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黑道大亨的故事泡汤以后,我确信我的写作生涯正走到瓶颈,尚待突破。
写作瓶颈?很陌生的东西,头一回碰到,手足无措也就算了,想不到我的年龄也到了某个瓶颈,家里来电话要我相亲。
啧!原来我已这么老了!书是一本本的出,年龄当然也一年年增长,自己倒是一点也没发觉。
我照照镜子,捏捏脸颊——还挺有弹性,没多老嘛!
确定全身上正点没什么差池后,我拖着懒散的脚步出门。
写小说可以写兴之所至,逃婚、抢婚、骗婚随我高兴,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但现实生活中,我提不起不孝的罪名,对于直接把男方约上台北来的爹妈,我措手不及也避不得,只得乖乖的赴这场相亲宴。心里虽然呕,但反过头来想相,这是我头一回相亲,说不定还可以来个新题材,创造写作的第二春……
也不错!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门一开,我亲爱的妈妈竟然无预警地堵在门口。
“妈,你怎么来了?”我愣了会立即陪笑。
“不错嘛!早了三十分钟出门。我本来还以为你要混到超过十二点才起床,到时迟到两个小时以上,留我们两个老的跟人家大眼瞪小眼,所以我就直接来找你了。”亲爱的妈妈眼里闪着激赏,对于这这一身打扮显然很满意。
癫痢头的儿子是自己的好,我长的像老妈,她相当以我——的面皮为傲。我打扮得体,她最有面子。
“唉!我说会去一定会走啦!”我咕哝着锁上门。
“难讲喔!你喔,脑子不知在想什么,从念书的时候就跑到寻个‘女学会’打工,参加什么女权运动大游行,认识些奇奇怪怪的人,连个男朋友都不交,我还担心你没人要哩!果然,毕了业没带一个男孩子回过家,我包红包都不知包过多少人家的小孩,就等你替我捞回来,你还要让我等多久?拖越久就亏越多利息哩!”
亲爱的妈妈对我曾经涉足女权运动相当不以为然,所以直觉认为我可能会相亲的半途落跑。其实我哪算得上是女性主义者?不过是误打误撞认识了几个女权伙伴,也许稍受了点影响吧!不过,比起她们几个激进派,混进台大女生宿舍参加A片影展、三月八日到总统府前丢卫生棉……我只参加过一、两场无关紧要的游行联欢会,不过是想增长点见识而已,实在算不得什么。
“物价上涨,红包也会涨啦!过个几年,说不定还会发行新台币五千元的钞票,到时可能基础红包价又要调高了,我会撑到那个时候再结婚,还会让你亏到啦!”我安慰着她。
会有那么一天吗?新台币五千元的钞票……
亲爱的妈妈不领情,继续发飙,“还以为你开始写爱情小说,应该差不多开窍了,结果,你一天到晚闷在屋子里,这下可好,连出去认识男人的机会都没有,如果不叫你相亲,你到几时才嫁得出去喔!”
“写书是工作,不是作梦,也不是真的谈恋爱,是为了赚钱!不是什么开不开窍的问题好不好?”我很费力的解释。
我承认我写书是为了生活,没什么特别伟大而崇高的理想,诸召唤为读者打造美满幻想、传播健康的爱情观等等,我没那么伟大。至于“文以载道”、“为往圣继绝学”等等文人的重责大任,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自从投入文艺小说写作的行业后,我闷不吭声,根本不敢让我那几个妇运好友知道,否则定会被质疑为“复制父权社会机制于小说中的帮凶,强化性别不平等的男权观点,为反挫势力阵营担供打击女性主义的样本……”,在后再丢几本书要我看,像是《海蒂报告》、《第二性》,再K一K“民法亲属编”和“台湾妇女处境白皮书”,看看女人的地位多么凄惨云云……
我是个卑微的小人物,也许有那么点小小理想,想找个知音,想写几个特别的题材,但比起我那些人溺已溺的妇运朋友,我不但卑微,甚至算得上自私。
“奇怪!你写故事爱得死去活来,怎么到现在也没有爱个男人给我看看?”亲爱的妈妈一路上发表高见,质疑她光写不练的女儿。
纸上谈兵跟实战经验哪能相担提论!难道写情妇故事的作者,真的要跟去当情妇才算?那穿越时空的恋爱又要怎么实习?去投海跳崖、被火烧、被雷劈、被车撞,还是像秦爱妮一样每天玩大补帖,好寻找穿越时空的密门路径?
但我没反驳。坐在计程车上,一路陪笑着对亲爱的妈妈,我努力当个承欢膝下的乖孩子。霎时没尽孝道就罢了,这个节骨眼,还是不要跟她唱反调的好。
计程车停在凯悦饭店门口,袋子侍者有礼地替我们开了车门。
唉!吃个相亲饭,何必这么正式?这顿相亲饭要是不成功。出钱的男方会不会有买卖不成的遗憾?不怕投资的钱白花了?一想到吃人嘴软,我就消化不良。
“凌先生、凌太太你们好。”
“你你你你……”
两方家长碰面,表面上客气地寒暄握手,私底下暗中打量,打量对方父母够不够格当自己的亲爱,会不会亏待了自己的孩子;打量对方子女,够不够格配得上自己举世无双的宝贝,会不会孝顺自己。
这一切,全让人看在眼里。
还有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介绍人——我也没记住他的名字——正天花乱坠地盛赞两方男女主角,鼓着如簧之舌,扮着睁眼瞎子。
“培远啊!我从小看着你长大,见人有礼貌,成绩永远呱呱叫,是每个老师的宝,一路保送大学、直升研究所、出国拿博士,念的永远是最好的学校……”介绍人说得口水满天飞。
那个据说是留美归国学人,拿的是咨讯科学博士的男主角,将兴奋与期待的眼神投射在我脸上,一脸温和的笑容,长相也还不错,让我想讨厌也还真不容易,想扫他的兴也不忍心。但是,他就像是寻常的陌路人般,没有让我想接近的念头,真的没有。
只听那介绍人继续说下去:“培远现在在一家电脑公司担任研发部主任,年薪百万,前途看好,若是跟雅雁小姐结婚,赚钱养家可以一肩挑,将来小孩出世,生活优渥更不成问题……”
何必把钱财亮给我看?我对介绍人一面感到厌恶,一面又替这位男方角不平。可怜!谁说男人一定有义务被当成赚钱的工具?这样被清点荷包数条件,他难道一点也不觉得委屈吗?
他不觉得委屈,我却感到委屈了。伸手摸摸自己平坦的小腹——才刚开始相亲,竟然就先算计我的子宫?真是!
我低头吃着沙拉,一面受着介绍人的疲劳轰炸。
“雅雁小姐才高八斗,是个作家呢!将来要是跟培远结婚,如果为了兴趣偶尔还想工作,也不冲突,待在家里不但料理家事方便,有了孩子也方便照顾,这样的贤内助配上培远,再适合不过了。”
两方的家长,包括男主角,五张脸同时开红盘,笑容像涨停板。
几时写书也成了个妆眯门面的好嫁妆、家庭主妇的好技能?
只可惜,我写书不只为了兴趣,而且当成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偶尔”才会做的事,介绍人打的如意算盘打歪了。况且,写书需要全神贯注,赶稿赶得晨昏颠倒更是家常便饭,有“家累”肯定会有影响。这位男主角受得了我白天不做家事、晚上挑灯夜战不上床,留他孤枕难眠?如果当我的工作是玩票性质,不给予我相当的尊重,那就恕我懒得理你。
也许那男主角并不这么想,但我已经没兴致再继续下去了。
我笑得很勉强,那男主角却像两眼发光,越听越是满意。
“培远性子温和,是个虔诚的佛教徒,绝对会疼老婆的,雅雁小姐嫁给他只有享受的份……”
真是听不下去了!就算是相亲,也别把目的和利益说得那么明显嘛!跳楼大拍卖、三件一百的叫价程度也不过如此而已。那主角却开始边听边点头,弄得介绍人越说越有劲。杀了我吧!
我暗地呻吟一声,头疼地瞄了一下男主角兴致勃勃的脸,忽然,我的眼角捕捉到一个刻意引我注意的动作。
稍稍转移了目光方向,我赫然见到那个送我“凯迪拉克”的男人,正笑吟吟地朝我摇手。我急忙观察一下左右,幸亏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介绍人身上,没人看见那男人在做什么。
我偷偷扫了那男人一眼,他带着久违的笑容,猛对着我示意。今天他穿着正式,身着灰黑的西装,只留一绺头发散在前额。比上回倒垃圾时整齐许多,也令我的心多跳了几下。他坐是是邻桌,伴着一个美丽而陌生的女人,两人距离我们的位置相当近。
不好!刚才的相亲废话,不晓得他听进了多少?想到这儿,我全身僵直,再见到与他同桌的女人,更让我迅速冷静下来。
“还是让两个年轻人私底下聊聊,联络一下感情,我看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了,你们觉得怎么样?”那介绍又开口了,声音将我的注意力拉回。
没想到我亲爱的妈妈为了让我嫁出去,不惜出卖她的女儿,竟然答应了!
我很哀怨地目送他们离去。
男主角培远——我到现在还记不起他姓什么——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有些腼腆,又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探问:
“凌小姐平常喜欢什么样娱乐?”
娱乐?唉!千篇一律的开场白。我兴致缺缺道:“看书。”
其实我是想讲睡觉和发呆,不过这应该不算是娱乐,算了。
岂料,我无味的答案,眼前的男人和那邻桌的男人竟然同时竖起了耳朵在听,邻桌那男人毫不避讳地笑得津津有味。完蛋了!他刚才一定偷听了不少,我好想哭!
“那么,喜欢看什么样的书?”眼前人继续追问。
不晓得他对哪种女人最感冒?我不经意瞥见了他左手上戴着的蜜蜡佛珠,心里燃起一丝生机。
“圣经。我妈妈给我的胎教就是圣经,现在我最常读的就也是圣经。”我很严肃地点着头。
上帝啊!对不起,我亲爱的妈妈怀我的时候的确拿圣经当胎教,但出了娘胎后,我就没再读过了,虽然我不是你的子民,但求你不要骂我啦!
那男人的脸上难掩捻,教我料中了,他果然很介意,宗教信仰的歧视对婚姻和爱情是很大的阻碍,我押对宝了。
“我比较常读的佛典。”他有耐心地笑笑:“佛家讲见和同解,共修无量法门,好建立共识,得到共修大利。即使是不同宗教,异教有异教的好,我当然也认同圣经。法门是平等的,殊途同归,自然可以延伸到异教解释,佛家是很能接受异教徒的。”他深切地看了我一眼,语意藏了明显的“暗示”。
咳!没想到他的包容力还真大,佛教真伟大。就算我不识抬举好了,打算说些委婉的话拒绝他的暗示,此时一旁邻桌的男人正满脸贼兮兮的笑,摆明了将话全听进去了,讨厌。
我心里有气,觉得让人窥视了私密,心中满是不愉快。不着痕迹地瞪了那男人一眼,我对面前的男伴随口念着: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我又开始疯言乱语了,都是领桌那男人让我失了分寸。可怜的我的男伴被无辜的战火波及,当了代罪恶羔羊,还满脸孤疑。
看他的神色,这段似是而非的语句,着实让他摸不着头绪。他先是有些尴尬与挫败,随即又忍不住露出好奇与赞赏:“想不到你也满有慧根的。这段话……听起来既悲壮,又有悲天悯人胸怀,我读遍了佛经,还不晓得原来佛教也有这样强烈的两面色彩……”
我压抑着贼笔,既得意又有点不好意思,这样欺负他,好吗?
他撑足了面子,说了一堆感想,终于还是拉下身段:“请问,你刚刚所说的,是出自哪里?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请教一个“异教徒”实在不怎么光彩。如果让他知道答案,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两个男人同时屏息地看着我。
“倚天屠龙记,明教圣火令。”我答。
可怜他留美博士不读武侠小说,今天才虎落平阳,被我这疯女人欺。
“哈哈哈哈哈——哇哈哈哈——”
我的男伴还没来得及说任何场面话,邻桌的那男人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旁若无人地捧腹大笑起来。他那少话的女伴因而一脸惊愕。
在高级餐厅里,这样大笑是很失礼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强忍住好奇的表情,但是没有去询问他发生何事,我的男伴也忍着没回头,只是将我当成了误入歧途的罪人,既是惋惜又像是可怜我似的看着我。他恐怕再也没那兴致和我谈些佛典了吧?
果真,接下去除了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他不再听我的一切。
在他眼里,刚才那些话算不算邪说异端?我算不算是邪魔歪道?不管怎样,他应该不会再打我主意了,我心里有着诡计得逞的邪恶快感。
但是,邻桌的那男人……他兴味盎然地紧盯着我,嘴角泛起微笑慢慢扩大,无视于女伴的存在,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我的身上。
看什么看?我浑身不自在,很想吼他一吼。
接收到我的怒火,他无谓地耸耸肩,随手拿起太阳眼镜戴上,丢给我一个狡猾的胜利笑容,我的脑子随之一轰。
他他他……他是那车主?这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人怎么变成了同一个?
那张倒垃圾的面孔,一戴上太阳眼镜,竟然是我熟悉的车主!那么那天那位“卢颂霖”又是谁?谁才是车主?
我是不是掉进了什么陷阱?
麻烦——好像不是解决,而是转移了。
这次的相亲当然是泡汤了。
亲爱的妈妈在电话里大吼大叫,一口咬定是我没尽力。尽力?怎么尽力?
“妈!拜托你好不好?又不是参加比赛,我尽什么力啊?”
“没道理人家不喜欢你,你美的冒泡,看得他两眼发直。本来我还打算趁他昏头转向、神志不清的时候,打铁趁热把你嫁出去,不然时间一久,他认清你的真面目就完了!”我亲爱的妈妈常说我是个表里不一的混世魔王。啧!是吗?
还是句老话——癞痢头的儿子是自己的好,亲爱的妈妈说我美的冒泡,主要是想强调她美的冒泡。
“好,你这是骗婚喔!人家博士没那么笨啦!”我提醒她。
“才半天时间而已,再聪明也没那么精。你说,我们一走,你到底是对人家做了什么?人家居然告诉介绍人说:‘没有那个福气高攀!’真是的,人家一个博士,不要你是正常的,肯要你是你高攀哩!”
亲爱的妈妈对我职业一直不是很认同,有一顿没一顿的,能有个好条件的男人肯和我相亲,她只差没放鞭炮了,结果人家给她明显是婉拒的答案,她怎不扼腕?
我急忙接口:“对啊!门户差太多,条件也差太多,所以我不要作白目梦是对的,人家不要我也是很正常的。我真的没对人家怎样!”亲爱的妈妈说的好象我把人家怎么了,好象要我负责似的。
“没关系!李叔叔说他公司里还有不少青年才俊,我会叫他再帮你介绍个……硕士好了,不要差太多,免得人家嫌你!你等着。”亲爱的妈妈一向是愈挫愈勇。
我不要等!但是我很识相地没说出口,乖乖应了声“是”才放下电话。
唉!我可爱的爸爸就没这么难对付,我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他只要我平安就好。如果亲爱的妈妈跟可爱的爸爸一样该多好?
我唉声叹气地坐倒在电脑前,看着空白的萤幕上只有“第一章”三个字,想哭也哭不出来。写作瓶颈啊!持续了好久还没过去,再这样下去可要喝西北风了。我捏着自己的颈子,抓狂地想大叫。
铃——
一阵恼人的铃声响起,我浑浑噩地拿起电话。又是亲爱的妈妈?不完吗?
“喂!喂?”不耐烦地发出声音,我接电话的招牌语气。
嘟嘟嘟——
电话回应我没人接听的信号。我怀疑是不是被耍了,接到了骚扰电话?正想凝聚百分之百的战斗力,等下次再响就破口大骂一番,但当铃声果真又响起时,才晓得原来是门铃。
门铃?谁啊?
我回魂想,亲爱的妈妈同我可爱的爸爸,已经手牵手回乡下去了,刚刚的电话才讲完,不可能立即又飞过来吧?而房东也才刚收过房租,刮过我一层皮。
除了他们,还有谁会来找我这号霉的生菇、成天坐在电脑前,都快成化石的人种?我全身警戒地竖起寒毛,透过门中央的透视小孔观看来人。
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差点气绝当场。
这是哪个无聊分子?
透视小孔里,竟然映着一个黑乌乌的眼珠!显然是某个没品的人,正站在我的门口,同时也朝这个小孔偷看着,当场与我眼瞪眼,被我捉包。要死了!
“你是谁?”我怒问。
黑乌乌的眼珠向后挪动,好让我瞧清楚镶嵌了这双眼珠的面孔,虽然透过一层凸透镜,那张脸已经圆肿的变形,但是来人嘴角那计人大的微笑,不管歪曲成什么鬼样子我都不会认错的。
怎么是他?要死了!还隔着门,对着我摇手微笑呢!
“卢永霖卢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我故意放慢速度,隔着门板一字字大声问。
真相在相亲当天揭晓。他是那车主,也是那天倒垃圾的,更是送的“凯迪拉克”的男人,他叫卢永霖,卢颂霖则是他弟弟,他们很可能有个自恋的老爸,叫做卢X霖的,自己歌颂自己还不够,还要两个儿子也一起又“永”又“颂”。
那天,当那位……叫什么远的“前”金龟婿,被人这邪魔歪道吓坏,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时,很明显彼此都兴致缺缺、无意再进一步,偏偏就这位隔桌的无聊人最是兴致昂扬,不断地朝我挤眉弄眼,害我坐立不安。
“前”金龟婿虽然对我不再有兴趣,但最后还有礼貌地提议要送我回家,我连忙答应,拉着他跑离饭店,但是临上车前我又借故落跑,不想再和他有所牵扯,他也没坚持,我就快快乐乐地拍屁股走人。
都是那“叭叭”声敲坏我获得自由的喜悦。
没料到,正以为终于解脱了,这位隔桌无聊人竟然开着那辆被他自己毁容的凯迪拉克,经过我身旁,按喇叭吵着要我注意。
我瞪着他探出车窗的头。他身边的座位是空的?怪了,他的女伴呢?他似乎常常丢下女伴,这个烂男人!
他朝我笑着,请我上车。和他见面也好几次了,对他虽一直没什么好评价,但还不至于像当初那样怀疑他是混黑道的,何况那是张“戴墨镜前”与“戴墨镜后”的脸孔,也让我有满腹疑问想解决。
我坐上车,不安地扭动一下身子。坐这种好几百万的车,就像坐在金块上头,他开车难道不怕出了事,碰坏了,几百万就这样飞了?
他递了张名片给我。卢永霖,某个大企业集团的……总裁?这是小说内容吗?大白天的,这种人怎么会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或者他的公司快倒了?
也许我该表现出一副诚惶读恐、久仰大名的表情,但我没有,只是斜着眼睛偷偷打量他,因为我怀疑这名片是冥纸造的。
他笑着介绍了自己,向我解释几次与我见面的都是他,只除了那天在小巷弄里,那个叫卢颂霖的是他弟弟,其他不管是戴着眼镜,还是没戴眼镜,一概全是他的本尊没有第二人。也就是说,我被耍了很久。要死了!
他见我那天没认出倒垃圾的他,反倒避开他弟弟,他就晓得我弄错人了。
忘了那天是怎么气呼呼地下车,他又是怎么知道我住哪儿,我回到了家,好像也忘了跟他道谢道别。结果才没几天,隔着一道门,这人又站在我面前了。
“你那天下车,忘了你的包包。”他列着一口白牙,露出绅士般的微笑,从背后拿出一个黑色的皮包,身我邀功。
喔?什么时候掉的?我从小孔仔细看了看。不错,那是亲爱的妈妈斥下重资买给我的,说那牌子叫MINARICCL。啧!什么“哩啦哩去”的,我只听过“香奈儿”这个牌子。
我将门开了个缝,铁练还是拴着,手伸出去将包包很辛苦地捞了进来,就是不肯将门大开。
“谢谢你,卢先生。你不用上班吗”怪地,大老板可以这么闲?果真他的名牌有可能是假造的。
“今天星期六,你忘了?”他讶异的表情有点夸大。
对窝在家里的我来说,每天都是工作天,也可以每天都是星期天,看我的心情而定。
我斜靠在墙边,“哦”了一声回应他。
“本来想尽快送来,但是一直没空,看里头反正也是空空的,什么东西也没有,就想晚一点应该不影响。没关系吧?”他摆出一脸歉意。
我的包包里头的确空空,啥都没有,只是拿来相亲撑门面的,钱包一向塞在外衣或裤口袋。
“没关系,谢谢你。”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盼他快点滚。因为我不想招待他,但也不好意思一直放他站在门口,最好他识趣点,自动告辞。
事实证明他不但不识趣,而且还故意拖延时间。先是隔着门缝盯着我,后来没得到我的邀请,他干脆浏览起我的大门,就是不愿意走人。
好厚的脸皮!我无动于衷地手支撑着墙壁,跟他比起耐心来。
“咳……”最后还是他忍受不了沉默气氛,主动开口:“今天是星期假日,路上全是出游的人潮,塞的厉害,我大老远开车过来,你不请我喝杯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车里应该有摆矿泉水。”我很严肃地看着他。
他有些错愕,还是继续拗下去:“那瓶是好几天前的,早就喝光了。”
“你难道没有喝光了就再买一瓶的习惯?”要拗,我也会拗。
不知是被我识破而难堪,还是被我拒绝而尴尬,他讪讪地垮下笑脸,无奈道:“要喝你一杯水,这么困难?”
也许我也觉得过分了点,“呵呵”笑了出来,一手拉开门栓子,敞开门请他进来,他见状,脸上带着喜色,才踏入门一步,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等!”我伸手挡住再度错愕的他。
“水还没烧吗?”他眨眨眼睛。
“你先在门口等一下。”我半强迫地将他推出门外,火速掩上门。
忽然想起,积了一个礼拜没洗的衣服刚刚才洗完,又懒得一一挂起来晒,干脆就将脱了水的衣服横七竖八地摆着,散乱在小沙发床上吹电风扇!
这要让人见了。岂不糗死?
满满一庆都是湿衣,内衣外衣全都有,小小的七坪房子,客厅兼卧室,一时要也不知收到哪里……我焦急地想,干脆拿杯水出去给他就算了,但是看他为了讨杯水而弄得灰头土脸,连请他坐坐也不成,我反倒不好意思了。
念头一动,我拿起钱包出了门。
“你有事要出去?”他见我拿出钥匙锁门,不安地问。
我收回钥匙道:“房间没整理,恕不招待客人。带你去吃冰,怎样?”
“好。”他猛点头,一脸受庞若惊。
啧!难得对人表现一次友善,来客竟然可以高兴成这样?我不禁怀疑,是不是我常给人脸色看?
“你叫凌雅雁?上回你告诉我叫秦爱妮。”他轻描淡写地指控我说谎。
我踩着拖鞋,和他并肩走在路上。听他这么说,不免又让我回想起相亲时被他撞见的窘境。
“你也让我分不清你们兄弟,这很公平。”我毫无愧色地扯着,同他并肩走进巷口一家冰店。
“你今年几岁?”等着冰点上桌时,他又问道。
“三十。”这个关卡是大多数男人无法忍受的女人年龄底线。虽然我还有好几年才会到达这个标准,但人们不是常说“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吗?快了,就快了,所以我可没骗他喔。
“跟我一样呢!”他惊讶地望着我,大概是怀疑我有欧雷吊点滴。
三十岁的老芋仔!比我老了好几岁。我偷偷嫌他,表面一脸哀戚:“是啊!所以相亲从来没有成功过。”事实上我只相过一次亲。
冰点上桌,瞬间转移他的注意力,暂缓了问题。
他这种有钱人,穿成这样来吃冰,还能这么神色自若,只顾听我胡说八道,也算是定力不错了。
“你很常相亲吗?”他咕噜吞着冰,好像真的挺渴的。
“是啊!滞销嘛!”才怪!我根本就是非卖品。“你呢?是不是也一样没人要?”我故意损着他。其实我很清楚,像他这种人,只有女人粘他的份,他怎会没人要?他如果单身,也会是个黄金单身汉,就像小说中的男主角——那种永远不可能会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人种。
所以我还是怀疑,“他”不该在大白天出现的。
“嗯!爱我的人我不爱,我有兴趣的却不要我,唉!跟没人要其实也差不多。”他没有急着辩称自己的身价多么好,只是喃喃吐着些听起来还满合理的牢骚,不再像初次见面时那么酷了,不晓得是哪里不对劲?
“吃冰吃冰!吃冰比爱人容易多了,你要嚼就嚼,要吞就吞,不吃还可以倒掉,反正你不要吃,可不是冰不让你吃,跟别人不爱你的感觉差太多了。”我招呼着他,像是同病相怜。
他赞同地点点头,又叫了一大盘。
想吃垮我?啧!冰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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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事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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