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神 第三部:一块空心的铅玻璃

  他迅速放下电话,我留意刚才温宝裕所接的电话号码,那一区离我的住所相当远,至少需要半小时以上的车程,反正没有事,就听白素讲古九非的扒窃史中,最为人称颂的几宗。
  有一宗,是他曾在当年日军宪兵怀里的公文包中,把一份要逮捕的黑名单偷了出来,使数名的爱国志士能及时躲避,救了不少人,而失窃的宪兵,一直不知文件是如何失窃的。
  还有一宗,他竟然可以把一个美女的肚兜,在那美女不知不觉的情形下,偷到手中——这一宗,人人怀疑他和那美女是事先串通了的,他为了维护自己扒手的名誉,要和人决斗。
  等等,都相当有趣,温宝裕道:“可不是,我早就知道他是江湖异人。”
  我打了一个呵欠,看看钟,时间已过了半小时有余:“我们的江湖异人,应该来了吧。”
  温宝裕道:“他说有一件奇怪之极的事要告诉你,不知道是什么事?”
  我笑:“可以是任何事。”
  温宝裕道:“范围可以缩小一点——一定和他的扒手生涯有关。”
  我一挥手:“那也可以是任何事,对了,阿加酋长最近的活动是什么?”
  白素一直在翻着一本时事杂志,所以我才这样问她,白素立时回答:“做了四十枚中程飞弹的生意,买方是伊朗和伊拉克。”
  我闷哼了一声,军火掮客和战争贩子,没有什么分别。白素又道:“估计他在这单买卖中,可以获利两亿美元,不过据揣测,还有更庞大的交易,同时在进行,买、卖双方,都保持极度的秘密。”
  我霍然站起:“那小盒子中若是有关这项秘密,哼,十个古九非,再加十温宝裕,也不够死。”温宝裕面色苍白,可是又摆出一副倔强的样子,白素皱着眉,温宝裕看到白素的神情也那么严肃,面色变得更加苍白。
  白素缓缓吁了一口气:“完全是偶然的事,可以发展成为不知是什么样的事件。”
  温宝裕叫起来:“别……吓我。”
  我用力一击桌了:“古九非到现在还没有来,就可能出了意外。”
  一时之间人人都静了下来,静默维持了足足三分钟,我已经在按电话号码,又向温宝裕要了古九非的电话,去问我的一个朋友——他有根据电话号码,立时查出电话所在地址的本领。
  我得到了那个地址,温宝裕道:“可以再等一会。”
  我摇头:“可能已经太迟——”
  温宝裕也接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我正色道:“小宝,你不准离开这里,事情可大可小,可能只是一场虚惊,可能——”
  我才讲到这里,门铃声已然响起,温宝裕动作快绝,自楼梯的扶手上直滑下去,冲到门前,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样貌普通之极的老年人,温宝裕站定,长长吁了一口气,立时转身向我望来。那老年人自然就是古九非,我也松了一口气,我并不认为刚才的担心多余,事情究竟会怎么发展,谁也不知道。
  白素也已走下楼去:“古大叔吗?常听得家父提起你。”温宝裕也笑:“才听了你很多传奇故事。”
  古九非走进来,他显然早已知道白素的身份,所以向白素行了一个十分古怪的礼——那多半是他们扒手所行的大礼。
  然后,他和我握手,自我介绍:“古九非,扒手。”
  我曾听过不少人在我面前自我介绍,但自称扒手的,倒还是第一遭。我忙道:“卫斯理……”可是一时之间,我难以向自己的身份,下一个简单的介绍,所以只好支吾了事。
  温宝裕一看到我和古九非握手,立时就向古九非摊开了手——他已安排了我们的见面,古九非就该把答应给他的东西给他了。
  白素显然还坚持她原来的意见,叫了一声:“小宝。”
  温宝裕假装听不见,仍然向古九非摊着手,古九非后退了一步,笑着,却向我指了一指。
  温宝裕“啊”地一声:“换柱?”
  古九非望着我,白素和温宝裕,也向我望来,我明白古九非的意思,他是说,那小盒子,刚才那一刹那,他已运用了高超的手法,放在我身上了。
  我忙张开双臂,跳了几下,表示全然不知那东西在我身上什么地方。那天天气相当热,虽然室内有空气调节,但穿的衣服也不会太多,有没有藏着什么,很容易看出来。
  古九非仍然笑着:“卫先生,请不要见笑,在你的后裤袋里。”
  我现出十分惊讶的神情——应该惊讶的,因为他和我见面、握手,始终面对面,而他竟然能把东西放进了我的后裤袋中,当然难度极高。
  温宝裕一听,“啊哈”一声,立时转到了我的身后,那时,我双臂仍然张开,平举着。一般的男装裤,都有两个后袋,温宝裕伸手在两个袋上拍了一下,声音大是疑惑:“不对吧。”
  古九非陡然一怔,向我望来,我避开他的目光,可是,古九非已经知道怎么一回事了,故作失声:“不在了?那可不得了,有比我更高的高手在。”
  温宝裕自我身后探头出来:“谁?排名第一和第二的高手到了?”
  古九非笑:“只怕是个业余高手。”
  温宝裕自然也明白了,直视着我,我知:“给你十分钟时间,找得出就找,找不出,就照原来的计划,把它毁去,别让它存在。”
  古九非讶然:“为什么?”
  我用十分简单的方法,向他解释了一下,同时,也提醒他,他在阿加酋长的身上,把那东西弄了来,可能为他自己和温宝裕,惹下了天大的祸事。
  那时,温宝裕围着我团团乱转,又把我的双手,扳开来看。
  他那那样做,很有道理,因为古九非一进门,先向白素行礼,再和我握手,自然是在那时,把东西放进了我的后裤袋中。
  而我这个“业余高手”,立时觉察,又把东西取了出来,转移了地方。我一直站着,没有走动过,最大的可能是东西还在我的身上。所以温宝裕不但转着我乱转,而且还任意在我身上搜索——我既然答应了给他十分钟时间找,也不能阻止他。
  在温宝裕找寻那东西时,我和古九非仍一直在对话,古九非神情也有点担忧:“我倒不怕,见过我一两次的人。不会记得我,倒是小宝这孩子……”
  温宝裕大声抗议:“我早已不是孩子了。”
  古九非改口:“这小伙子长得俊,谁见过他一次,都会记得他。”
  温宝裕这时,至少已花了五分钟,一无所获,正在发急,一听之下,忙道:“那么,要是我给人家追杀,叫我交出那东西,而我要是交不出,那必然叫人碎尸万段,你们于心何忍?”
  我闷哼一声:“就算交得出来,也一样保不住小命,碎尸九千九百九十九段,和万段也没什么分别。”
  温宝裕叹道:“多少总好一点。”
  他说着,又用力一顿脚,向着我:“要是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以为阿加酋长身上来的,一定是重要物件,终日提心吊胆,这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很有可能,那只是普通东西。”
  温宝裕一番话,倒大有道理,那东西可能普通之至,失去就失去,阿加酋长可能根本不在意,我们倒在这里自己吓自己,岂非冤枉?
  我一想到这一点,立时向白素望去,白素显然也有同感,点了点头。
  温宝裕十分灵敏,一下子就看出了苗头,直跳了起来:“手法真快,唉,算我倒霉,和三个扒手打交道。”
  白素嗔道:“我可没做什么,只不过接赃……”
  她说到这里,自己也不禁笑了起来,伸开手,那小盒子正在她手中——自然是我以极快的手法交给她的。
  温宝裕一伸手抢了过来,放在一张小圆桌上,我们都围着这张小圆桌坐了下来,白素替古九非和我斟了酒,温宝裕居然沉得住气,将小盒子外的金线,小心解开,又拆开了包小盒子的丝绒。
  解开了丝绒之后,露出来的是一只银质的小盒子,打开盒盖——那一刹那间,几个人都很紧张,因为盒中是什么,立刻可以知道了。
  盒中是和盒子几乎同样大小的一方“水晶”(其实是铅化了的水晶玻璃,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种玻璃被广泛地称为“水晶”)。
  温宝裕眨着眼,把那块玻璃,取了出来,看起来,那像是一个小型的玻璃纸镇,如果在别的场合之下,见到了这样的一块玻璃,虽然它晶莹透彻,也不会多注意它的,只当是一件小摆设而已。
  可是,它却是从阿加酋长这样的人物,一个隐秘的口袋中取出来的,那就必然不会只是一块普通的玻璃。
  我们四个人传观着,都发现这块玻璃是空心的——空心部分十分小,大小恰如一粒普通的骰子,那空心部分,要不是方形的话,一定会以为那是制造时留下的气泡。
  发现了这一点,没有什么意义,只不过是空心的而已,空心部分什么也没有,那是一眼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温宝裕首先问:“这算什么?”
  古九非的回答极幽默:“这是一块玻璃,小伙子。”
  温宝裕瞪了他一眼,白素皱着眉:“会不会是有纪念性的东西?”
  我冷笑:“我不认为阿加酋长这样的人,会那么有情感。”
  白素闷哼一声:“魔鬼也有感情的。”
  我摊了摊手,自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下去,我用力叩着那块玻璃:“一定要弄表楚这有什么古怪,不在,不知要疑神疑鬼多久。”
  温宝裕拍胸口:“放心,包在我身上。”
  我自然知道温宝裕这样说,大有根据,他和胡说以及良辰美景,几乎已把陈长青的那幢大屋子,变成了世界上最多花样的研究所了——不是说他们的规模大,仪器多,而是说花样最多,从研究刺绣品到昆虫,从古代武器到现代音响,四个人兴趣广,又有足量的钱可供他们用,自然天翻地覆了。
  白素仍然皱着眉,古九非喝了一大口酒:“我看事情不会有什么严重,这块玻璃,也不像有什么秘密——”
  他看到我们有不以为然的神情,就补充道:“玻璃是没有秘密的,因为它透明,什么秘密都藏不住。”说了这话,他自以为幽默,所以打了一个哈哈。
  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我曾有一块大玻璃砖,竟然是一部宇宙航志,看来和玻璃一样。”
  古九非对我的经历,十分熟悉,他点头,又拍着自己的头:“对,我倒忘了,是盗墓专家派人送来给人的。”
  我心中升起了一股十分奇诡的感觉,指着那玻璃:“要是这里面,也蕴藏着什么秘密的话,它的主人,一定会用尽方法把它弄回去。”
  温宝裕笑:“那大不了还给他好。”
  古九非也笑了起来,气氛相当轻松,我想起自己刚才,以为古九非已经出了事的情形,也觉得自己太紧张了。当我想到这一点时,我向白素望了一眼,恰白素也在望我,口角向上翘着,似笑非笑,像是在说我太紧张了。而古九非扒来的东西,要将之毁灭这一点,又是白素先提出来的,所以我瞪了她一眼,她立时眨了眨眼,表示她紧张得有理,而我紧张得过分。
  我和白素,在一起那么么,完全可以从对方的一个小动作之中,揣知对方的心意,几乎已经和用语言沟通一样,两个人之间,能够这样,自然十分难得,她也显然想到了这一点,是以我们两人同时心满意足地微笑。
  这一切,都叫古九非看在眼中,他突然在温宝裕的肩头上拍了一下:“看到没有,小伙子,眉来眼去,就是那么一回事,嗯,那天在游乐场的一对双生女,有一个是你女朋友?”
  少年人一被问及这样的问题,没有不脸红的,他忙道:“不,不,那两个……那两个……”
  支吾了半天,“那两个”究竟怎么样,还是没能说得上来,惹得我们三人大笑,温宝裕尴尬着。
  温宝裕伸手抓起那块玻璃,也不及将之放回盒中,就那样握在手里,一溜烟奔了出去,到门口,才叫了一声:“我去研究,有结果就告诉你们。”
  他打开了门,又叫:“说不定玻璃里面,有一个隐形的娇魔,见风就长,见人就吞——”
  叫到这里,他像是忽然想起,一个隐形的魔,若是吞人入肚的话,情状一定怪异之极,是以“嗖”地吸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下去,“砰”地一声,把门关上,走了。
  经过了那一曲小事,气氛自然轻松了许多,再加上那块,真的十分普通,看来只是为了表现玻璃工艺的小玩意,也不值得太引人关心。
  所以,在温宝裕走了之后,我们闲谈了几句,我就单刀直入问古九非:“古先生要来见我,是不是有什么奇特的目的?”
  一问到这一问题,古九非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他缓缓转动酒杯,呷了一口酒,才道:“我早已退出扒手的行业,近二十年来,我一直在马来半岛的槟城住,做点小生意,我有点积蓄,日子过得极舒服。”
  我“嗯”地一声:“是,槟城是一个退休人士居住的好地方,在那里闲闲散散地住着,可以做到真正的与世无争。”
  古九非现出微笑,表示对他过去二十年生活的满意,可是接着,他又面色阴晴不定,我和白素没有催他,只是看他的手指,在下意识地不住伸、屈、展动,柔软灵活得出奇,有时眼一个发花,竟有那不是十只手指,而是长短不一的十条蛇一样的感觉。那可能是他几十年成功扒手的主要条件。
  他先现出了一下不好意思的笑容:“我一个人住,有两个很忠心的仆人,住所又在郊外的海边上,十分清静,我的生活也不受人打扰,几乎不和他人来往,这样的生活,两件事最主要,一件是看书——”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才又道:“所以我知道了你的许多经历,也知道尊夫人是白老大的女儿,白老大可还好?大家都老了。”
  白素礼貌地回答着。
  古九非道:“另一件事,我仍然坚持扒手技巧的训练,有一间密室,密室中有特制的、悬挂在半空的木头人,我每天至少要练习四、五个小时,以免手指硬了不灵活……说起来很可笑,或许是由于虚荣心,虽然我决定不再当扒手,但仍然要维持自己的本事。”
  我发出了一下如同呻吟似的声音:“请别分析自己的心理,快说故事吧。”
  古九非瞪大了眼:“不是应该用心理描写来表达故事的文学性吗?”
  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文学性?只怕是催眠性吧。”
  古九非也笑:“事情相当怪,长话短说不是不可以,总不免漏去了什么,还是详细点说的好,对了,我还养雀鸟,养了很多,养雀鸟十分有趣,联带雀笼、养雀的用具,也成了专门学问,相互之间观摩,交换意见,互相炫耀一下自己亲自得到的珍品,也就乐趣无穷。”
  我和白素,都点头表示明白。
  古九非的故事,也应该就从这里开始——要是他不养雀,他必然不会经常到这个地方来,要是他不来,就不会有那样的事发生。
  地方,是一幅大约四百平方公尺的树林,林木不是很密,稀疏有致,地上的碧绿的青草,树在栽种时,显然就曾经过精心的选择,全是些不但树形好看,而且都有人伸手可及处的横枝,以便悬挂鸟笼,而且,大多数树,都会结一些大小不同的果子,雀笼挂在枝叶繁茂处时,即使雀鸟在庞中,也可以啄食这些果子。
  这树林是一个很大的私人花园的一部分,不远处是一幢式样古老的大洋房。大洋房的第一代主人,酷嗜饲养雀鸟,所以栽种了这样一片林子,供养鸟之用——那自然是多年以前的事,不过后代不管还养不养鸟,祖训是这一片林子,只要是带着雀鸟的人,都可以自由进出,不得阻拦,所以,自然而然,成为雀鸟饲养者的聚集处,自早到晚,尤其是早上,托着鸟笼前来的人,少说也有一两百,十分热闹。
  那一天早上,古九非托着新到手的一只名贵雀笼,洋洋得意,以为他那只全用紫檀木的木心,剖成细条制成的雀笼,一定可以成为所有雀友的话题了。可是他一到,就发现林子间,雀笼悬挂的情形如常,可是人聚集有情形,却十分反常——所有的人,都集中在一颗树下,在外层的人,踮起脚向上,向前看着。
  古九非也立时发现,众人目光,聚中在一只雀上,笼里面,是一只八哥。
  八哥这种鸟,虽然体毛没有绚丽的色彩,但是体型俊俏,而且智力相当高,善于模拟各种声音,甚至人言,所以一直是养鸟界的宠物。
  八哥由于体形较大,所以鸟笼,也相应增大,古九非看到那笼里一只八哥在跳来跳去,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他对这鸟,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不知道何以吸引了那么多人注意。
  当他托着鸟笼,也向人丛中挤进去的时候,他扒手的本能,使他感到,那是扒手的最佳机会,因为每一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八哥身上。
  当然,他没有出手,只是问身边一个人:“这八哥怎么啦?有什么好看。”
  那人并不转过头来,仍然盯着那八哥,声音激动得有点发颤:“它说话,说话。”
  古九非“嘿”地一声:“八哥自然会说话,哑八哥谁会养。”
  古九非说话的声音大了一点,很引起了全神贯注的人的注意,有几个回头向他看来,神情很是不满,古九非本来很受人尊敬,忽然之间,吸引力居然及不上一只八哥,那自然令他十分恼怒,他正想再发作几句,笼中的那只八哥忽然说起话来。
  八哥或鹦鹉,能训练到会说话的例子很多,甚至有可以说得十分清楚,也可以说上很多句的,那是这些鸟类,有着模仿各种声音的能力之故。
  可是最近,也有鸟类学家,证明能“说话”的鸟,对于它自己在“说”些什么的内容,是知道的。例如,训练一只八哥,给它了一种它爱吃的“麦片虫”,再叫它说:“我要麦片虫。”
  不需多久,它就会说:“我要麦片虫。”而当它学会了这句话之后,它说了,而结果喂它的不是麦片虫,它会拒绝进食,发怒。
  这证明字在说:“我要麦片虫”这句话时,完全知道这句话的含义——那和人类学可以应用人类的语言——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虽然事实上,并没有什么人成功地训练出一只能熟练地使用人类语言的鸟只来。
  在能“说话”的鸟类中,鹦鹉类发声比较低沉,八哥的声音,高亢嘹亮。
  对了,说了许多,事接上文——古九非正待发作几句时,笼中的那只八哥,忽然用八哥惯常发出的高亢的声音(听来像在大声叫)说起话来,说的是:“古翁,你来迟了,好一只檀木笼子。”
  刹那这间,古九非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八哥,可以训练到了一见到他就叫“古翁”,那十分容易,也可以训练到说“你来迟了”,可是他手上所托的那只檀木鸟笼,不是真正识货的人,养了几十年鸟,也未必认得出来,若说是一只八哥,一看就可以认出来,那简直绝无可能。不但古九非发怔,其他人也一起发怔,所有人发怔间,那八哥又道:“过来点,走近点。”
  在古九非前面的人,自然而然,让开一条路来,古九非也自然而然向前走去,直来到了那八哥之前,这时,檀木宠的一只黄莺,显得十分不安,跳来窜去,发出不应该是黄莺所有的难听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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