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情 第四章

  她被我训了一顿,不出声了,过一阵子,自去厨房烧水泡茶,我很烦恼,我虽然正大光明,自问对这个叫君情的女人一点私意也没有,这样下去。终究不好,我可向她另荐一医生。
  兰兰做了茶,出来了。
  她放下茶,坐在我对面说:“我是相信你的,家明。”
  “你可以相信我,”我很有决心的说。
  她有点绝望的说:“我不相信你还相信谁呢?我一生的光明,不过是你爱我。”
  “别傻,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子,很多人会喜欢你的,”我说,“只不过我捷足先登罢了,所以医院男的才叽叽串同女的乱说话。”
  她又笑。
  兰兰天真。我喜欢她的简单,三言两语可以打发掉的,但是我决不会利用她的纯真,我决不会欺骗她,这是千真万确的老实话。
  我暗暗的叹一口气。
  她说:“后天你就要上班了。”
  “是呀,哪里有永远放假的?永远放假,倒也心惊肉跳,炒了鱿鱼了。”
  她靠在我怀里,“我真笨,你一直在家,怎么会有别的女人呢,有别的女人,我还找得到你吗?”
  我不响。
  隔了一会我说:“你制服也得换,一身汗,在这里洗个澡,休息休息,不然真中暑了!大热天气,开什么玩笑。”
  “我们……几时结婚?”兰兰问我。
  “咦,你不是说要节钱吗?”我奇问。
  “倘若我改变主意,要最快结婚呢?你可答应?”她问。
  我说:“你到底还是不相信我。”
  “你说呢?”
  “匆忙,办不好事,是你的损失,我有什么所谓,我还是那套灰西装罢了。”我说。
  她忽然落下泪来。
  “我的天,我又说错什么了?怎么你又哭了?”我说。
  “家明,你待我好,我知道。”她哭着说。
  兰兰是一个好女孩子,对她好,她知道,我暗地里告诉自己:这一次撒谎,是为了她好,从明天起,我另外替君情介绍一个医生,我是半个有妇之夫,决不能对不起兰兰,我是要避嫌疑,我是再也不能去了。
  “去洗个澡,休息休息吧。”
  她去洗了澡,换了衣服,在床上一碰着边,就睡着了。她也够辛苦的。做人还不过是几十年的事,有人穷其一生的力量,要追求根本追求不到的东西,痛苦至深。我却很知足,平常的人配平常的东西,随遇而安,我碰上了什么是什么,并不强求,也不相信强求,像君情的女孩子,我不是说不了解,也许她对世事苛求,世界对她也很苛求,但总有法子可以活下去。
  她也有她的勇气,否则亲戚朋友皆无,又怎么生活到今天,我始终佩服着这个女子,因为她根本没有生存的意旨,一天一天的忍受着失望,活了下去。
  服安眠药的那一次,她说是意外,我也就信她是意外,她又何必否认。
  我趁兰兰睡着了,打了一个电话给她。
  来接电话的是女佣人,我只说:“王医生。”
  她很快来接电话,问:“王医生?找我?”
  “是。”我犹疑了一会儿,终于觉得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不妨事,对她直说,于是我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并且跟她讲:“我看你也无大碍了,我替你找一位陈医生,好不好?”
  她过了很久在那边说:“不必了,听说董医生也回来了,我仍寻他好了。只是你为什么瞒着未婚妻呢?我是你光明正大的病人,我请吃饭,是两人一起的,你们订婚宴,我也有参加,我只怕事情瞒久了,反而不好。”
  我很衷心的说:“何尝不是,我也知道说谎是极幼稚的,你不知道女人,芝麻绿豆似的事,搞得天翻地覆,她的性格,我不是不知道,其实是为她好,若我与另外一个女人好,反而会告诉她,与她分手。正因什么事也没有,所以不必叫她空烦恼。”
  她长叹一声,“你如此的爱她!”
  “坦白的说:君小姐,我不算是爱她,这是一种感情,是慢慢培养的,也许比爱情更有价值,但是我不算爱她。人心肉做,我是想到她一一”
  “我很明白,王医生,我很明白,”她仿佛不愿多说,“你来了这么多次数,我很感激你,出诊费用,我是一定要付的,希望你不要拒绝,否则将来你女朋友发觉了,问起:你与她什么交情?为何不收出诊金?那还了得?是不是?”
  想不到她的幽默感这么厉害,也很刻薄,她猜得一点也没错,如果兰兰知道了,她的口气,她问的话,正如此,多么聪明的一个女人。
  “我先谢了,我的诊金是每次五十元。”我说,“你别给得离了谱才好。”
  “我没离谱,你才离谱呢,如今汽油什么价钱,五十元连汽油钱都不够。别多讲了,王医生,我自有分寸,你也别在电话上讲得太久了,免得有人疑心。其实王医生,我连你的名字都没叫过一次,一向尊称医生呢。”
  “是的,君小姐。”
  “瞧,你也是小姐长小姐短,可是无论怎样,总还是有人疑心疑鬼,好人难做,我早知虚担了这罪名一一”她大笑。
  我诧异,她还看《红楼梦》呢。
  我说:“正应如此,君小姐,心情好一点,多吃一点,你养好了身体,我们再见面。”
  “好的,有机会再见面。”
  “再见,君小姐。”
  我才要挂电话,忽然她叫住我:“王医生,慢——慢一一”
  “什么?”
  “谢谢你。”她说得是这么恳切。
  “君小姐,你这样反而叫我不好意思。”
  “好,再见,王医生。”她终于放下了话筒。
  她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女人。这样多次谈话见面,都不及这个电话来得有趣味,她这一次显得特别振作愉快,完全像个老朋友一般,既了解又爽快。也许她心情好的时候,便是这个样子的。
  我希望她常常如此。常常如此。
  我坐了一会儿,跑去看了看兰兰,她穿了我的睡衣,在床上睡得香甜呢。做护士的都能睡,
  因为实在是累了,这种体力劳动,非笔墨所能形容,兰兰居然支持了六年,也亏她的,并且她没有怨言,她曾说过:“要不就做,要不就别做,怨什么?”
  那位不用做工的君小姐也没有怨言,她只诉说一些她的感慨。
  兰兰一只手臂搁在毛巾被子外,我替她放好了,她的手臂圆滚滚的,一向如此,与君情那条细细的胳膊刚相反。
  我才觉得真是神经了,怎么老把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与未婚妻比较,君情——她算什么呢?不错她是个特别的女人,然而萍水相逢……总之不该把她记着。
  兰兰转一个身,睁开眼,见到我,笑了,“唉,对不起,真正好睡!”
  兰兰很奇怪,背后对我顶好顶敬重,很有种相敬如宾的味道,她就是爱在人前做雌老虎给我下马威,表示她可以支使我,她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
  “醒来了,肚子不饿?”我问。
  “我仿佛听见你与人说话,”她说。
  “趁你睡觉,打电话给别的女人。”我坦白的说。
  “见鬼!还取笑我!算我不好了!”
  看,说了真话,反而不相信,此所谓,假做真时真还假。(君情也看《红楼梦》。)
  (兰兰看了《红楼梦》以后,痛恨王熙凤与薛宝钗,这两个人却是我最喜爱的人物。兰兰不大懂红楼梦,她认为小说里的人物必然分忠奸两派。)
  “出去吃饭吧。”我说。
  “在家吃,省一点,我来做。”兰兰说。
  “出去吃算了,我的天,省这个,省不好了。”我说。
  我们的日子是这么过的,兰兰不会有机会见大场面,用大钱,她也不会无端被人痛殴一顿,吃错药要进医院。兰兰是幸福的。
  我是恢复上班以后,对所有的同事加以白眼,尤其是那几个散播谣言出名的老姑婆护士。但是老陈却悄悄的跟我说起了这件事。
  “喂,小王,你真有办法,怎么把兰兰弄服帖的?”
  我瞪着他。
  “我那日下午去浅水湾游泳,明明在车上见你与一女子缓缓踱步,好不浪漫,真够情调,喂!艳福不浅!”
  本来我对于老陈这个人,还不怎么样,但觉人各有志。
  此刻,他忽然这么挤眉弄眼的一来,我觉得他真是一个下流的人。
  我冰冷的说:“那日我在与旧同学聚会,你看错人了。”
  老陈说:“明明是你!”
  “你看错了!”
  老陈见我脸色不善,便不再言语。
  回了家,我就讶异于自己———。怎么撒谎出口成章,根本不必经大脑?二、若说老陈下流,也不见得,他不过有着普通人的反应而已。在医院做事,工作闷,人多,没有一点是非调剂一下精神,恐怕大伙儿都要自杀了。不能怪老陈,因为他那日见到的,的确是我。换了那日与老陈走路的不是陈太太,而另有其女,我也会向兰兰提一下,兰兰自然又去告诉她女友,她女友……
  算了,总之以后我不会再见君小姐,也没有漏子可寻了。
  隔没多久,父母因我订婚,并且准备结婚,特别来看一看我与兰兰。就住在我宿舍处,幸亏我宿舍宽广,也住得下。
  他们特地来这么一次,不外是要瞧瞧未来媳妇的样子品德,这点我很明白。见了兰兰,爸爸不说什么,可想在他心目中兰兰而不过是乙减级数,妈妈说:“怎么这么俗?可是倒有点福相,罢了,媳妇太伶俐了,儿子也吃亏。”于是送了一点金饰。兰兰很是自卑。只把她父母接出来吃一顿饭,兄弟妹不过席间露一露脸。但是规矩上父母还是去了他们家拜访,母亲见了他们家那个祖宗牌位,认真大吃一惊。可是你别说,广东人有广东人的好处,那种真诚是真的,不是客气的,兰兰妈有一种逼人而来的爽直,证明他们是清白人家,如假包换。
  父母自然叫我陪着在此间买了一点衣物与应用的东西。
  妈妈很洋派的,穿着到这种岁数了,还顶考究。我陪她去有名的时装公司买东西。
  在那里,我碰见了一个人。
  猜也猜得到是谁。
  她身体是大好了,一双眼睛真正寒星一般,薄施胭脂,穿得名贵异常却又大方不显眼,头发仍旧短短的,见到我,怔了一怔,随即堆下笑容来打招呼。
  这女人,真聪明,先左右看个清楚,见我身边没其它年轻女人,才叫声“王医生”,我算是服了她。
  妈妈很惊异,我只好替他们介绍:“君小姐,我父母。”
  君情连忙规规矩矩的叫声“伯父母”,毕恭毕敬。
  妈妈顿时喜欢她(人总是势利的,就光看得见外表),同时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在想:怎么不挑这一个?这个好,这个女人又体面漂亮,看样子家里也有点钱,门户相当。
  我知道妈妈心里想什么,我不出声。
  买完了衣物,君情大包小包都叫人送,她虽然住得远,因为买得多,又是老主,店铺照样送。妈妈很是惊讶我也很惊讶,老实说,到今日,我才发觉妈妈竟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如果我此刻告诉她,君情是别人的小老婆,她的态度如何?
  兰兰节俭,有何不是?虽然她从不出入这等时装店,我一样看重她。
  是呀,我也喜欢君情,然而喜欢,我还喜欢在瑞士山下买一层别墅呢,喜欢有什么用!做人要脚踏实地才是。
  买完东西,妈妈硬把她留下一起吃茶吃点心。君情是吃喝玩乐的老手,自然一派大方,妈妈更加喜欢。
  临别我也觉得君情不是普通女人,她是有一手的。
  她跟我静静的说:“王医生,好久不见了。”
  我点点头,“是的,你身体可安好?”
  “托福,很好。”
  “可是还很瘦,当心饮食。”
  “我是一个胖不起来的人,王医生别替我担心。”
  我又点点头。“生活好吗?”
  “生活仍旧。王医生有空,来个电话。”
  “好的。”我说,“你总要多多小心自己。”
  她抿嘴而笑。
  妈妈插口道:“咱们家明就这个样子,小老头似的。”
  “不不,王医生少年持重,是美德。”君情说。
  她说话的时候,目不斜视地看着我,倒弄得我不好意思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老皮老肉的,也居然面红了。
  吃罢茶我们各自往停车场取车,她开了她的狄若出来,很礼貌的向父母道别,便把车开走了。
  爸爸忽然说:“很有见识的一个年轻女人,很漂亮。”
  妈妈争着说:“是呀,家明,看样子好看,顶能干,真正是摆得出去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你不找机会接近她呢?”
  我只好说:“人家是名花早已有主,你们没见她手中的钻石戒指,订了婚好久了。”
  父母这才不做声。他们只少住一刻便离开了,临走千叮万嘱。妈妈悄悄的对我说:“我看你年纪还轻,不妨慢慢再挑一个,我不是说这一位不好,然而……我不急做祖母,不然早逼你大嫂生几个出来了。”
  他们不十分钟意兰兰。
  我另有想法,我觉得兰兰给我一种安全感,我喜欢那种安全感。年纪大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兰兰不舒服了很久。
  她说:“我认为你父母不喜欢我。”
  “咄!”我笑,“你要他们喜欢你做甚,你嫁的又不是他们,你嫁的是我!我俩情投意合,不就行了?”
  “虽然如此——”
  “兰兰,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你怎可以赢得全世界的人心?况且我父母又没有不喜欢你,公婆对媳妇,不过如此了,是不是?”
  “是的,但是他们也不见得特别开心。”
  “特地跑了这么一趟来看你,你还不够面子?他们早有两个媳妇了,习惯以后,当然没那么热情。”
  但是兰兰仍旧闷闷不悦。
  我有点累。对于兰兰,像对个孩子,事事要哄,要说好话,要解释,久而久之,不能说不累,何止累,简直厌。她那年纪——也应该懂事一点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了君情,她的熟人情,懂世故,玲珑磊落——唉。
  兰兰说:“我喜欢住这里,我不喜欢做移民。”
  言下之意,她不爱跟爸爸妈妈柱,也不想见他们,因为他们不喜欢她,因为她不至于笨到那个地步——不受欢迎而仍然去迎合公婆。
  现在的媳妇都不大努力于家庭关系,幸亏也都尽可能避免发生磨擦,像我们,最多一年才见一次父母都可以,他们不会介意。
  想想也真是,把儿子养了这么大,教育成材,然后他们结了婚,就宣布从儿子的地位退居变为人家的丈夫。这或许是自然而然的转变,但是到底想起来,还是怪怪的。
  我无意与兰兰讨论家庭伦理问题,于是把话题拉扯了开去,说到屋子漆什么颜色之类的。
  我很奇怪父母居然会喜欢君情,也许她外表看上去不像人家的小老婆,像不像小老婆是一回事,毕竟她是一个拿得出去的女人。
  后来我就没有再见到她。我想如果我要见她,不会是难事,我心中常常有一个想见她的念头!一种并不容易打灭的念头,很强烈的。
  有一次乘渡过海,我坐在后排“不准吸烟”处,前排有个女人,我始终疑心是她,因为那背影像极了,使我颇为紧张了一阵子。我很希望是她,我们可以打个招呼,故此很想等她回转头来,来一个意外的喜悦。
  然而她终于转过头来了,下船的时候她站了起来,却不是君情,不但不是,而且也没有什么相似之处,腿太短,皮肤也不好。
  我默默的不出声,后来也跟着人潮下了渡轮,做了我该做的事。
  后来我就忍不住打个电话给她,她出去了,女佣人追问我是谁,我犹疑了半响,没有说名字,就搁下了话筒。
  可是我接了电话,倒是她打来的,她问我:“王医生,是你找我吗?”那声音是很平常。
  我想否认,但是红了脸,因为打过电话的确是我,但她是怎么猜得到的呢?
  “我无非是找个机会来打扰你罢了。”她笑着说,“当然你不会打电话给我。”她还替我挽回面子。
  我就明人面前不讲假话,坦白的承认了,我说:“是我。”
  “有事?”
  “不过是问问你怎么了。”我笑说,“你好吗?”
  “好,谢谢。”她答。
  我不愿意放下电话,她也不愿意放下电话(抑或只是客气?)
  我忽然说:“那一日,我在过海小轮上仿佛看见了你,可那人转了头过来,却不是你。”
  “是吗?”她说,“大概像我的人很多。”
  我用手帕擦着手心的汗,电话筒夹在肩膊上,我说:“你有空,我们或者可以见个面。”
  “可以呀,是不是要亲手向我递请帖?”
  “请帖?”
  “结婚帖子。”她说。
  “不不……没那么快呢。”一语提醒了我是有妻室的人(未婚妻室),汗淌得更厉害了。
  “下了班,我在你们医院不远处的酒店大堂等你,如何?喝一个茶。”她说。
  “好好。就是今天?五点半。”我说。
  挂了电话,我觉得一个人存心要犯罪是容易的,而且犯了罪之后,居然还有种轻松愉快的感觉,真不简单。
  我熬到下班,告诉自己,无论谁把死人活人抬进来,跪着要我救治,我还是要走的。而问我到什么地方去,我说去见一个朋友:“很久没见了,谈几句话,喝一次茶。”
  也许又有多眼的人瞧见了,多嘴的告诉了她,但是我也顾不得了。
  赶到那间酒店,我迟了五分钟,我四周看看,没有她。下班的时候,人很挤,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我等了又等,等了又等,在六点,天忽然下起雨来,滂沦大雨,酒店大堂的大理石地板一下湿了,她还没出现。
  她答应来的,她一定会来。
  我固执的等,到了六点半,我走到大堂门去站着。然而心中也知道她大概是失约了。
  然而我见一个女子下了车,飞也似的奔过来,是她!是她,没有伞,没有雨衣,飞奔过一两寸深的水,到了大门,她停了一停,喘着气,我想马上把她叫住,但是没有,我隔着雾气的玻璃大门呆呆的欣赏她。她穿着同色的裤子衬衫,衬衫是全湿了,裤子下截拖泥带水。她用手拂了拂脸上的水珠,推开门。
  我替她拉住了门,她很急惶,抬头见是我,松口气说:“我来迟了。”她声音是温柔的。
  “没有关系。”我说。
  她笑得有点傻气,忽然有点像孩子,浑身湿的,我怕她伤风,就叫她回家换衣服,于是我与她又上车。乘的是她的车,左边车头整个撞碎了。
  她解释,“刚才交通挤,急于争先,撞在柱上,不碍事。”
  车子驶过她来路,才看见公路上发生了交通意外,这就是她迟到的原因了。
  我想:她为什么一句不提呢?兰兰是一个芝麻绿豆大事都说上半天的人。
  她可真是有忍耐力的人。
  到了她的家里,女佣人很是愕异,笑说:“小姐,你才出去,又回来了?”
  她只说:“替王医生泡杯好茶。”
  她去换衣服,我在她客厅看报纸。
  那只惊人的大而美丽的水晶瓶里还是插了大蓬的鲜花,这一次是拳头大的黄菊。是的,时节将近秋天。
  她的屋子是世外桃源式的。我放下了书报,一幅幅的看着字画,都是真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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