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来宠妻 卷四 第3章

  她想再加两句,却不知还能说什么,终是轻轻叹了一口气,将所有书信叠好,放进木函中,用蜡封好。
  他们两世夫妻,却似乎总是差点缘分。第一世纠缠十二年,做了半生怨耦,这回开端似乎好些,可惜看不到终局了。
  若是有来世……她忍不住想。
  转念一想,此生却已是来世了。
  这一夜,灵州城里千门万户,不知多少人难以入眠。
  沈宜秋熄了灯烛躺在床上,望着黑黢黢的帐顶,只盼着夜长一点,再长一点。
  然而视野还是一点一点亮起,先是依稀能分辨轮廓,接着是帐幔上的折纸桃花,再接着是纱帐的青色。
  她从枕下摸出尉迟越用一块于阗白玉佩换来的小胡刀,紧紧握住。
  太阳还是如常升起了。
  清晨的微风将灵州城唤醒,金色的晨曦勾勒出城墙残破的轮廓,巍峨缄默的城池像个饱经沧桑的老人。
  军营中,守军将士们披上铠甲,戴上战盔,拿起陌刀和弓弩,一言不发地列起阵型,向辕门外行去,骑兵在前,步兵紧随其后,奔赴已经注定的命运。
  他们中许多人脸上还留着淡淡的红晕,血液里有昨夜的美酒与高歌,神色出奇平静,可称安祥。
  走到城墙下,城门还未开,四周乌压压一片,站满了人。
  全城的百姓都来了。
  许多人穿着白麻的孝服,其他人穿上了他们最好的衣裳,只有最盛大的节日才舍得穿的衣裳。
  周洵翻身下马,向送行的百姓施了一礼,将士们也无声地行礼,没有人说话,只有金戈铁甲萧然的声响。
  周洵正要回马上,忽然瞥见人群中的太子妃。
  他向沈宜秋走来,沈宜秋亦趋步上前。
  周洵站定,向她行了个礼。
  沈宜秋回以一礼:「将军保重。」
  周洵迟疑片刻道:「末将有个不情之请。」
  他顿了顿道:「为了社稷万民,请娘娘活下去。」
  沈宜秋不由自主握住手中的小胡刀,刀鞘上粗糙的錾花硌得她掌心发疼。
  她想了想,点点头:「好,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轻生。」
  周洵压低声音道:「末将可安排人手,在城破时护送娘娘……」
  沈宜秋没等他说完,便摇了摇头:「我不能。」
  周洵的嘴唇动了动,到底没再说什么。
  将士们重新上马,缓缓向城门行去。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着桃红衣裙的少女从人群中奔出来,追着一个骑马的士兵,边跑边喊:「三郎,三郎——」
  周洵在马上回首,看了那士兵一眼:「去吧。」
  士兵闻言,立即勒住马缰,迫不及待地跳下马,几乎没从马上摔下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奔到少女跟前,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众将士哄笑起来。
  少女从鬓边摘下一朵火红的茶花,她的脸蛋比那花还要红。
  她红着脸,把花插在士兵的刀扣上,突然踮起脚,搂住他的脖颈,在他脸颊上轻快地吻了一下。
  将士们发出一片嘘声,有人打起了唿哨。
  不知是谁起的头,送行的人唱起歌,是一支灵州当地的小调,每个在灵州出生长大的孩子,都在襁褓中听过这支歌谣。
  慢慢的,所有人都跟着哼唱起来。
  歌声高高地盘旋,越过城墙,传到城外突骑施人的阵营中,已经若有似无。
  许多人不由自主地侧耳倾听,他们听不懂歌里唱的是什么,但是那缠绵婉转的曲调让许多人想起春日的草原。
  绿色的风把牧草吹成绿色,天空像腾格里的琉璃碗,羊群像地上的云,云像天上的羊群。
  他们想起羊毛的气味,油毡布的帐篷里弥漫着酥油和酪的气味,还有阿娜怀里的气味,他们还是婴儿时被这气味环抱,长大后却已遗忘,如今又被陌生的歌谣唤起。
  一个十六七岁的突骑施士兵放声大哭起来:「阿娜,我想回家——」
  哭声像瘟疫蔓延。
  一个红着眼眶的军官从腰间抽出弯刀,手起刀落,将瘟疫的源头一刀斩断。
  少年士兵的头颅应声而落,眼中的泪水映着绿色的风。
  他脖颈中喷溅出鲜血,染红了军官的双眼。
  现在他的眼珠也成了血红色。
  他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将沾血的弯刀高举过头顶,声嘶力竭地喊道:「攻下这座城!丝绸和女人都是你们的!」
  「为了腾格里!为了可汗!杀!」
  刀锋映出朝阳,像火,烤干了他们眼中的泪水,烤热了他们的心脏。
  所有人都高举战刀,呐喊:「为了腾格里!」
  无数马蹄踏过那少年士兵的尸身和头颅,顷刻之间将他碾成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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