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满弓刀 第九章

  时光荏苒,关内的春风去了又回,已经三年,关外的大漠却依然沉寂。
  三年了。
  昔日曾经被鲜血染红的麓川大地,已经再也找不到战火的痕迹。天气晴朗的日子里,成群的商队从这里经过,驼铃悠闲地摇曳,没有人会记得,当年这里曾经有着怎样的惨烈。
  剑门关已经修葺—新,防卫加固了好几倍,真正成了雄关。
  “吱呀”—声,城门终于打开,在门外等了半天的商贩和百姓纷纷挑起担子,背上包裹排队进关。今天是宁远市集的日子,每月初一、十五,关内关外的商贩们就开始忙着往这里赶,带的各色货物更是琳琅满目,什么牛啊马啊,鸡啊羊啊,毛皮、丝绸、茶叶、瓷器、粮食、酥油、米酒、粗盐、香料……一齐涌进了宁远市集。
  “排好队,排好队不要挤!”守关的一个参将正在指挥人群出入,大声吆喝着,“不准贩卖官盐官铜,不准在市集上酗酒斗殴,听见没?”
  都是些例常的官腔,自然没有人听进耳朵里,人潮拥挤依旧。
  “让一让——让—让!”几匹马“嘚嘚”的蹄声远远传来,有人在马上招呼着守门的参将,“老彭!让条路出来,指挥使要出关——”
  “哎!”老彭响亮地答应着,匆忙疏散人群,“大伙儿都退两步,给指挥使让条路过去。”  
  “哗啦”——人群霎时间向两边散开,整整齐齐地闪出了一条通道。许多人伸长了颈子张望着,窃窃私语:“来的是杨指挥使呀?”“不然还能有谁?”“快看看长什么样子!”“长什么样子也没你的份儿……”“啐!”
  在西北,从祈州、紫荆关,到麓川、宁远、剑门关,千里之内,不知道杨昭的,简直挑不出几个来。
  他的身份,他的战功,他和一个叫陆风烟的女子的那段故事,从军中传到民间,几乎成了传奇。一半是敬佩,敬佩他保边关、平战乱的功绩,一半是好奇,一个都御指挥使,一个侯爷,他到底为什么留在这片大漠上?
  随着马蹄声近,人群中的私语更加嘈杂了,听上去“嗡嗡”的一片。
  “天呀,我看见了,哪一个是?有三匹马呢。”“是左边的吧,好像又高又壮的,可惜看不清脸……”“是中间的,他是指挥使,当然在中间!”“中间?不行了,我脚尖都酸了……”
  另一个声音是女子的,“来了来了,是当中的那一个吗?不会吧,真的好——英俊——啊。”“陶醉啦?”有人取笑她,“回家照照镜子吧,就凭你?”“别闹,嘘。”“哎呀,他左边额上好像有道疤痕……”“是吗,我怎么看不出来?”“有的有的。不过,这道疤痕一点都不难看,还有点沧桑呢。”“花痴……”
  在“嗡嗡”的私语声里,三匹马已经到了关前。
  老彭一脸笑容地迎过去行了个礼,“指挥使,出关啊?”
  杨昭在马上点了点头,“天气不错,出来走走。”
  “是啊是啊,天气不错。”老彭鸡啄米般地附和着,“今年天暖,按节气算,都大雪了呢,看这冰还没封上。”
  ——大雪了?
  杨昭一怔。是吗,又一年的大雪之日。已经三年了,时间过得真快。风烟……一个许久不再有人提起的名字,轻轻浮上心头,带来—阵温柔的刺痛。
  她墓前总有一杯酒,他天天都去换,无论再忙,都不曾忘记过,要陪她坐—坐。
  时间久了,竟成了习惯,就连对她的想念,也成了习惯。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沉在心底,总是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浮上来。春天花开了,想起她的笑,冬天下雪了,想起她的话,点点滴滴,清晰如昨日。
  “指挥使,咱们走吧。”身边的刘进小声道,“洛大人也快要到了,正好去迎他一段路。”
  “哦。”杨昭回过神来,想起今天是洛千里来关上探访的日子。洛千里旧时是他身边的得力干将,曾经在川陕总督吴信锋那里待了几年,探察吴信锋贪污的罪证。现如今,他已经取而代之,当上了川陕总督,也是个封疆大吏了。
  “驾!”马蹄飞扬,就要出关而去。
  杨昭的目光,在人群中不经意地一扫,却突然心里一动,好像有样东西,十分眼熟,在他眼前一晃而过。
  是什么?
  马已经奔出了好几十丈,杨昭突然猛地勒住了马。记忆里一面黑底绣金,红色镶边,当中金丝绣着猛虎的旗帜跃然而出!
  那是三年前,他带着虎骑营出关打仗之时,虎骑营的战旗。
  麓川之战结束以后,因为虎骑营损伤过半,元气大伤,他让佟大川把剩下的人马都带回了京城,禁军事务,也一并交给了佟大川代管。这三年来,他从来没有再见过这面战旗,为什么,刚才那一晃眼,依稀看见了这熟悉的图案?
  刘进没提防杨昭突然停下来,已经驰出了前面老远,才又急忙勒住马,掉头回来,“指挥使,怎么啦?”
  杨昭道:“我好像看花了眼,刚才——不成,我得回去看看。”
  “那?那洛大人怎么办?”刘进怔了一下。
  “你和石英去接他就是了,回头我在关上等他。”杨昭掉转了马头,向来路上奔了回去。
  那群人还在排着队准备过关,杨昭放慢了马,在人头簇拥里寻找刚才看见的东西。
  在这里,他的眼睛蓦然定住,在各色各样的挑担和背篓里,有一块绣着虎的丝巾,正搭在一方笼屉的上面。那虎的绣像,无论是底色、镶边、丝线,还是模样神态,都和当年虎骑营战旗上的那—幅一模一样。
  这不会是巧合吧,难道还有虎骑营的人流落在民间?
  杨昭下了马,从人群后面挤了进去,一把抓住那笼屉的主人,“请留步。”
  “谁呀?”那人不耐烦地回头,却立刻呆了一下,“是,是——”他该不会眼花了吧,刚才看见的那个杨指挥使,就站在他的身后。
  “有件事,想请教一下。不知道你这条丝巾,是在什么地方得到的?”杨昭打断了他的好奇。
  “买的呗。”那人顺口道,“上个月小儿子过周岁,属虎的,我就买了条丝巾给他,怎么?”
  杨昭疑惑地重复了一遍,“买的?”这怎么可能。
  “是啊,就在宁远集市上。有个小酒馆,也代客做点小买卖,什么枕头套、丝巾、茶壶之类的,都有。”
  杨昭蹙起了眉头,是什么地方不对劲,他怎么——怎么觉得心开始跳得快了。
  “那个酒馆叫什么名字?”
  “挺有意思的,叫什么——”那人侧头想了想,“哦,对了,金不换。”
  金、不、换?
  杨昭身子—震,整个人都呆住了。
  “你说这名字有多奇怪,好好的酒,卖四文钱—斤,怎么就金不换了?”那人还在当笑话说着,“看人家对面那间,名字多响亮,叫‘十里香’……”
  他的话音未落,杨昭已经不见了。
  “哎,人呢?”他揉了揉眼睛,“哪去了?”
  金不换,金不换!
  杨昭策马飞驰,疾风扑面而来,他却浑身都像是着了火,握缰的手竟不由自主地在发抖。
  三年了,他没有再听过这三个字。
  风烟,是你吗?抑或是你的魂魄,不肯离去,还在这片大漠上流连?
  ——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句烙在他心里的话,此刻又出现在眼前。
  当时是怎样刻下了这两行字,风烟唇边的微笑,还历历在目,他没有—天忘记过。
  宁远集市在这一带也算有名,可他从来没来过。到了这里,只见纵横交错的一大片店铺和摊贩,打量了半天,也没见有“金不换”这三个字的招牌。
  “老伯,请问,这里有一家叫做‘金不换’的酒馆吗?”杨昭拦住了一个过路的老人,开始打听。
  “金不换,没有……没听说过,我不喝酒的。”
  杨昭的心里沉了沉,是不是他刚才听错了,那人说的酒馆名字,不是金不换,而是别的什么。
  心里想着,却又拦住了一个路人,“请问有家酒馆叫金不换吗?”
  “不知道!”
  一滴汗沿着杨昭的额角滴下来,看见旁边有家酒馆,打着“杏花村”的招牌,立刻转身冲了进去。
  “客官请坐!”店小二端着酒壶迎上来,“是喝酒还是沽酒?小店这里好酒多的是,关内……”
  “我想问一问,附近有没有一家酒馆,叫做金不换?”杨昭等不及他的啰嗦,打断了他的话。
  “你这人!”店小二开始不悦了,“你进店里来,到底是买酒还是问路啊,不知道!”
  “啪!”一锭银子拍在桌上,银灿灿的,足有十两重。
  那店小二的眼睛都直了,这是什么?这么大一锭银子,他要买多少酒啊?
  杨昭尽量维持着镇静,“够不够?不够再加倍。只要你告诉我,那间酒馆在哪里。”
  “那…其实那间酒馆也没什么,他们就卖一种酒,不像我们店里,多得是……”
  “哗啦”一声,这—次,是整个钱袋的银子,全都倒在桌上,晃得他眼都花了。
  店小二的腿一软,天呀,今儿是个什么日子啊,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还正好砸在了他头上!“金不换吗?就在后面那条街,东边第三家就是!”这—次,他回答得极其干脆。
  杨昭深深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要镇静。
  后面那条街……东边第三家……在这里!
  一个小小窄窄的门面,生意非常冷清,店里没什么人,门口挂着一个小小的酒旗,上面写着“金不换”三个字。
  杨昭推门而入,一眼看见柜台里站着一个女子,长发垂在肩上,正低头擦着杯子。
  这一瞬间,他的心提到了喉咙口。为什么这样紧张,为什么他的腿好像钉在地上,一动也动不了!
  听见有人推门,那女子抬起头来,秀气的脸,明眸皓齿,带着笑意,“请进。”
  杨昭盯着她,失望像浪涛般席卷而来。不是风烟,居然不是。
  那女子浅笑盈盈,“是喝酒啊,还是歇脚?请坐。”她的语气诚恳,让人身不由己地走进这简陋的店堂里。杨昭在门口怔了片刻,终于抬脚进来,在靠门的桌边坐下来。
  “要酒吗,我们这里有一种酒,叫做金不换。”那女子捧着酒壶过来。
  杨昭心头一酸,纵然不是她,能听见这酒的名字,也是好的。这一趟飞马、问路、寻找,也算值得。
  倒了酒,他知道不是。这酒也甘香清冽,但绝不是当年风烟倒给他的那一杯,那种醺人欲醉的酒香,那种澄透清澈的金黄色。
  慢慢喝了一口,酒入喉,半是辛辣半是苦。
  杨昭黯然苦笑,是他昏了头,怎么竟抱着那样荒谬的希望,风烟已经不在了,这是一个再也无法更改的事实。他的心跳,他的急切,他不能自制的紧张,都是那么可笑。
  “味道怎么样?”那女子笑着问。
  杨昭勉强点了点头,“不错。”
  “其实也就是普通而已。”那女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你不是—般的过路人吧,我觉得你不像。”
  “你这酒,为什么起了这样一个名字?”杨昭问。
  “因为我听说,关内京城,有一种美酒,非常香醇,酒色如金,就叫金不换。所以我就借用—下啰……”
  “哦。”杨昭点了点头,原来如此。她说得不错,当年风烟也说过,这酒是京城里带来的。对他而言,那真正是一杯干金不换的酒啊。
  “听说你这店里,还代卖一些绣品?”
  “是啊。还有茶壶、茶叶什么的,绣品吗……”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怕你笑话,我这里的绣品就只有—种。不管是枕头套,还是被面、丝巾什么的,都绣的是老虎。”
  “为什么,你特别喜欢老虎?”杨昭喝了一口酒。
  “这倒不是,我说了,是代卖的。我邻居王大娘家的姐姐,绣好了放在我这里卖。我卖得不贵,几乎不赚钱,就只是帮个忙——她的腿脚不方便,所以……”
  杨昭笑了笑,“那么我也买一幅吧。”
  “行啊!”那女子高兴地站了起来,“我带你过去看看。店里刚好没货了,你若是早来一天,还有一幅的,可惜被买走了。”
  说是邻居,其实中间还隔了好几户,只能算是街坊吧,一间矮小而破旧的屋子,门板上的油漆都已经剥落了。
  她伸手敲了敲门,一边回头对杨昭道:“她这里有不少绣品的,好像这三年来,她都一直不停地在绣老虎——所以才会绣得特别像。”
  三年来,这什么意思,杨昭不禁又一阵起疑。
  “她呀,不是王大娘的亲生女儿,好像是从外地来的,不过很漂亮!惟一可惜的是,她的腿站不起来。”仿佛是知道杨昭在想什么,她又接着说了下去,“对了,金不换这种酒,就是她告诉我的。”
  这时,门里有人道:“谁呀?”
  “陆姐姐,是我,秀桃!”
  “门没栓,你自己进来吧。”
  秀桃一推门,跳了进来,“我给你带了个客人来,他指名要买你绣的老虎——喂,你傻站着干吗,快点进来呀!”
  杨昭扶着门,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风烟的声音!在他梦里,在他心里,萦绕了三年,就是这个声音。曾经闯进他的营帐里,骂他是走狗,曾经在营门外,为了他跟别人争辩,音缀在他的耳边,轻轻叫过他的名字。
  一抬头,迎面的墙上,端端正正地挂著一副对联,字迹娟秀,“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
  是梦吗,他是……在哪里?杨昭有点晕眩。除了风烟,除了他,还有谁知道这句话!
  屋里的桌边,有一个背影,长长的黑发,白色的衣衫。
  “风烟。”杨昭觉得自己说这两个字,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背对着他的女子,蓦然转过脸来,抬起头,不敢置信地望着他。
  四目相交,漫长的沉寂。
  震惊,怀疑,巨大的喜悦,锥心的酸楚,刻骨思念,无尽深情,一浪接一浪地涌上来!
  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誓言还在耳边,却已经过了三年。当初的心动和迷醉,牵挂和分离,那许多的误会,那风雪里的温柔,—幕一幕,恍若隔世,千般滋味都往心头绕!
  “杨……昭?”风烟轻轻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泪水慢悭涌上眼眶。
  他消瘦了些,也黑了些,额上多了一道浅而长的疤痕。这是当年麓川那场激战里留下的痕迹吧?可是,并没有减损他的英挺。这应该也是袁小晚的功劳,她向来都有妙手回春的本事,更何况,是对杨昭的脸。
  可惜的是,她再也不能站起来,不能奔向他,不能飞扑进他温暖的怀抱里。
  杨昭也在看着风烟,宛若中了魔。她没有死,她还活着,在这个距离他不到一百里的地方,生活了整整三年?!他—步—步地走向她,深—脚,浅—脚。这是怎么了,他竟然连路也走不稳。
  “风烟,是你吗?”他轻轻摸了摸她的长发,又摸了摸她的脸。
  “杨昭。”风烟的泪水扑簌而下,她自己却浑然不觉。他怎么来了,他不是已经回京城去了吗?
  杨昭俯下身,慢慢握住她的肩膀,像是怕一用力就捏碎了她似的,轻轻把她拥进了怀里。
  在这漫长的思念里,他无数次地想起,她在他怀里,那种柔软和芬芳;也直到这一刻,重新抱紧她,他才敢相信,不是梦,不是幻觉,风烟真的就在他面前。
  “你们——”秀桃在旁边已经看得傻住了,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你们认识?”看这情形,远不止认识而已啊!
  风烟这才想起旁边还有别人,慌忙抬起头,“他是杨昭。”
  杨昭?!秀桃呆了呆,这名字好熟悉。
  “你怎么会在这里?”最初的震撼过去,杨昭和风烟几乎同时问了出来。
  “他是我带来的。刚才他说要买你绣的老虎。”回答的却是秀桃,“陆姐姐,你……你原来……”
  “她是从京城出来送粮草,却在麓川战场上失去了踪迹。”杨昭缓缓地接着道,“很多人亲眼看见她倒下,又亲眼看着她下葬,我以为,今生今世都再也见不着她的面。”
  “我本来的确是受了重伤,但是没有死。”风烟轻声道,“是袁小晚把我从战场上救出来,帮我拣回了这条命。可是我的腿经脉已断,再也站不起来了。”
  “袁小晚?”杨昭蹙紧了眉头,“她告诉我,她亲手把你安葬在剑门关下。”如果风烟没有死,那么他看了三年的那座坟墓,又是谁的?
  “小晚也告诉我,说你被加封了宁西侯,已经奉旨回京了。”风烟看着他,“她还说,既然我的腿已经不能再复原,就不如留在这里好好地生活,她会替我照顾你。”
  听她说到这里,杨昭已经明白了。
  当年,袁小晚在战场上发现了风烟,就把她送到这里,救活过来。然后又拿着风烟的衣裳,拼凑出尸首不全的假象,瞒天过海,让所有的人都以为,风烟已经死在了麓川。
  “我曾经托人去京城打听过你的消息,可是没有什么结果。而我,是一个连路都走不了的残废,又能做些什么?”风烟淡淡一笑,无限凄酸,“我不停地绣这些东西,就是希望有一天,被什么人买走,也许他正好去了京城,正好被你看见……”
她当然不可能找得到他,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回过京城。他就在她身边,就在这片关外大漠上,而这三年里,这么漫长的等待,他们竟然不知道对方的消息。
  如果不是今天洛千里要来,如果不是他临时想要出关迎接,如果不是他无意中看见那幅绣着虎的丝巾,如果秀桃店里不是恰好没有存货……杨昭不敢想象,他们还要擦肩而过到什么时候!
  “小晚留了一封信给你。她说,如果有一天,我能重新见到你,就把这封信交给你看。”风烟取出了—封信,是封在蜡丸里的。上面只有几行字:“欲寄君衣君不还,不寄君衣君又寒。救她是为了你,怕你伤心一世;藏她也是为了你,怕有一天会失去你。还是把这个寄与不寄的答案,交给苍天去裁断吧。——小晚”
  “我明白了。”风烟低叹一声,“她真是聪明。”
  “你不怪她?”杨昭把信纸搁在一旁。
  “是我欠她的。”风烟微微—笑,“如果没有她,我们今天,怎么可能在这里重逢。”
  “可是她骗了你。”杨昭也微笑起来。
  “我知道。”风烟轻轻地把头靠在他肩上,“但我们还是见了面。我只是担心,以后你都要被我这站不起来的腿拖累了。”
  “是袁小晚告诉你,你的腿经脉己断,不能复原了?”杨昭问。
  “是啊……”风烟怅然道,“如果能站起来,我早就去了京城找你,又怎么会在这间小屋子里待了三年?”
  “那么你的腿一定能治好。”杨昭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小晚是故意的。不是治不好,而是她不肯治——若是你能走路,她的—番心思不都白费了吗?”
  “真的?!”风烟愕然地睁大了眼睛,他说的,都是真的?
  “我比你了解袁小晚。”杨昭抱着她往外走,“更何况,就算她治不好,京城里那么多医家高手,也一定会有办法。”“喂,你们——”他们已经踏出了门槛,秀桃才如梦初醒地在后面叫了一声,刚叫出口,又停住。虽然她不知道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可是刚才这一刻,不知怎么了,她的眼角却跟着湿了。
  关你什么事呀?颜秀桃!她摇了摇头,忍不住哑然失笑。也许总有一天,等陆姐姐的腿治好,就会回来看她了。到了那个时候,一定要把他们的故事问个清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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