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现象叫“马太效应”,让富有的更富有,贫穷的更贫穷,赢家步步通吃,攒雪球一样聚敛他的权利,边缘人物却无法守住手中不多的拥有,只能看着它们像细砂从指缝间逐渐漏尽。
同是荣国府的后代,贾母的孙子女辈,宝玉和迎春身上却体现了这样的两极。
宝玉自不必说,贾王两家联姻的结果,贾府靠山元春的弟弟,含着银勺子来到世上只是个比喻,人家却真是含着宝玉出世的。如此显赫的背景,想不得宠都难,而得宠的孩子则比较自信开朗,生命里光明的东西多而阴暗的东西少,虽然也可能会无法无天,但还有贾政的棍棒震慑着,王夫人的苦口婆心压制着,加上到底读了几本书,他的放肆都在礼数之内,如此一来,成就了这么一个人见人爱的富贵佳公子。可以想像,若不是贾家整体败落,贾宝玉的人生自然是良性循环,越走越宽畅。
迎春正好相反,她是贾赦的女儿,贾赦于儿女份上寻常,迎春不大可能得到父爱,母亲是一个妾,而且又早死,迎春在母爱上也不可能有很多的获得。更奇怪的是,迎春从小跟着叔叔婶娘生活,要说是因为贾母喜欢孙女,带在自己身边吧,也没见她对迎春有多少怜惜。迎春与惜春也不同,别管正出庶出,有没有感情,迎春都算有父母的,这么跟着叔叔婶娘也不算事啊。想来是贾赦与邢夫人懒得管她,放在亲戚家倒也省心了。
可以说,迎春是在“三不管”的状态下长大的,这种生存状况,使她自卑怯懦,习惯了收缩自己,纵然有些天分也被压抑,因此缺乏性格魅力。她第一次出场,是和探春惜春一道出现在黛玉的眼中,书中这样形容迎春:肌肤微丰,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倒也是个美女,起码皮肤很好,可是但凡富贵之家的小姐,风吹不着太阳晒不着的,又有蔷薇硝茉莉粉之类搽着,皮肤都不会差到哪里去。西人所著《格调》里也说,上层社会的相貌平均值高于底层,单是相貌尚可不说明什么。
探春的描写便极显性格魅力,前几句虽同样像旧小说里描写人物的套话: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明显比迎春要出众,更何况: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
除去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不算,这两位小姐的对比,高下自见,胜负可分。
迎春不但没有张扬的精神面貌,才能上也平平,第二十二回一家子兄弟姐妹做灯谜,惟独有迎春与贾环做得不像,元春都猜不出来,文中只说贾环做得不伦不类,惹得众人笑话,想来迎春做得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给她留面子罢了。
因为不曾被爱过,也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于是愈加没人疼爱,迎春的人气轨迹正与宝玉相反。
没有人体谅她的孤单无助,贾赦根本懒得管,邢夫人只恨迎春不像探春那么争气,不给长房挣面子,还有一个老祖母,但一则贾母不喜欢贾赦,迎春估计也受了连累,二来这位老祖宗子孙那么多,个个都要来争取她的疼爱,久而久之,这份亲情也变得居高临下,要孙子孙女们来竞争。漂亮体面的,聪明活泼的,分到的就多一些,她自然不会给迎春多一些怜惜。
北静王妃来拜访,贾母只叫钗黛与探春姐妹会见,这偏心太明显,连邢夫人都看不过眼,当然也因为大房失了体面,她攒了一肚子闷气,书中说迎春倒是无所谓,她真的无所谓吗?只不过她有所谓又能如何?
长辈如此且罢了,大观园里最是多情的那一伙人,对于迎春亦是同样粗疏,宝钗一向温厚著称,凡事都想得周到,对于迎春却懒得敷衍。第三十七回,众人成立诗社起雅号,黛玉宝钗乃至探春的号都有那么多说头,轮到迎春,她自谦不会作诗,宝钗便说,她住的是紫菱洲,就叫她菱洲,四丫头在藕香榭,就叫她藕榭就完了。宝钗以这般轻浮的口气打发二位,足见她们在她眼里都不大有分量,惜春年龄较小也罢了,对于迎春这位二姐姐怎么如此不恭敬?
第四十九回,只因宝琴等人来到荣国府,宝玉便兴兴头头要起诗社,探春说二姐姐还病着呢,宝玉张口就说,二姐姐又不大作诗,没有她又何妨?呵呵,这会他并不知道宝琴她们就一定会作诗,诗社云云,不过是享受风花雪月的形式罢了,宝玉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可以看出这个姐姐在他心中的真实分量。
总而言之,凡落到迎春头上的都是最坏的,她的奶妈最刁恶,不但是聚众赌博的大头家,还拿了她的累金凤去做赌本,她的丫鬟最平庸,无论是司棋还是绣橘,都缺乏光彩,和探春的侍书根本没法比,后者虽然没出现几次,但单看她讽刺王善保家的一节就何其大快人心?绣橘和奶妈媳妇的对嘴就没有这等清楚爽利。
居住在紫菱洲里的迎春,似乎从没有过青春岁月,永远是凉淡单薄的,一阵又一阵寒意透进来,四下透风,漂泊无依。她蜷了又蜷,恨不能蜷到自己的身体里,仍感不到一点暖,既然这样,就将寒冷视为正常吧,她不做风花雪月的文章,只读“太上感应录”,将现实不幸推到哲学的高度上,仿佛就能解决掉。
然而,命运总不放过迎春,即便她躲到一隅,也会找上门来。贾赦使了孙绍祖家五千两银子不想还,想了一个变通的法子,把女儿许配给孙家。中山狼孙绍祖是这么说的,结合贾赦一贯为人,倒有几分可信。
没有精挑细选,没有认真打量,“娶亲的日子甚急,不过今年就要过门的”,迎春就这么匆促地嫁掉了,匆促到连一个生日都写得花团锦簇的《红楼梦》,也没怎么描述这位千金小姐出嫁的排场。她所有的亲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她朝火坑里跳,保持着理性的缄默,贾政好歹还劝缄过贾赦几次,贾赦不听倒也罢了,最冷淡的要数贾母,唯一能够挽回迎春命运的人,明明并不满意这位孙女婿,却说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她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
贾母是这么不多事的人吗?贾政教训宝玉,也是亲父教导儿子,她怎么就心肝儿肉地哭天喊地,不惜要与贾政决裂?她是对这个孙女无所谓,生也罢死也好,只要不要她负责就成。
迎春的人生继续降落,不过比以前加快了速度,先是被丈夫凌辱打骂,最后是“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对于她的死,读者如我没有一丝惊讶,她的一生都在下降着,在不幸的旋涡里挪移躲闪,如今,终于落到了最低点,她这一页,可以就此掀过去了。
鲁迅先生说,鞭扑底下的囚徒决不会用一篇妃红俪白的骈体文来倾诉痛苦,高吟“饥来驱我去……”的陶渊明,其时或者偏已很有些酒意,同样,真正置身于“风霜刀剑严相逼”之苦境的迎春,反倒从未试尝用诗歌来直抒胸臆,相对她真实的苦痛,诗歌是个可笑的东西,她一生都在尝试的,是麻木自己,让自己能够忘记,可惜命运逼得太紧,她无法再做任何努力。
可笑的是宝玉表达对于这位“二姐姐”之不舍的那首诗: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
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
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
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
这首诗罗列景致散乱无稽,后面的一声感叹也不恳切,很有些为写诗而写诗的意思,钱钟书说文人最喜欢有人死,可以有题目做哀悼的文章,宝玉也不能免俗地为晴雯写过夸张的祭文。生离虽不如死别做诗趁手,也大体堪用,宝玉怎么舍得不写一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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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红楼 14、迎春:不幸者的马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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