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可以坐这里吗?」
清亮的女声有掩不住的倦意,语气是习惯性的有礼。任冠宇没有抬头,略扬了扬左手表示同意。正值午餐时段,这家快餐店生意又好,单独上门的客人,和陌生人并桌用餐是常有的事。女客很快的放下手中的托盘,熟悉的香味让他微微一笑;她点的是和自己一样的猪排套餐。苗条的身形跟着落座,任冠宇不经意的打量了她一眼。挽在脑后的发髻有几缕散落在颈上,浅灰色的套装,看起来像是制服,严肃又呆板,就算里头搭了件柔美的粉红色衬衫也挽救不了。两道秀丽的眉毛微蹙,看起来对自己的午餐不大满意。
任冠宇慢条斯理的吃掉最后一口饭,继续慢慢喝着清淡的紫菜蛋花汤。这里不是什么高级餐厅,来的都是些普通上班族,以价位来说算是价廉物美。一般来说很少会遇上对它不满意的客人,至少他就没见过像此时坐在对面的女子,好像吃得很痛苦,偏又吃得很急,他一碗汤还没喝完,她就已经把主菜吃得干干净净,开始迅速喝着也和他一样的紫菜汤。看起来真的很像养猪场在喂猪,只求填饱肚子。
「妳赶时间吗?吃这么快对肠胃不好。」他忍不住开口说道。
女子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低低呻吟了一声,几秒钟后才回道,「小声点,别让我的胃听见了。」
「妳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胃。」
「不,我只是有一个和八成上班族一样的胃,专门在要命的时机找我麻烦。」她尽责的把汤喝光,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再看了看腕表,疲倦的往椅背一靠。休息十分钟,应该还赶得及下一场约会。当然,这十分钟也不可以白白浪费,说不定这个同桌的食客就是一个大客户,虽然看他的衣着还真是一点都不像。十分休闲的马球衫配上牛仔裤,应该还是学生吧。不是念研究所,就是大学重考太多次。好吧,就算不是条大鱼,小虾也别轻易放过。她从公事包中拿出一张名片递到他面前。「这是我的名片,请多指教。」
环宇人寿,孟琉璃。以下是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
任冠宇看得好笑,她的名片和自己的几乎印得一样简洁,内容更是相似。
「喔,我不需要买保险。」这句话通常是别人对他说的。
「每个人都需要保险,天有不测风云……」孟琉璃好像已经忘掉她的胃痛,把她说过无数次的台词,流利的又重复一次。
任冠宇觉得自己有点坏心,明明知道她是白费唇舌,却好像很有兴趣的听着。她的声音十分悦耳,要是她说的不是这些职业性的陈腔烂调该有多好。他把名片放在手上静静的端详,虽然外表上看起来风尘仆仆,她还是很配得上这个名字的;那双大眼睛多么清澈明媚,薄施胭脂的樱唇优美生动,呆板的套装掩不住她的好身段。
看起来,她的业绩一定不错……
唉,他悄悄的叹口气。「有需要的话,我会跟妳联络的。妳不是赶时间吗?」
她是赶时间没错,下午已经约好两名客户,五点钟得去上日文课,七点半还要去听一场演讲,主讲人是一个著名的女作家,题目是「女性出头一片天」。回家后她还得整理一些保户的资料,将它们建档,准备几封生日贺卡,明天一定要寄出去……愈想愈觉得累,简直累得站不起来了。虽然眼前这个男人大概没什么指望,不过看起来还真是赏心悦目。他那浅浅的笑意,云淡风轻,好像世间根本没什么值得他烦恼的事。大概真的是个学生吧……可她当学生的时候,好像也从未这么轻松自在过。一时,她竟有些嫉妒他了。
「那,我先走了,再见。」她有些犹豫该不该向他要电话。在递出名片之前,他多半是不会拒绝的,她对自己的外貌还有些自信。但现在她可不确定了,还是算了吧。
任冠宇也礼貌的回答:「再见。」最好是不要把她的名片带回家。他把那张小小的纸片放在手中把玩了一下,最后还是把它放进牛仔裤的口袋中。反正,他的名片簿中有那么多永远不会联络的电话,再多一张也无所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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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的小儿子啊,林太太,可是我听说他从小就爱逃学……唉呀,我们虽然搬到这个社区不是太久,有一些邻居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长得好?长得好有什么用?!男人的脸皮又不能当饭吃……什么……没有,我还没见过……等我先亲眼见过……男人结了婚就会有责任感?我可不打算拿我女儿一辈子的幸福去冒险……好啦,再说吧,我女儿回来了,我要挂电话了,再见。」
孟琉璃在玄关换上室内拖鞋,有气无力的把自己抛进沙发中。「妈,妳跟谁讲电话啊?」本来是没什么兴趣的,偏偏她好像听见了一句什么女儿的幸福之类的话,便猜想谈话的内容肯定和她有关。
张家仪搁下话筒,转身面对女儿。「就隔壁巷子口的林太太啊,要帮妳介绍男朋友。可那男的我不大满意,不上进!」
孟琉璃苦笑的说:「妈,我做这一行,认识的三教九流还少得了吗?哪需要那些三姑六婆来帮我介绍。」
「话不是这么说的。妳跟客户再熟,也不可能把他的身家背景打探得一清二楚,还有他家里有几只猫啊狗的。所以说先相亲再结婚最妥当。够格和妳相亲的,妳也看对眼了,再安安心心的开始谈恋爱,不是皆大欢喜吗?有什么不好?」
「林妈妈总不会连人家养的小狗,都还去追牠的血统证明书吧?」
「真是!我看妳累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还有力气跟我抬杠。饿不饿?我去给妳弄消夜,吃完赶紧去洗澡睡觉吧。」
「睡觉?那有那么好命!还有一大堆资料要整理呢。唉,要保持每一季都在前三名实在累人啊,我真是自找麻烦,什么差事不好做,偏偏要当一名业务员。」
「不是妳自己说的吗?这样才有挑战性,有竞争有压力才会进步。年轻的时候就是要努力,老了才有好日子过。」
「要是我明天就让车子撞死,根本等不到老了过好日子,那不是亏大了?」孟琉璃喃喃自语,这种话她可不敢让母亲听见。「妈,妳也用不着把我的话当皇帝下诏书似的,记得那么清楚吧。妳不晓得吗?当业务员的,嘴里讲出来的话,一大半都是胡说八道。什么保单最理想?第一是佣金给得好,第二是公司赚得多,第三是保户付得起。」
「妳今天是怎么回事?牢骚特别多。妳不是一向都很热爱妳的工作吗?」
「因为我今天特别讨厌自己。」因为今天她偶然遇见了一个看起来清新得不得了的男人。他吃的饭看起来特别香,他说的话听起来特别悦耳,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庸碌之气,让她尤其觉得自己面目可憎,终日钻营,为钱奔波……
「这才是胡说八道。我生的女儿,人见人夸,又会念书,又会赚钱,长得又好,妳有什么好不满意的?存心让我这个当娘的塌台。」
「好啦好啦,妳生的女儿,十全十美,够格当选美皇后了。她的妈更是够格去当选美皇太后。」孟琉璃开玩笑的说,「妈,最近有个妈妈选美比赛,我去帮妳报名好不好?」
张家仪白了她一眼。「说的什么疯话!我这年纪了,用衣服从头遮到脚都怕来不及,穿泳装能看吗?活像条腊肠狗穿了一身花背心。」
孟琉璃噗哧一笑。「女人四十一枝花,这不也是妳说的吗?」
「一枝花?」张家仪自嘲的道:「茶花从过年前开到清明还挂在树上舍不得掉下来,也还叫做一枝花。」
「哪有那么惨。顶多是元宵节的茶花,风韵十足。难怪老爸看得妳紧紧的。咦!爸呢?睡啦?」
「狗狗吵着要出去,妳老爸带牠去公园遛遛。对啦,妳哥汇了一笔钱回来,妳明天拨个空去银行,把钱转过去还房贷吧。」
「哇,哥又加薪啦!」孟琉璃高兴的道。他们家的房子还有三成贷款,虽然可以分二十年摊还,但一想到欠了银行那么一大笔钱,还真是浑身不自在。
「是啊,帮他付了那么多年昂贵的学费,总算没有白费。附近的邻居都好羡慕咱们家有个儿子在硅谷当工程师。你们兄妹俩真是争气!」张家仪十分得意的语气。接下来若能帮女儿找到一个奋发向上的男人当老公,她就心满意足了。至于儿子呢,远在美国,天高皇帝远,她可是难以施力。
奋发向上。孟琉璃忽然发现这似乎理所当然的四个字,实在太沉重,太累人。母亲并不势利,一点也不巴望女儿嫁入豪门。她说的,齐大非偶,富豪人家的饭碗端起来真能让人两手发抖,还不如嫁个白手起家的丈夫。孟琉璃也一向赞同母亲的看法,嫁个殷实的老公,夫妻俩一起打拚比较实际。她再为自己加了一项功课。洗完澡,把保户的资料整理好,还得啃两个钟头的书。下个月的考试,她非通过不可,这张证照她一定要拿到手。数了数,从大三拿到第一张开始,她所拥有的证书,已经快要到达两位数了,成果辉煌,虽然那些书真是枯燥乏味。然后呢,她可以在睡前看点闲书,半个钟头就好,《普罗旺斯山居岁月》……对她的工作毫无帮助。她有点罪恶感的想着,应该再接再厉把那本新买的《女性如何在职场上更上层楼》的励志书籍看完的。广告上不是说了吗?认真的女人最美丽,勤奋的男人最英俊。可是,那个看起来很悠闲、像学生一样的男人实在很帅……
要记得把生日贺卡寄出去;当老师的李小姐好像怀孕了,但愿她怀了双胞胎,不,三胞胎更好。女人生小孩为什么不能像母猪生猪仔一样,一生十来胎呢?要不,说不定明年这个时候,就有十几张儿童保单到手……反正,李小姐的先生是医生,付得起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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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任兄,多亏有你在,不然今天挨刮的就变成我了。」抽着烟的男人吐出一口白烟,边叹着气说道。短袖的白衬衫烫得笔挺,西装裤的中线也是一清二楚,只有颈间的领带松松的系着,白领上班族的气质显而易见。
站在他身边的任冠宇,则是随性的穿著一件马球衫,双手搁在天台的墙头上,瞇着眼眺望着不远处的峰峦迭嶂,唇边是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虽然才刚被主管刮过胡子,他却一点不似那位难兄难弟的愁脸苦眉。
「总要有人当最后一名嘛。」他不甚在意的答道。「我想我的业绩也还过得去,够吃饭就好啦。」
「真佩服你这么想得开。这个月至少有三四个我本来以为十拿九稳的客户就这样莫名其妙跑掉了,前几个月的业绩也都不好。唉,现在简直连几张信用卡的最低缴款额都付不出来了,真是霉到家了,岂止一个惨字可以形容。」
任冠宇瞄了一眼他搁在脚边的名牌公事包,不怎么同情的说道:「阿汉,你这个公事包新买的吧?把他拿去网站拍卖好了,多多少少可以换一点现金。」
「你这什么馊主意!」施文汉没好气的回答,「这可是我的生财工具,少了它,下个月倒数第一肯定就是我了。你真不够义气,是不是打算找个人来当垫背的?」
「你总不会指望我借你钱去还卡债吧!我是花多少赚多少,没有负债,也没有储蓄,更没有车子房子可以抵押,标准的两袖清风。」任冠宇轻松的笑道。
「我真是搞不懂你。像你长成这样,从十六岁到六十岁的女性客户,只要你多几句甜言蜜语,没有一个逃得过你的魅力;你的口才也不是不好,怎么业绩会这么烂?你晓得有多少个女同事跟我打听过你吗?尤其是那些新进员工。结果呢,每个月的批斗大会,你回回当众挨刮,现在人家都说你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我不信你没听过,怎么还没事人一样!」
「你不晓得吗?赚钱很浪费时间。反正我花的钱也不多,那么辛苦做什么?」任冠宇开玩笑的道:「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闲闲的赚钱,顺便给大家当垫底,不是皆大欢喜?」
「你还嫌赚钱浪费时间?你到底算不算是现代人?难怪你交不到女朋友。像你这么消极又懒散,哪个女人敢嫁你?我看你是当定了一辈子的王老五。」
「当王老五也没什么不好。」任冠宇仍是一派悠闲,心底忽然掠过一抹清丽的影子,然后他摇摇头。他与她,道不同不相为谋。
施文汉奇怪的看他一眼。「你这种个性怎么会来当业务员?你根本一点都不适合和人家厮杀,小白兔只有被猛兽拆解入腹的份。」
「太夸张了吧?这个工作很不错啊,不用朝九晚五的待在办公室,每天只要做到我觉得足够的业绩,剩下的时间就全是我自己的,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什么不好?」
「那你空闲的时间都做些什么?玩乐样样都要钱。」
「没这回事,看你怎么玩罢了。比如说去爬山吧,根本就不用买门票,除非那座山已经有人占地为王。或者留在家里看看电视,一个月也不过花个几百块,要看什么都有,连上电影院的钱都省下来了。自己上巿场去买菜来下厨,也比上馆子便宜。有得玩又有得吃,生活中有那么多有趣的事,唉,就可惜我每天还是得浪费半天的时间在工作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早就是成年人了,总不能还靠父母养吧。
爸妈对他的不务正业已经够不满的了。他从小就不是个让大人满意的孩子;父母都是循规蹈矩的公务员,大哥在他们眼中也很争气,才三十出头,就已经是一家外商银行的中级主管,前途无量。大姊嫁了个青年才俊,在家相夫教子。总之,任家就他这个小儿子不成材,从小爱逃学不说,长大了还是一样不长进。横看竖看,左看右看,都不像会有出头的一天。这些话是爸妈每隔一段日子都要在他耳边叨念一遍的,他倒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糟。他是从小到大没拿过全勤奖,可是旷课的节数也都很妥当的控制在刚刚好不会被留级的范围内啊。能到公园里去爬树,或是到小溪里头去游泳,谁肯待在教室里头听老师那不怎么悦耳的催眠曲?数学他总算学得还不错,简单的加减乘除都难不倒他,好歹超巿的收银员坑不了他。他的英文也很好,可以很轻松的把奥斯丁的原文小说从头看到尾。这是生活的乐趣,不是工作的必须。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他身边的人老以为他不知道呢?
「天啊,你这个人还真不是普通的无趣!」施文汉一副他无可救药的神情,「你要是让人家知道你拿看电视当休闲,会被笑掉大牙的,既没水准又没气质。告诉你,到时候你的名头就要从绣花枕头变成草包了。随便哪个统计数字都会跟你说,教育水准愈高的人,看电视的时间愈少。你看看现在在播的那些连续剧,每一集都要洒好几吨狗血,有什么好看的?」
「如果你没看,怎么会知道它洒了多少狗血?」任冠宇心平气和的道,「遥控器在你手上,你偏偏要停在那些让你痛骂的频道,要怪谁?」
施文汉一时倒难以反驳,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自己对那些被他批评的节目在收视率上也有那么一点贡献。「算了,不跟你抬杠了,我还要去拜访客户,祝我马到成功吧。你呢,早上都浪费在会议上头了,下午总该加把劲吧。有没有什么对象?」
「下午是自由活动时间,我想先去公园睡个午觉,然后去河滨公园放风筝。有兴趣吗?要不要一起去?」
施文汉翻了个白眼。「下个月的业绩,你要是不蝉联倒数第一,还真是没有天理。星期一的下午,跑去树下睡大觉,还要去放风筝!总有一天,你会变成地下道里的游民。」
「那是不可能的。」任冠宇笑道,「我不大喜欢身上长虱子,而且我是天天洗头发的,游民这项职业不适合我。」
「嘿,由得了你吗?到时看在同事一场的份上,我会赞助你几罐洗发精的,够意思吧!」
任冠宇暗暗好笑。这个宝贝同事,自己每个月被卡债追着跑,洗发精不如他自己存起来备用吧。「那就多谢啦。我要不要先告诉你我惯用的品牌?」
「你还要指定品牌?有大卖场的倒店货可以用,你就要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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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正好眠。
不过孔夫子不是这么说的。任何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都不敢冒千古的骂名,当头白日的在公众场合睡午觉。
孟琉璃刚刚吃完午餐,难得今天能在正常时间吃饭,她的肠胃受宠若惊,十分安分的正忙着消化刚下肚的食物,没有作怪,让她舒服得昏昏欲睡。可是,她当然是个有文化素养的现代女青年,最是善于利用时间。信步走进美术馆的画廊;报上的文艺消息说这两个礼拜有一个名画家的油画展。她对油画一窍不通,只晓得油画很贵,所以啦,当然是很美丽的画喽。
摆在每一幅画前面的兰花盆栽的确很美。画呢,嗯,她真的没办法勉强自己同意,一个女子的身材长成这样,能称得上是美丽,除非模特儿是画家的爱人,情人眼里出西施。
匆匆走出门口,她低着头,有点不好意思。她看完二十幅画的时间,人家好像连一幅都还没看完。事实上,她看兰花还看得仔细些,顺便还把兰园的名字记了下来。兰花养得这样好,等过年的时候可以去买两盆回家摆……
接下来,她发现自己忽然有了一大段空档。捣着嘴打了个呵欠,周公在不远的地方向她招手,她愈走愈近。凉风徐徐吹着,太阳被一朵云遮着,在如茵绿草上投下一片阴影,那一棵树最隐密……目标十公尺外的一倮凤凰木,满头火焰般的红花,树冠底下一片清凉的绿意。她忍不住又打了个呵欠,这一回连抬手捣嘴都来不及。她半走半跑的奔了过去,粗大的树干,靠着一定很舒服……
可是……她止住脚步,恼怒的瞪了躺在树下的人好几眼。杀了他吧,大白天睡觉!她在心中暗骂一声,一时倒忘了,她自己也正打算偷懒睡个午觉。那个男人悠哉的闭着眼,双手枕在脑后,右膝微躬,唇边噙着淡淡的笑,仿佛正作着美梦。
脸孔有点熟……
他忽然睁开了眼睛,慵懒的扫了她一眼。「嗨。」
「是你!」孟琉璃脸上的脑怒一扫而光,露出一个职业性的笑容。「我是孟琉璃,你还记得吗?嗯,我还不晓得先生贵姓?」已经第二次见面,追问他的姓名不算太唐突。
任冠宇坐起身半靠着树干。「记得。漂亮的小姐我总是记得特别清楚。」他真心的回道。大部分业务员,类似的话,一天没有讲过十次,至少也有八次。所有女人,除非是六十岁以上的欧巴桑,不是大美人就是小美人。他倒是从没对任何女人讲过这种话。
孟琉璃浅浅一笑,这句话可以列为男生字典上的例句。「方便交换一下名片吗?」
「我已经有妳的名片了啊。我没有把它丢掉。」
孟琉璃锲而不舍的追问:「你的名片?」
「呃,我没有名片……」他有点心虚的回答。她要是晓得他们是同业,只怕连一句话都不肯和他多说了。
孟琉璃听出了他的言不由衷。她当然不会强人所难。大部分的人对「拉保险的」都充满戒心。「哦,这样啊。那怎么称呼?」
「任冠宇。任我行的任,冠绝宇宙的冠宇。」好大的野心,上帝才有资格用这个名字吧。
「还在念研究所?」她猜测的问,他的年纪应该和她差不多,衣着甚至比第一次见面时更休闲,就一件T恤和百慕达短裤,怎么看都不可能像是上班族。
「不是,」任冠宇摇摇头。「普通上班族。」
「你们公司这么自由,可以穿得这么轻松去上班?」她怀疑的问。
「我下班了。我通常只上半天班。」他坦白的回答。
「真的?好好命哦,可以帮我介绍吗?」她开玩笑的问道。
「只是一家小公司,薪水很少的。」
孟琉璃很确定他这话不是谦虚之词,是实情。话说回来,这人只做半天的兼差工作,若还能领高薪,不是太没天理了吗?好吧,这个客户真的只能是潜在客户,没有任何指望能做成生意了,那些客套话全都可以省了下来了。解除战斗状态,瞌睡虫一下子又活跃起来,她不怎么秀气的又打了个呵欠。
「这棵树很大,容得下两个人在树下午睡。」他建议道。
孟琉璃瞄了一眼那张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脸孔。他长得很好看,深刻的双眼皮,却不像一般长了一对漂亮眼睛的男人一样,开满了桃花,总觉得有些轻佻,难以信任。再看了四周几眼,的确没有别的更好的位置了。她放心的倚着树杆,眼皮很快的合上,风凉荫浓,真比什么席梦思都还要舒服得多……
任冠宇倒是毫无睡意了。可怜的人儿,怎么会把自己弄得这般累?她还这么年轻,事业真有这么重要吗?啊,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是最重要的,他的看法非主流。自嘲的一笑,他背靠着树干的另一面,双手抱着膝头,浅蓝色的天空中飘浮着几朵雪白的积云,预告着一日的好天气。更高处是几抹浅淡的绢云,像是随性掠过,居无定所,没什么能留得住它。很自由,有点寂寞……
他的寂寞是有报酬的。双眼各是一点二的好视力追逐着一对在金露花树篱上翩翩飞舞的大凤蝶;牠们的生命周期最长不过是一年,很短暂,也很精采……生物一向是他最拿手的学科,虽然除了生物学家没什么人能拿它挣饭吃。他并不欣赏生物学家,死在他们手下的美丽蝴蝶恐怕不在少数。
那对蝴蝶大概是吃饱了,在做牠们的饭后散步;凤凰木耀眼的红花显然对牠们也有同等的吸引力,虽然树下的两个人长得一点也不像是饭后甜品。
「哇,好漂亮的蝴蝶!」孟琉璃惊喜的喊道,她原本只是浅睡,有异物在眼前晃动时,便警觉的醒了过来。她像大部分女生一样,喜欢蝴蝶美丽的羽翼,却又厌恶看起来很噁心的毛毛虫,从来不会联想到,牠们本来就是一样的生物。
「被惊醒了?」任冠宇稍微挪了下位置,坐到她身边。
「美丽的意外。」孟琉璃笑道,「牠们怎么一点都不怕人?」人类对其他生物而言是可怕的天敌。
「还没学会吧。妳晓得的,蝴蝶不念幼稚园,没有老师每天叮咛牠们要小心陌生人。」
「唉呀,飞走了。」她惋惜的道,看了一眼手表,又继续喃喃自语:「唉,又要开工了。」人真的是有惰性的,一休息下来,便想继续休息下去。
「妳看起来很累,休息一个下午会很严重吗?我以为业务员的时间是很自由的。」
「业务员根本就没有时间自由。」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上班时间。她的手机就算是回到家也还在开机状态;而她比她的手机更惨,还不允许有电池用完的时候。
「是妳不允许妳自己自由吧?」他不以为然的反驳。「我待会儿要去放风筝,有没有兴趣?」
放风筝?孟琉璃向往的想着,她小时候也很喜欢放风筝。好久了,好像是小学三年级以前的事。那时放学后不用上英文课,也不用去学钢琴。现在,她早就忘了怎么放风筝了。「跟客户约好两点钟。」她遗憾的回答。
任冠宇锲而不舍的怂恿道:「可以改时间啊。他总不会那么倒楣吧,今天没办成保险,明天就出车祸。妳瞧,难得天气这么好。」
孟琉璃忍不住笑出声来。「什么难得?这个季节,这种天气是正常的好不好?我看你比我更像业务员,挺会耍嘴皮的。而且我和你又不熟。」
「妳总晓得的吧,放风筝又不能在饭店的房间里头,妳有什么好担心的?我看起来不像是好人吗?」
「任冠宇,」总觉得这个人替他冠上先生的称呼很别扭,她调侃的说道:「你是不是好人我看不出来,我只晓得你是个闲人。」
「好吧,」他同意的说道:「我是个很好的闲人。每个礼拜至少有三次,我会牵着老太太过马路。小朋友在公园里踢皮球,踢到我头上来了,我也从来不会把他抓来打屁股。这样还不算好人吗?要不要我帮妳打电话?我可以告诉妳的客户,说妳得了流行性感冒,不好意思传染给他,所以要取消约会。妳瞧,连借口都帮妳想好了。两个人一起放风筝真的比较有趣。而且我告诉你喔,」他以一种说悄悄话的语气附在她耳边说道:「我自己做了一个风筝,样子就和妳刚刚看到的蝴蝶一模一样,妳和我一起去放的话,我就把那个漂亮的风筝送给妳,我自己用娱蚣形状的,好不好?」他引诱的低语。
「嗯,你总晓得的吧,我是念过幼稚园的。老师没叮咛过蝴蝶的,都同我讲过了。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你可以只上半天班。你是不是专门在幼稚园门口拿着棒棒糖诱拐小朋友的人口贩子?」
「那妳就更要跟我去了。说不定还能救一两个被我关起来的小娃娃,那也是功德无量,说不定他们的父母还会给妳一大笔酬金。」他笑嘻嘻的回答。
孟琉璃也跟着笑了。不知怎地,和他说话,让她心情变得很好,工作的压力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好吧,既然还有外快可以赚,我就做点好事吧。你别误会,这可不是因为我和你一样会偷懒哦,我可是身负重任的。」
「那就走喽。」他先站了起来,顺带也拉她起身。「搭我的车?上车再打电话?」
电话?打电话给谁?孟琉璃像是逃学的小孩,兴奋过度,连正事都忘得一干二净。待他提醒,不由得十分感激,若是她胆敢无缘无故放客户鸽子,这张保单铁定就泡汤了。「你真要帮我打电话?不会穿帮?」
「放心吧,我训练有素,从小到大……呃……」话忽然打了结,他总不能老实说这种善意的谎言他说过几百次了吧。「我的意思是说,这又没什么大不了的。」
孟琉璃噗哧一笑。「喔,你讲的话我大概只能信一半吧。从小到大,你一定是让父母老师都很头疼的小孩。」
岂止。他到现在都还是让父母十分头痛的大人。任冠宇稍微羞愧的想着,立刻又把它丢开了,心思转到一个眼前的危机上。「不过,我要老实说,我车上的冷气坏了,只能吹自然风。妳穿了这一身大礼服,大概会热得很。」他一手帮她提了公事包,另一手松松的拉着她的右手,慢慢的一同往公园门口走去。
孟琉璃也没想到要挣脱,他的碰触不带任何性别的色彩,更不像别的男人,让她有被吃豆腐的不适感。说是不具任何威胁性嘛,也不尽然。总之,就是让人很有安全感。她是一个现代女性,向来认定安全是钞票堆砌起来的。
他的车很旧,停在一棵榕树底下,一看就知是部二手车,幸好擦得很干净,车中也没有任何异味。他先把前后四扇车窗全部摇下,本来不锁也无谓,车上连音响都没得偷,他只是担心座椅成了过路人的临时垃圾桶。
「欢迎光临,这是我的头号爱人。它虽然许多该有的都没有,但是四肢健全,能跑能跳。」他的双手怜爱的搁在方向盘上,好像真把一部没有生命的机器当成了爱人似的。这也是唯一登记在他名下的财产,完全属于他,没有任何贷款。虽然当初二手车商可以帮他办理贷款,但他还是一直等存了足够的现金才将车子买下。他天生不喜欢欠债的感觉,那是一种沉重得可怕的负担。
孟琉璃第一个想法是:一部安全极了的车子。她说的不是它的性能。这部车绝对不可能装了安全气囊,而且要是和任何车子对撞,遭殃的一定是它。但它绝不会有中控锁,任何和不大熟的男人共乘一车的女生,都会觉得它格外的安全。「看起来保养得不错。」她也会开车,算是略知一二,至少在马路上更换轮胎就难不倒她。
「宝贝,听到没?有小姐在称赞你哦,听见了就喊一声。」他高兴的说道,手指跟着按了两下喇叭。叭,叭。喇叭声既清楚又明亮,和主人一个样。
「乖,好有礼貌,你的宝贝真听话。请问宝贝,我们现在要上哪儿去?」她轻松的脱下外套,索性把粉红色的衬衫下襬也从长裤里头拉出来。嗯,这样和他的衣着比较相配。视线往下,瞄见了他脚上的凉鞋,既通风又舒适,相较之下,她已经穿了一整个上午的低跟皮鞋显得既僵硬又闷热。
「宝贝说我们今天去河滨公园。去过没?」从眼角瞄见她的双足不安的动来动去,好像有虫子在咬似的。「喂,我保证我车上没有跳蚤的,地板也吸得很干净,妳要不要把鞋子脱下来比较舒服?」
孟琉璃正有此意,本来还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太随便了,既然主人都开口了,她当然乐于从命。她发现和他在一起,其实完全不用顾虑礼教什么的。一个敢大剌剌躺在公园树下睡大觉的男人,基本上是不可能听过孔老夫子的非礼勿什么什么的那一套名言。到底是非礼不能做什么?她好像也想不起来了。鞋子被无情的抛到座位底下,她满足的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脚趾头,微瞇着眼欣赏窗外的风景。车子平顺的开出了市区,虽然引擎声音有点大——呵,任冠宇有个聒噪的爱人呢,和劳斯莱斯相较之下也有点颠簸,他的宝贝儿可是很有个性的。她倒是觉得这车满可爱的,至少比她去年搭着公司租来的礼车去一家五星级饭店参加表扬大会来得舒服得多。那时候她穿着套装窄裙,一路双膝并拢,维持十五度的斜角,坐在她对面的,是别的分公司的同事,只见过几次,竞争的态势远远大过其它。而这正是公司要的,有竞争才有进步。每一个员工不仅要时时想着超越同业的业绩,更要想办法超越公司的同事。
「河边还盖了公园?我对河的所有印象是,下大雨的时候会淹水,河水很臭,是丢垃圾的地方。」
「现在没那么臭了,虽然还不能下去游泳。」他带点渴望的说着。好久没到溪里头游泳了,现在要找到能游泳的小溪愈来愈难了。
「去游泳池游不就好了,又干净又方便。」她讶异的说道。
「我不喜欢消毒水的味道,我也没有和别人共浴的习惯。」
「这样子啊?我还以为男人都喜欢去游泳池呢,风景很养眼,环肥燕瘦,要什么有什么。」
「环太肥,燕太瘦,要养眼多半得先你侬我侬,重新雕塑。」他实话实说,倒顾不得会惹她生气。反正她既不会太肥,又不会太瘦,是属于少数不用和泥巴的那些人之一。
「男人,还真挑剔呢。你都不晓得做女人的痛苦。你知道要维持标准身材得吃多大的苦头吗?」她略微不满的说道。
「没那么痛苦吧!只要找一个爱她的男人就好啦,情人眼里出西施,多个十公斤或是少个十公斤有什么关系?」
这就叫做用一个极端复杂的办法去解决一件简单的事。孟琉璃不赞同的摇摇头。只要找一个爱她的男人就好?他以为是上市场去买一把空心菜吗?「去媚登峰还容易些。只要记得带信用卡就好了。」
「妳去过?嗯,的确满标准的。他们有没有找妳去拍广告?」
拐弯抹角的赞美,听起来还是很悦耳。她本来以为自己对任何阿谀之词都有了免疫力。现在她才发现,重要的不是说出来的话,而是说那话的人。「快到了吧?」她本能的转移话题,刚刚过了一座桥,桥建在河上,这点常识她还有。
「哎,我先找个地方停车。」他转了个弯,在堤防边的停车场找到了位置。
孟琉璃把鞋子找出来穿上,自己开了车门下车。天气的确很好,天空是前所未有的蓝。事实上她已经有许久没有时间抬头望一望天空了。嗯,也不是没时间,是根本没想到,没想到在水泥丛林之中还有其它……
任冠宇打开后车厢拿出两具风筝,孟琉璃跟着瞄了几眼,里头就像个百宝箱,什么都有——滑板、篮球、羽球拍等等……甚至还放了一部折迭式脚踏车。东西虽多,却不显得杂乱,每一样都安置得妥妥贴贴。
「嘿,你是运动器材的推销员吗?这些……不会都是你自己在玩的吧?」她惊讶的半开玩笑问道。
「我很爱玩。」任冠宇老实回答,「从小就不爱念书,家里对我很头痛。」
「你小时候一定过得很有趣,」孟琉璃半是羡慕的说道,「不像我,上了国中,不是在学校,就是在补习班。你这些道具,除了羽毛球,我就没一样碰过的。那还是因为体育课非得选一样不可才学的。」
「我现在过得还是很有趣啊。」任冠宇笑着说道,「哪,这个风筝给妳。」他把一只红黑相间的风筝放到她手上。
孟琉璃手忙脚乱的抓着风筝和线轴,对该怎样才能让它飞上天空,着实没一点概念。「喂,我是新手上路,你可要教教我。」
任冠宇握着她的手,细心的教她如何卷线放线,一只美丽的大蝴蝶慢慢的愈飞愈高。「就这样,线要抓牢……」
「真的好像我们刚刚在公园看到的大蝴蝶哦,花纹和颜色都一模一样……」她瞇着眼睛仰头看着天际。
「就是照着大红纹凤蝶的图片做出来的啊,自然是一模一样。」他回答得有几分得意。
「好一双巧手。就算让我照着描,画出来的翅膀大概也都肢离破碎吧。唉,我从小就拿画画没辙,美术老师说我光样子好看,里头是一堆草包。」她自嘲的说着。虽然没打算吃艺术这行饭,但,哪个女生不喜欢被称作才女?写几行诗啦,画画素描啦,穿一身白洋装,留一头乌溜溜的长发,站在树底下吹长笛,可不知要迷死多少男生。
「不是有哪个古人说过什么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吗?每个人会的都不一样,照着自己的喜好去走就是了。」这句话他算是实践得最彻底。他的长处是什么?专司吃喝玩乐。这是妈妈说的。
「我猜你是把自己的喜好随身带着走喽!」
「有备无患嘛,看心情想玩什么都有,我可是考虑得很周到的。喂,妳渴不渴?我车子里头有冰开水。」
「的确准备得很周到。」她抬手擦了擦额上的汗水,慢慢的把风筝收了回来。「你几点走?我不能待得太晚,傍晚还要上课……」
「妳还在上夜校半工半读?好丰苦。」他满是同情的语气。「大学还是研究所?」
「补习班。今天是商用英文。」
「今天?那别的日子呢?」他吓了一跳,上班、上课、回家睡觉。她的日子过得跟工蜂几乎没两样,这是人过的吗?
「两堂日文,两堂英文,再加上一堂电脑。礼拜六礼拜天上有氧舞蹈……」她像是在发牢骚,其实这些课全是她自己去报名缴钱的,没有谁逼着她去。
任冠宇这下子说不出话来了。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可以忍受这样过日子。过了一会儿,他才道:「妳的日子过得很……充实……」
虽然和任冠宇还称不上是朋友,孟琉璃却听得出他的言不由衷,「你是想说我是个自虐狂吧。」她苦笑道。
「妳高兴就好。」任冠宇耸耸肩回答。他最是不愿任何人干涉他该如何生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当然轮不到他来批评。虽然对她满有好感的,不过他也十分清楚,她绝对不可能欣赏他这种男人。接下她递过来的风筝,他收回后车厢,再从保温箱里拿出两瓶矿泉水,给了她一瓶。
孟琉璃打开瓶盖,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口。「好好喝!咦!这个牌子我也喝过,怎么从来不觉得它有这么顺口?」
「只是冷开水罢了,瓶子是回收使用的。妳不介意吧?我洗得很干净。」
「你这个人还真老实得可爱。请女生喝饮料,好歹也要假装是进口的矿泉水。」
「哦,妳晓得的,像我这种不大会赚钱的人,是不可能去买那种奢侈品的。」
他说得这么坦白,孟琉璃不由得有点生气。这个男人若是对她有意思,就绝对不会说这种话。算了算了,横竖她也不会看上他……不是,她是很看得上他的,可惜这人样样皆好,就是前途无亮。真是!想到哪儿去了!当普通朋友不也很好吗?只要他别打算跟她周转。
「喂,我还有时间,可不可以借用你的脚踏车玩玩?我以前念书的时候最羡慕那些骑脚踏车去上学的同学,可惜我家离学校太远,不搭公车不行。」
「妳骑过吗?」任冠宇三两下就把脚踏车组装好,再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车况。很好,不用再打气,煞车也很灵敏。
「没有。」她摇摇头,「我在路上看人家骑,好像挺简单的。」
「是啊,满简单的。上车妳会吧?得从后面跨上去。」这不是什么淑女车,是车前架了横杆那一种。
孟琉璃依言坐上车,动作自然称不上优雅。她兴致勃勃的紧握着把手,两条长腿撑着地面。「好了,我要出发喽!」话还没说完,她雄心万丈的双脚离地,用力踩着踏板,这真的满容易的……
要摔跤更是容易。任冠宇忍住笑,紧紧抓着后座。车子堪堪只倾斜了三十度,没将她摔成狗吃屎,和水泥地相亲相爱。她本能地放下左脚,让车子恢复平衡。「为什么会倒?」她疑惑的问。
「当然要倒。妳知道三点才能共一平面。」
「真的?」她开玩笑的反问,「可是我看在马路上的那些骑士,没有穿三点式泳装也都骑得好好的啊。」
「我打赌如果妳穿三点式泳装骑脚踏车上街,整条马路上,除了妳之外,其他所有的骑士全都要摔得四脚朝天。」
「有这么严重吗?你这是赞美还是取笑?」
「妳说呢?妳自己总穿过泳装照过镜子吧?」
「没有耶,我根本是只旱鸭子,总不好拿泳装当睡衣穿吧,还在镜子前面照来照去。我可没那么自恋.」
「好,改天教妳。我负责去找一条又安全、风景又美丽的小溪当妳的游泳教室。」他十分快乐的回答。
「一言为定!」她冲动的答道,话一出口,她立刻自问着:这算不算是约会?
「一言为定。好,现在把脚放在踏板上,先别动,维持平衡再慢慢的踩,别怕,我会抓得很紧,绝对不会让妳摔跤……」
任冠宇是个好老师,是个游泳教练。学脚踏车是正事,游泳也是正事,谁都晓得游泳是最理想的运动……孟琉璃原先的罪恶感一扫而空,今天可是她生平第一次跷班呢。她也是一个好学生,没半个钟头,就已经骑得非常顺利。下一次他们还可以去骑绿园道,正式验收一下成果。
「要不要去堤防上绕一绕?我载妳。」任冠宇建议道,「堤上视野比较好,可以看风景哦。」
这……好像是二十年前的文艺小说才会出现的情节吧,她犹豫了一下便点了点头。她想要逛堤防,总不好忘恩负义的让老师气喘吁吁的跟在车子后面跑吧。
「先警告你哦,我可不是林黛玉,弱不禁风的,你真的载得动我?可别把你的脚踏车压垮了。」
河水不见得很干净,远远望去却发着光,天光云影在水面闪烁;风景也不见得就不如夏日的普罗旺斯……廉价的浪漫……她的双手松松的环住坐在她身前男人的腰。他两条有力的胳臂稳稳的掌控着龙头,若是换成法拉利跑车的方向盘才算符合爱情小说的公式——他的脚踏车,她准确的估价,不会超过台币三千元——但,那又如何?她的面颊自在的在每一次晃动时轻触着他厚实的背;今天下午,她是一个逃学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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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方程式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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