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绳纪事四簿 扉页 听说你离开他

  听说你离开他?
  剩下你自己一个人了,后悔了吗?
  你一定会说不后悔。死鸭子硬嘴皮。相识那么久,早明白你的。
  跟你说过千百遍的,笑你笨,嗤你蠢,讥你傻,笃定你的爱情不会有结局,你偏偏就是不听不去相信它。
  知道你不会想找人说话。
  平常一天你就跟人说不到三句话。你不会把心事告诉任何一个陌生人家。
  就算熟,你也不爱说太多的话。
  常怕你因此闷得内伤,一颗心淌血淌得太多。
  果然。你还是离开了他。
  听说你离开他,一点也不惊讶。早预料到的。只是你一直傻,一直不肯去真正面对它。
  你像野生那些动物,现在躲在哪个山头里疗伤口?没意外的,没人找得著你,你像空气一般忽然地蒸发。
  知道你一定还在哪里。你只是不想和人见面与人应酬说话。你不想做任何回答。
  你的故事其实不太多,却总只是让人听说。
  听说你离开他,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切地回答。不知道你的伤口深不深、大不大?需不需要找人来缝合它?它让你痛得哭泣了吗?只怕它在你心头留下疤,那么你忘也忘不了它。与他。
  你现在一定很痛吧?所以,你也许不是不想找人说话,只是痛得说不出话。
  实在!唉,你这个傻瓜。
  你为什么就是不听人家劝你的话?这终究,你还是离开了他。
  应该对你说什么才好呢?你又期待别人说什么呢?
  希望你的心早点放下,不要再去想他。放不下,伤口愈撕愈大,这一段爱情,怕只怕变成一种惩罚。
  惩罚你太笨太蠢太傻。
  惩罚你迟迟不放开它。
  是的。从来没有觉得你聪明过。
  你像那愚蠢追日的夸父,一直追著那摸不著边际的海市蜃楼,到头来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明白。
  虽然你谈天又说地,聊著宇宙人生的事,情爱这两字,你却始终悟不过,勘不破这一关。是你太偏执?还是你真的就是那么痴蠢?
  真的从来不觉得你聪明过。你这个偏执愚蠢的女人!
  你一直不太喜欢人类,不亲近人群,忘了自己也是属於这自私愚妄的族类。而今受了伤,活该没有人可以给你安慰。
  你的梦到此应该清醒了吧?就算不醒,新鲜又腐烂的伤口也会痛得让你再也沉醉不下去;痛得再吸收不了感情的麻醉药剂。
  听我一句话好吗?
  彻底离开他,把心放下,从此不要再去牵挂。
  *   *   *
  我先声明,我和徐爱潘一点关系也没有,更谈不上是朋友。我看不惯她那种吟诗诵词、风花雪月的性格。快三十岁的女人了——我听说的,她起码有二十七快二十八了——没事就搞些什么看夕阳看星星听海看月亮的小女孩才干的把戏,简直是矫揉造作。
  对的,就是这个形容,矫揉造作。
  她不太爱说话。每次碰到面,她总是扯动嘴角笑一下,连招呼也不打。我其实也只见过她两三次,一大群人泡在酒吧,她像影子般跟在小游的屁股后,人家若不跟她说话,她也就不说话。
  啧!不说话,干巴巴地跑来跟著别人一起泡酒吧要干什么?当壁花啊?!还是要凸显她的与众不同,她的跟别人不一样?
  所以我说她矫揉造作。
  老实说,一开始我就觉得这个女人有问题。
  我跟小游算是认识也熟了。她在报社副刊组,我在一家男性杂志社供职,同算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偶尔工作需要多少有些联络。据她说,她这个前度室友患自闭。
  小游嘴巴不小,但问她徐爱潘的事,她支支吾吾的不肯谈太多。她不说,自然有人会说。
  也不是我要说别人的背后话,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己做事先站不住脚,就不要怪别人说些闲言闲语。这社会毕竟有它的道德力量与规范标准的。
  那个徐爱潘,听说是别人的情妇。
  当然,时代变了,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这时代,外遇不伦的事层出不穷,哪个人不小小出轨一下?!
  可是,不是我说,做人还是要有些廉耻观的。亏得读了那么多书,都读到后背去了。天下男人那么多,她又不是麻子瘸子,好好的干么去找个有妇之夫,抢别人的丈夫?!
  我看她的道德观有问题。
  我看她长得冷冷清清文文静静的样子,不像是会做那种事的女孩。但人不可貌相。狐狸精可不会在她额头上印著说她是狐狸精;破坏人家家庭的,当然也不会在脸上写著她是那种女人。
  像徐爱潘这样的女人,此比皆是,我也不予置评。只不过,听说她是写爱情小说的,出过几本书,也算是这半个圈子的人了,多少有点文化修养,却甘心被人包养,简直是自甘堕落。
  听说那男人也是这圈子的人,某家出版杂志社的幕后老板,我们大家都认识,也曾来过几次这酒吧。不过,我没见过就是。不知道是“风尚”的徐慕林,还是“文林”的齐正恒,抑或是“书香”的李云许?
  不管是哪一个,反正现在大概也都结束了。听说徐爱潘像破鞋一样被踢开。
  不是我刻薄,但当人情妇的,哪个不是这样的下场?她又不年轻,性格又闷又古怪矫情,正常的男人不腻不倦不将她甩开才奇怪。
  这一阵没看她出现在酒吧,我想传言大抵是真的。没脸面见人嘛!
  所以女人还是要好自为之。名声烂了,想补救也补不回来。
  像那个徐爱潘,以爱情为名目,不顾道德廉耻,做一些任性妄为的事,到头来还是受了报应。
  女人还是要含蓄的好,纯情一点,留一点让别人探听。免得留了一身臭名声。
  所以,徐爱潘是自作自受,被甩了活该,没什么好同情。
  *    *    *
  说起来,他们之中没有人真正“认识”徐爱潘。
  当然,碰了面说声嗨,打个招呼,聊点天气什么的,那是有的。但深入一点,个人、内心的事之类的,那就说不上半句了。不是别人没有兴趣,大半是徐爱潘自己没那个意愿,设了结界似,和人隔了好长一段距离。
  她身上散发出很明显的气息——到此为止,就到这个界限为止,再过去就恕她不奉陪了。
  其实,她第一次跟著游利华到“KK”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骚动。KK卖咖啡,也卖调酒,算是他们这些在文艺圈工作的人偶尔聚谈喝两杯的地方。徐爱潘每次来,在卖咖啡卖酒的地方什么也不点,偏偏要一瓶气泡矿泉水,话又不多,眼神老有种距离感,所以多少就留给人一点奇怪或不奇怪的印象。
  说奇怪,因为她像闷葫芦一样,又不常笑,加上KK的灯光昏暗,偶尔一不小心看花眼,真会把不出一声窝在角落的她看成石膏像。
  说不奇怪,实在,文化圈里像她这样的人似乎也不少,有著一些矜持,一点恃才傲物,一点不擅交际。
  当然,不是搞文学的都是这副德性。她这种型的,算是少数的族类。真正要归类,有点困难;笼统一点,就是先前提的什么都有一点。郁闷型的。
  她真的不是普通的不活泼。游利华说她在写爱情小说,他们多少讶跳一下。完全没有他们想像里爱情小说作家应有的浪漫波希米亚风。不过,“跳一下”之后,也就不奇怪了。搞文学的,又有几个真的“人如其文”,如想像的模样?
  但是,徐爱潘真的有点闷。其实到KK,不过随便喝喝聊聊,也没人规定一定非得跟谁交出心不可,只是这样的场合,两杯酒下肚,哈起来,谁不发发酒疯高谈阔论几句?只有喝气泡矿泉水的徐爱潘不发那种疯。
  她也不常到KK,每次来都是跟著游利华。她们一起住了几年。游利华原本在一家女性杂志做编采,后来转到C报的副刊组。她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也没人搞清楚,反正大家知道她们交情不错就是了。
  其实,也没有人真的想探听什么啦,但这种事根本就是纸包不住火,要人不知道也难。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徐爱潘跟书香的老板李云许有点关系就是。
  粗俗一点,他们都知道她是李云许的情人。
  这也是李云许自己不避讳,大方泄露给人知道的。
  他有事没事来KK,也不保持点距离,也不管有没有人在看,不时亲昵地碰一下徐爱潘,点她的头、触她的脸颊。他们在社会上打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还会看不出什么吗?
  大家心知肚明,也不说破。
  但那个李云许已经结婚,有家室的男人,每个人也都知道。
  书香,走半纯文学半大众路线,还出了一本男性休闲杂志,办得有声有色。不过,李云许那个人低调,不在媒体上露面。公司赚钱就好,他不出头出名的。
  他跟徐爱潘的事,好像也没引起太多的骚动。实在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婚外情不伦什么的,根本早已经陈腐到变旧了。
  李云许的老婆是一家跨国公司的高级主管,正宗古典与现代兼具的美人。那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何时收何时放。她对李云许在外头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李云许还是每天回到他们那个家。
  李云许不是个专情的男人。或者说,每个事业稍有成就的男人都不会太专情。家里有了美丽典雅的太太,但他在外头一直断续的有著其他女人。
  这一点,徐爱潘应该也不是不知道。但大家都是成熟的人,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隔不久,他们就听说李云许的老婆找上徐爱潘。然后,听说李云许打算和徐爱潘分开。
  过后不久,有人看到徐爱潘,她左手腕上扎了一圈又一圈的绷带。
  据说是割腕自杀未遂。一刀切割下去,刀痕笔直齐整,从手腕这一侧到另一侧,下手毫不犹豫,干净又俐落。
  此后,徐爱潘就没再到KK过。连游利华也不太上门了。
  也不是他们好管闲事,但人嘛,多少有点好奇心。
  听说徐爱潘突然不见了,好像回南部老家。也有人说她出国了。反正没有人看到她。连游利华也有好一阵子没她的消息了。
  前阵子李云许偶尔还会出现在KK,看他那样子好像在等人或找人似,草草和他们打声招呼就自己一个人喝闷酒。感觉相当急躁,没有以前那么从容。
  他们也不好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心里暗暗揣测,也揣测不出个所以然。
  如果碰到游利华也来了KK,李云许会抓住她不知问些什么,但游利华只是摇头,不大理会他。
  他们试著问游利华,她只回给他们白眼,骂他们吃饱撑著,干么管别人那么多闲事。
  游利华这么愤慨,当然更坐实他们的怀疑。
  其实,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分分合合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当人情妇、外遇第三者,本来就是条不归路,即使受点伤也要有那点觉悟。
  阳光底下无鲜事,徐爱潘这故事不是第一桩,也不会是最後一桩。他们那些写小说的,生性多少有些不切实际和浪漫,看不清楚现实,把虚幻的故事和现实的世界重叠,傻里傻气心甘情愿在里头迷了路。
  能怪谁呢?都不是小孩了,做事情不能再那么天真烂漫,不考虑后果的。
  生活,还是要实际一点,清醒一点的。
  他们其实也不是不同情徐爱潘,只是,情爱这回事,终究是她自己的选择。既然是她自己的选择,也就只能由她自己承担了。
  *     *     *
  终于,她还是放弃了。
  我认识阿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是的,阿潘。你们不认识。认识的是她的笔名陈夏天。
  算算有十几年——原谅我算数不太好,二十几年吧,从她穿开裆裤开始,我们就像泥巴一样搅和在一起长大。可我对她的了解不会比她的肛门口多长的一颗痔疮还多。
  我和阿潘同年同月生,一个月头,一个在尾巴。但人家说女人的友情不长久,这倒有一半不是诳人的。
  高二还没念完,我爸把人家倒了会,一家子漏夜逃难趁苦夜黑风高偷偷搬了家。虽然和阿潘断续有联络,但隔山隔水泥丛林隔天涯,本来烂泥巴似黏稠的感情慢慢就稀释了。
  后来,再遇到阿潘,也是巧合。
  下班人潮车潮正多得疯狂的时候,我在闹街的这一头,她在马路的那一头,隔了一条车河像隔著太平洋那条深海沟。我眼尖,大声挥手叫她;阿潘好不惊讶,找死地穿过满街正呼啸的车河,就那么跨过来,演电影似的戏剧式夸张。
  这点鲁莽,那么多年,阿潘还是没变太多。
  那时我刚离婚,用赡养费买了现下住的大厦公寓。隔阵子,隔壁正巧要出租,阿潘就搬来跟我当邻居。我们那穿开裆裤以来的交情,才慢慢又捡了回来。
  阿潘是个闷葫芦。她不说的,问破嘴也问不出个屁——原谅我说粗话。实在,阿潘以前话挺多的,叽叽喳喳的吵死人。但现在,不知是不是突变了,她不大爱说话——不是不说话,只是不说要紧的话,老拣些瞎话和废话。常常我说三句,她才回一句,保持摄氏十八度的温吞。
  就像她家厨房以前那口灶,要费很多劲火才生得起来;烧到火旺了,才沸腾得起来。高燃点高沸度。
  我原以为她搞神秘,后来才知道她患自闭。
  这跟我认识的少年阿潘实在差太多了。然后、然后,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心中的结,原来还结著那幢骗人渴死的海市蟹楼。
  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怜纯情又愚蠢的阿潘。
  不是我要污辱她的纯情。我都结婚又离婚了,却没想到阿潘把那结在心田那么一搁,就搁了十几年。
  前一世,她一定也是那样在沙漠追著不存在的幻影缺水渴死且累死的。
  打我们国中开始,就有人写情书给阿潘。她会拿给我看,我也会把我收到的一罗筐的情书大方秀给她看。别怀疑,我一直比阿潘受欢迎。我活泼我开朗我俏丽。阿潘老是带著轻轻的愁,忧郁的美少女形象。但现在,她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表情变得冷清,不像以前说不到四句话就泛开的那一朵花样的笑脸。
  那时候是有点疯癫,有的也只是为赋新辞的愁。连偷偷喜欢一个人,充满著相思暗恋,都有种甜蜜的苦涩。
  却没想到阿潘竟笨得去吞饮那酸酸的酒。
  我不知道她跟那个男的是怎么回事,但那些风言闲语、有的没有的,我想大概都搞错了。
  阿潘心中的结,一直是省高的那个沈冬青的。
  其实是我先发现沈冬青的。那时我们通车上学,那种摇摇晃晃、慢吞吞地比老牛快不了多少的老式火车。每天回家固定会在某个时间某个车厢看见沈冬青。我看出兴趣,就拉了阿潘一同过去凑合。
  但很快,我就聪明看出希望渺茫,早早改弦易辙,转移目标。阿潘死心眼,我只能说她中了蛊,比我坚持的多。
  但一直也只是停在一厢情愿,自己在那边发神经自以为是幻想陷在悲愁苦恋的阶段。
  当初我还开她玩笑,说她可以来记上一本“结绳记事”。事隔多年,那纠缠得死紧的结怎么也解不开了,她心上一条条的勒痕全都嵌入肉。她终於一狠心,一刀将它割开。
  这对她是好的,我想。
  沈冬青结婚离婚,交女朋友分手;结婚又离婚,又交往新女朋友及分手等等,来来去去,从来没有阿潘的份。理由很简单,阿潘一直不是他喜欢的那类型女孩。
  不只是阿潘,我也不是。我野气,带美艳和阿潘冷然的气味感,都不是沈冬青欣赏的。沈冬青选择的都是那种甜美柔然型的。
  阿潘执迷,迟迟不悟。再回头已百年身。
  我与她重相逢的时候,她还深陷在那执迷里。好不容易,她总算残酷又仁慈地斩断她心中那条记满年少密密麻麻的可怜心情的绳结。
  究竟怎么会跟那个男人牵扯上的?阿潘没有说太多。我不识趣地问了又问,就怕她又重蹈覆辙。
  那男人有家庭有老婆。跟有妇之夫来往能有什么好结果?
  阿潘不要结果。
  魂魄会散。她的心早也随著被断开的绳消散。
  阿潘自己写爱情小说,但总是勘不透。我其实不大看她的东西,不忍心看。或许是移情作用,她那些不太浪漫的故事里,鬼影似总嵌有一个隐然的原型。我一眼就看出来。沈冬青在省高教书。对照阿潘故事里一卡车校园师生恋,那些角色的原型,实在什么都不必解释太多。
  我也不是有什么神圣道德观的人,阿潘既然那么迷恋那幢海市蜃楼、既然什么都不要了,为什么不干脆去跟著沈冬青,这样她心里也许还会有一点痛苦残酷却又释然的安慰?!何苦要跟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当人家的情妇?我不是质疑,我只是不明白。
  她曾写过一个情妇的故事,淡凉地教人寒飕。不知怎地,传起她当人情妇的流言,好事的读者小小批评了一番。阿潘说起还在笑,她们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像幽灵,也不知道真的有没有这个人存在,那些看小说的却批评得那么起劲。所以她也不解释。没想到倒真的成了预言。
  有段时间路过行天宫时,我们总会进去,多半在夜里人不多冷清的时候。阿潘会眯眼注视那袅袅上夜天的青烟,疑惑神明是否会听到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祈求。
  后来她不再去了。问她,她说总不能到行天宫,发誓说她不再谈恋爱吧。说的时候在笑,让人以为她在说一种浪漫的风花雪月。
  这样的阿潘,我看得有点凄凉。
  我才知道,她内心某些地方风化了,再也无法像少年时代那样去迷恋喜欢一个人。她会当人家的情妇,连结果都不要,或许是心坏掉了或许是自暴自弃或许是淡然什么都无所谓了。也或许只是觉得累了。
  她的爱情早早已经搁浅。
  我们和泥巴一起长大,我不会说她对或不对的话。即使那个男人的老婆找上她的门,我也不会说什么是是非非的话。
  我只是找她一起喝茶。
  阿潘不喝咖啡,最常喝那种气泡矿泉水,注定成不了时尚性的都会女郎。后来后来我才知道,阿潘背包里老揣著的那一瓶富维克里头装的竟然是伏特加。
  然后,伏特加又变矿泉水。阿潘就决定离开那个男人。
  那男人不管长相条件都不差。我当然是见过。而且碰面过好几次。那是阿潘搬来以后我才知道,公寓其实是那男人为阿潘准备的。
  老实说,阿潘如果能跟那男人有结果,我会替她高兴。可她没那个运气。她没有心:那男人没有身。有家室的男人,再怎么海誓山盟也做不得准。
  前些时,我送了一件贴身的小洋装给阿潘。阿潘瘦,胸部撑不起来,需要一番修改。不管家事或女红,阿潘什么都做下好,不是贤妻良母的料。拆缝线时,她用美工刀,砍柴似笔直砍下去:刀子那么一划,又狠又准,将她的手腕割出一道深又直的裂缝。
  险险就割到动脉。红色的血流得惊心动魄。
  跟著,就有传说她自杀。她还是不解释。
  那男人急忙跑来,弄清楚这桩乌龙,一脸的担忧转成啼笑皆非。男人其实怕那种寻死闹上吊的女人,太麻烦。阿潘笑说她没那么痴情,那男人脸色却又变得难看了。
  男人啊,他不要找麻烦的女人;但他也不高兴他的女人不将他放在心上和心的正中间。
  过不久,阿潘就走了。
  我们其实已经都没有家。阿潘没有兄弟姊妹,从来也不跟那些亲戚来往,这一走,当真的人间蒸发。
  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变得那么冷清。她原来一直是一个人那样生活过来。
  那男人来找过我几次。我看他一次比一次落寞,好像真有点那么憔悴。我不以为他爱阿潘有多深,把阿潘搁得有多重。只是阿潘对他无心无所求,跟他以往有过的女人也许不同,而使他上了心惦记著吧。
  我不知道怎么做对阿潘才是好,但说不准下次那男人又找上门,我心一软就什么都泄露出来。
  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阿潘把所有的东西丢下,到底需要人收拾。我威胁她,她才不得不屈服。
  但闷葫芦阿潘也不肯说太多。我只知道她人在多伦多和一个电话号码。不知道她跑到那种冰天雪地的地方究竟要做什么。天涯孤独把自己放逐。
  早前十二月天,海岛这里偶尔穿厚毛衣还嫌太温暖,北美东部那里听说已经下过一场大雪。阿潘啊阿潘,我真不知那种冰冷的日子她要怎么过下去。
  上个月,她留给我的电话不通了。我就知道会那样。
  我什么也无法做。只能等了。等著她自己把伤口舔乾净,等著那伤口结疤,再等著那风化凹陷的空洞重新注满鲜热和跳动。
  也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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