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的问题都已不能提起
给我再美的答案也是枉然
(我曾经那样盼望过的啊)
月色如水是一种浪费
我确实已经无法回去
——[台」席慕蓉《妇人的梦》
头顶的霓虹彩灯不停地旋转着,把缤纷眩目的光线一圈圈洒下来。在这样华美的光照之下,女子的脸庞朦胧得仿佛罩上了面纱。采荟忽然觉得眼前模糊起来,只依稀难辨地打量着他与她。
对视的目光胶着在一起,两个人都有轻微的动摇。片刻之后,宋宇像个孩子般咬紧了唇,眼神涣散而空洞,却仍然坚持着不说话。
“好久不见了。”那个风情无限的女子用不负她容貌的悦耳声音开口,秋波流转,巧笑嫣然,一刹那的失神早就掩饰过去。为了强调语气,她说话时句尾语调上扬,红唇亦划出美妙弧线。
金发的鼓手敏锐地嗅到了两人之间不寻常的空气,没有说话,目光中却露出征询之意,看向一言不发的宋宇。
得他提点,仿佛化为蜡像的美青年终于有了反应。他启唇吐字,脸色比平日更为苍白,说话一字一顿,也因此显得格外清晰,“是啊,好久不见……魏、老师。”
乍听此言,自诩镇静过人的金发鼓手也破了功,他下意识地轻喃出声:“你、魏……魏心岚、魏老师?!”那双灵动的眼眸失了神,满溢着惊恐与不可置信。
恍惚的错觉当中,盂采荟看到了她脸上一闪即逝的脆弱,但随即便被风情万种的妩媚笑意所取代——
“还懂得叫老师,真不枉我们师生一场啊。”她明媚的眼波在灯光下流光溢彩,极为动人。
那个和她同行的中年胖子早巳应和着她笑了起来,肥肉耸动的胖脸上挤出了礼仪性质的社交笑容,“哦,真是巧,原来大家早就认识啦。”他打着哈哈,却绝口不提有关他们过往如何认识的,只待他们自行处理。
年轻的鼓手不愧是活跃气氛的好手,在最初的震惊之后,转瞬间便已笑得阳光灿烂:“是啊是啊,真是好巧。
我和宋宇读高中的时候,魏老师当时是师大的学生,当了我们一个月的实习班主任呢。不过比起那个时候来,魏老师现在更加年轻漂亮了,叫我简直认不出来了呢。”
“哦,是这样啊。”主唱和贝斯手笑逐颜开,附和开口:“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呢。你们可真好运,曾经有这么漂亮的小姐来做自己的老师……呵呵。”
“我也很羡慕啊。为什么我们只是你们的大学同学呢……哈哈……”
鼓手也赶紧插话,活络气氛,“哈,其实魏小姐现在是电视台赫赫有名的才女,麾下的经纪公司更是人才济济,可不再是过去的普通教师啦。”
相比他们的热络,第一个认出魏心岚身份的宋宇却一言不发,伫立原地。头顶的壁灯冷冷地洒下清辉,闪烁不定的阴影仿佛在他身周围成了一层不容他人进驻的空气隔绝层。壁垒分明,不容碰触。
就是在这样诡异的气氛中,釆荟仍然感觉到那个被众人围在中心的明艳女子,不时将专注的目光投注在宋宇身上。从未稍离。
不知道他们又说了些什么。魏心岚发出一阵清脆的笑声,轻扬秀眉,发话说:“是啊,如果不是失去了原有的一切,我又怎么能走到今天的地步呢?”
说话间她竟毫不掩饰,一双似笑非笑的明媚眼波只是望定了缄默不语的宋宇,唇角亦勾起一抹诡异的弧线。
在近距离看去,她的容貌并不若夏熙瑜般天生丽质,轮廓秀美,只是精致的化妆弥补了所有容貌上的些微差距,一举手一投足间更是流露出成熟女子特有的魅力风情。此等气质,比之夏熙瑜也毫不逊色。
采荟静静地瞧着她,心中暗暗冷笑:又遇见了吗?“才女三人组”的第二个了……
王牌经纪人,魏心岚!
那种无法抑制的颤抖从冰冷的心底扩散开来,千百个疑问盘旋在脑海之中,数量之多令得她无法理清头绪,也,无从问起。
魏心岚所参与的,是她不曾介入的。十七岁正值少年的宋宇,是什么模样,什么性格,甚至……与她有着什么样的过往,都是她无法想象的……也因此,与他之间的距离,无限遥远。
恍惚之间,四个成员的摇滚乐团已经步人舞台中央开始了表演。而采荟也只得和两个初次会面的陌生人共坐一桌,欣赏表演。
所有的灯光再度逐盏熄灭,每台桌前只留下蜡烛小小的亮光。向场地中央远远瞧去,刺目的霓虹把变幻不定的强光镀在卖力表演的四人身上,脸上,每个人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一面:
贝斯手狂野,鼓手笑容灿烂,主唱兼吉他妩媚妖艳,就连一贯淡漠的宋宇,也汗水淋漓,如痴如醉。
采荟定定地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宋宇,沐浴在音乐狂潮中痴迷的青年,黑亮的发丝在身体跃动的节奏中散乱,露出了常年被浏海遮掩的额头;晶亮的黑眸也许是没了过长浏海的遮挡,热力四射的散发着炽热的光芒;修长的手指急促有力地敲击键盘,流泻出热情激昂的曲调……
有什么潮湿的东西从眼眶中慢慢凝聚,采荟的心深深的悸动:她从前认识的宋宇,只是个行尸走肉的躯壳而已啊;因为他的灵魂,深深隐藏在他的音乐当中!
沁凉的水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让狂热的心一下子散了热。
不甘心,不甘心,好不甘心……为什么,没有在这个女子之前认识他,为什么——在此之前没有真正认识他?!
采荟感受到身畔视线的长久凝视,讶然回头,迎上了魏心岚如花的笑靥。
两人目光乍一接触,魏心岚并没有尴尬避开,反倒微笑颔首,递过了面纸:“请用吧。”
采荟迎上她,仔细搜寻隐藏在笑容之下的东西,却无功而返。她笑得太甜太自如,像是精心加工的芭比娃娃,没有一丝瑕疵。
这样的笑容,很美也很不真实。
“谢谢你。”不甘示弱,采荟接过面纸,当着她擦去泪痕,之后缓缓抬起头来,清晰地吐字发声,笑容平和,“魏……老师。”宛如挑衅,她刻意加重了这一称谓的发音。
无懈可击的微笑面具悄然裂开了,纵然是极为微小的缝隙,仍被敏锐的采荟在第一时间接收到。
“怎么了?”心情好转,采荟故作镇静的发问,眉梢眼角也带上了笑意。
“……不,没什么。”魏心岚重整笑意,淡然开口:“你是宋宇的女友吧,叫我老师也是理所当然。”
没有真刀实弹的正面交锋,两个女子都以笑容应战,却都掩饰不了心底的失落。
为了一个从来不属于任何人的恶劣男子。
回到家中已经接近午夜。观看完表演的胖制作和魏心岚对乐团反响不错,留下联络方式就回去了。带着些微的忐忑和兴奋,摇滚四人组和采荟在外面吃了夜宵再各自回家。
只是,自从表演结束的一刹那起,宋宇就恢复了一贯的漠然,死气沉沉的表情中完全看不到先前的鲜活生气。
两人坐车回家,却一路无话。连出租车司机也感觉到气氛的异常,不时从后视镜中窥视两人的反应。
这么一来,连采荟也以为他今晚不会再开口的时刻,他却在到家之后意外地说话:“今晚你回去吧。”
手就停在内进房间的门把上,采荟忘了先前的动作到底是要开还是要关。
房间的灯还没来得及开,只能借着客厅的灯光看清站在黑暗中的瘦高身影,逆光中看不见他的表情。
在异样的寂静中,夏天来临之前的午夜里,春末的余寒正一点一点地侵入黑暗,采荟的指尖特别明显地感受到金属门把的低温。
“好的。”
隔了不知多少时间,她笑着答应,放开了紧握的门把,手指仍旧因寒冷而颤栗。
脚步横移两步,她在客厅顶灯光照能及的范围中停下,回身绽开了笑靥,“不过我想喝杯牛奶再走,好吗?”
从宋宇所处的黑暗中瞧去,她在灯光下绽放的笑容明亮而甜美,不杂丝毫阴霾。
他却只是抿着嘴不开口,只是默然点头。
看到他默许的动作,采荟在厨房忙碌起来。用自己带来的蓝色杯子,细心地放下两匙奶粉,再用沸水冲开……
温润的牛奶顺着口腔,先到喉舌,再到肠胃,让因寒冷而颤抖的身体感受到久违的暖意。
如果没有人呵护我的话,那么就让尝试自己心疼自己好了。
轻轻啜饮着乳白色的液体,采荟如是确定。
阳光消失很久了,被遗弃在黑暗的角落,不起眼的杂草仍然拼命地生长着,哪怕是沦为阴影中的毒菌。
爱情枯竭了,干渴的心灵却依旧期待滋润,哪怕是追求一份不属于自己的温暖。
不懂得爱护自己还拿什么去爱别人?只有一个主角又怎么能写得出故事?
既然遇见了,爱上了,受伤了,欢喜了……那么事到如今她决不放手!
这个出现得莫名其妙的女人……如果是一星期之前,采荟一定只会笑笑后选择离开,可为什么是这种时机?
在她放弃了警戒心,向自己的心诚实坦白的时刻。在她……刚刚发现自己喜欢这个男人的时候。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
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
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如果一切刚开始的时候,我误以为是一段荒唐的话,事到如今,可有机会扭转局面?
放下喝完的空杯子,采荟带着淡淡的笑意站起身来。
耽搁到现在,墨黑的天空竟然淅淅沥沥地落起雨来。她没有迟疑,义无返顾地走人雨中。
短暂的时间内,雨势加大,原来的零星小雨化作了倾盆,灰蒙蒙的视野中看不到几个行人。没有人理会全身湿透像个落汤鸡的采荟。
冰冷的水流顺着脸颊蜿蜒而下,乍有暖意的身体又尝到了刺骨的寒冷,她止住了脚步。在暴雨的喧哗声中感觉到血液的沉静,昏眩和狂乱的痛楚划过她的心房。
没有征兆地,她回头望去。
漆黑的夜幕被突如其来的闪电划破,一瞬间的光芒映得远处的楼层纤毫毕现。
宋宇站在阳台敞开的窗前,漠然地望着她。
雨势很大,漏进窗内的雨水打湿了他漆黑的发,长长的刘海失去了飘逸灵动的风姿,柔顺地紧贴在额头两侧。
隔得太远她看不清他的眼,只能望见一张苍白如纸的脸颜。
这样纯粹的黑和白在一片灰色的背景中极为鲜明,以致于让她紧紧捕捉再也移不开视线。
品味着夜雨的凉意,隔着一个街道的雨幕,他们遥遥对峙,谁也不肯先行退开。
不开口,不说话,也不动弹……就像缚在茧中的蛾,忘却了挣扎。
良久,他张口,望定了她的眼,说话……只是雨声太大了,隔得太远了,听不清,听不清……
她清冷一笑,潋滟的容光穿透了重重雨幕焕然生光。
接着,掉转头疾步走开。
如果伸出了手就能把他拉住,如果说出了话就能把他留住,如果付出了感情就能得到回应,如果……
现在的她,无法横亘那翻覆涌动的回忆之海,注定要与十七岁那年的他檫肩而过,留下来的,只有二十五岁的现在,面目俊秀,口齿尖酸,生活糜乱,徒有躯壳的外表下早巳丧失过往与灵魂的乖戾男子……可否把握、可否把握?
无意识的喃喃低语从唇畔流下融人漫天的雨势中,隆隆的雷声从远处的天际隐约传来,夏天就要来了。
* * *
淋着倾盆大雨走回去的隔日,报应果然如期而至。釆荟早上醒过来便感到头晕沉沉的,本想叫林蓉来看看,却发现她一晚都没回来。
嘟囔着“雨果然不是白淋的”,她从抽屉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终于翻出了体温计。找不到酒精来消毒,只好凑合着把某次聚餐喝剩的白酒拿来浸泡一下就塞进嘴里。估量着该有三分钟时拿来一看:嗬,有38度,也勉强算得是高烧了!
找到了借口,她满脸厌恶地扫视了一圈满目狼藉的室内;不知什么时候吃剩下的点心的空包装袋,刚才翻找体温计时扒拉出的一地零碎物品,昨夜淋雨回来后随便丢弃在床上的湿透的衣物,甚至连被褥也还湍印着水迹……
终于打定主意,不去赶那本来就迟到了的公共课,索性钻回被窝好好赖床,对那些垃圾也好来个眼不见为净。
只是,虽说热热的体温烧得她昏昏欲睡,难受的火灼般的刺痛却是在空虚的胃部不住翻搅。明明都这么渴睡了,却还是有着进食的欲望。
难吃的泡面、清凉的雪碧、酥脆的烤鸭、辣辣的小米锅巴……比起这些来她无比想念那个恶劣男人亲手炒的新鲜芹菜。带着难以掩盖的刺鼻香气、翠绿的,吃在口中吱吱作响的普通蔬菜。
在自己察觉之前,滚烫的泪水已经模糊了眼帘,咸涩的液体滴落在干涩的唇上尝到了微微的刺痛。
好委屈,从来没有这么委屈过……不甘心的泪水一波接一波,怎么也止歇不住。
人在肉体虚弱无助时,往往精神也最为脆弱。
于是,在自己也未尝完全清楚的本能反应下,扯过床头的电话线,她拨响了熟悉的号码。
电话响了一声便被立即接起,传来那可恶的清朗声音:“我是宋宇,请问哪位?”
讨厌的人,明明不知打过多少次的熟悉号码,却每次都要故意反问一遍。难道这种劣根性也是与生俱来的吗?!
在心里反复的咒骂着,传到话筒中却只能化作断续的呜咽。
“又有什么事啊?”他果然不耐烦起来,“我等会有事要出去。你有什么话就快说!”
采荟不满地嘟起嘴,过了好一会才省悟到这个可爱的小动作是线路那头的对方瞧不见的,只好抽抽鼻子止住啜泣,坦白直说:
“我发烧了,好难过,想吃你烧的菜……”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话筒里如意料中一样传来尖酸的嘲骂:“马上都要夏天了,只有笨蛋才会感冒啊!”
习惯了他的恶言恶语,采荟把话筒从耳旁拿开一段距离,过一会才继续说话:“那……你过来好吗?”
尽管把电话住址给过他,宋宇却从来没有主动联络过。正处在病中的釆荟莫名地期待起来。
“……”阴沉了一阵子,他才冷冷地开口,“我不是说有事要出去吗?不来。”就那么斩钉截铁地挂了电话。
拿着发出规律的“嘟——嘟——”响声的话筒,采荟好一阵子部僵住了身体说不出话来。简直无法相信自己怎么就喜欢上这么个无情差劲的男人,
光是想想采荟就觉得自己好悲哀,故意听从他的要求在深夜时分回家,即使在倾盆的大雨中行走也刻意不理他的呼唤而回头……刻意做着委屈自己的行为,甚至不惜以伤害自己的健康作为筹码,为得也不过是能在那差劲男人的心里赢得——点点胜过其他女子的分量……难道自己又要再度被抛弃吗?提出“分手”应该是自己的特权才对,爱情得不到成全的同时连自尊也要被损伤吗,怎么会变成这样呢?送他油画,陪他做饭,跟他跳舞,和他接吻亲热了多少次,还说过无数遍的告白……她才刚刚发现自己喜欢上这个男人而已啊!
瞪着持续发出盲音的话筒,采荟感到昏眩的感觉袭遍全身。皮肤热得发烫,心中却感到冷得不住颤抖,翻搅的胃也再没有饥饿的感受,有的只是一浪浪袭来的恶心欲呕的感觉。
用被子把发抖的身体紧紧卷成一团,她蜷缩着,不去管外界的动静,宁可蜕变成困守蛹中的蛾。
不知道过了多久,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釆荟听到门铃的声音。因为头脑仍然处在晕沉中,她一时反应不了,只是蜷缩在被子里呆滞地转动着眼珠。
门铃持续不断地响着,没有任何要停止的迹像。采荟还以为它会一直响下去的时候,却突然停了,接下来是粗暴的踢门声。
慢腾腾地挪下了床,她拖着沉重的身体走到门口。一时有点不能接受地呆呆盯着门内侧的墙壁,被来人的粗暴对待所致,那里正簌簌落下一片又一片老化而半脱落的石灰。
“吵死了。来开了来开了。”
她定了定神,开始不满地抱怨:“老是不带钥匙……”
拉开门的手僵在门把上,站在门口的不是忘了带钥匙的林蓉,而是那个恶劣的男人。那个在雨中赶她回家,在她生病也冷然说不来,绝情挂她电话的——宋宇。
“你烧昏头了吗?”一踏进门就开始不客气的训斥,宋宇提着超市的塑料袋进了门,一张俊脸相当之难看。
“在的话怎么不赶快开门?”刻薄的口气完全没有因为顾忌采荟的病情而有丝毫收敛。
不是说有事来不了的吗?
疑问横亘在喉咙口并没有说出来,采荟看着黑发的男人大咧咧地登堂人室,眼睛有点酸涩。再怎么推测也只有一个可能,对她而言实在应该算是太好的可能——昨天的那场雨没有白淋,凄惨而又顺从地离去令这个心如铁石的男人也产生了动摇,终于放下身段展露了一丝温柔。
采荟感到一阵模糊的感动。
男人把装着菜的塑料袋放在桌上,又把袋里顺带的糕点递到她跟前,原来是奶油口味的欧式妙芙蛋糕。
“厨房在哪边?”
没好气的口吻早就被目睹他到来的喜悦盖过,采荟一点也没生气。没顾得上他的问话,把蛋糕放在床边,她像个好奇宝宝般好整以暇的翻起袋装的菜来,随即发出不满的抗议声:“为什么没有芹菜?”
等了半天没听到自己想要的回答,宋宇明显地烦躁起来。他粗鲁地拨开采荟在袋里乱翻的手,左右张望了一会儿,认准方位后拿了材料走进厨房。
“发烧的时候嘴里没味道,吃什么炒菜。”他把袋里的榨菜和盒装肉丝拿出来,开始翻找用具,“下碗榨菜肉丝面给你吃,吃了辣的出身汗就好了。”
“我要吃挂面(碱面),不吃干面(简装面)。”她冲口而出。
黑发男人回过头来,即使颇隔着一段距离也能清楚地看出他脸上的黑线,“现在要到哪里去找挂面?”
“外面的面摊上都是下挂面的。”她有问有答。
意思是叫他去跟面摊老板买?
宋宇瞪大了眼睛看着一脸无辜的少女,神情狰狞,像要吞下猎物的猛兽。
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佯作没听见开始找家里储存的干面。
什么挂面干面,下熟了还不是一样!
“不是挂面的话我绝对不吃的……”少女愤然的抗议湮没在男人缓缓回身的动作当中。
看到那张俊脸上的黑线像乌云一样越积越厚之后,她知趣地闭上嘴,挤出一个最为甜蜜无辜的笑容。
连干面都没有的家里,居然还敢……
宋宇觉得自己的小宇宙已经升腾到爆发边缘,他阴森森地开口:“你们家里的干面……在哪里?有储存什么食物吗?”
采荟呆愣地眨了眨眼:浮出了无害的笑容,“如果你指方便面的话,我想有过。”
“那液化气呢?”顾不得叹气,宋宇盯紧她的眼睛,拼命压制心中想把她掐死的冲动。
“呃……”采荟顿了顿,记得她们有在家里开过火,那么自然也应该……“或许是用完了还没来得及换?”她补充兼发问。这种事历来是林蓉的管辖范围,她怎么会清楚。
一贯傲慢的男人露出了无力的表情,采荟正在猜想他会不会气得掉头离去时,如同雷霆般的怒喝响了起来,“你脑子里装浆糊啊?没火又没材料,叫我做什么给你吃啊?”
被他的大声吓到,正在病中的采荟感到无限委屈。
搞什么啊,还没来得及称赞他的温柔呢,立刻就变得这么凶神恶煞。如果这就是淋雨生病的代价的话,也未免太不划算了……
她伤心地眯了眼,等泪水如愿渗出后再可怜兮兮地望向他。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对峙了片刻,终于是宋宇认输似的别开了头。
“算我倒霉行了吧?”他还是不耐烦地咕囔着,开始动手把拿出的材料又装回袋子里。
在他做这些行为时不经意地一扭头,看到采荟还缩在被子里呆呆地看着自己,怒火又涌上心头,没好气地吼道:“你不快换衣服还愣在那里干吗?”
“咦?”一时无法搞清他的逻辑回路,采荟相当迷惑地眨眨眼。
“换衣服到我家去啊!”宋宇愈加暴躁,“顺路去买你要的挂面!”
“哦?”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采荟还是用了带有疑问后缀的句子。
“还磨蹭什么啊?快点!”他不耐地催促,又像刚想到什么似的微微侧过头来,“对了,退烧药吃过了吗?”
采荟手忙脚乱地把昨晚淋湿的脏衣服从被子上踢下去,正在思索干净的衣服在哪里,乍一被问直觉地回答:“没。家里的早就吃完了……”
收拾完东西的宋宇回过身来,像是无可奈何地抱起双手,看着房间里一片狼藉的凄惨景象,长叹了一声,“你简直懒到无可救药……”
听了他尖锐的批评,采荟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唇相讥。
她扁扁嘴,正想回话,猛然醒悟到自己面临的窘况,刚想出口的讽刺不期然地哽在喉咙口——
昨晚那么凄惨的淋雨回来,心情低落的她只把湿衣服胡乱地脱掉,有些甚至直接扔在被子上。可想而知现在还是湿的,连被子表面也濡印了水迹。
现在她当然不可能继续穿那些湿衣服,于是掀开被子,一头栽到衣橱里找可以穿的衣物……而她此刻,全身赤裸什么也没穿……昨晚到家时连内衣也湿透了,心情奇差的她也懒得找睡衣来穿,结果,酿成了今晨的尴尬现状。
无论和那个恶劣美形的男人肌肤相亲过多少次,彼此之间对裸裎相对也绝对不陌生,可在这么个敏感的时刻,釆荟还是感到烫到不能再烫的双颊又加高了温度。
“呃……那个……”伶牙俐齿的她面对这种局面也说不出话来,偏偏那个家伙还是毫无所觉地伫在那里看着,一点不晓得要回避视线。
她素来生性爱逞强,见此情景只好佯装无事,随便抽出内衣快速穿上。拿出外衣和长裤的时候,她偷偷瞄了一眼,发现宋宇还是直直地望着她这边,也说不出是好气还是好笑,她只好自管穿自己的。
“穿那件吧。”
尴尬的气氛下,他居然还没神经地开口。
釆荟诧异地回头看去,宋宇扬扬手指向衣橱:“穿那件牛仔风衣……”
她怔怔地把最喜欢的那件风衣拿出来,心头又是喜悦又是迷惑。
她个性爽朗,特别喜欢休闲的牛仔服装,而这件风衣做工精致,款式也大方,收腰的设计特别能衬托年轻女子窈窕的身材,因此也算她特别钟爱的一件服装。
只是,自认为穿上它显得身材高挑很好看的釆荟多少心里存着疑问:那个因为自己的出色长相而目空一切的恶劣男人,也会注意到在他身边顿时黯然失色的平凡女子吗?也会觉得她穿上那件风衣会显得漂亮吗……
注意到她的动作僵滞下来,宋宇猜不到她心思的干回百折,径自不耐烦地开口:“快点啊。你病没好当然要多穿点,快点穿哪!”
有恍然大悟的感觉,采荟一边反应快速地往自己身上套衣服,一边在肚里啼笑皆非。
也是啊……他的相貌如此得天独厚,哪里会在意身边女子的平凡姿容?
只是……
她走近他身边,细细打量他俊秀精致的五官。二十五岁的男子仍然受到上天的眷顾清俊有如少年,惟一破坏完美基调的是那一如既往的傲慢和颐指气势。
她无意识地拉紧了风衣的衣襟,牛仔布料粗糙地摩擦着高温易感的指尖……
叫我多加件衣服啊……
他——算是在表达关心吗?
有温暖的水流轻柔地熨过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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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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