掷金败家女 第六章

  一次、两次、三次,她一天会和煜棠见上三次面。
  见面就像吃摇头丸,越吃越顺口、越吃越好吃……然后,她像中毒瘾般,晚一分钟看到他,就会全身不舒服,也许再过一阵子就会出现脑神经受损,手抖脚抖的征兆。
  她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自己送到烟毒勒戒所,只不过在那里面待上几个月,就会不再想他、不再盼他吗?她一点把握都没有。
  「小细菌,在想什么?」他用微跛的步伐,走向玺郡。
  自从她三番两次告诉他说他的手杖会带给她威胁感后,他就不再让手杖在她面前现形。几天练习下来,他也真的越走越稳了。
  「想你的绰号。」她随口应。
  「想了那么多天,还没找到满意的吗?」
  「难哦!要找到又好又贴切的绰号可不是俯首可拾的。」
  「那……慢慢想,其实我觉得那个『神主牌』还不错。」他平心而论。
  「那是我那个无缘老公专用的,你别想跟他抢,我防范措施一向做得好,绝不让『肥水』落入别人家的田。」
  「妳对妳丈夫一点都不好奇吗?没听妳问过我有关他的事情。」
  「你和雷斯他们是同一挂的,我都不能从他们口中问到半点资料,在你身上问──」她看着他,缓缓摇头。「我不想浪费口水。」
  他满意地笑笑,他们果真是不出卖他的好朋友。「如果想知道,我可以告诉妳。」
  「好啊!我们出去走走,我不喜欢待在室内。」
  「妳很矛盾,既然不喜欢留在里面,却又不自己出门逛逛。」
  「我是有原因的,留在家里面有一堆针孔摄影机,在记录我的一举一动,感觉很讨厌。至于……出门……唉……我的卡早刷爆了,不知道哥去帮我结帐了没?不过,我喜欢和你到院子里逛逛,你有没有注意到,只要有你陪着我,那两个装了电眼、怕我逃走的大哥,就会自动消失。所以,走吧!」她替自己找了个喜欢他相伴的理由。
  原来如此,他还以为她对他的花园情有独钟。
  勾住他的手,稳稳的向前走,右手臂贴靠着他的左手臂,他身上的体温借着交叉的手臂传到她身上,温度会藉由物体从温度高的地方传向温度低的地方,称为传导,因此,她藉由传导感受他的热力。
  他的呼吸、说话带动了热空气,热空气上升空气下降,在她身体前方产生对流,所以,她感受到他的温热。
  同理推论,他焦灼的眼光不藉任何东西,就让她的心产生一阵一阵陌生的暖流,那是……辐射?
  走至庭园,她看见园丁在花坛中间挖土,抛下他,她跑到园丁身旁问:「伯伯,你在做什么?」
  「种玫瑰花。」
  「玫瑰花?这院子里已经有很多玫瑰了,为什么还要种?」
  「听说新太太很喜欢玫瑰,所以主人就让管家先生要我多种一些。」
  「看来,妳的神主牌老公对妳不错。」煜棠对她说。
  「如果他敢站在我面前喊我一声『憨妮』,我会觉得他更不错。」对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产生感情,对玺郡而言很困难。
  说着,她走进花坛,蹲下身帮园丁挖土。「你想,如果我把他给的那个大钻戒埋进土里,会不会长出一棵钻石树,等开花结果后,树上就会结满很多亮晶晶的小星星。」
  他没说话,思索着她的想法由来。
  园丁忙回身说:「小姐,我没读多少书,可是我知道钻石是一种石头,不是会发芽的种子,就算种在土里,也不会长大开花。」
  「噢!」她没再说话,低着头把植栽摆进挖好的洞穴中。
  「为什么想要一棵结满小星星的树?」他问。
  抬起头,她拍掉手中泥土。
  「那是馨馨的愿望,馨馨是个骨头发育不全的玻璃娃娃,她最喜欢看星星,可是爸爸妈妈为了生活,晚上要到夜市摆摊卖炒米粉,弟弟妹妹全出动去帮忙,她只能自己留在家里,一个人孤伶伶地面对墙壁。」
  叹口气这世界好不公平,有人有了全部却仍埋怨日子不好过,有人什么都没有却不敢多要求。
  「然后呢?我想听馨馨的故事。」他催促着她往下说。
  「馨馨最大的快乐就是看书,因为她能独立完成的事情实在不多,看书是少数中的一项。
  有一次我去看她,她拿着一本书问我:『童姊姊,星星真的会一闪一闪、真的美丽得像银币吗?』那夜,我就带着她到郊区去看星星,那里没有光害,满天洒满亮丽的星子……好美,回家后她告诉我,要是她床头能有棵小小的星星树,夜里醒来,她就不会再害怕。」
  「她……多大?」
  「十六!这年龄的女孩理该在学业、朋友中寻求快乐,她却什么不能做,只能面对着四堵墙,她最大的希望就是离开那个方方的框框,走入人群。她渴望朋友、渴望爱、渴望缤纷的世界为她的生命增添光彩。」
  「她不害怕别人用异样眼光看她吗?」
  「怕什么?她又不用异样眼光去看刚人,何必怕别人的异样眼光?只要不在意,谁都不能影响你,人是为自己活着又不是为别人而活,太在意别人的想法,只会让自己不愉快。人生短短数十载,何苦虐待自己?」
  「妳都是这样我行我素,以自己的节奏生活。因为妳高兴,所以老把自己打扮成男生;因为妳喜欢,就四处去撩撩小女生的感情?」
  「至少,我是快乐的;至少,我没有做奸犯科,去干扰别人。比起那个躲起来不敢见人的傅先生,我是好上千万倍了。」
  「他不过是躲在暗处对妳好,干扰妳了吗?」
  「是的,他在我心里摆了一道谜,任我想破脑袋都想不出他的用意,他把我关在牢笼中偷偷窥伺着我的一举一动,让我觉得不安适,就算他没有恶意,我也被弄得非常不舒服。」
  「我懂妳的意思。」
  「你说他为什么要娶我?当摆饰吗?我长得又不够精致,说喜欢?太牵强,讲到底我还是破坏他姻缘的恶女。」
  「给他一点时间,等他准备好面对妳,他一定会大大方方地站在妳想前告诉妳,他喜欢妳。」
  「你是他的好朋友,请你转告他,我不是有耐心的人,别教我等太久,否则哪天一个不爽,我就跑得不见踪影,让他的钱全变成灰烬。」
  「妳有可能会喜欢上他吗?」他问得迟疑。
  「如果他长得像你、性格像你,我想我会爱上他。」这句话够大胆了,爱的表白就是这么回事吧!
  「谢谢妳的称赞,我想我的妻子肯定很高兴自己的眼光是正确的。」
  他搬出妻子两个字,让她的心沉了一沉。
  不说话,走到秋千架边,摇摇荡荡……他在后面帮她推,前前后后,她的心也跟着上上下下摆荡……两人无语,同看天边日落彩霞,同样的霓裳,却造就出不同心情……*****
  从一屋子的玫瑰花香中醒来,玺郡慵慵懒懒地伸伸懒腰。
  睡觉真好,难怪有一大堆女人要排队当富家太太,光是这份每天睡到自然醒的幸福就值得去插队争取。
  叩叩两声!
  会是谁?郁棠?她一旋身跑到门口开门。
  门外是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女生。「太太,先生要我把这个交给妳,并且告诉妳,家里的针孔摄影机已经全部都拆掉了,请妳以后别再担心。」
  是……郁棠转达了她的困扰?歪歪头,她沉思须臾。
  「太太,没事的话,我想先回去工作。」小女生出声。
  「好,妳忙,谢谢妳了。」回过神,她打开手上的纸袋。里面是两张金卡和一迭十万块左右的仟元大钞。
  是了,一定是他,不然谁知道她的想法。
  匆匆梳洗过,套上洋装,她一路哼着歌儿往楼下跑。
  「早安。」在餐桌前,她看到神清气爽的他。
  「早安,小细菌。」看到她的笑靥,他的心情走入春天的晴空。
  「谢谢你跟神主牌先生说,你看他不但给我很多钱,还把摄影机全拆了。」她始终记不起来「他」的名字,随便啦!反正又碰不到面。
  「他说拆妳就信了,说不定他是骗妳的。」他把牛奶和蛋饼递给她。
  这段日子下来,他摸熟了她所有习性。比方,她在半夜常会踢被子;比方,她爱吃蛋饼和牛奶;比方,她一天要洗上两次澡;比方,她渐渐习惯穿裙子,习惯把长发垂在胸前……「不会啦!他虽然鸭霸、固执、不通情理、难以沟通,但他从没有骗过我,答应我的事情,都会做到。」她对「他」有信心。
  「那么,至少他是个重承诺的谦谦君子啰!」他不习惯自夸,但是他喜欢自她嘴里听到夸赞。
  「算是吧!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拉着他的手,她忘记避嫌。
  「出去?我会败了妳的兴。」他摇摇头。「妳自己去好了,我让司机送妳。」
  「你怕你的脸会吓坏小老百姓?简单,我帮你贴上一块『撒隆巴斯』,人家只会以为你牙痛,不会多想。」她尽力游说。
  「如果妳害怕没伴,打个电话给同学或姊妹,让她们陪妳出去逛逛。」
  「我就是想要你陪嘛!拜托、拜托,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好吗?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要请你帮忙,除了你谁都帮不上忙。」她刻意突显他的重要性。
  「说说看,有什么忙非要我出面帮不可。」
  「我今天打算去慈爱育幼院看看那些小朋友,里面有个叫阿虎的小男生,他从小被父母凌虐,育幼院修女看不下去,就把他带回去。可是,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他始终没办法融入小朋友团体。」
  「妳要我去帮忙他,可是我既没有心理医师执照,也没有社工经验,我能帮上什么忙?」他怀疑。
  「你们同病相怜啊!他身上被妈妈用热锅铲烫出好几处灼伤,现在伤好了留下不少疤,是这些疤让他自卑自怜,让他走不进同侪团体。」
  「这样……」他在考虑犹豫时,突然想起那个只能望着四堵墙发呆的玻璃娃娃,也许他该有她走向人群的勇气。「好吧!我先回房换衣服,马上下来。」
  耶!首度出击,成功!
  低下头,她吃掉了三份蛋饼和两杯牛奶,这一餐是她进入这座豪华大皇宫以来,吃得最撑的一次。
  煜棠上楼换过轻便的休闲服,打电话到公司交代过公事后,就下楼来。
  玺郡看到他,含在嘴里的牛奶差点喷出来,幸好在最后一剎那,她成功地控住口腔肌肉,让乳白液体顺利从食道滑下。
  「天的!你帅呆啦!我真替你老婆操心,你帅得太过,走到哪里都会惹得蜂蝶纷纷扑过来,危险、太危险……没关系,今天我充当你的监护人。」她帅气地拍拍他的背。
  「我不需要监护人,只需要女伴。」他暧昧地环住她的肩膀。
  「有家室的男人还说这种话,难怪离婚率会一直居高不下。总之,你打个电话告诉你老婆,就说有我童玺郡在,叫她安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不让那群狂蜂浪蝶有机可乘。」
  话题怎会绕到他老婆身上的?「老婆」两个字让她的心脏像是吞下两颗青涩梅子,酸得教人直皱眉。
  「妳会不会监守自盗?」煜棠取笑她。她的嫉妒表情,让他心满意足。
  「放心,我手脚干净得很,走吧!」她和缩头乌龟是同科同种的,闭起眼睛、蒙住头,这时候不去想他的妻子、不去问他几时回家,那……也许他会留在她身边一生一世……*****
  他知道童伯伯为什么老说她败家了,才两个小时不到,她就花了近二十万,除了把早上刚拿到的零用钱,全数送给育幼院的修女之外,她还刷掉将近十万元的礼物和食物。
  幸好,他赚钱速度够快,否则娶了她早晚要垮台。
  现在,那个败家女正在箱子另一端发饼干,她身旁挤了一大堆小孩,要不是她够高,大概会被淹没吧!
  「叔叔。」一个瘦小的女孩挤不到玺郡身边,她转向走往煜棠身旁,拉拉他的衣角轻唤。
  「妳想吃饼干吗?」他回过神,看她怯怜地点了头。
  煜棠把饼干拿给她,看到女孩脏兮兮的小脸,他掏出手帕帮她把脸擦干净。「妹妹,妳想不想要洋娃娃?」
  小女孩痴痴呆呆地笑了,没点头也没摇头。
  他拉住她的手朝车子方向走,他记得里面有几个还没搬下车的娃娃。
  他挑了一个最大的长发娃娃交给她,她抱住它,仍然笑着。
  「喜欢吗?」
  小女孩点点头。
  「要不要再一个?」
  小女孩摇摇头。
  「妳要不要带它回房间,认识它的新家?」
  小女孩点点头,转身走几步,又踅回来,攀住他的脖子,在他受伤的脸上印下一吻。「叔叔,我长大以后要当你的新娘。」
  童玺郡双手横胸,似笑非笑地望住他,直到女孩走远。「我就说你太危险,连个五岁的小女生都逃不过你的魅力。」
  「她……不太会说话?」她和他认知中的五岁女孩有着太多不同。
  「这里的孩子,每人身后都有个不堪的故事,那女孩叫做书纹,她的父母亲在大地震中双双去世,听说她原来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可是那天过后,就很少听到她说话了。你能让她亲近你,可见你有当社工的天分!」
  「这里有几个小孩子?」
  「总共有四十六个,修女们会收留他们到高中毕业,让他们都能拥有基本学力,能在社会上和别人竞争。」
  「带我去见见妳口中的那个阿虎。」他主动提起。
  她领着他走到阿虎寝室前。「你要小心他,他可是只有利爪的小老虎。」
  「妳在担心我?要不要和我一起,别把我这个外来客送进丛林虎窝,就不搭理。」伸出大掌,邀请她的小手。
  「才不,你们『男人』说话,我们『小女子』哪有地方插嘴?」
  小女子?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承认自己是小女子,大概是他的成熟干练,彰显了她性格中偏属女孩柔弱的一环。
  「妳要去哪里?」他反问。
  「我要去看看小兵,听说他拿到全校第一名,我要去奖励他一下。你自己小心。」她的眼神和话中带着诀别意味。
  「等等!」他拉住她的手。「告诉他,我要送给他一部计算机作奖励。」
  「不好,这个礼太大了,会养成孩子的虚荣心。」
  「可是,我刚绕了一圈,发现这里没有计算机,很多国中孩子都需要计算机帮忙做报告,没有计算机这些孩子怎么办?」
  「你如果想送计算机,就送给育幼院吧!」
  他点头赞成了她的说法,挥挥手,两人暂别。
  推开房门,他看到一个男孩坐在床角,缩起脚,动也不动地凝视窗外。
  「怎么不出去拿饼干?」煜棠开口打破两人间的陌生。
  阿虎把视线调过去,直直落在他脸上。
  「你会怕我脸上的伤吗?」煜棠再问。
  缓缓摇了头,他没说话。
  「我身上还有更可怕的,你看!」他撩起裤管,把那些凹凸不平的伤疤摊在他眼前。「是不是很恐怖?那时,我还以为这条腿残废了,要在轮椅上待一辈子,幸好我很有耐心,复健了六年,现在不靠手杖也能走得很好。」
  他说着、说着,说着自己的过往历史,说着他的心路历程,也说开了在他心中的死结。
  煜棠在阿虎身边坐下。「那时,我没想过要杀我的人居然是我的亲哥哥,他趁我结婚那天,拿走公司全部的钱,拐走新娘,一把火将我的家烧掉,只不过他没想到,那天晚上因为办结婚喜宴,爸妈太累了,我留他们住在我家里,结果本想烧掉我一个人的大火,却夺走我父母亲两条生命。」
  再回首,心情仍然复杂,但是他已经不再害怕面对。
  「然后呢?」阿虎抬起头看他。
  「我在烧烫伤病房躺了半年,全靠朋友照顾我,因为,我再没有亲人了。等我出院后,我发誓要在商界闯出一片天,我拚命工作,不眠不休……然后有了今天的成绩。」
  「老天爷不公平,给我们坏亲人,课本上说家庭是最幸福的地方,其实都是骗人的。」他说得愤世嫉俗、咬牙切齿。
  「有一度我的想法和你相同,不过,后来我娶了一个很好很好的新娘子,组织了小家庭,我成了她的亲人,她也成了我的亲人,我们对彼此都很好,所以现在我还是认为,家庭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而那些坏亲人只是一小部分。」
  现在家庭对他而言不只温暖,更是幸福,没想过会有一个女人能改变他的心、他的生活,但事实不容否认,他的日子因她而快意美满。
  「你的哥哥呢?」阿虎问。
  「他在钱花光后又生了重病,正在医院中疗养。」
  「坏人都会有坏报的。」他恨恨地说出几个字。
  「是啊!就让老天去决定要怎么惩罚坏人,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要想的是要怎么让自己活得开开心心。」
  「我不会开心的,我好丑,没有人会喜欢我。」他主动翻开颊边和手脚的伤给煜棠看。
  天!世上竟有这种狠心父母。
  「所以我那么丑,你一定很讨厌我啰?」煜棠反问。
  「你不丑,你长得很帅。」阿虎回答。
  「可是我照镜子的时候觉得自己好丑,有好长一段时间,我连一步都不敢走出房门。」
  「你也和我一样?后来你怎么决定要走出门的?」
  「有一个女生,她走到我面前告诉我:『你不丑,你很帅。』然后我有了自信,就走出来了。我现在也要把她的话转送给你──『你不丑、你很帅。』」
  「真的吗?」阿虎不敢相信。
  「和你觉得我很帅一样真实。」他十分肯定的说。
  「对了,那个女生还教我,如果我真这么介意这块伤疤,可以去植皮。你想我要不要去动这个手术?我很怕痛的!」他拿阿虎当大人看待,询问他的意见。
  「要是我,我会去动手术,我不怕痛。」他挺起胸,说得勇敢。
  「真的?你好勇敢,有你这句话,我明天就去找医生,如果手术效果不错,我就介绍你去。」煜棠拍拍他的肩膀。
  「可是……我没有钱……」阿虎垂下双肩,又说不出话来。
  「我有啊!不过动手术这笔钱,等你长大后要赚回来还我。」
  「没问题。」他的眼睛水水亮亮,闪动的波光是感动也是感激。
  「那……等我电话,两个星期内我一定打电话给你。」
  他从皮夹中掏出一张名片。「这是我公司的经理──雷斯的名片,上有他的手机和公司电话号码,若你等不及了,也可以打电话问问他我的手术情况,当然你要先说你是阿虎,不然他会以为你是记者,就会把电话给挂掉。」
  阿虎收下名片,僵硬的脸上出现了难得的笑容。
  「走吧!陪我出去走走好吗?我对这里不熟悉。」
  他伸出友善的手,阿虎犹豫了一下才反握住他的,两个订下约定的男人互视一笑,友谊由此滋生。
  *****
  「感觉怎么样?」坐在汽车后座,玺郡累瘫在他胸前,靠在他宽宽阔阔的怀抱中,好舒服、好轻松。
  「我懂得妳为什么对败家那么感兴趣了,帮助人的喜悦让人欲罢不能。」抚摸着她长长的头发,鼻间吸嗅着发梢传来的淡淡清香,他从来没这样快乐过。
  「还是你懂我,我老爸就一点都不了解我的想法。」她嘟起嘴埋怨。
  看着她噘起的粉红唇瓣,他心中涌起一亲芳泽的欲动,紧环住她的身子,他克制自己的欲望。
  不能是现在!等他回来,有了一番崭新面目后,他将揭开谜底,告诉她,他就是她的神主牌老公。
  窝在他怀中,濡染着他的体温,玺郡被一圈圈泛滥的温柔环住,但愿……时空踩起煞车,让幸福不再往前走,让甜蜜就此停驻……她眷恋着他的怀抱、他的身、他的心……「小细菌,我要离开了。」圈住她身体的两只手紧了紧,他俯下头吻住她的发际。离开她……他舍不得……「什么?」她倏地坐直身,头顶撞上他的下颚。「好痛……」她伸手压住脑袋瓜,直呼痛。「你把我撞出脑震荡了,你说什么话我都记不住。」
  他笑笑,好个自欺欺人的丫头。「我可以多说几次──我要离开了、我要离开了、我要……」
  「为什么?住这里不好吗?神主牌先生供吃供住,又不会赶人,哦……我懂了,是不是你老婆催你回家?要不……你叫她一起来这里住,我会努力和她当好朋友。」这样子,除了想窝在他怀中时,得避避嫌外,其它一切照旧。
  他没说话,让她的想象力去膨胀。
  「你答应要送计算机给育幼院的,不能一走了之,如果你没钱,我还有卡可以刷……你……别走好不好?」她说得口干舌燥,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她丧气极了。
  「我会回来,两个星期左右。」他捧住她沮丧的脸,安慰道。
  骗鬼,她连续剧看多了,两个星期?恐怕二十年都回不来了,再见面就是发苍苍、视茫茫,上牙科诊所也没半颗黄牙可以拔的时候啦!
  「你有没有看过蝴蝶夫人?」她闷闷地问。
  他懂她的意思,什么都不多说,只是重申:「等我回来,两个星期。」
  不知道要不要信他,赌气地别过头望向窗外,他还没离开,她的思念已经开始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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