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奴隶王 第四章芝加哥玫瑰

  一个女孩子可以有多漂亮?漂亮得如晶光四闪的美钻?Rose完美的身形被衣服的人造骨架塑造得更无懈可击,纤幼的膊骼,修长的双手与双腿,尖挺的少女胸脯,出奇幼小的腰。水晶串长长地垂下来,最长的垂到大腿一半的位置上,一串一串,渴望着被摇晃。
  Mrs.Bee返回她的米白色范围,穿过她的一众下属,走进私人的升降机之内。升降机内没有数字没有闪灯,升降机熟悉主人的心意,知道何去何从。
  Mrs.Bee返回她的休息间,她想休息。当升降机的门一打开,就有白鸽飞进来,它们似是要向Mrs.Bee问好。她伸出左手,其中一只鸽子就站在她的指头上,Mrs.Bee罕有地流露温和的表情。
  
  她步出升降机外,走进她的私人天地,一个迷幻的、以黑色为主的游戏室。
  芳香一片,是玫瑰花的味道,游戏室的入口,是大大的一个玫瑰花棚,中间呈拱门的形状,玫瑰放肆地在花棚上盛放,艳丽奔放。
  Mrs.Bee爱玫瑰,她本名是Rose,Mrs.  Rose  Bee。
  走过花棚,便传来了老爵士乐,歌在唱:“想起你,我的心就唱出歌来,就如四月的微风,轻拂在春天的翅膀上,而你,在此时此刻,迷人无双地在我跟前出现,你知道吗?你是我的爱,唯一的爱……”
  Mrs.Bee在玫瑰的香气中微笑,她走过了旋转的咖啡杯,无人坐的咖啡杯,因为有玫瑰又有歌,于是就不寂寞。Mrs.Bee又走过大小不一的哈哈镜,镜中有她长长短短的身影,小丑由大木箱中弹出来,一个又一个,向他们的主人打招呼,小丑的脸,浓妆艳抹,却又木然,在半空跳,摇摇摆摆。主人一眼也没有望向他们,他们却仍然欢笑,毕竟是小丑。
  Mrs.Bee迎着歌而行,愈走愈深。
  歌在继续唱:“影子来了,把神秘魅幻散布在夜色的角落。而你,你在我的臂弯,我品尝着你的嘴唇,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软绵绵……天啊,你是我的爱,唯一的爱……”
  Mrs.Bee走进一个大鸟笼中,鸟笼内没有鸟,但有一个秋千架和一条大铁柱,鸟笼的顶部吊有皮鞭、锁链、手铐、铁棒,另外,秋千旁有炭,又有火钳。Mrs.Bee伸手拿来锁链,然后走出大鸟笼。锁链锐在地上,有种锐利的霸道。
  而她,开始跟着爵士老歌,边走边唱:“你的手触摸着我,那就是一个天堂,一个我从来未曾认识过的地方。你脸上的红霞,代替了语言,正告诉我,你是属于我的。你把渴望注满了我冲动的心,每一个你恩赐的吻,叫我灵魂燃烧,我让我投降在香甜之中,我的爱,唯一的爱……”
  这是《My  One  and  Only  Love》。
  前面是一张大铜床,她把锁链拋到床上去,而自己,也一并跌倒于床中央。她翻了个身,忽然就有点醉,虽然没有喝酒,人也飘飘然,有点亢奋。她叹气,呼出来的,既香又旖旎。
  歌仍在播。墙边有一层层黑色帐幔,连绵地倚墙垂下。帐幔后一定有一个更复杂的世界,只是帐幔不被拉起,就无人能看见。
  Mrs.Bee把臂弯伸往枕头后,又顺势再翻了翻身。她陶醉地把脸压到床褥中,她笑得很灿烂,她知道,她的爱情要来了。
  所有的乖女孩,躺在床上都是安安静静的,她也一样,她甚至不敢把脸翻过来,她的脸压在床褥上,以致什么也看不见。她只在笑笑笑,而那笑,是无声的。
  当歌差不多要播完,只余最后一声的余音时,黑色帐幔便被拉起,帐幔后的第一层,是镜子。七呎高的镜子,连在一起共有十多块,包围着大铜床的前面和左右两边。镜中,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不知由何处而来,只是,当要来了,就一连十多个一起来,十多个影子,来自同一个人的身上,只是不知道,因何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镜子中,那个人的影象,都是同一角度。那个人,只有正面。
  Mrs.Bee很高兴,她用一只手掩着自己的嘴,恐怕会笑出声来,她的爱情要来了。
  然后,镜中那男人的影象来得很清晰,那英俊的男人,有一张冷酷又富权力的脸,表情阴森中有一点点笑意,而那双眼,闪着一掠而过的光芒。他神秘,极有魅力,并且叫人心寒。
  Mrs.Bee看不到这男人的表情,但她已经知道整件事可以叫她有多兴奋,她的口已微张。来了,他由镜中走出来,十多个影象,一同步出,走向同一个交汇点,在那点与线汇合的一剎,就变成一个,唯一的一个。就如刚才的那首歌,唯一的,唯一的爱。
  怎样说,也是浪漫的。男人用Mrs.Bee带来的铁链把她的双手锁起,当她的双手被紧紧扣着之时,就叫了一声。然后,男人把她拉下床,他的力度很大,她就在床边跌了一跤,又叫了一声。男人没有回头看她,他像拉一头狗那样拉着她,她便索性不站起来了,任由他把她在地上拖行,那串铁链,发出悦耳的碰撞声。
  咯咯咯当当当。她咬着牙,很兴奋,身体摩擦地面,转了个弯又碰上点什么,痛了,她就笑。当然,尽量忍着不要笑出声来。
  这时候,另一首爵士老歌又在游戏室播出,这一首歌,名字是《When  I  Fall  in  Love》。
  “当我堕入爱河时,那会是永永远远,如果不是这样,我永远不要堕入爱河……”
  男人把她拉到其中一面大镜前,他没停下,走进镜子内,而铁链跟着男人,带动了被拖行的女人,穿过厚硬的镜中。男人,把她拖入黑色帐幔的世界内。有男人在,物质变异,变成气体那样,粒子疏离,但运行有序。
  爱情来了,因而她舒畅。穿过镜子那一剎,她低呼出美妙的嗟叹。
  在帐幔后,她抬起眼来,看见一个绞刑台。于是,她合上眼,陶醉地呻吟。她的爱情,来得很曼妙。
  歌在唱:“当我交出我的心,那会是全部,如果不是这样,我永远不要交出我的心……”
  老歌浪漫极了,唱歌的人有沉厚磁性深情的嗓子,Mrs.Bee忍不住跟着低哼,但觉歌的情调,与这环境这心情配合得天衣无缝。
  她痴痴地陷入陶醉之中,神色旖旎。男人把她带到绞刑台上,把绳圈套着她的脖子,在这一刻,他俩四目交投,她抬起眼来看他,而他则垂下眼来凝视她。他要处死她了,然而,她却这样信任他,她的目光,就只表达了这一种讯息。
  “在那一刻,我感到,你的感觉也一样。那一刻,是当我把心交出来,把心交出来给你的时候……”
  他把她安置在绞刑台,然后步下台阶,走到绞刑台之下,安坐欣赏。她要死了,而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她的目光内,是爱情。在爱情中,她一切依他,一切听他,她不需要拥有自己,她甚至欢迎死亡,如果,他想她死,她就死在他跟前。就如此刻这样。
  她只想向他表达一件事:从来,她也不曾属于过她自己,她只属于他。
  噢,我的爱,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他是她的主人,她是他的奴隶,生生世世,关系不会逆转。而她,为了这关系感动不已。看吧,她吸了最后一口气,仰头等待他赏赐给她的结局。
  绳索终于套紧了她的脖子,在骨头碎裂的声音后,她的眼睛便向下望,最后一眼,赶紧投放到他的面上,如果死亡前有一个心愿,她的心愿是这模样。
  至死,我仍然只想看着你。我的死亡有微笑。
  老歌没有终止,“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上,爱情未发生便已终结。那些在月光下的吻,在阳光的温暖下,居然冷却下来……”
  绞刑台上是她的尸体,如同那一具又一具她下属的尸体一样,悬在半空,双腿摇晃离地,但她这一具特别矜贵,因为她有爱,她为她心爱的人而死,她爱的人要处死她。噢!
  快乐的尸体上有第一朵玫瑰,由高处跌荡而下,然后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玫瑰失去了玫瑰的主人,于是玫瑰也要死了。
  
  玫瑰伴着尸体,玫瑰比往常更哀艳。
  男人表情仍然冷,他的座椅一百八十度一转,他就背着尸体。当他背向尸体,一块蓝色绒布便跌下来把尸体盖着。
  继而,在他的眼前,一个大木箱从不远处的漆黑中轻快地斜滑出来,那是魔术师爱使用的木箱,四边木板可以拆散下来让观众验明的那种。现在,木箱的四块木板一并向下松开跌堕,木箱的中央,有Mrs.Bee向跟前的他欢呼的笑脸。她身穿魔术师美女助手的漂亮服装。步向坐着的他跟前,伸出手来,让他握过,然后他猛地一拉,就把她抱到怀中。
  她说:“你永远都让我重生。”
  他回答:“我怎舍得失去你?”
  她问:“你会不会在某一次就放弃我?”
  他说:“就算世上没有玫瑰,我还要有你。”
  老歌连绵响起,那是《I  Love  You  for  Sentimental  Reasons》:“我爱你,为着一切感性的理由,我希望你是相信我的,我会把心交给你。我爱你,单是你已经是全部意义,请把溢满爱情的心交给我,然后告诉我,我们永不永不分离……”
  她说:“这首歌,那时候,我们听过。”
  ……那时候……
  他微笑,目光内有星宿。他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得叫她入了迷。
  只是,她知道,他不会记起这首歌,以及那个时候。
  剎那间,寂寞降临。
  她的爱情背后,有她的寂寞。
  ***
  那时候,是一九三○年,芝加哥。
  Rose姓何,跟的是母姓,生父不详。她在芝加哥出生,母亲是世纪初从中国来的移民,被骗到美国,一心以为当家庭佣工,却被困在华人小区当妓女,暗无天日地与其它中国妇女一起为在当地当铁路工人的华人提供性服务。
  何女士在三十一岁那年诞下Rose,她本来已有一个儿子,同是嫖客播的种。诞下Rose之后,她转行在赌场工作,她粗鄙、冷酷、讨厌她的孩子,当Rose十二岁时,她把Rose卖给区内的妓寨,Rose逃走了三次,第三次便成功了。
  初夜给一个嫖客买走,然后,她逃走又自杀。重复了三次,又被毒打了三次,终于跑得掉。跑掉后,Rose打扮得像男孩子一样——穿吊带裤,戴帽子,剪短发,举止男性化。她干着小混混的勾当:卖私酒、聚赌、打劫、盗窃。后来跟了一个年老的中国男人学杂耍,因为拋瓶子拋得差,她转而学习魔术。
  她把脸涂白,装扮成小丑,左眼画一颗大大的红色星星。照样,像个男孩子。
  十六岁那年,正值一九三○年,芝加哥是个繁荣的城市,虽然二十年代的豪气繁荣不再,全国陷入萧条之中,但芝加哥有工业、黑手党、私酒商、暴发户、歌舞剧、美食、电影和爵士乐。
  Rose便在小小的夜总会中表演魔术,都是一些小手技,变走白鸽,变出彩带,铁圈交替,金鱼现身。她是一众表演者的间场小丑,一边表演一边逗观众发笑。
  台下的人都以为她是男孩子,更有可能是白种男孩子。她很高很瘦,涂白一张小丑脸,无人猜得到她的性别与种族。小丑就是小丑,当白鸽由她的裤裆中钻出来时,大家只顾大笑,没有理会她是男是女,是黑是白。
  小夜总会黑人最多,低级的白人和有色人种也不少,多数是意大利人以及拉丁美洲人。夜总会内,主角是玩音乐的黑人,他们玩一种正风行全国的音乐,称为爵士乐,由新奥尔良和美国南部传过来,而芝加哥在十年前取代这些城市,成为爵士乐的重镇。著名的爵士乐巨人,例如Louis  Armstrong,在三十年代正于芝加哥的夜总会中展现黑人的骄傲。
  由黑人的蓝调、灵歌和工作歌演变而来的旋律,丰富的节奏,自发性的激动,凭感觉驾御的演绎,就随小喇叭、色士风、风琴、笛子、鼓声,以及黑人柔滑如丝绒般的声音中倾诉出来,一首接一首,一夜接一夜,狂暴而澎湃,优美而深沉。
  Rose喜欢他们的音乐,而事实上,她知道的也只有这些音乐。她不懂得分析,不明白个中含义,但是她喜欢。
  十六岁,生活简单,也不算不太安定,她与其它几个表演者,有跳舞的,有说笑话的,一起住在夜总会老板提供的房子中,有时候她会赌博两铺,也吸烟喝酒,活得像个男孩子。
  然后,有一天,夜总会老板把她的衣服拋出后楼梯,肥大的他推了Rose一下,对她说:“你的表演太糟!我不需要你!”
  Rose拨开他的手,反抗道:“我每晚也收到客人的小费!”
  老板摇头,又再推碰她,“从纽约来了一位大魔术师,他也是中国人,但比你像样得多!”
  Rose愈跌愈后,她抓着楼梯扶手,尖叫着:“你要给我多一次机会!”
  老板却连后门也关掉,楼梯上铺满她的衣服鞋袜,还有魔术小道具。
  彷徨、沮丧、不高兴  Rose决定要报仇。那会是一个怎样的魔术师?中国人?最多又是那种戴一条假满清长辫子,加一顶瓜皮帽的老丑中国男人吧!穿上纸扎公仔般的低级服装,卖弄低俗的中国特色。
  她咬咬牙,看不起。
  年轻的她希望继续表演魔术,因总比当娼好。是的,不当娼又不做魔术师,她可以做什么?
  或许,可以投靠黑手党。但已有太多有色人种向意大利人要求两餐温饱,她又未杀过人,大概没有人会收留她,她坐在楼梯上搔搔头。最后,或许真的只有当娼。
  Rose弄来一把表演用的飞刀,她的大计是,杀了那个新来的魔术师,就可以得回她的职位。她会埋伏在后台,然后把刀飞掷出去,一击即中。
  果然,她就躲到后台的红色帐幔之下,手握飞刀。
  从欧洲移民到来的美女表演露出臀部的舞蹈,又拋出含在口中的玫瑰,台下喝酒的人吹完口哨,然后,就是新魔术师出场。他看上去果然有点不相同,年龄大约三十多岁,长得很高,很英俊,有洋人的笑容。他说着完美的英语,然后开始他的表演,他推出一个大木箱,木箱内有一个洋少女,那该是其中一个跳舞女郎,然后他把木箱转了一个圈,做些大动作,接着,女郎就不见了。
  台下掌声不绝,而Rose看得金睛火眼。这种大型魔术,她未看过。
  后来又有刀锯美人,美人分成三份,但四肢仍然会动。最后是火里逃生,他用铁链锁着自己,美女一把火烧向他,他站着的圆形小台上火光熊熊,大家都为他着急,他流露着在铁链堆中挣扎的表情,Rose更是紧张得把手指放进口腔中。过了大约十秒,他便安全逃生。
  大家拍烂手掌,魔术师向观众鞠躬。
  Rose没有掷出她的飞刀。她决定要他生存,因为她打算向他拜师。
 她走进后台,魔术师正在拭抹他的道具。他背着她。
  Rose用飞刀指着他的背,她说:“你连累我失去工作,也失去栖身的地方。”
  魔术师抬起头来,眼向后一扫,看见的是一个少年人,然后他便笑着问:“因此你要杀掉我补偿?”
  
  Rose还未开口回答,魔术师突然敏捷地反手,轻易地捉着她。她感到疼痛,刀便跌到地上。
  “救命!”她居然求救起来。
  他便知道她是女孩子,打量了她一会,便放开她,“杀不到人就叫救命。”
  她连声呼痛,“你很认真!”
  “有人要杀我,我当然认真。”  然后他随手拿起一件道具,二话不说便扣在她的双手上。她看清楚,发现是一对手铐。
  Rose说:“你的动作极快!”
  魔术师微笑:“我害怕你这个超级杀手啊。”
  Rose尝试活动双手,然后发现无计可施,“喂!放了我!”
  魔术师收拾他的对象,把需要的带走,没有理会她。
  Rose跟随着他,“喂!喂!”
  魔术师走出夜总会,Rose跟在他身后,因为双手被扣着,她觉得羞愧,于是在走过一些女士身边时,顺手牵走人家肩上的围巾,裹到双手上。跑了两步,她又说:“宿舍不是在那边吗?”魔术师没有回答她,他走得很快,她惟有急步跟着。她也发觉魔术师有华人少有的轩昂,他高大健壮,步履自信,这背影,根本看不出并非美国人。
  华人,亚洲人,是不一样的在气质而言。
  Rose决定省回一口气,不知要跟着他跑多少条街。芝加哥那时候已有具规模的电影工业,默片时代完结,有声电影是潮流。晚上,有一批又一批看过电影的人走出电影院,有些观众打扮得不错,帽子、围巾、套裙、高跟鞋、手袋,还有那发型与化妆,使她们看上去仿如女明星。
  Rose好奇地朝她们看,她觉得她们漂亮,而且高贵,高贵得大概会坐汽车回家。
  忽然,魔术师回头,对她说:“有空我们看电影。”
  他摇了摇头,目光溜向电影院外的广告画,又溜向Rose愕然的脸孔上。没等待她的反应,他又径自继续往前行。
  Rose朝广告画看,眼瞪得很大。她一次也没看过,她没有进过电影院。
  当她发现他走得很前了,惟有又跑又跳地追。然后,她没有任何再反驳的意图。
  魔术师的家位于贫民区的一幢大厦的单位内,有电力供应,但没有自来水,水要从共用水龙头提取。但小公寓布置得很雅致,很整齐,而且,Rose竟发现了一部留声机。
  “啊!”  她叫,然后就向前跑,她仔细地察看机器,忘记了她的双手上有手铐。
  魔术师脱下外套,把一张唱片放到留声机上,“King  Oliver,喜欢吗?”
  房间内充满闷热但不羁的情调,Rose望着唱片的转动,但觉甜蜜起来,她微笑。
  魔术师见她站着不动,便告诉她:“你以后在沙发睡。”
  Rose瞄了瞄他,“我不随便在别人的家睡。”
  魔术师便说:“那么你睡在走廊。”
  Rose却微笑,“我的意思是,不会睡在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男人的家里。”
  魔术师望向她,看见装扮成男子的她脸上流露着不配合的妩媚。这叫他加深了对她的好感,他告诉她:“叫我Mr.  Bee。”他觉得她颇美丽。
  她问:“什么Bee……”
  他说:“蜜蜂。”他替她解开手铐。
  她说:“啊,蜜蜂啊……你要依靠我哩!”她揉着手腕上被扣过的位置,有那浅色的红圈。
  “你是谁?”他扬起眉。
  “我是玫瑰,Rose。”她嘟起小嘴,“你吃我的蜜,依仗我维生!”说罢,她放松地躺到人家的高床软枕上。这张床,一定比沙发舒服。
  Mr.  Bee一手拉起她,用力很猛,毫不留情地把她拉倒跌在地上,他说:“别以为进得屋就可以睡上我的床。”
  Rose爬起身来,表情似笑非笑,盯着他,她真是很想睡在床上,因为床较软。
  Mr.  Bee说:“我需要一个女人。”
  Rose便摆着身走近他,正想用手勾着他脖子时,他却又拉扯她的手臂,把她拉到那张沙发前,把她按到沙发上,对她说:“我要一个女人做我的助手。”
  她装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夸张的、顽皮的。
  他继续说:“做得不好,就连地板也不让你睡。”
  她偷笑了,看着他回到他的床上,脱掉衣服,她忽然笑出来,而且笑得愈来愈大声。
  “呵呵呵呵呵!”笑,是因为真心高兴,她喜欢这个男人,喜欢他。
  跟着他跟着他跟着他。
  天花板垂下一个灯泡,留声机播出爵士乐的放任热情,这房间,又热又亮。她笑得流了汗。
  遇上了Mr.  Bee,Rose便开始变身。
  他要她像个女人,他说:“魔术师助手需要是美人,性感、迷人、女性化,令人相信她会勾魂,可配衬魔术的奇幻。”
  他把一件内衣般的衣服放到她跟前,浅蓝色,钉满水晶与珠片,她知道,动作稍大,串串水晶就会跟着叮咛,性感趣致。很漂亮,只是她不想穿上。
  “为什么?”他问。
  她说:“不可以作男性打扮吗?”
  Mr.  Bee疑惑了,“你讨厌当女孩?”
  Rose回答,“女人是男人的奴隶。”
  Mr.  Bee却说:“但聪明的女人是男人的主人。”
  Rose不明白。
  Mr.  Bee说:“聪明的女人令男人死去活来,不能自持,她们操纵男人的身体,吞噬男人的灵魂。”
  Mr.  Bee俯前凑近她,目光炯炯,她向后一缩,但觉有点窒息。他的眼神很迷人。
  这样的男人,灵魂怎会让女人吞噬?她害怕,事情只会倒转发生。
  Mr.  Bee问:“要不要当那种女人?”他拿起那件性感的助手服。
  她没作声,抢过来走进浴室换上。再走回Mr.  Bee跟前时,两人对望了很久,却又无话。
  一个女孩子可以有多漂亮?漂亮得如晶光四闪的美钻?Rose完美的身形被衣服的人造骨架塑造得更无懈可击,纤幼的膊胳,修长的双手与双腿,尖挺的少女胸脯,出奇幼小的腰。水晶串长长地垂下来,最长的垂到大腿一半的位置上,一串一串,渴望着被摇晃。
  过了许久,Mr.  Bee才说出一句:“转身。”
  她就听话转身。水晶串飞舞,水晶串很兴奋,是跃动般的兴奋。
  她背着他,他没叫她再转回身来,他在她背后说:“你现在是男人的主人了。”
  她勾起嘴角,但没让他看见。她想告诉他,有时候,主人的位置不是人人想做。有时候,面对着些什么人,她不介意委屈一点。
  卑下,有卑下的旖丽、迷人、兴奋。
  Mr.  Bee把Rose好好锻炼,教她飞镖,解开双手的捆缚,教导她如何在刀锯美人时不露出破绽。她聪敏,专注,而且有天分。她学得很好。
  他们在小夜总会的舞台表演,一晚跑三场,Rose被缚在旋转的大轮上,Mr.  Bee蒙着双眼向她掷出飞镖,她总是高傲地无畏惧,因为她知道,她的心依着他。她信赖他,不觉得他会有任何一次的出错。他把她的双手用铁链锁着,把她放到一个箱内,然后把箱密封,在箱之外燃起火圈,她便在箱内快速解锁,记着他教过她的每一步骤,而每一次她也做得对,就这样,她敏捷地从秘道走往另一个预先准备的大箱内。他把她吊起来,在观众跟前把她变走,她也表现完美。他把她升起,把铁圈穿过她的身体,她配合得天衣无缝。
  她已成为他的拍档,满意的,合拍的,赏心悦目的。
  Rose很快乐,她喜欢这样的日子。
  她一直住在他的家,那个小小的单位内,她睡在他的沙发上。已经半年了,他没有吻她、碰她。有时候他会盯着她,譬如她落了妆后,从浴室步出,身上围着一条大毛巾,意态放    
任,他就会看着她,燃起一支烟慢慢观看。她哼歌、吸烟、喝酒、乱笑,他看着她,微笑地,像看表演般欣赏她。
  他这样看,觉得她很心急。
  Mr.  Bee往外头找女人,回来后喝得有点醉,看见她躺在他的床上,他便伸手把她推到地上,他好像什么也不想对她做。
  房间内的纱帘原本是白色的,很快就被街外的空气熏黑,芝加哥是个工业城市。Rose把窗帘拆下来,洗涤之后挂回窗前。窗框是正方形,哑色的玻璃窗是拉上拉下开启,当空闲时,她打开窗,朝街上看,听着留声机的音乐,喝一小杯威士忌,等待着一点什么。
  那是什么呢?她伏到窗框上叹了一口气。她知道的。
  有一次,Mr.  Bee真的带Rose去看电影,那是嘉宝主演的《Anna  Christie》。Rose很紧张,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看电影,她坐得直直,非常端庄又非常拘谨,她不知看电影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嘉宝的脸在银幕上慢慢地变得忧郁时,Rose便放松了,这女明星的冰冷、伤感、哀艳,渐渐掩盖了她的思想,她看着银幕上的她,想着银幕上的她,投入了,便忘记了紧张。那一个黑白的世界,在一字一字绝对清晰的对话下,让观看的人轻易忘记很多很多事。
  完场的时候,在那“The  End”的字幕下,Rose心生感激,她觉得太快乐。
  她已变成化淡妆、穿套裙的少女了,而且还会戴一顶小巧的绒帽,配衬她那正留长的头发,上星期,她才往理发店烫了新发型。她与Mr.  Bee在这不用表演的夜里步行,想着想着,自己的眉毛不及嘉宝的细,因此要再拔一些,而嘉宝的长睫毛,是假的,贴上去的,她也大可以贴上假睫毛,表演时会很漂亮。
  但印象更深、更该想起来的是,男女主角的吻,那样的吻,男人俯身,女人把身弯后,多么的浪漫。
  于是,忽然,她决定停下。
  Mr.  Bee自然也停步,他回头问:“怎么了?”
  她抬头,发现他的头顶上,正是煤气街灯,这样一照,就有种电影中的情调。她的胆子更大了。
  她说:“为什么,男女主角会那样做?”
  他问:“怎么做?”
  “这么做。”她说,蹬起脚尖仰起脸,便往Mr.  Bee的唇上吻。这个吻,不算轻巧,历时有十秒,而且,她的眼睛是合上的。
  直至她把脚放平,张开眼时,她就问:“为什么我们不那样做?”
  Mr.  Bee的目光尽是惘然。然后,他还是选择回答她:“因为,我怕那样做之后,会离不开你。”
  她的眼神抖动,想做出一个笑的表情。然而,在她还未准确地作出反应时,他已经再下一城。这一次,是他抱着她,拉高了她,继而深深吻她。
  他吻她,像男主角吻女主角那样,充满着激情、澎湃、张力。他吻得她透不过气来,而她,感觉到这个男人的心狂跳,他吻她,而激动的是他。
  她半张开眼偷看,他的表情竟然带着痛楚。
  她相信了他的话。他说,害怕从此离不开她。
  他们一直吻着,他们拥抱,他们呼吸着对方的气息。他们的吻散落在煤气灯下,又散落到那道破落的楼梯上,回家的楼梯,有他们拥吻的影子,从此这道楼梯上有爱情。
  她睡到他的床上。这是自她逃离妓寨后,第一次睡到男人的床上,她真幸运,再睡便碰上这一个。他是那样的优美而强壮,他有男人最美丽的线条,他的表情是忧郁的。他一直望着她,眼神有着梦,有一层光,迷迷地亮着。她也望着他,但她的表情复杂得多,她既幸福又痛苦,她要把视线溜向天花板,望向那墙角,望向那灯泡,望向那窗外隐约看得见的月亮,那月亮躲在纱帘后,月亮神秘,月亮有它的感情。
  当再望向他的脸时,她就哭了。她抱着他的颈,别过一张脸,鼻尖埋在枕头的边缘,她淌泪。
  再也没有更动人的事情了。
  她成为了他的爱人,他真心的爱着她。
  Rose做梦也没有想过能有今日,她有她的职业,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她有她的男人。
  Mr.  Bee很快就与Rose结婚,他们在意大利神父祝福下,结成夫妇。那一天,她花了一些钱买了一块头纱,很长很长,垂到身后,曳地而行。Rose成为了Mrs.Bee。
  他俩的证明文件都以英文书写,Rose的姓氏是Ho,而Mr.  Bee,叫做Clarke  Bee。Mr.  Bee告诉她:“知道我的中文姓氏吗?”
  她就说:“蜜蜂?”
  Mr.  Bee说:“别。”
  “别……”Rose想不起这个中文字。
  Mr.  Bee告诉她,“别离的别。”
  “别离。”她低声念着,皱了皱眉,感觉上有点不吉利。
  他却说:“但我不会离别你。”  说罢,便拥抱着她,她埋在他的怀内,就如其它被他拥着的时刻,她是安心的。
  别先生。她不知道世上有这样一个名字。接下来,她想到,那么自己,就是别太太。
  别先生别太太,刚新婚,就隐藏着离别的暗涌。
  她抬头,对他说:“要守诺言啊,别先生。”
  他抱得她更紧,“我会,别太太。”
  他们过着能力范围内最好的生活,他们拍档表演魔术,空闲时看电影,又或是租一辆汽车到郊外游玩,在野餐的食物篮内,有他送给她的玫瑰,鲜嫩的、娇美的,充满爱情的。
  他们是一双深爱着对方的恋人,当眼睛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他们便会朝对方而看,自然不过,写意之极。
  后来Mr.  Bee赚了一点钱,就买了一只小小的宝石戒指给Rose,石头不太闪,但设计很典雅,七颗红宝石围着一颗钻石,是一朵花。
  “是我送给你最贵重的玫瑰。”Mr.  Bee说。
  Rose凝视那宝石玫瑰,看了一会,就哭了出来。她真的觉得,日子就如天堂一样的叫人感动。居然,可以美好得在意料之外。
  Mr.  Bee教导Rose西方人的礼仪,例如哪一种脱下帽子的姿态最为赏心悦目,又或女人要用一种怎样的眼光凝视男人,男人才会被她俘虏。
  那年代流行坚强、倔强却又神秘的女人,嘉宝、比蒂戴维丝、玛莲德烈治,都有以上的特质,那是一个艰难的年代,经济萧条,男人赚钱不多,女人自然坚强。
  Mr.  Bee告诉Rose每个女明星的特质,他希望她在表演时可以从中取灵感。Rose跟着学,她比较喜欢嘉宝,不独因为嘉宝有女神一样的脸,也因为他与她的开始,是在看了一出嘉宝的电影之后。只是嘉宝太冷艳了,魔术师的助手不可能如此,最后,Rose就以玛莲德烈治为榜样,有点坏有点霸道,又多多的美艳。
  总觉得Mr.  Bee知道得很多,也似乎太多。他告诉Rose,有一位刚过身,名叫Houdini的魔术师,他很多年前已名成利就,是欧美两地的大红人,Houdini与妻子巡回各地表演,每一次也成为热门话题,他擅长表演逃生的技巧,譬如困在水牢中,从海底逃生,Mr.  Bee很仰慕这个人。
  Mr.  Bee沉默寡言,有些事情他不会说出来。但Rose明白,他在慨叹人生的不公平。纵使拥有差不多的才华,有些人很受欢迎;而他,却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环境内,未能发挥所长。表演的地方是小夜总会,观看的人喝醉了又闹事,很努力才赚到仅够糊口的收入。一切,只怪生成是黄种人。
  Mr.  Bee与Rose都在美国出生,但很多事情,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如果Mr.  Bee甘心以黄皮肤中国人的身分去生活,那么一切又会轻松得多;但他想要更好、更受尊重、更公平的日子。
  因此,Mr.  Bee爱与黑人爵士乐手作伴,在他们的旋律中,黑人找着了骄傲;肤色白,就做不到。狂野的时候,是世间所有美好的大成,奔放、青春、喜乐、光明、充满力量;低回的时候,就变成灵魂深处的痛苦哭泣。
  有时候,当表演完毕,小夜总会内没有客人,爵士乐手有雅兴的话,会继续演奏作乐,Mr.  Bee喝着酒,欢欣地拍和着,也会吹两声小喇叭。在这里,受歧视的人不再郁郁不得志,他们自由了,灵魂任意地发挥,甚至高高在上。
  爵士乐手演奏着Count  Basie的Swing摇摆乐,有时候是Benny  Goodman的摇摆乐。Benny  Goodman是白人,他仰慕着黑人摇摆。在轻松愉快的拍子下,Rose会摇摆她的大腿,踢高又踢低,腰部急速左转右摆,她欢乐又简单,狂舞着狂笑着,在Mr.  Bee跟前打转,又向他单单眼。她不知怎样开解他,只能以她的快乐感染他。
  她根本不介意Mr.  Bee有多高的成就,她只想与他一起生活;但她不会告诉他,因为她知道他听后会更不高兴。
  对一个渴望成就与地位的人讲解成就地位的不重要,只会被认为互相不了解。
  于是,Rose只好愈跳愈狂。魔术师表演服上的水晶串,飞扬跋扈。
  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好几年,每一天,Rose都觉得像在天堂,因为她可以睡在他的身旁。
  后来经济更差,竞争也大,表演节目要有新鲜感,Mr.  Bee的魔术表演不像以前那样受欢迎,终于被辞退了。被辞退后,他们便南迁北移。他们到过堪萨斯市,又去了旧金山、波特兰、拉斯维加斯。然后有一天,Mr.  Bee被要求戴上中国人的瓜皮帽和长辫子表演魔术;那已是一九三七年了,中国人早已不留长辫子。
  Mr.  Bee开始喝醉酒,表演失准,又喝骂老板与客人,他变得沮丧。
  当钱不够用,Rose就与白人女子一起跳艳舞赚钱,她不介意,事实上她快乐得很,有机会照顾她深爱的人。
  有时候,在喝醉后,Mr.  Bee会打她,他骂她臭婊子,骂她赚骯脏的钱。她哭着否认,但他总是要打,打完之后就静下来,对着窗发呆,他背后有她掩着口饮泣的声音。
  打过后,他会后悔,又会道歉,他跑到街上,买一点吃的,又为她带来玫瑰。然后他拥抱她,这次是他哭泣。她已不哭了,她抱着他的背,用手扫着他,安慰怀中如孩子般无助的他。
  起初,他打她,她很害怕。后来,她反而喜欢他这样,她享受他后悔的一刻,他的哭泣,令她变得强大,他是多么的需要她。
  当身体上瘀痕太多之后,她就不再跳舞,转而在餐馆洗碗打扫。那一年她才二十四岁,风华正茂,但那蹲在小巷洗碗的背影,看上去已经苍老。
  Rose不介意,玫瑰就是玫瑰,她自觉能在任何一个角落盛放与芬芳。
  她爱他,她感受着他的痛苦,她明白。
  有什么所谓?只想天天见着他。每一天辛苦劳碌之后,她都归心似箭赶回家见他。有些女人恐怕遇上暴躁的男人,他的心情好坏,就是一场博彩。Rose却是不计较的,他心情好,会有一个吻,心情差会被他打一顿,酒精把他变成另一个人,但她知道,变来变去,仍然是那个他。
  那一次,他打她打得很激烈,把她从床上扯下来,又把她掷到墙边,她的头被他一下一下地敲穿了,然后,Mr.  Bee把她用手铐锁在床脚,向她吐口水,看着她又青又紫兼淌血的脸,便咒骂了几句,最后,他跑到街上。
  过了一天,他酒醒后才回来,Rose头颅上的血已形成血块,脸孔肿了起来,非常难看。
  于是,Mr.  Bee又哭了,他解开她手上的锁,抱着她,哭得声音不全,只有那种“呜……呜……”的声调;然后,Rose说:“如果打死我,你会开心一点,你就打吧,我只想你快乐。”
  Mr.  Bee很愕然,他捧着她的脸。在那瘀红紫黑与肥肿之间,Rose试图挤出一个微笑,她挤了三次也办不到,被迫放弃。
  她仍然想给他一个微笑。在这一刻,Mr.  Bee感动至入骨。那天,他开始戒酒。
  但Mr.  Bee已不能再当魔术师了,他的手抖震得太厉害,动作也比从前迟钝,他把所有魔术师的用具变卖,换了一笔金钱,然后决定重新振作,重整他与Rose的人生。
  那是一九三九年,欧洲正蕴酿第二次世界大战。Mr.  Bee带着Rose返回芝加哥,那时候,有些老板以低价把小夜总会变卖,Mr.  Bee便买了一间继续经营,欠下的余债,他准备每月偿还。
  其实,美国人在那年头也无兴致放纵作乐,他们预料,欧洲的大战,美国也会被牵连,整个国家的状态很紧张。Mr.  Bee的夜总会生意很差,但他不介意,反而,感到出人头地的满足。他现时已是老板了,而Rose是老板娘了,他们与他们的乐队,每晚奏出喜悦的音乐,高歌跳舞,拥有了自己的人生。
  Rose也特别快乐,虽然已很难才能购买到价钱合理的食物,而且女士们的尼龙袜裤已经停售。她每天与Mr.  Bee窝在小夜总会内享受人生,跳着贴面舞,眼睛锁紧对方的眼睛,互相凝视之间,释放出电光。他们会接吻,搂着腰地深吻,他们激情、浪漫,如最初相爱的恋人;然而,他们已爱上对方十年,一九四○年已快将到来。从欧洲而来的难民涌入美国,经济日差,到夜总会的人不想看歌舞,只想诉苦。爵士乐伴着苦着脸的大男人,有的说要去参军,他们说,预算回来时会失掉一条腿。
  唯独Mr.  Bee和Rose有真心笑容,他们形影不离;在别人的不安定中,他们有他们的爱情。他们每个月都付不清欠债,因此会卖掉几箱酒,又或是一些桌椅。如此捱过了半年,他们连爵士乐手也请不起了,只放一具留声机,没有顾客的时候,他们便跳舞和谈情。
  这是Rose过得十分惬意的日子,捱饿了,她还有她深爱着的人。
  后来有一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有三个说着他们不明白的语言的人,走到夜总会内,用枪指着Mr.  Bee,说着些什么。他们头发浅色,个子中等,大概是波兰、捷克那些地方的新移民。这三个人向Mr.  Bee要钱,Mr.  Bee尝试向他们解释,他已没有钱了,他指手划脚,也不惊惶,他走到留声机跟前,请他们搬走这里唯一值钱的东西。
  然后,Rose由后台的化妆间奔走出来,她听见有争执声,便取了一根长铁管,企图敲向站得最接近后台门口的人的头上,但却在未下手前被人识破了。站得较远的人手中有枪,他指向Rose,本来他也不准备就此开枪,因他看得见那只是女流之辈,反而是因为Mr.  Bee扑出来尝试阻止,那个男人才改把枪口对着他,射出了一枪。
  血从Mr.  Bee左边腰间位置流泻出来,他跪到地上,Rose吓得张大了口;然后,其中一个男人扑向Rose,双手抓着Rose的左手,抢走了她的宝石戒指。
  Rose反抗,被推跌倒地上,叫了一声。那三个人逃了。
  Mr.  Bee却站起来,说:“那戒指不可以……”然后,他追了出去。
  
  Rose跟在后面,她看见那三个男人走过大街又穿过小巷。Mr.  Bee都看见了,他边跑边按着腰,然后停在一间理发店旁,那里有一部单车。他骑了上去,Rose跟着也跳了上去,抱着他,坐在单车的尾部。
  Mr.  Bee没可能再按着腰了,Rose便替他按着伤口,单车沿路而去,血便从她的指缝间流出来,血随风和速度而飘。Rose的眼角开始湿润,而地上,有一条点点滴滴的血路。
  Rose叫:“停下来……不要再追!”
  Mr.  Bee并没有听从她,他似乎不感到痛,他一心一意要为她拿回那只戒指。那是一个男人曾送给一个女人唯一的珠宝。他不忍心她连这一只戒指也失去。
  Rose在他耳边叫喊,他彷佛听见又彷佛听不见,意识开始迷糊了,视线忽明忽暗。
  最后,他连人带车倒下来。单车的轮子在打转,他倒在地上,望着一片天,那片天仍是蓝色的,天朗气清。
  Rose伏在他身上哭,呢喃着一些话,然后,Mr.  Bee看见,他躺下来的地方竟然是一块玫瑰花田,方圆数十亩都是盛开中的玫瑰花。
  他从来不知道,那里有一片玫瑰花田。
  然后,他就安乐了,意识升华起来,他忽然知道点什么。他对她说:“看,这里都是我们的玫瑰。”
  她以泪眼向上望,啊,果然,一望无际都是玫瑰,深深的红色,大大朵,沉重又哀艳,深邃又奔放,而且极之极之芬芳,那香味,是浓郁的。
  她讶异于所看到的,他们竟置身于如此深红的玫瑰中。玫瑰有刺,深绿色的刺,却刺不痛他和她。
  他说:“这玫瑰是Deep  Secret,深深的秘密。”
  她不理会这里有什么秘密,她只想他活下去,不要死。
  她用手抹着他腰间的血,呜咽,“你答应过我们不会别离……”
  他流露着安然的神色,“我们会再重聚。”
  Rose叫了出来:“不!不!我们永远不要分离!”
  Mr.  Bee微笑,“那地方叫做天堂。”
  Rose哭得更凄凉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Mr.  Bee慢慢地告诉她,“一天,我们在天堂再重聚。”
  Rose伏在他的身上,凄厉嚎哭。
  “很快……很快……”Mr.  Bee说,“我们从不别离……”
  Rose大叫:“我要跟你去!”
  Mr.  Bee说:“你等我。”
  Rose呜咽:“我跟你走……”
  Mr.  Bee说:“我先去……”
  “不!”Rose尖叫。
  Mr.  Bee说:“等一天我们在天堂重聚……”
  Rose已经说不出一个字来,只懂张着口。
  Mr.  Bee说:“在那里我们永不别离……”
  Rose张大口狂叫狂哭,到她望向Mr.  Bee的脸时,她看得见他眼神中的盼望,他真是在期待一个天堂。
  然而,他已不能说话了,也不能再动,那双凝视她,盼望着相逢的眼睛,便停留在那里,没有再流动。
  “呀——”Rose尖叫。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她一直的叫着,那叫声很长很长。玫瑰的花瓣在她的声音中抖动,玫瑰都悲伤了,玫瑰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玫瑰只好凋谢。
  玫瑰的花瓣向外卷曲,玫瑰的花瓣无力地跌堕,有些未来得及盛放的,就在中心点枯萎掉。玫瑰的心痛了,痛得宁可死掉。
  漫天充满了枯萎的玫瑰的气息。死亡的悲痛与哀艳。
  Rose跪在Mr.  Bee的尸体旁,没有移离半步,她盯着尸体的眼睛,与尸体一起盼望。Mr.  Bee说,他们会在天堂相逢,因此,她就在他身边冀盼着天堂。
  夜幕垂下,星宿闪亮,星星悲怜着玫瑰花田中的恋人。然后太阳又出现,为Rose添上额角的汗。继而,夜幕再次垂下,这一次是月亮的驾临,月亮皎洁的光映在她木然的侧面上。然后太阳又出来,给她热力,告诉她生命犹在。当黑夜再度前来时,无月也无星,风刮起,吹掉了无力留在花干上的玫瑰花瓣,深红色的秘密就随风四起,为这双恋人舞出一首哀歌。
  当另一个太阳出来之时,Mr.  Bee的脸上起了斑点,传来了奇异的腐败之味。
  风扑鼻,Rose闻得到。
  然后她知道,根本无天堂。
  他死了,世间就再无天堂。
  天堂在哪里?有吗?就算有,她也不想等。
  她连眼泪也不再流下来,她累极了,虚弱散涣地倒在他的身旁,她木然的脸上,在接下来的一秒,泛起一个冷笑。
  想死想死,但可以怎样死?连动一根指头的力量也没有。Rose躺在枯萎尽的玫瑰花田中,无力也无气,她等死。
  等呀等,就过了一个早上和一个下午,太阳的热力叫她的嘴唇也干裂了。三日不喝水不进食,太阳又猛烈,Rose的样子干涸败坏,再多走一步,她就可以步进死亡的怀抱。
  已经没法思想了,生命真空。
  然后,时近黄昏,玫瑰花田的枯枝再动,有一阵风,迎着Rose的方向吹来,剩余的残花败柳也给吹起。
  随风送来雄浑的声音:“我给你他的生命好不好?”
  Rose当下醒觉,震动口唇,意图哼出一声,但喉咙干涸,发不出声音来。
  风中声音再说:“我让他醒来。”
  Rose在心中叫了一声。
  “你真是愿意吗?”
  Rose合上嘴,眨一眨眼,她需要力量来回答。
  “我知道你痛苦。”那声音说。
  然后,力量果然回来了,当她重新有了力量,第一个反应是心中抽痛。痛楚从心贯串其它感官,她的眼角溢满了泪水。
  她能开口说话了:“求你……”她的眼帘不住地跳动。
  “以后,他会永远与你一起。”
  她再说:“请你。”
  声音告诉她:“但你以后要听他的话。”
  她缓缓地点头,不觉得这要求有什么问题。
  “他有工作要交给你。”
  她以轻轻的一声“嗯”来响应。她看见,天际已是橙色一片。
  “以后,你替他打理一间当铺。”
  她知道那是什么,只是,为什么会是一间当铺?
  “你会长生不老。”那声音说。
  这一次,她急着响应:“他呢?”
  “他也一样。”声音告诉她。
  她就安心地合上眼睛。
  “我会给你富裕、不改变的美丽、权力。”
  她心想:“我只想要他。”
  声音听到她心里的话,“但你一样要把我给你的拿走。”
  “你要工作称职。”
  她在心中答允。
  “你要令他满意。”
  她再自然不过地响应了一声。
  “你不能够反抗他。”
  
芝加哥玫瑰(7)    
深雪    
  
  她无异议。
  继而,声音刚烈地说:“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
  她听得见,然后就在心中欢呼了,“呀——”她在心中叫了出来,“呀——”她欢欣地感叹,“呀——”她的内心充满了动力。
  
  她听见一句很中听的话,她绝对能够符合得到。
  天衣无缝,简直随心所欲。
  “哈!哈!哈!哈!哈!”那声音在笑。
  Rose的指头能动了。她的中指弹动了一下。
  她还未有能力站起身来,但她感到身旁的Mr.  Bee正爬起来,那尸体动了,像往日他从她的床边爬起来一样,只是,他显得更凝重,也更沉重。
  她看不见他的脸,但看见他旭旭而上升的身躯,气势磅礡。然后,他俯下身来,把双手放到她的背下,而他的垂下的脸,让她看到了,由于背着光,他的眼睛显得特别漆黑。
  她快感动得要哭;而他已抱起她,她在他的怀中。他轻松向前行,他走过的每一步,便滋生了玫瑰,玫瑰随他的步伐死而复生。一朵一朵昂首迎向步过的他。
  她把他的脸重新凝视,他是如此鲜亮,谁相信他刚步过死亡?鲜亮得彷佛换了另一个人。的确,是有些微不同了,他的眼神有着慑人的光芒,非凡地闪耀,他的神情流露着轻藐与权力,他望着她,眼神没有情深,而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友善。对你不差,但亦有些霸道。
  这明明是同一个人,又明明不相同。
  她很疑惑,但不敢追问。她一直被他抱着而行,一直望着他。这个人,她爱得很深,也爱得很久很久。
  玫瑰花田可以有多远?他没休止地步行,天也黑了。似乎,他有意行至玫瑰全都复活为止。那叫做深深的秘密的玫瑰为了欢迎他而重生,她斜眼看到玫瑰迅速长出花蕾,然后呈现盛开的美景,她又安心了。在黑夜中,玫瑰如藏在丝绒上的红宝石,神秘地暗闪出光芒。
  太美太美,简直是得偿所愿。然后她又累了,要合上眼睛,而他彷佛知道她累,就用温柔的微笑安抚她。
  她便合上眼。她决定了不问也不计较,亦不关心。
  这个男人,是一个重来的奇迹。她以后也不用再与他分离。别先生与别太太再没有坎坷。
  很累很累,也很满足。
  ***
  后来,Rose成为了一间当铺的老板,那个男人训练她当一名称职的老板,从对答、态度开始,然后又对她说:“目的,是要令人一无所有。”
  她领会着,尝试朝他的方向思考。
  “把那些光顾的人变成我们的控制之物!”  男人的脸冷冷,他教导她时的目光,是无情的。
  她怯怯地问:“你是要我待薄那些可怜的人?”
  他忽然伸手掴了她一掌,然后高声说:“那些来临的人,都因为贪!他们有最下贱的灵魂!”
  她掩着脸,愕然地喘住气,怀疑是否自己资质鲁钝,才惹他动怒。
  他又走上前,用手握着她的脖子,把脸凑得近近。他阴森地说:“把他们迫得穷途末路!”
  他的手指握得很紧,她呛住了,脸色发紫。直至她以为自己要死了,他才放开她。下一秒,他就笑了,说:“我知你不会令我失望。”
  她退后半分,痛苦过后,摇了摇头。
  他再笑:“因为,我们是多么相爱。”他说。
  他说了这一句,她就心软了,软得进入了世间最单纯的境地,那里什么也不该存在,只应存在爱情。
  正义、恻隐、悲慈、希望、施予……统统不存在,活该存在的,只有爱情。
  她也是只拣选了爱情。
  爱他爱他爱他。她的脸上无比的旖旎。
  因此不要令他不满意,因此依足他心意行事。他冷酷,她也要一样;他残暴,她亦不可退让。
  就如当初她成为他在魔术台上的伴侣,要天衣无缝。她要成为他的绝配。
  世间只有他最真,因此,一切只好依他。
  虽然,偶然她还是闪过念头,最假也是他。
  他与她又依附了好几十年,她冀盼着他的赞美、认同,以及他的爱。在第11号当铺中,当铺老板赖此生存。
  在一次他大驾光临中,她曾问他:“为什么,当初你挑选我?”
  那冷峻无情的脸孔流露着寒酷锋利。他没有微笑,更没有柔情,他说出了一句:“因为你的痴心。”
  说罢,他就再没有望向她。
  啊,她就恍然大悟了。痴心,是她的奴隶锁扣。脚畔那串亿吨重的枷锁,就是一个一个痴情的心。
  她倒高兴得很,她喜欢做爱情奴隶王。从来,这都是她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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