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假情人 第六章

  仇霄生平最讨厌女人。
  他发誓绝不沾惹女人这种麻烦,倒不是他在世做人这三十年间吃过女人什么苦头——不是他,是他爸爸。
  他爸爸仇龙是铁血柔情那一型的汉子,可是柔情有什么管用?他一生栽在女人手裏,落得凄惨兮兮。首先是仇霄的亲妈,她还留在仇龙身边的时候,就已是远近皆知的荡妇。仇霄才三岁,她抛下父子俩,跟人跑了,然而她至少还保有一点良知,没有卷定仇龙太多家当。他爸爸第二个女人那才狠,把仇家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甚至房地契都偷出去押了,他们父子俩因此流浪街头有一段时日,那年仇霄十岁。
  接下来他爸爸著实有几年不敢再轻易碰女人。仇霄十六岁,已是生得人高马大,英气勃勃,一晚回到家,看到父亲的卧室又多了个女人,那女人拿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直睨著仇霄,举止眉色间不知有多少媚态,仇霄马上知道他爸爸完了。
  也不知是他爸爸太蠢,或是世上尽是这些祸水。半个月後,他爸爸一脚踩进门裏,亲眼见到那女人罗衫半解,半副胴体都压在拚命喊救命的仇霄身上,企图强采这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
  仇龙一气,非同小可,竞因此呜呼送了一命。
  仇龙一生在女人方面的遭遇,使得仇霄寒透了心,他宁可上刀山、下油锅,在任何场合裏冲锋陷阵,就是不接近女人一步。
  事实上,女人也不太接近他。仇霄在警界素有「硬汉」之称,作风十分犷悍,说一是一,如果你跟他来个二,他当场就翻脸。他双目凛然,有一张极其严峻的唇型,从来不笑,男人见之都要忌惮,何况是女人。
  没有女人敢惹他,偏偏有一个例外。
  到现在仇霄还搞不清楚这女人的来历底细,那是因为一开始他并不太在意她,等到後来发现必须在意了,她已经像一阵旋风一扫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留下一缕她身上那奇特的、古怪的香水味,弥漫在他整个人、整个脑子、整个身体的所有毛细孔裏。
  後来他连作梦都会梦到这缕奇特的香氛。
  那一阵子,仇霄在码头一带活动,每天入夜之後都上码头酒吧泡上二、三个小时。他很快发现到一名神秘女郎——总在夜裏八、九点钟,悄悄出现在酒吧,只身一人,独来独往。
  仇霄干了多年的警探,特别具有锋锐的识人能力,一眼即看出这女郎完全不属於这裏——她的言行举措太有格调、太有教养了,任凭她怎么伪装,就是显得格格不入。
  他始终猜不透她跑到码头酒吧这种地方来混究竟为什么?她偶尔也跟人搭讪,聊上几句,接受好意喝杯酒、跳支舞什么的,不过她不像芳心寂寞的女人,那也不是她到这裏来的原因,大部分时候她倚在吧台一侧,一杯琴酒在指间荡来荡去,明艳的一双眼睛好奇、搜寻的看著一切,仿佛想要了解什么。
  仇霄总觉得——她像个舒适日子过了太久的那种人,一时厌倦,想爬到底层看看从未尝过的那种生活,她的心态充其量是无聊。这女人看起来不笨,却不知天高地厚。
  所以她竟有胆子来惹他。
  通常,一群酒客熟络的聚在一起谈笑的时候,仇霄总一个人孤坐在角落,一只大手揑著酒杯,黝黑的脸庞带著痛苦的表情。
  他们打过许多次照面了,她并不知道他是谁——一如他不知道她一样。但是第一次面对面,他就把她弄伤了。
  那天晚上仇霄坐得太气闷,推了椅子,踅到外面露台去眺望海港的渔火。风很狂,但是仇霄听到背後有动静,或许只是直觉反应,最主要是风裏荡的那丝奇特的气息——有人偷偷摸摸地挨近他。他一流的身手没见识过的人还真不敢相信——人尚未回旋过来,一脚已经扫出,一双铁腕即抓向对方。
  娉娉什么都还不知道,整个人就被勒在仇霄岩壁一样的胸膛上,她的手被反翦在後,痛得掉出眼泪。
  他一点也不温柔,他真的一点也不温柔,凑在她耳边寒著声说:「下次千万不要再偷偷摸摸靠近我。」
  「我没有偷偷摸摸!」
  「那你为什么走路不声不响?」
  「你要我跳踢踏舞出来吗?」
  仇霄感觉到她的身躯在颤抖,忙不迭把她推开,不是因为她颤抖的缘故,是他赫然发现她所穿的衣著极其单薄,紫色镂空的紧身衫底下是丰白隐约的娇躯,兼之从她身上引荡出来的那股特别的香氛——仇霄立即感觉到危险,体内升起一股没来由的紧张。
  仇霄不明白自己在紧张什么,为了要掩饰,别过身去手抓露台栏杆,望著黑黝黝的码头的海水。
  那女郎边揉著被拧痛了的手腕,边觑著他,她挨在身边让他很不自在,身体有种热胀的感觉,他忍耐著。
  「你不觉得难受吗?」她突然问。嗓音属於略低的那一种,但是很甜腻。
  仇霄吓了一跳。他的不自在有那么明显?越不自在,他的表情越凶,掉过脸来狠狠看她。
  「你在说什么?」
  「你的脸——」她居然翘起一根尖尖的指头敲了敲他的下巴。「你干嘛老把脸绷得硬邦邦的像块石头?」
  等一下他要去照个镜子,看看镜子裏面是不是有块石头。
  「其实你不需要这么辛苦,把自己装得很有威严的样子——事实上你不是威严那一型的男人,你是可爱型的。」
  仇霄瞪著她好像她已经疯了。小时候,就算是小时候,也从没任何人觉得他「可爱」过,进警界八年,别人对他的形容,不是严峻,就是强硬之类,仇霄这人整个地属於强硬派,他连一根小指头都生得强硬。他抵死也不相信他是「可爱型」的男人——那算是男人吗?
  「你好像对你自己很不了解噢,」娉娉在他跟前左挪一步,右挪一步,偏著脸蛋端详他。:兀全是你嘴角这对酒窝的关系。」
  「酒窝?一他的表情还是很凶,然而彻底的茫然。
  看他竭力想把情况搞清楚的样子,娉娉差点噗哧笑出来。他好像连自己脸上是什么模样都摸不著脑。没有错,他是彪形大汉,他不苟言笑坐在那儿的时候,的确是面目凛然——一双浓眉乌云似的压得低低的,双唇永远抿威严酷的一条线,那副样态理该充满威仪,偏偏,偏偏他嘴角嵌了一对酒窝,小小的,深深的,随时在那儿淘气的忽隐怱现,这么一来,他的整副威仪便全毁了,那对小酒窝使得这个大汉有一种小男孩似的可爱相。
  他的可爱吸引著娉娉,她的手管不住的又伸上去碰他的脸,这回没碰到便在半途给他一把扣住。
  「我不需要别人来分析我的长相或是我的心理。」
  仇霄逼视著娉娉,他的凶恶好像对她一点也起不了作用。娉娉一张俏脸依旧笑吟吟的,仇霄放开她,兀自定回酒吧他的位子,她甚至还跟了过来。
  「别这么拒人千里之外,」她挨著椅扶手说,看仇霄皱眉皱脸的把一杯酒灌下。「人在受到感情创伤的时候是需要朋友的。」
  仇霄撂下酒杯,瞪著她看。「谁说我受到感情创伤?」
  娉娉矫笑。「还不承认?我看你八成最近才失恋——一
  仇霄叫起来。「我失恋——」
  「只有失恋的男人,才会每晚一个人躲在酒吧阴暗的角落,用痛苦的表情喝酒。」
  「我——」他嘴巴张开,然後又闭上。每晚躲在酒吧阴暗的角落,那是因为一件毒枭的案子,他负责码头一带的监视。用痛苦的表情喝酒,那是因为他最厌恶喝酒,要装样子不得不喝,不是因为失恋!
  这些事能告诉人的吗?仇霄闷不吭声,她把一张美丽的脸凑过来,对他吹气如兰的说:「想开点嘛。」
  仇霄咬住牙,他和三教九流的人物打交道,但现在他不知如何对付这女人——这个生平仅见,有胆量走到他三步距离以内的女人。
  她让他困扰、让他胀热,让他不自在、不舒服,还让他的身分从「硬汉」变成「小可爱一,同时感情还受到创伤!
  可是仇霄没办法摆脱她,他唯一吓跑女人的方法就是对她们摆出一张凶相,三十年来一直很成功,碰上这女人却整个失效——她根本不怕他,她纠缠他到底。
  最後还把他的人给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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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娉娉一直没去厘清自己的心态,那似乎变得太复杂了,她不想去费这个精神,只知道她需要一点什么——然而究竟是什么?
  一个男人吗?她不知道。
  娉娉一向鲜蹦活跳的,日子过得很有兴味,她拥有一切——美貌、财富和智慧,她是那种表面上人家对她有顾忌,而私底下在偷偷喜欢她的女人,但是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她都十分自得,二十七岁,不觉得人生有缺憾。
  碰上仇霄之後,还是不觉得人生有缺憾——只是多了一种渴望;为什么会对这个严森森的男人产生渴望,著实教人费解。她不认识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好坏,他从哪裏来,在做什么,只能确定一点——
  这男人和她完全不相配。
  娉娉有自知之明,早晚她会跟上两个姊姊的脚步,嫁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从一个豪门再跨入另一个豪门。也因如此,娉娉对於婚姻、感情抱一种很优闲的态度,只要婚姻不要来得太早——她压根儿不想七早八早就嫁为人妇,她还想逍遥个十年八年呢。总之,在它未到之前,她过她的,玩她的。它总有一天会到。
  可是不是这个人——不是仇霄。
  他太犷野,太爽直,太敞露。娉娉打赌这个人一生没说过一句违背良心的话。他以何种方式在这个社会裏混,让她很好奇,然而更好奇的是更隐微、更私人的部分,比如说:他有女人吗?他和女人在一起时是什么样子?
  她想知道,而且,是真正的知道。她按捺了一个星期,窥伺他一星期,没办法光坐在那裏幻想,幻想无法满足她——她开始主动,缠上这陌生人。
  很陕,娉娉就发现自己疯了——她想要他,这个她只知名叫仇霄的大汉,不能要永远,要个暂时也好,不能要他的全部,那么要个部分,要个……他的孩于。
  这念头窜出来的时候,连娉娉自己都感到天旋地转,支持不住,她把自己也吓著了,很快她说——不,不能胡思乱想,不能出鬼主意,不能这么做。
  但是,三天之後,娉娉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她那魔鬼似的心思出了头,只要了一点手段,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把仇霄弄到了手。他毫无能力抵抗她。
  那一夜的经过,娉娉至今想来仍然脸红心跳。那晚下著细雨,天应该很冶冽,然而空气中有一股令人骚动的闷湿,娉娉把仇霄搀扶进街口小旅店的房间,身上都在微微沁汗。
  仇霄也差不多,他略醉了,又由於某种原因,他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双眼几乎都睁不开。他好可爱,娉娉心跳地想。放下戒心的他,脸庞线条变得十分柔和,不时自己就微笑起来,那对小酒窝在两个嘴角荡漾像水面上的雨点。
  他像个小男孩似的让人心疼,可是躺在床上,袒露出一身肌肉的他,绝对是个十足的男人——娉娉光是瞧上一眼,人就从头到脚的发红了。
  仇霄的体型异常魁伟,胸肌突出,呈倒三角型,那双腿梁柱一样的又实又长,他有一对铁腕,一只大手张开来可以把她整张脸覆住。娉娉帮他把鞋子摘掉时,他突然伸手一拉,她跌到他身体上。
  娉娉的心脏在胸口猛撞著,像在打退堂鼓,她的胆大还是有个限度,此刻面临考验,在做剧烈的挣扎——真的要?真的要的话,人生会天翻地覆,会完全改变,假使这时候撤退,还来得及……
  来不及了。
  仇霄的身体一碰到女人,便自动发生反应,一双铁臂把娉娉紧紧箍住,她连喘息的余地都没有,更别想挣脱开来。他抱著她翻过身,把她镇压在强大的男性力量与男性气息之下。
  霎时间,娉娉变得和仇霄一样的混沌,就算还存有一丝的理智,也不想顾虑那么多了,激情的狂潮把人卷了进去——她要这个男人,要有一个他的孩子,带有他的骨肉、他的性格和他的味道,她要把这样一个孩子带在身边,永远宝贝他,疼爱他。
  娉娉够周密的了,事先详加计算过日子,这是激情过後最有可能留下结果的期间…
  仇霄突然用力捧住娉娉的脸,俯在地面前含糊地间:「你到底是谁?」
  「别问这么多,今天晚上我是你的女人。」她喘道,攀紧他厚厚的肩膀,狂热地吻他。
  一个雄壮的男人加上一个娇媚的女人,引起可怕的火山爆发,分不清谁最狂野、谁最激烈,因为都在爆发的顶端,都同样惊人。娉娉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么野,她吻这个男人,抓他,咬他,用尽力气,然後才知道自己有这么脆弱,任由这男人的激情冲击著她,带她奔驰——到极度颠狂喜悦的境地去。
  过後,娉娉被仇霄紧紧圈在胳膀裏,两人遍身都是欢爱後的汗热,她的喘息呵著他的胸膛,胸膛下的心跳还是那么急远,然而他已渐渐昏沉,挣扎以最後的一丝神智问:
  「你……叫什么名字?」
  她仰头在他的耳根下答道:「娉娉,赵娉娉。」
  他昏睡过去了,她想他没有听见。
  娉娉等他双臂渐弛,才悄悄挣扎开来,爱恋地用手心抚摩那片坚实的胸肌。
  他下巴中央有一道凹痕,很性格地把下巴分成二边,她吻他那儿。
  仇霄咕哝著,下意识的又要来抱她,娉娉赶紧抽身下床。也许是方才床上的动作太过狂野了,身子竟有些酸软,她心慌慌地穿衣,频频望著枕上的仇霄,忽然心头被一股痛楚所占据。
  她穿了衣,在床边蹲下,脸挨著床沿,怔仲望著仇霄。她一直知道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却不知道他有这么英俊,旅店房间晕红的灯光,并末减损他眉宇间的英气,反而给他平添上几分俊美。
  她喜欢这个男人,舍不得就此离开他!娉娉心想,轻轻把他一只硕大的手牵过来,按在心口一会儿,要去吻它。困睡的仇霄陡地把她的手抓住,喊了声,「赵……娉娉!」
  娉娉吃了一惊,仇霄没有她想像的那么浑噩,必须快走,以後不再碰上他,否则她就惨了——仇霄绝对不会放过把他下药迷奸了的女人。
  她挣脱他的掌握,匆匆为他盖上被子,最後看他一眼,拾了皮包仓卒离去。
  仇霄直昏睡到隔天下午才被叫醒,发现自己像个刚落地的婴儿全身赤条条,裹了一床被子躺在陌生的房间,而枕上、被上、连同他身上都漫著一股香气——他熟悉,但一霎时想不起来的香气。警局裏他二名同事站在床边看著他,像在看笼子裏一头穿裙子的狒狒。
  「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在这儿?」仇霄嗄声问。
  他们告诉他,「局裏一天一夜找不到你——今天中午旅店打电话报警,说是有投宿客人昏睡不醒,过来一看,是你。」
  仇霄从床上爬起来时,脑袋钝得像刚刚它才掉到地板上,他抱头呻吟。「该死,我是怎么了?」
  「如果推测没错,你大概是被人下了药。」二名同事当中较有自制力的那个说,另一个则抱著肚子,举动很可疑,奸像在强行忍住爆笑。
  「什么?」仇霄叫道。
  他同事委婉地问他,「昨晚是不是有个漂亮的女人在酒吧一直缠你?」
  仇霄立刻想起那神秘女郎——岂止昨晚?她已经纠缠他好一阵子了,怎么也摆脱不了,昨晚她特别地腻人,硬要请他喝酒,不得已敷衍她一杯……
  「她怎样?」
  「就是她把你带到这儿来的。」
  仇霄疑惑得不得了。「我为什么会让她带到这裏来?」他同事低下头去,奸像突然间欣赏起自己脚上的旧鞋。「我们到酒吧查问过——酒保说他瞄见那女人趁你不注意,在你的酒裏动了手脚,然後把你带走,酒保怕事没敢声张。」
  仇霄还是不懂。「她动了什么手脚?」
  他同事从口袋掏出一小样东西,丢过来,仇霄一手抄住。掌心摊开来,一只空了的药丸包装片——干了多年刑警,这玩意儿他太热了,他不可思议道:「迷奸药片?」
  他同事郑重点头,「酒保从你的座位底下扫出来的,他相信这就是那女人放在你酒裏的东西。」
  「然後呢?」仇霄的嗓子开始变哑了。
  「然後,」他同事清清喉咙。「你被迷迷糊糊带到这裏来……开房间,旅店柜台说一个小时後那女人结帐离开,还特别吩咐柜台注意你的情况,服务生上来查看时,你就已经是这副——」他瞅了仇霄裹在被子底下的胴体一眼。:垣副残花败——呃……」
  他同事及时收住口,而仇霄整个人紫胀得像根茄子,昨晚一些模模糊糊的画面在脑海飘浮起来,他赫然明白,禁下住吼道:「你是说昨晚我被一个女人用迷奸药片迷昏,带到这裏来……」他的句子为之一断,咬牙切齿,然後咆哮,「妈的,我碰上了什么衰事?」
  他同事极力想呈现同情的态度,可是一点也不成功,另一个则早就夺门而出,在走廊上爆出远在一O二海里外的钓鱼台都听得到的笑声。
  从此仇霄的名气就更响了,因为他是海湾警局成立二十五年首名被女人下药迷奸的执法人员,每天都有同事在他的办公室抽屉塞红包袋,好像全世界人都晓得他活到了三十岁还是个处男——而那天晚上正是他生平的第一次!
  他就这样不明不白失去童贞,还是教一个女人给下药污了的,天呀,他可是个堂堂二线一星的警官——虽然局裏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仇霄交上桃花运,对方又是个大美女,他一点也没吃亏,更没必要感到痛不欲生,但是仇霄却觉得这种奇耻大辱他怎么也咽不下去!
  仇霄发誓不把这不知死活的女人找出来绝不罢休。他几乎翻遍整个码头区,就是查不出一点蛛丝马迹,其实早也知道她不属於这裏,可恨他全然不知她的来历,她的姓名
  慢著,她的姓名……似乎有印象,她告诉过他,她姓张,不对,姓王,好像也不对。妈的!为什么那晚的情形逐渐都想起来了,就是她的名字想下起来?
  她的名字,她的名字……仇霄三个月来绞尽脑汁,怎么也苦想不出来的那三个字,一直到今天奉命来到海湾蓝星大饭店,在接待室一眼望见她——这个已化入他的脑髓,他到死也不会忘记的美丽女人,才猛地灵光乍现想了起来。
  「赵娉娉——就是你!」
  看得出来她吓得花容失色,试图要挣逃,却是丝毫没有力气,仇霄一拖就把她拖入接待室,碰地摔上门,让秘书小姐目瞪口呆站在门外。
  娉娉被仇霄重重压在橡木门扉上,一颗心扑通扑通跳,软弱地说:「仇霄先生,几个月不见,你变得这么热情,一见面就把我抱得紧紧的不放。」
  仇霄没上她的当,恶狠狠道:「别和我要嘴皮子,我找你找了三个月,你今天不好好向我解释清楚,我不会轻易算了的。」
  她装儍。「解释什么呀,仇霄先生?」
  「那天晚上的事!」
  「哪天晚上?」
  仇霄气得咬牙。「不要来这一套,你做了什么卑鄙事你心裏有数,要手段把我骗到旅店,然後又……」
  他却发现赵娉娉根本没在听他说话,一味仰著脸儿痴痴望著他,呢喃道:「你的酒窝还是这么可爱……」
  仇霄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一回事,看著这张这段日子来日夜折磨他的俏脸,突然间他被一股巨大的冲动所推涌,把她的人用力一东,低下头便如饥如渴地吻起她来。
  女人果真是祸水,她整你,她害你,却让你怎么也忘不了她。仇霄到这一刻才明白,三个月来拚了命的找这女人,不是图向她报复,是想再见到她。
  他或许对女人没有太多经验,却仍然有著做为一个男人的热情,何况这份热情已被挑动起来了,是他怀裏的美艳女郎唤醒了他那份男性本能。
  他吻过她,换成她吻他,久久不绝的吻,使得两人呼吸中断,不得不分开来喘息,唇舌间的香醉感依旧缠绵晕散,两人醺醺然对望。
  仇霄一双手在娉娉丰盈的腰围上摩挲,说:「你比三个月前肥了点。」
  娉娉蓦然脸红起来,想把他推开推不开。仇霄怱有点起疑,大手摸到她微隆的肚子,揉搓了半天,赫然发现她不是发福——就算他对女人再土,这点差别也还分辨得出来。
  他惊叫,「你——怀孕了!」
  娉娉挣扎著,啐道:「女人怀孕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你跟什么人怀孕的?」他粗著脖子问。
  「废话,当然是我老公。」
  仇霄的脸黑了。「你有老公?你什么时候结婚的?」
  可恶,这男人的胳臂像链钢厂打造出来的,怎么也扯不开。娉娉心裏著急,脸色也不自在。「三……三个月前,我在美国结……结的婚。」她支支吾吾回答。
  仇霄的双目顿时变得锐利惊人,娉娉根本不敢看他,眼光垂得低低的,脸别得开开的,心裏直祷告。他脸色阴晴下定,挣扎了许久,终於快快地把她放开了,以「别人妻,不可欺」的态度,移去身子,和她拉开一段距离。
  娉娉暗中松了一口气——她不想让仇霄知道实情,不想衍生更多问题,她要独自拥有这孩子,不要丈夫,不需成家,只要有这孩子就好。幸亏仇霄这人好骗,三两句话他就信了。
  她定了心,尝试走动两步,才两步,她就被那个她以为好骗的仇大哥狠狠拖过去,重新回到他铜墙铁壁的臂弯裏。他倾轧在她鼻尖上怒道:「你给我说清楚——这孩子的父亲是什么人?」
  噢,老天,仇大哥没被她骗倒,娉娉在心裏呻吟,这下她麻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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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隔一公里外幽静的海滨,同样上演一幕双人戏,带点凄美味道的那一种——穷愁忧郁的诗人与父母双亡的孤女发展出的爱情,正一天比一天茁长,一天比一天浓郁。
  他为她吟咏英国诗人的诗句,她为他孜孜屹屹伏案誊写诗稿,即使小屋这么样的破烂,下雨还会漏水,蚊子多得杀都杀不完,然而每当两人凝眸相对的那一刹那,感受到彼此那深埋在内心的浓情蜜意,世间再大的苦也都忘了。
  爱,就是这样的奇妙,这样的伟大。
  李斯特,呃,正牌的名字叫李隆基——不过现在连他自己也有点忘了他是谁,最近他甚至有所感悟,好像做个穷诗人也不错,偶尔写几句诗,绝大部分的时间没事干,成天呆看云在天上飘、浪在海裏翻、叶子从树上掉下来,牵著娓娓的手走过来又踱过去,嗅著她的发香,简直像个白痴一样的快乐。
  他再也不敢藐视娓娓的思想了。
  这段日子,他深切体会到平凡、庸碌、简单的生活,处处涵藏著无比深刻的兴味,有多少人生的幸福在裏面。这是他以前从来不知道的。
  他把拜伦的诗集一丢,从床头站起来,向坐在窗下振笔疾书的娓娓伸出手。
  「娓娓,走,我们到海滩散散步。」
  「可是我还剩一点……」
  她看到他蕴在满脸胡髭下的笑意,那双深邃的眸于闪动著微光,她的心就好比糖霜溶入热茶一样,什么都不再说了,照他的话离开桌子,把手递给他。
  他们把鞋踢掉,赤足步上柔细的沙滩。娓娓停下来,为他竖起衣领,护住他的喉咙,不让海风吹著。她一直不忘记他的身体是不太好的。
  李隆基动了心,把她的手握住,放到颊边摩挲,柔声说:「娓娓,谢谢你这段时间让我这么快乐。」
  娓娓对他微微一笑,晚霞照著她的脸有几分绋红,她慢慢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上。
  李隆基把她轻拥住,喃喃道:「你知不知道?你启发了我,让我看到人生的另一面,最近我常在想,以前的我实在太肤浅了……」
  「不,」娓娓昂首否定。「你一点也不肤浅,你有丰富的内涵,让我敬佩。」
  她完全不是在说恭维话——诗人李斯特的一切,在在令她惊服,他温存多情,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教人心花怒放,他有诗人浪漫的情怀,更可贵的是,他见识多广,眼光开阔,他甚至对於如何开发休闲胜地有一套见解,能够侃侃而谈,简直像个行家!
  能够遇见他,和他在一起,何其美好,何其幸运,也因如此,她下决心帮助他,让他出头。
  「你的诗稿我今天就能够整理完毕,装订成册,然後,我们亲自送到出版社去。」
  她还是这么坚决要他出书!「娓娓,你这么热心,我很感动,可是那些东西并不值得——」
  捤娓用一根纤巧的手指摒挡他的嘴。「你的作品有意境、有活力,我对它们很有信心,你不要妄自菲薄,」她又握住他的手。「答应我,要发挥你的才华,要写下去,一辈子写下去!」
  教他一辈子爱她,李隆基非常乐意,可是要他一辈子写诗——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然而他们站在沙滩上,天边是绚烂的彩霞,娓娓用那双盛满柔情与企盼的大眼睛望著他,像这类诗情画意的场景,男主角对女主角该怎么表现?他把她的玉手紧紧抵在胸口,以激越、发愤的口吻誓道:「我会的,我会的,有你的关爱,你的鼓励,我会写下去,一辈子写下去——写到死为止!」
  然後她会急急拦阻他。「不要说"死"字!」
  她没有。她只是踮起脚尖,亲了他乱七八糟的下巴一下,使他感到心头有点麻痒。她忽然幽幽叹口气,说:「我愿意我们彼此是坦诚相待的。」
  李隆基马上作贼心虚起来。「坦——诚相待?」天呀,是他露出什么破绽,令娓娓陵疑了吗?这时候麻痒的部位换成他的头皮,而心情则变得忐忑不安。
  娓娓却没答腔,挽著他沿沙滩漫步:心裏头思来想去——她还没有把自己显赫的身家背景告诉李斯特,她不敢说,怕诗人鄙视不能接受,但是有一天他会知道,到时候他会不会认为她是蓄意瞒他、欺骗他,而无法原谅她?
  一时间,沙滩上的两个人,都显得心事重重起来。
  隔日,娓娓拉著李隆基在街上疾走,天气骤然炎热,娓娓穿的月白短袖上衣都被汗沁湿了。李隆基屡次叫道:「娓娓,我们休息一下。」
  她却急道:「不行呐,下班时间快到了,我们得再赶一家出版社。一
  事实上,他们今天已跑了三家出版社,有二家拒绝归拒绝,态度上倒是客气,第三家索性直接说::晅种东西没销路,我们做不起赔本生意。」
  梶梶不死心,硬是赶到这家素以出版好书著名的图书公司,职员要他们在门边坐候。娓娓抱著希望,但是显然有点紧张,李隆基不时握握她的手,拍拍她的背,安抚她,倒像要求人出书的是娓娓,而不是他。
  两人枯坐四十分钟,陆续有人下班走了,公司裏开始变得冶清,最後有个秃顶的胖男人行过,瞄见他们,问他们有什么事。
  娓娓抱著诗稿站起来,礼貌地表明来意。
  「诗?」胖男人把这个宇眼从鼻孔裏嗤了出来。
  「是的。」梶娓想踩他的脚。
  「作者是什么人?」
  「李斯特。」
  「听都没听过,」胖男人说,对他们施以忠告。「叫他先抱几个文学大奖回来,或者作品要有相当的见报率,那时再谈吧——我们公司没本钱培植没什么名气的小作家。」
  娓娓听他说得不像话,极气愤,压抑地说:「我们找总编辑谈。」
  「总编辑下班了。」
  「那么我们找老板。」
  「我就是老板。」
  两人重新回到大街上,茫然望著车水马龙的城市——娓梶这一生直到此时此刻,才了解什么叫做世态炎凉,生平第一次她尝到失意者的况味。哦,过去她所幻想的,所谓落魄艺术家的生涯,都是这样子的悲哀和无奈吗?老天,以前的她是不是太天真了?
  李隆基同样沮丧得很,倒不是因为他的诗稿处处受拒——老早知道会是如此。他只是不希望娓娓失望难过,其实凭他的关系和财力,要出本书还不容易?
  可悲的是,现在他只能在这裏苦哈哈,一整个下午顶著烈日奔波,口渴得像亚利桑纳沙漠的仙人掌,却没有半毛钱替自己和梶娓买杯饮料。都怪他粗心,空有口袋好几张百万金卡,却连一块钱现金都没有——只能望著街角小贩冰沁沁的泡沬红茶流口水。
  他自然不能向娓娓邀道:「走,我们到这家有名的义大利餐厅吹冷气,喝午茶,我有百万金卡。」是不是?
  更悲惨的命运还在等候他们。
  天际突地响起一道巨雷,旋即卷来大片的浓云,李隆基喃喃道:「快下雨了。」
  话一说完,大雨便倾盆而下。
  娓娓杲立在大雨中,文风末动,她被内心的悔恨攫住了——在这种节骨眼上,她竟然身无分文!
  过去娓娓的金钱观念极差,那是因为她从不需要为此烦心,出入总由人打点,很少自己带钱。今早出门时没有细想,顺手抓了几百块就走,结果二、三赵计程车坐下来,钱包便一乾二净。她晓得李斯待手头拮据,她空,他也空。
  娓娓越想越凄凉,忽然转过身把李隆基拦腰抱住,呜咽道:「对不起,我没钱叫计程车,我甚至没办法买一把伞!」
  李隆基太了解她的处境了,她和他同样不能拿一张金卡去向骑楼下那个卖伞的阿婆买一把伞。
  他不由得心有戚戚焉的把她搂著,两人在大雨中相拥,悲怆恰似一对苦命鸳鸯。他不忘在这裏做一点戏剧性的发挥,说:「不管如何,我都愿意为你遮风蔽雨。」
  在以前,这样一句话保管教娓娓一听就心醉神迷,现在她却以现实的角度来思考,看著雨裏像个落汤鸡的他,很实际地说:「你都没法子为自己遮风蔽雨了,哪能顾到我?」
  「话是没错,不过……至少我们可以风雨生信心吧。」
  他促狭的语气终於引得娓娓破涕为笑。
  他把她手一拉,豪气万千地说:「我们没钱,我们没名,但是我们有脚——我们用跑的回去!」
  两个人果真顶著豪雨,一会儿笑,一会儿叫,一路跑回海边小屋。
  风雨裏的破屋子给人感觉格外温馨,两人湿漉漉冲进屋裏,都觉得像是回到爱的小窝。他们跌在门上又喘又笑,湿发黏在脸上,水串从全身各处淌下来,然而梶娓知觉到李斯特的手还牵著她,他的掌心奸热,把她冰凉的手指牢牢包著——一路上他牵著她,始终没放。
  她感到满腔的暖甜,蓦然产生一种激动——她要嫁给他,她要做这个男人的妻子,就在今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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