冠宇开玩笑的说道,「妳不晓得每个男生书架上都放了一本莎士比亚嘉言录吗?遇上留长头发的女生,就假装随口溜出一句,保管无往不利。」
「哼。」孟琉璃不高兴的摸摸只留到肩上的秀发。「那你用这种招式勾引过多少留了长头发的女生?想必战果辉煌。」话中不只有嘲弄,还有掩都掩不住的酸意。
任冠宇又回过头瞥了她一眼,然后抬头,忍着笑假装很认真的数着星星。「好可惜呢,我好像从来就不认识什么留长头发的女生……」
「长头发有什么好?浪费洗发精,打架的时候让人一把抓住,根本就别想打赢。」
「原来如此!」他像是恍然大悟。「难怪我看到会打架的女生都留短发,」他火上添油的又加上一句:「就像妳一样。」
孟琉璃如他所愿的当然没放过他,狠狠的推了他的肩膀一把。「你说什么?!」她可没承诺过只动口不动手。
「一点也没错,短头发的女生都很会打架,连男生都打不过她。大姐,手下留情啊!」他笑嘻嘻的往外挪了几公分,险险的躲过她的第二记魔爪。
孟琉璃不打算继续帮他证实他的歪理了,真理是用说的。「我告诉你,别把人瞧扁了。又不是只有长头发的女生才会读莎上比亚!我也读过啊,像什么存在或是不存在,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喂,你看,你看你那位莎老头讲的可不是废话吗?连要活不要活都还得要考虑?那他不如去给阎罗王当师爷算了。还有什么玫瑰香不香的,他家里是开香水工厂的吗?!」嘿,她的记忆力还真是好,光从电视影集里东抓西抓,不就让她抓了好几句?
「喔,我觉得玉兰花比较香,而且没有刺。」他一本正经的回答,「更重要的是便宜多多。妳知道吗?情人节玫瑰花的价格,是所有男人心中的痛。」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喜欢玫瑰花。」她顺口回答,话一出口,她便后悔了,好像她巴望着他能在情人节送她一把随便什么花似的。其实她对花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好恶……嗯,本来没有。不过,任冠宇自己种的那盆曾经把她吓得魂飞魄散的吊钟花倒是满美的。还有那场意外……
她其实不怎么甘心那只是一场意外……夜愈深,风愈凉,吹散了她颊上的红热。她坐起身,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上,没有心情去看星星了,目光无意识的落到了光着的脚丫子。一,二,三,四,五……她在心中默念。这是一个陌生的自己,陌生得仿佛她还得实际数过,才能确定双脚总共长了几根脚趾头……
十。她能确定的好像只剩下这个……她蹙着眉,唇烦躁的抿着,陷溺在自己无解的心事当中,一时无暇去意会他的沉默,只从眼角余光发现他侧着身子,探照灯似的眸子正炯炯的投向她,一眨也不眨的。「干嘛?!」她恼怒的问,不喜欢他太过锐利的窥探。
「那妳喜欢什么?」他没事人似的问。
她一时反应不过来他简单的问题,跟着重复了一句,「我喜欢什么?」
「妳不喜欢玫瑰啊,那妳比较喜欢什么样的花?」他沉默的加上一句——还有什么样的人?
「黑色的郁金香啦,一棵开出十八种颜色的茶花啦,还有身价上千万的国兰,这些我都喜欢。」摆明了就是要为难他。
任冠宇没把她的话当真。「彩色钻石打造出来的钻石花如何?」他打趣的问道。
「钻石花当然很好。最好还喷上香奈儿五号香水。」她也跟着一搭一唱。
「一定要香奈儿五号吗?『毒药』可不可以?『沙丘』可不可以?」
「嗯……任何一盎司身价不超过一千块台币的,我都不予考虑。」
「妳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收起玩笑的语气,认真的凝视着她。
她以前——一直都是知道的……抬头望了一眼夜空,每一颗星星都那么遥远,不能给她任何指引。重新往地上一躺,她没有看他。也许答案就在她身边,问题……也是。
「琉璃……」他的声音低低的,仅仅两个字,却带着让人昏眩的魔力。她终于转过头去看他,他脸上没有任何笑意。
她慌乱的别开头。「我知道!」话说得肯定,语气却有些彷徨。「我的目标很明确,在三十岁之前结婚,三十五岁前生完两个小孩。这之前要有自己的房子,至少要缴完一半的贷款,还要有一辆全新的休旅车,可以载着全家人出去度假。五十岁之前要存够退休金,足够退休之后每年去欧洲玩一趟。然后……」她顿觉索然无味的停了下来,她的人生计画已经背得那么熟悉,熟悉得让她生厌。
「然后?妳的人生是从退休之后才开始的吗?」在那之前呢?努力努力再努力……
「你可以不以为然,但这是我的自由。」她把几个钟头前他说过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他。
任冠宇哑然失笑。是啊,的确是这样。谁高兴怎么过活,都是个人的自由,关旁人什么事?他抓了抓发痒的手臂,把一只不请自来、擅自侵入的小金龟请出地盘。「对了,妳的日文课不上了吗?今天礼拜四……」他闲闲的问着。
「唉呀!」孟琉璃惨叫一声,懊恼的回答:「我忘了!」之前的日文课她从来没缺席过,那可是交了钟点费的。也不知怎么搞的,本来只是路过拜访,却和他一起喝了下午茶,接着又吃晚饭,然后还跑到这个荒凉的山上看星星,真是不务正业!而且,她还得老实承认,一切都是她主动的……愈想愈不是滋味,这人,总共也只打过那么一次电话给她,每一回都是她自己巴巴的送上门……明明,他之于她,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唉,我把要上课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还有,你晓得我这个月的业绩有多惨吗?连前十名都挤不进去了。还有……」
「还有,这个月妳那个娇贵的胃一定都没找过妳麻烦,对不对?」他笑着打断她的话。「还每天睡足七小时?」
「咦!好像是耶。」她有很久没有想到她的胃了,因为没有胃痛来提醒它的存在。
「所以啦,有所失也必有所得。」嗯,这句话真够格列入哲学家名言录了。「何况妳的业绩再惨也惨不过我。妳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是比上不足,比下……嘿,可没人比我更下了。」又是个倒数第一。
「这也算是安慰吗?」孟琉璃没好气的道。他花在做正经事的时间少得可怜,两人的工作成绩拿来相提并论,赢了她有什么好得意的?
「好啦,现在是娱乐时间,别去想那些无趣的事。妳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里面的餐厅不是已经关了吗?」入园的时候,她远远的就瞥见服务中心灯火暗淡。
「外头的大马路上有小贩在卖烤香肠。」
唉!孟琉璃忍不住又要叹气了。要是男朋友的话,就绝对不会请女朋友吃这种东西吧?香是香没错,味道可也真够浓啊!万一还打算交换一下口水,不是什么旖旎的气氛全跑光光了吗!难不成还得先告罪,说声对不起,我先去刷个牙吧。糟糕!上次他们……好像也是刚吃完饭没多久的事,吃的还是泰式椰汁酸辣鸡,里头有南姜大蒜和辣椒。她也来不及先去刚牙,连嚼片口香糖都没有,他也没有。可是,她好像不记得有闻到什么异味,根本就是迷迷糊糊的……
「嗯,我猜妳不喜欢吃烤香肠……」她严肃的表情,好像在考虑什么生死大事似。
「没别的好吃了吗?」她抱怨的嘟囔着。
「还有韭菜盒子、烧酒螺……」
「就没有正常点的食物?味道清淡点的?」
「妳不是喜欢泰国菜吗?泰国菜味道也很重啊。」他奇怪的问。
「不适合约会的时候吃,情侣不吃那些东西……」她喃喃自语。
「不会啊。」他想不通,那只不过是一些普通的点心,怎么可能会构成约会的障碍?
「怎么不会?!我就不信你以前跟女朋友约会的时候,会请她吃臭豆腐,除非你还随身带了漱口水。」
女孩子!顾虑得太多了吧?「妳真是不了解男人。男人想做什么的时候,一点点味道是阻止不了他的。」
那么,现在是什么阻止了你?她在心中自问着,两只大眼睛略带哀怨的直瞅着他。她就这么没吸引力吗?
任冠宇发现这个话题无疑的点燃了火种。他见过许多女人初见时爱慕的眼光,学生时代也谈过一段两小无猜、无伤大雅的恋爱。刚进公司时也曾和一个同是菜鸟的女同事交往过,然后在他还没有决定要不要继续下去的时候,便被三振出局——他的前女朋友,去年被大陆的保险公司高薪挖角,到异乡去开疆辟地了。孟琉璃的眼神,他不陌生。可是,他发现,不是每一回他都能潇洒来去的……
在野心勃勃的业务员里找女朋友,他是自讨苦吃。可是,这不就是他吗?任性,从来不管明天的任冠宇……他的手轻轻抚上她的面颊,倾过身子,半压着她的上身,两片略厚的唇贴上她的。地心引力的作用,再加上她双臂的缠绕,四片灼热的唇顷刻问毫无缝隙地紧密接合。他的舌探了进去,她生涩而热切的回应……她在玩火,他也是。像所有被告诫不得玩火的小孩,他没办法拒绝当下的诱惑,一只手不由自主的解开她衬衫的领口,轻轻滑了进去……
星星真的长了眼睛。住在上头的那一个,大概是个严厉的家长,决定给不听话的小孩来个当头棒喝。他毫无防备的后脑蓦然挨了一棍,霎时令他头昏眼花。他听见孟琉璃的尖叫声,本能的滚开,避过了重重落下来的第二棍。意识回复清醒,头上的巨痛让他不由得呻吟了一声。幸亏他的运动神经够发达,痛楚中他仍奋力将孟琉璃拉起身,暂时脱离挨打的局面。
上帝原来是两个小流氓。家法是他们手中的球棒。四只眼睛有志一同的往孟琉璃身上瞧,她那半敞的胸口,春光微露。任冠宇立刻挡在她身前,「快跑!」他低声命令道。两人一起逃的话凶多吉少,女人的脚程绝比不过男人的快。
孟琉璃清清楚楚瞧见他后脑勺上的血迹,再看了小流氓手上的球棒一眼,怎么也迈不开双脚。留下受伤的他,会被打死的。「不要。」她明确而坚定的拒绝。她可以跑到大马路上求救,可是那还有一段距离,而且大有可能根本就没人会理她。「我学过防身术。」她再加上一句。
而且肯定学得不坏。任冠宇还有心情转头对她微微一笑。她一定是参加了公司办的训练课程,以她的个性,多半连一堂课都没缺席过。他一手紧握着她的,慢慢的往后退。
那个微笑惹恼了小流氓,那几乎等于是挑衅了。球棒再度扬了起来。本来他们今天的心情挺好的,所以只带了球棒,没带西瓜刀出门,遇上什么不顺眼的家伙也只打算教训教训他,偏偏这男的还真是超级碍眼,那女的又特别养眼,这下子当然不能拿个几千块花花就了事。瞧他穿得那寒酸,想来是捞不到多少油水的。哼,敢带女朋友到这种地方幕天席地,不准备点恋爱税给地主花花,说得过去吗?反正十八岁才算是成年,现在打死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时之间,两支球棒齐往孟冠宇身上砸下。他忍着挨了一记,徒手夺过一支球棒猛力一挥,脑中的昏眩减轻了他的力道和准头,只把小流氓逼退了三步,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孟琉璃焦虑的看着他站立不稳的步伐,他刚刚头上挨的那一下肯定不轻,得赶紧去看医生。「你对付拿球棒的那一个,另一个交给我。」虽然心中着急,她仍然冷静的判断情势,一边回想着上防身术时,老师教过的招式。男人最大的弱点在他的胯下,真讨厌!她厌恶的撇撇嘴,刚刚没来得及把鞋穿上……
任冠宇刚反应过来,她已经主动出击,向那个空手的跨前一步。也不知打哪学来的,还很张扬对他勾勾手指。任冠宇又忍不住耍笑,鼓足余力继续挥着手上的球棒。他的身材比对方高壮得多,势单力孤之下,那小子已有些胆怯,往后又退了两步。任冠宇没有逼近,担心一走动会被看出自己虚浮的脚步。他瞪大眼睛,装出一副凶狠的表情,再威吓的摆出大联盟打击手的架势,样子学了个十成十。爱看棒球果然是很有用的。只有一时血气之勇的小子,很没义气的丢下他的同伴,拖着球棒,一溜烟的跑了,速度比那个代跑的还要快……
解决了一个,任冠宇转头看向另一边,只见神力女超人正扭住被遗弃的那家伙的手臂,膝头一撞,听那人惨叫一声,捣着胯下,满脸痛楚的跪倒在地。孟琉璃整了整上衣领子,得意的双手叉腰,站在他面前,像个天神似的轻轻吐出一个字:「滚。」
那人显然痛得神智不清了,一时没有反应。孟琉璃抬起修长的腿,想要补他一脚。看到自己光裸的玉足,又缩了回来。「滚!」她加大音量。
这一回,他总算听清楚了。跌跌撞撞的起身,不辨方向的往后跑,只想离这尊女罗煞愈远愈好……
孟琉璃放下双手,略微松了口气,转身见任冠宇摇摇晃晃的站着,把球棒当拐杖支撑,总算没有倒下去。她赶忙支着他的身子,半扶半拉,脚步凌乱的往停车场走去。暗红的血液从他后脑伤口一路沿着后颈滴下来,她俞走愈是心惊胆颤。会不会脑震荡?会不会变成植物人?他会不会死掉?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打转,他的宝贝儿干嘛停得这么远?!她干嘛没事偏要去找他?要不,他现在肯定好好的待在他屋子里对着一块木头又敲又打的,头好又壮壮,怎么也不会成了被打的笨木头……
从他口袋中掏出车钥匙,她小心的把他送进后座。她的驾驶经验不多,眼下却顾不了了。油门一踩,车子倏地开出停车场,一路咆哮的往医院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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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方程式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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