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着便要把玉佩还给齐昭,可齐昭却盯着她:「你现在是我最重要的人,你若是不要,便是不喜欢我,嫌弃我,福妞,你嫌弃我吗?」
福妞微微睁大眼睛:「我何时嫌弃过你!」
她也有些委屈,今儿这伤还是为了他受的呢。
齐昭微微一笑:「那你便好好收下。」
福妞抓耳挠腮地想了一会,从旁边找出来一只盒子:「那,我这颗夜明珠送给你吧。这是我从河里捞上来的,我爹说,卖了一只,剩下的一只给我玩,你送了我玉佩,我送你夜明珠。」
那盒子打开,明珠熠熠生辉,齐昭内心一震。
这虽然不算是顶级的夜明珠,但也非常璀璨,应当值不少钱,齐昭伸出手指碰了碰,心中有一种异样的柔和。
「那我收下了,这夜明珠,打今儿起就是我的。只是我这人笨得很,只会外面的事情,内宅之事一概不会。你帮我保管好不好?」齐昭声音温和,眸中宛如泉水。
福妞觉得这话似乎对,似乎也不对,犹豫了半晌,答应了。
她把玉佩跟夜明珠都放在了一起,仔仔细细地藏了起来。
齐昭瞧着她四处藏东西的样子,忽然觉得好笑,他似乎瞧见了不远的将来,他们回到京城,大婚,再过上寻常日子,她长大之后,同旁人的夫人一般,每日操劳着家里上上下下的事情,而他,忙碌之后总能瞧见她,再多的苦也有可以倾诉的地方。
再多的坚强,也有不需要伪装的地方。
她是他梦寐以求的港湾,上辈子不知道梦见过多少次,这辈子,总算有机会实现了吧?
福妞藏好东西,转身一瞧,见齐昭眸子微微带着红色,立即问:「你怎的了?」
齐昭轻轻笑:「我娘走后,便没有人疼我了,想想就觉得心里头难受。」
福妞赶紧说:「你这说的什么傻话!我可以疼你呀,你既来了我家,我就会疼你的。你教了我读书写字,我此生都感激你。」
「是么?若是我不教你,你就不疼我了?」齐昭故意问。
福妞自然而然地说:「那倒不是,我也会疼你的。谁让……你是我弟弟呢?」
谁知道,齐昭面色立即变了,哼了一声:「我出去厨房帮忙。」
福妞伸出去脑袋看了看:「哎,你别走呀弟弟,你还要陪我我说话呢!」
她其实真的很不明白,为何齐昭那般不喜欢她喊他弟弟呢?
福妞捡到的那株人参,王有正拿到镇上,卖了十两银子,回去之后村里又掀起来一番挖人参的热潮,只可惜,山都要被翻了个遍儿,谁也没有挖到人参。
秦氏为了挖人参还从山上摔了一跤,养了半个月才能走路。
王家大房日子乱七八糟,牛蛋读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秦氏心底里也不想让他读了,但想到这么些年付出的精力和银子,实在舍不得放弃,便逼着牛蛋读书。
至于王翠翠,也是越来越脾气古怪的很,时常跟秦氏顶撞,气得秦氏每日都要骂人。
家里鸡飞狗跳的,王有财也不想在家里,便总是偷了粮食去换酒喝,他越发后悔当初娶了秦氏,一想到自己的弟媳妇卫氏,心里就更发痒。
要是卫氏是他媳妇该多好啊!
因着村里人几乎把整个山都挖遍了也没找到本片人参的叶子,大伙儿便私下议论起来。
说这福妞真是越来越厉害了,她前头四个姐姐都没能活下来,可是到了她这儿,如今都十岁了还好好的,且她爹一会儿打到鹿一会儿打到野猪,她自个儿不是扒到了珍珠便是捡到了人参,这好运气哪个孩子有过?
其实福妞的好运可不是只这些,她爹娘心里都知道,只是不敢都与旁人说,也是怕找来祸患。
纵然如此,也还是招来了不少嫉妒,首当其冲便是那个秦氏。
秦氏瞧着自家日子越来越差,饭都吃不上,二房日子却风生水起,昨儿她还见卫氏去肉铺子那儿割了块肉。
这让秦氏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她没有法子,想了许久,想到了个破釜沉舟的法子。
这王有财不是暗地里眼馋卫氏么?那就不如顺水推舟!
若是能敲诈卫氏一笔钱,那也比挨饿强!
这样想着,秦氏给王有财拿了点珍藏的高粱酒出来,说道:「当家的,你素日也辛苦了,喝些酒过过瘾。」
王有财受宠若惊,但见着酒简直如见了命,立即喝了起来。
秦氏冷笑一声,趁着王有财几杯酒下肚,开始晕晕乎乎的时候说:「老二媳妇这会儿正在河边洗衣裳,就在西边那条河,离他们住的地方近的很,那边的水更干净,当家的,你帮我拿着这些箩筐也去洗一洗好不好?顺便与老二媳妇说说话,从前我就觉得她很喜欢你这当大哥的,咱们如今关系这样差,兴许你们能缓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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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福齐天 上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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