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各答港口上人声嘈杂,万头钻动。
远处一群印度人拿著玉兰花做的花环,正等著他们的亲友下船。他们身上鲜丽印度人的传统服饰,似乎和港口上穿苏梭不停的各级军士所穿的军服相呼应着。
“这就是印度!”如意用手遮住刺限的阳光,睁大眼睛想把这个传说中的古天竺看得更清楚些,事实上不管肯恩拿多少关放印度的书给她,只要想到印度,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就会在她的脑海中来段群魔乱舞,所以她作梦也想不到印度是这样的!
港口旁的建筑都在窗旁罩著棕榈叶做的遮阳席棚,隐约可以看见穿著白衣的人影在高高的阳台上走动著,其下田是一波接著一波的暗色人潮。
到处都是人,非常非常多的人。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桑德斯的声音冷不防的从她的身旁响起。“你这样闯是很容易走丢的!”
如意转身用力瞪他。“走丢?我以为你处心积虑的想摆脱我!”
“话是这样说没错。”桑德斯漠然的耸耸肩。“不过是要以我的方式,我会亲自将你丢上开往中国的船上。”
她斜视他。“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真的非常自以为是!”
“我能了解。”
“你能了解些什么?像你这种……”
他的话在看留著山羊胡的指挥官向他们走来后中断。如意忍不住猜测桑德到底想说些什么?反正不会是什么好话,从她上岸后他对她一直不好,像刚才他还担心她会被人群冲散。也许不是,如意对自己摇头,他一定是怕再分神找她。山羊胡在军队集合后宣布,军官们允许在加尔各答体息一天,安额家眷。
他的话才说完,肯恩就迫不及待的冲到如意的身边,自告奋勇的要带她去逛街市。
“我想,”桑德斯冷冷的说道:“我的妻子不用你费心,我不会连这种能力都没有吧!”
肯恩有些诧异的望著桑德斯,他不会连这种事都吃醋巴!这一点不像他所认识的桑德斯,桑德斯一直都是内心冷静得让人无法捉摸,可是他的表现又是如此明显……“我不过想帮帮你的忙!”肯思咧嘴笑了,忍不住想进一步激怒他。
“桑德斯?”如意突然喊他。“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又痛了?”
“我?”桑德斯对她的疑问茫无头绪。“你为什么这佯问?”
“我好像听见你在叹气。”
“你一定是听错了!”桑德斯指著不远处一个卖贝壳和海产的摊前,随手拿起一个海螺。“你看!就是这种海螺!”
如意把嘴凑向海螺,用力吹了一下。她不吹还好,一吹市场上母牛哞哞的回应她,尾巴还摇个不停。
她和桑德斯相视而笑,如意笑得不得不捉住他的手臂做为支撑。“你看!你看!你给我惹了什么样的麻烦!”
桑德斯望著她灿如春花的笑颜,感觉心中涨满了一种莫名的温柔,他用印度话向小贩问了价钱,然后丢下几个角子给他。
“这是,”他把海螺交给如意。“你来印度的纪念品。”
如意又笑了。“谢谢你,其实你应该多笑的。”她告诉他。“你笑起来……嗯,很和蔼可亲。”
老天!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这佯“称赞”他,但桑德斯仍一脸严肃的说道:
“我会记住的,我笑起来时有一张和蔼可亲的脸。”
“喂!”如意满意的点头,桑德斯无奈的看着她脸上瞬息万变的表情,猜想她下一句是不是要问他为什么长得这样慈祥,但如意的问题是:“你怎么会说印度话?”
桑德斯明显的松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时曾在印度住了一年。”他解释道:“我有个姑婆住在加尔各答,她是个非常奇特的女性。”
“怎么个奇特法啊?”
“我听说她年轻时曾在非洲参加狩错。在印度还猎过孟加拉虎。”
“那有什么了不起!”如意打断他。“我们满族的姑娘也必须这样,我阿玛说我们祖先在东北时都以狩猎为生,所以年年狞猎是不能忘本。”
“你参加过狩猎?”
“当然!”如意点头。“去年阿玛带我们回北京时,我和如心两人联手让那些平常趾高气昂的贝勒爷们都抬不起头来,而且恭亲王府那个胆小的五贝勒还被我吓得掉下马来了。”
“你为什么要吓他?”
“因为他弄坏了我的火车,还不肯道歉。”如意无辜的望着桑德斯。“你说!这口怨气,我能不出吗?不过最痛苦的是我阿玛,他已经很担心我嫁不出去了,这一闹,他又气白了好几根胡子,可是我觉得阿玛白胡子比较有威严,比较像个……”好险!她差点说溜嘴,桑德斯已经很想把她送走,如果再让他知道她是个格格的话,他恐怕会恨不得当场把她打包送回中国。
但桑德斯的心思显然在这上面,他想的是如果他有一个像如意这样的女儿,如果他真的不幸有个这样的女儿,唉!那真是人间悲剧,单单是那无头苍蝇般的莽撞性格,不要说是胡子,他恐怕连头发都会气白,如此看来,如意的父亲确定是世界上很值得同情的人。
只是他不知道中国有句名言是“有其父必有其女”,那个做父亲的大概也是半斤八两吧!
在他回过神来之前,那个无头苍蝇又晃到对街的招位去了。可恶!她知不知道这样是很危险的!一来她人生地不熟,二来语言不通,居然敢这样乱闯!怕是前辈子做了什么孽。
才会和她扯上关系!
不!不!不!他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他能尽快把她送回中国。
他就能和她一刀两断。
但他不过街还好,一过去就被对街拥挤的人群吓掉半条命,该不是如意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让他奋不顾身的往前挤。
还好,不是她!
在被群众围成的半圈中,一个身著红色军服的英国士兵正摇摇晃晃的走著,他晃到哪里,人群就往哪里退。
“霍乱!”有人高喊。
耳语迅速被传出,人群开始骚动。
桑德斯瞥见如意小小的脸出现在圈子的另一侧,“让我过去!”
他在逐渐后退的人潮中拼命挤向前,老天!即使面临着攸关生死的战役,他也不曾感到如此恐惧,那个小傻瓜知不知道人群骚动起来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对霍乱的恐慌会使这些人群变成四处逃窜的野兽,他们会互相推搡、践踏但他还没有挤过去,就听见如意的声音喊著:“没事的!这个人只是喝醉了!”
接著有一个声音用印度话帮她翻译,“没事的!这个人只是喝醉了。”他又自做主张的补充。“而且好像有些中暑了!”
桑德斯只觉得全身发冷,天知道如意又做了些什么?
果然他所看到的便足以让他气得七窍生烟,那个自痴居然蹲在地上为被传有霍乱的人解开衣领。
“他穿大多了,所以才会昏倒。”那个帮如意翻译的声音是个看来十分和蔼的神父。
桑德斯注意到他穿著黑色的僧袍和罗马式的带子鞋。
“如意!”他冲向前去,捉住她的肩膀。“你在这里做什么?我们快走吧!”
如意不听他的话。“你没看到这个人昏倒,真可怜!”天可怜见!
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同情心?
“没事的!”那个神父又减道:“你们看!这个小姐都敢碰他,不是霍乱!我保证这绝不是霍乱!”
围观的人群显然大大的松了口气,紫张解除了,他们开始慢慢散去,最很只剩下如意、桑德斯和那个神父仍站在军人身旁。
“我向你致敬。小姐!”神父轻声说道:“你化解了一场可能的暴动。我们会尽快把他送到医院……”“等一下!”桑德斯打断他。“这个人不是酒醉,为什么要送到医院,我已经看过很多人因为这样面死亡。”他用手在胸前划个十字。
“感谢主,这一次让我们兔除了一次暴动。”
奇异的静默持续了一会儿。
然后桑德斯慢提慢的转向如意,恐惧在他的心中已经逐渐转化成愤怒。“该死!我应该把你绑起来打一领,我没有看过比你更莽撞的人!”
“不!”神父插嘴道:“这位小姐并不莽撞,当士兵开始摇晃时,我就告诉过她,他得了霍乱。”
“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霍乱?”桑德斯的蓝阵充满怒气。“你知道如果被传染了可能丧命吗?”
如意没有答覆他,她一言不发的从身旁走开,但桑德斯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捉住她的手臂。
“回答我!”他命令道。
要不是她很清楚桑德斯对她的感觉,她可能以为他的表现包含了某种程度的关心,但那是不可能的。
“我当然知道什么是霍乱。”如意瞪著他。“可是你也看到那时候的情形了,我还能怎样?”
“所以你就这样让自己置身险境?”
“是又怎样?就算我得了霍乱,也已经被你丢回中国了!”桑德斯先对她的话投以凌厉的限神,然后用力的拖她往前走。“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
“如你所愿。”桑德斯慢条斯理的说:“找航期最近的一班船,把你运回国。”
“你说什么?”如意浑身一僵,声音立超高了八度。
“你听得够清楚了!”
“没错!”如意咬紧牙根,声控大气。可是我不要回去!我说过,找不到如心我就不回去!”
“这由得了你吗?”
是的!一点也由不得她。如意觉得十分懊恼,她是不应该把桑德斯惹火,看来他是真的很生气如果他现在就把她丢上船,这辈子她恐怕没有机会再来印度。不!她绝不会让他这样做的!绝不。
在桑德斯能有所反应前,她就挣开他的手,跳上一匹路人牵著的马。她握住缰绳,放声警告前面的行人,然后策马狂奔。
她就这样骑出街市,身无分文、语言不通,连旗袍都拉到膝盖那样高,桑德斯没有追上她,因为他被路边慢吞吞的轿队挡住,她隐约还可以听见他愤怒的吼叫声。
唉,如意叹口气,这正是她的标准作风——冲动行事,然后难以收拾。
她心不在焉的骑在陌生的郊野,不知道为什么,离开桑德斯后她不但没人任性变得一点也没意思了。
怎么办呢?
可是她的骄傲又不容回头去找桑德斯,就算她肯低头,以她的方向感,恐怕找到天黑也回不去。
在她的沉思中,一辆马车朝她疾驶而来,如意惊觉想勒住受惊的马,但却被硬生生的从马背上摔下来。
“她要不要紧?”贝丝·费兹罗·居沃斯公爵夫人问道。
她是个有著一头银发的老太太,虽然脸上有些皱纹,但还是可以看出以往的美丽。尤其是那双美丽的蓝跟睛,更是来自她娘家引以为傲的遗传。
几乎每个亚尔贝玛家族的人都有那样一双迷人的蓝眼睛,和他们的传家宝石“亚尔贝玛之心”互相映衬,那是种奇异的蓝,很少人能确切的说出那是种怎样的颜色,因为和“亚尔贝玛之心”相同,它会随著心情而转换,微笑时可以是湛亮的天蓝,蹩眉时则是深沉的孔雀蓝。
关於“亚尔贝玛之心”,还有个动的人传说。据说以前“亚尔贝玛之心”是红色的,但在十六世纪,伊莉莎白女里的年代,那时英国和西班牙舰队正在激战,而一位年轻的亚尔贝玛侯爵却独排众议的娶了位西班牙公主依莎贝拉,震怒的女皇放是将他软禁在伦敦塔,如果要放他,除非“亚尔贝玛之心”变成蓝色。
美国的依莎贝拉放是日复一日以泪洗脸,终有一日“亚尔贝玛之心”被她的泪水染成蓝色,没有人知道她是怎样办到的,但女皇却真的遵守承诺放了侯爵,令人惊奇的是,依莎贝拉和侯爵的孩子们都有著那酷似“亚尔贝玛之心”的蓝眼睛,这幸运的蓝於是传了一代又一代,代代的亚尔贝玛人都以此为傲,不管他们相不相信这个传说。
像眼前这个居沃斯公爵夫人,虽然已经嫁人五十多年,高居居沃斯家族最高统帅之位,但只要一提起“亚尔贝玛之心”,她的头抬得可是比谁都高,她的孙子蓝斯就曾提醒她,“奶奶!你已经嫁到我们费兹罗家五十年了,应该从亚尔玛断奶了吧?”
回答他的通常是一记恶拳,贝丝·费兹罗的坏脾气和她的冒险精神一样有名。但现在七十岁的她把坏脾气传留给她的孙子蓝斯,谁教那个英俊得过火的小恶魔一直不肯结婚,为她添些曾孙,害得她避居印度已经七年了。她曾扬言。若要她回英国,除非蓝斯带个老婆来接她!
可是那家伙却好像吞了秤、实了心般,把她的话当成耳边风,都已经快三十岁了,却一点消息也没有!还是她们亚尔贝玛家族的人强,桑德斯居然结婚了!她是前些时日收到外甥写来的信才知道,桑德斯居然在中国娶了个新娘!可是她那个白痴外甥除此之外竟然什么也没说,只告诉她桑德斯最近就要移防印度,可能会带新娘同行,要请她这个姑婆帮他鉴定鉴定!
她这一趟就是要去司令部问问桑德斯报到的日期,设想到居然碰到这样的事。
唉,她望著那个蹲在地上为女孩检查的车夫,然后重复问题:“这个女孩子要不要紧啊!”
“我想她大概是昏倒了!”车夫告诉她。“不过可能还会有些瘀伤和擦伤。”
“啊!是她!”那个从另一辆马车上走下来,探头却看究竟的神父突然喊了出来。
“神父!你认识这个女孩吗?”贝丝问道。
“也不能说认识。”神父说道:“不过我真希望能认识她,她实在是个勇敢又充满著智慧的女孩,今天她在布拉市场时制止了一场暴动。”
“这是怎到一回事呢?”
神父放是将今天发生的事详细说来,拖拉推上挂著的眼镜。
“你说这个女孩是不是勇敢极了解”贝丝点头。“很难想像这个看来这样美丽的少女居然化解一场可怕的暴动。”望着女孩身上已蒙尘破损的藕色袍子。“她应该不是印度人吧?她身上穿的袍子好像是中国的衣著,可是那么精细的手工,应该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
“我也这么想,”神父想了一下。“对了,她会说英语。我记得她还有个男伴,是个英国军官。”
“我想就这么办了。”贝丝告诉神父。“我把女孩带回家休养,如果你看到她的那个军官,请告诉他到居沃斯的府抵找人!”
“你就是居沃斯公爵夫人。”
贝丝微笑的点头。
当马车疾驶而飞时,神父仍张大嘴站在原地,刚才那个银发和蔼的老太太居然或是那个能手刃孟加拉虎的居沃斯公爵夫人!上帝啊!他用力在胸口划个十字,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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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格格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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