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子连忙出列,态度十分热络。还有大皇子二皇子,一个比一个热情,皇姑祖母叫得毫无心理负担,倒把她弄得哭笑不得。皇家这么随便的吗?皇帝和皇子都这么没有架子平易近人的吗?
别说她惊讶,开山王和镇国公一行人何尝不是惊掉下巴。三皇子还罢了,他向来是个随性的。但大皇子和二皇子不一样,尤其是二皇子那可是整个嬴国的典范,不说是刻板典正,却是十分讲重规矩的。更别说陛下,堂堂天子叫一个小姑娘为皇姑半点不见恼怒,可见应王殿下的地位之高。
应王很满意他们的识趣,抚着白须对嬴帝道:「我的女儿,怎么着得封个公主,她以前的封号就不错,别改了。」
嬴帝自是满口答应,当场就下了口谕,封颜欢欢为欢颜大长公主。公主不稀奇,长公主却不是谁都能当的,大长公主更是少之又少。开山王和镇国公等人心中震惊无法言表,高呼大长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颜欢欢觉得自己在做梦,亦觉得这异世生活就是一盆一盆的狗血,不断地朝自己泼来。她听着那声千岁千岁千千岁,仿佛自己真的是活了千年的老妖精。
一朝平步青云,关键辈分太高,成了皇帝的长辈。这真的合适吗?她满是迷茫的眼神看向仲庭,露出一抹苦笑。
应王道:「欢丫头,你看仲小子做甚?那个皇帝啊,你皇姑是许人了人家的,仲小子就是她的未婚夫。来来,你们见个面,以后好办事。」
仲庭出来,行礼。
嬴帝记起来,「你就是那个献上金菊令的仲庭吧?」
仲庭道:「正是草民。」
三皇子忙出声,「父皇,这位仲公子身手不凡,还是个读书人,儿臣曾有意举荐他,不想他志不在朝,无奈作罢。」
仲庭道:「草民自知资质平庸,恐难当大任。」
嬴帝睿智的眼落在他的身上,仅凭他一身的气度立马断定此人决非泛泛之辈,更不可能是平庸之人。
应王似乎有些不耐烦,「入朝为官有什么好的,天天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烦都烦死了,还不如跟着我混,一个破碗走天下,走到哪都饿不死。」
把朝政事务天下大事称为鸡毛蒜皮的琐事,普天之下除了应王怕是没有第二个人。嬴帝被堵得哑口无言,众人只能低头憋笑。以乞讨为荣,还要找人继承衣钵的人也是少见,何况那人还是高高在上的王爷。
嬴帝冷眼一扫自己的儿子们,「皇叔祖父,您一别多年,朕不能在您膝下尽孝深感愧疚。此次您回来,不如住进宫中,也让朕好好孝敬您。您若是嫌宫里闷得慌,住在应王府也使得,朕必会时常去给您请安。」
应王抚须,像是思考他的话。然后望了望天,自言自语,「九井巷那个牌坊底下都是我占的地盘,我一走地盘不就被别人占了。」
嬴帝忙道:「皇叔祖父放心,朕会让人看着的。」
应王了却一桩大事般看一眼颜欢欢。「欢丫头,你怎么看?」
处于懵逼状态的颜欢欢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是三皇子有眼色,忙问,「皇姑祖母,您定然还没有去过应王府,您可不知道再过段时日,王府的里那一池莲花就要开了,到时无论是办诗会还是赏花会都是极好的。」
要是换成真正的颜欢欢,这必是极好的。「我就不用去了吧,院子里还晒着东西……」
众人无语,一个王爷,一个公主。两人都不稀罕王府,一个惦记乞讨时占的地盘,一个惦记小破院子里晒的东西,这都是什么事。
嬴帝又道:「皇姑放心,那些事情朕必会派人去处置。你且先在王府住着,朕让人在王府旁边盖一座公主府。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朕都会让人安排。」
言之下意,只要她哄着应王住进王府,提什么要求都可以。她向来识时务,心下顿时有计较,「父王在哪,我就在哪,我听父王的。」
这声父王叫得也是走心,开山王听得心下复杂。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可能听到欢欢叫自己一声父王,毕竟他再是王爷,也不能和应王殿下相比。
应王很满意,暗道这小丫头还算机灵。又觉得这声父王听起来莫名有些受用,于是下了决心,「也罢,就住进王府吧。」
嬴帝长松一口气,父皇说过皇叔祖父是嬴国的定国神柱。只要皇叔祖父在,嬴国江山就能千秋万代。看来皇叔祖父很看中新认的皇姑,管他这个皇姑以前是什么人,以后都是他们嬴国的大长公主。
送走嬴国身份最高的一群人后,酒楼掌柜和小二跑堂们齐齐瘫软在地。掌柜后背全湿,庆幸今天捡了一条命。
要不是他顾忌颜姑娘的面子,只怕真会让人把应王殿下给扔出去,一想到那个可能他就不寒而栗。如果他真那样做了,别说陛下饶不了他,三皇子也不会放过他,他就是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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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风月 上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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