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没多久后,大家都知道李晓诗与白韵璇是超级好朋友。 她们一块上课,一块吃午餐,一块上厕所,还一块回家。 看到了白韵璇,就会看到李晓诗,看到了李晓诗,就不会找不到白韵璇,两个人整天腻在一起,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她们两人感情怎么会这么好?这样天天腻在一起,给不给别人追求的机会啊? 许多男生因此吃味、,两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因此壁垒分明,李晓诗的追求者讨厌白韵璇的粘功,而白韵璇的追求者也看不惯李晓诗整天跟前跟后。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两人个性相契合,成为莫逆之交是一个原因,两人惺惺相惜,自然而然腻在一块也是原因,但是,李晓诗心中的那个原因才是重点。 她希望白韵璇当她的挡箭牌。挡什么箭?当然是谢佑均那恶魔的箭! 在学校里,她不敢一个人,害怕自己落单的时候会被突然杀出的恶魔逮住,重温童年的恶梦。 那天回家后,李晓诗从母亲的口中听到了青天霹雳的事实。 “是啊,因为我很多年没跟谢家联络了,所以寄了一张卡片给谢妈妈,告诉她你考上大学的事,结果她打电话来说,佑均也进了同一间学校。” “什么?”妈妈也太爱炫耀了吧。 “而且还跟你一样念中文系喔。”秋雅兰贼贼地笑着。 “他一个大男生念什么中文系!” “我想应该是有别的原因吧。”秋雅兰从夏清清那里知道了谢佑均执意转学的经过。 原来女儿的魅力经过十几年依然不减。 “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李晓诗有些忿忿不平地说。 “怎么,他碍着你了?我记得你们小时候还处得满好的啊。” “谁说的,他是一个讨厌鬼!” “是吗?”秋雅兰觉得好笑。“不过,我听谢妈妈说,他从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做坏事,他们也拿他没辙。”这么任性的孩子可真是少见。 “他不做坏事?他做的坏事可多着呢!” “喔?怎么你好像跟他很熟似的?” “没有,我跟他才不熟。他是个怪人。” “这样啊,我还以为你们上大学后重逢,可以继续做好朋友呢,看来我跟谢妈妈都要失望了。” “妈,你真的想太多了,我和他从来就不是朋友。” “好啦,随便你怎么说,反正这几年我比较闲,我自己去跟谢妈妈重温旧梦就好。” “哼,我是不会理他的,你们聚会可千万不要找我。” “这几年我们也没碰过几次面,哪一次带你去了?喔,每一次你都说要念书没时间,原来是不想见到佑均啊,今天我才知道。” “哎哟,不是啦……” 李晓诗觉得自己的头快痛死了。 突然间,她优闲的生活步调打乱了,她没有办法不想到过去的种种,以及那个讨厌鬼。 为了避免他的纠缠,她像连体婴一样粘着白韵璇,还好白韵璇不会觉得厌烦,不然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几天,谢佑均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并没有走过来跟她说话。她略微松了一口气,装作他不存在似的。 没有人觉得她不合群,反而认为,像她这样一个有气质的美女,对人冷淡一点也不奇怪,况且,她没有对某个特定的男生示好,就表示人人都有机会可以追求她。 在白韵璇的“保护”以及众追求者的注目之下,李晓诗是安全的,不过,白韵璇这个护花使者不会永远没有缺席的一天,这就是她的隐忧。 每当看到谢佑均阴魂不散的身影又在她的四周出没,她的胃总会没来由地紧缩,直到他什么也没做的离去,她才能放松些。 就这样反反覆覆,这几天她的精神变得极差。 终于,她害怕的那一天来了。 这天下课前,老师突然要白韵璇下课后去找他。 白韵璇吓了一跳,李晓诗也吓了一跳。 “真糟糕,我做了什么事,老师把我叫去?”白韵璇有点紧张。 “应该没什么事吧,也许只是例行的谈话。”李晓诗安慰道。 “我好紧张喔!你看看那些女生一个个恶狠狠的盯着我,好像要把我吃了一样。” 白韵璇所说的,是教室前排那群花枝招展的女生,她们的目标正是这堂课的帅哥老师。 这名老师可说是校内的稀有动物,在一堆步人中年的教授中,他翩翩的风采与斯文的气质十分引人注目。 如今,平时对女生们不假辞色的帅哥老师竟然钦点白韵璇,而且没有说明原因,那些女生怎么可能不眼红? “要不要我陪你去?”李晓诗小心翼翼地问。其实,她是担心自己的安危才如此建议。 “不用了啦,你跟着来,不是让老师觉得我做了亏心事,需要拉人壮胆吗?” “说得也是。”希望落空,李晓诗心里叹了一口气。 “不过,今天就没办法一起回家罗。” “是啊。”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事啊! 李晓诗目送白韵璇离去,心里忐忑不安。怎么办?她该怎么回家? 她还没有回过神来,眼前忽然一黑。 一道身影出现在她眼前,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终于让我等到机会了。”谢佑均缓缓地说。 李晓诗终于知道什么叫“乌云罩顶”,她匆匆地收拾好书本就飞快地冲出教室,落荒而逃。 但是她知道,那个幽灵般的男子正亦步亦趋,紧跟在后。 路上的人仿佛都看着他们,两人如同情侣吵架一股,女跑男追,引发大家的揣测。 这种众人议论纷纷的压力让李晓诗更是头也不回的加快脚步。 谢佑均并没有说话,也没有采取强迫的手段,只是跟着她一路从校园定回她居住的社区。 最后,李晓诗沉不住气了。 “你想干什么?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你终于看到我了。我还以为我是幽灵,你是看不见我的。” “你以为你在演电影啊,乱说什么!” “我天天在你眼前晃,你却视而不见,我当然会这么怀疑罗。” “我跟你又不熟,当然不会随便跟你说话。” “不熟?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说谎不怕被雷劈吗?” “本来就不熟!” “我们都签下结婚证书了,还会不熟吗?明天我就拿那张纸到学校宣传,让全校都知道我们是旧识,而你竟然狠心的装作我们毫无瓜葛。” “你不要闹了好不好?”她真害怕他会这么做。 “我没有在闹啊,我只是心寒,以前的邻居竟然翻脸不认人。” “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吧,你变了很多,我也变了很多,这些年来也都没有联络,这样的交情根本称不上是朋友,甚至连熟人都不是!” “啊,我真是心如刀割,你怎么变得这么无情?即使我很小的时候就搬走了,但我对你可是印象深刻,一直记在心里呢!你竟然把我忘了。” 谁会忘得了呢?李晓诗心里凄苦地想。她多么想忘记过去的一切,却还是忘不了他,他以及他带给她的惨痛记忆。 见她不说话,谢佑均继续道:“我们小时候不是玩伴吗?我记得我们玩得多开心啊,你竟然会忘记?” 对,他玩得开心,有没有想过被捉弄的人心里的感受? “不要再说了,我的回忆跟你的不一样。你也许觉得捉弄人很得意,但是我从来没有快乐过。” “才怪,不可能,我现在回想起小时候,根本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啊。” “那是你,你欺负人欺负得很快乐!你现在又回来做什么?我告诉你,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的人就是你,你不要再来纠缠我。我现在长大了,没有以前那么好欺负了。” 李晓诗说完后,呼出好大一口气。她有些不敢置信,自己终于把多年的积怨吐出口,这种感觉真是难以形容。 这番话带给谢佑均不小的震撼。 他呆呆地站着,露出惊讶的表情。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形象这么差,让人这么讨厌他。 “你说的是真的吗?” “你难道不知道自己过去做的事吗?我为什么要骗你?我再告诉你,这辈子我最开心的事就是知道你要搬家。我平安无事的过了这么多年,拜托你不要再来破坏了,好不好?” 李晓诗的话重重地打在谢佑均的心上。天啊,他到底对这个女孩做了什么,让她有这么深的怨恨?为什么他的记忆完全相反呢? 李晓诗见他没有反应,认为他听进了她的话,不会再找她麻烦了,于是她不再理他,甩了甩头发,转身离开。 另一方面,谢佑均久久不能从震撼中恢复。 被一个人讨厌原来是这种滋味。 从小到大,几乎所有的人都奉承他,即使一开始对他不甚客气的人,在知道他的身家与背景之后,也都立刻改换嘴脸,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他的言行举止有些过分,也没有人敢规劝他。 他以为他还算是受欢迎的,没想到世界上有一个人深深瞧不起他。 若对方是个杂碎也就算了,但是,这个人竟然是他童年时期甚为重视的一个人。 不行,他不容许这样的情况存在。 这是对他自尊心的严重挑衅,对他人格的轻蔑,骄傲的他只有接受这挑战了。 他要扭转李晓诗对他的印象,要让她知道,她错了,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 他如此发誓。 白韵璇自从被老师叫去谈话之后,就忙碌了起来。 她成了老师的助手,因此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与李晓诗同进退了。 这真是让李晓诗的处境雪上加霜,因为白韵璇的位置马上有人顶替。 现在,她身边的人换成了谢佑均。除了上厕所不能跟去之外,谢佑均采取紧迫盯人的策略,让李晓诗浑身不自在。 李晓诗不论到哪里都看得到他人高马大的身影。 他尽职地扮演着保护者的角色,平时默默地当个跟班,但是一遇到有他认为的“无聊人士”前来向李晓诗搭讪,他马上就挺身而出,上前问清对方的来历,并表明自己的身分。 他是李晓诗的护花使者——他自己封的。 久而久之,班上的同学开始流传,说李晓诗是因为谢佑均的关系,见色忘友,把白韵璇抛在一旁。 不过,帅哥美女的组合人人称羡,也有许多人给予他们祝福,希望他们这对班对可以长长久久地走下去。 李晓诗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她跟谢佑均根本不是班对,她也没有为了他而不要朋友,但是这些辩白的话与众人所见的画面哪一个有分量,不言而喻。 期中考快到了,这天,李晓诗来到图书馆念书。 当然,她座位旁边坐的不是别人,正是谢佑均。 他的面前是放着一本书,但他根本没有念,只是不停地东看看、西看看。他一会儿盯着李晓诗,一会儿又梭巡着附近的情况,偶尔会拿起笔来随意在书上画几条线,好像在用功,但是一转眼他又望向天花板,手中转着笔,一副无聊状。 接着,他用笔在桌面上敲敲打打,引来众人的侧目。 大家凌厉的眼神让一旁的李晓诗无法忽视。 那些眼神仿佛要她管管旁边的那个人。 开玩笑,这跟她有什么关系?但是在众多眼神的指责之下,她不得不挺身而出。 “拜托你不要发出噪音好不好?”她低声斥责道。 “什么?你说什么?”谢佑均完全没有压低音量。 “嘘,拜托你小声一点!” “喔,我知道。”他对她笑了笑,但还是继续转笔。 李晓诗只得无奈地回到书本上,希望忘掉自己目前的处境。 “啧!”一个坐在附近的学生不耐烦发出的警告。 “有什么问题吗?”谢佑均最受不了别人激他,马上大声呛回去。 这下子,有更多人对他侧目。 “图书馆是公共空间,拜托你有点公德心好不好?”那人不客气地指责。 “现在是要比声音大吗?你讲话声音也不小啊!”谢佑均才不在乎那么多人看他。 “还不是你先发出噪音!大家都在念书,准备考试,你若不想念,就到别处去,不要打扰别人。” “我喜欢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嫌吵就回你家啊,何必在这里装用功给人看?” “你要继续吵也可以,不过,你女朋友已经跑走了啦!”那人幸灾乐祸,指了指谢佑均的身后。 果然,李晓诗已经悄悄地收拾好背包,往图书馆门口跑出去。 “哼,你下次就不要再让我遇到!” 说完,谢佑均匆匆地收拾自己的东西,赶忙追出去。 “喂!”谢佑均大声叫着她。 看她没有反应,他喊得更大声,“喂!李晓诗,等等我——” 这下子,她快速移动的脚步只能无奈地停下来。这个人到底要不要脸啊?脸皮不是普通的厚! “干什么?”等人一走近,李晓诗劈头就问,语气不善。 “干嘛那么凶?我又没惹你。” “你在图书馆里大声喧哗还不够丢脸吗?你自己丢脸就算了,干嘛要把我拖下水?” “我们不是好朋友吗?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谁跟你是好朋友!” “对了,下礼拜的篮球赛,我们系上跟外系打球,你要来看喔。” “也许。” “不行,是一定要。这是系上的活动,你若不来,就表示你没有向心力,没有认同感,而且……” 李晓诗受不了他的长篇大论,开口打断他的话。 “我答不答应有差吗?你天天缠着我,我还能不去吗?” “嘿嘿,说得也是,那就到时见罗。” 什么到时见,难道这家伙说完这句话就会离开吗?不,他会一路“护送”她回家,隔天再一路跟着她上学、上课、吃饭、放学。 他根本紧迫盯人,跟她说再见有什么意义? 谢佑均浑然不觉自己话中的语病,像往常一样跟在李晓诗身后,伴着她一路回家。 虽然不再被欺负,但是这种无时无刻受人监视的感觉仍让李晓诗头皮发麻。 他究竟想要如何?她苦苦思量,却始终找不到答案。 球赛是男生可以尽情耍帅的时候。在球场上逞凶斗狠,比力气,比技巧,还有比谁会耍花招,更是吸引许多女生的目光。 中文系的男生不像理工科系的男生随便抓就一大把,要从中再挑出有运动细胞的更是凤毛麟角。 但今年似乎有些不一样,大一新生中多了些优秀的人才,加上学长们凑合着用,在篮球赛中竟然一路过关斩将,破天荒的晋级,挤进全校前八强,全系因而欢欣鼓舞,好不热闹。 为了挤进前四强,眼前这场比赛更显得重要。 谢佑均是球场上的灵魂人物,他满场飞舞,将对方耍得团团转。 旁观的啦啦队齐声喝采,不过,他的目光还是落在一个定点上。 最近,他的的言一行似乎受到一块大磁铁影响,他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向那块磁铁,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长发飘逸的美人,就是他视线聚焦的所在。 她一身浅色衣裙,在热烘烘的球场旁,宛如一帖降火清凉剂,让人热气全消。 谢佑均每投进一球,或完成一记妙传,总会无意识地朝那美女看一眼,愈看精神愈好,战斗力愈高。 飞身上篮,谢佑均又为队上得了一分,他得意地往李晓诗的方向望,想看看她有没有看到他的英姿。 咦,怎么有个混血儿长相,高大的男生向她走去? 等一下,怎么开始聊起天来? 她笑得真开心啊!平常却对他摆出一副臭脸,不公平! 那臭家伙有什么好?不过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跟他有什么不一样? 哎呀,边说话还还边笑,有那么好笑吗? 他在这里卖命地打球,她怎么可以跟别人聊天,一点也不专心! 球场边的这一对男女可不管球场上厮杀得多激烈,正开心的聊着天。 站在李晓诗身旁的男生名叫云熙天,是研究所一年级的新鲜人。 他是个中美混血儿,四肢像西方人那股修长,五官也十分深邃。即使有着西方人的外表,却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因为他从小就在台湾受教育。 他是财经所的高材生,虽然还没有步入社会,但已经学以致用,利用所学得的知识投资赚钱,目前已小有积蓄,过着与一般学生不一样的阔绰生活。 在校园内,他当然是个引人注目的焦点,不过,这名帅哥也不禁拜倒在李晓诗的石榴裙下。 那天在图书馆里,他目睹了谢佑均大吵大闹的那一幕,同时也没有漏看坐在一旁的那个美女。 这一看,让他惊为天人,深深被李晓诗吸引,于是悄悄地用照相手机将她的倩影拍下。 虽然谢佑均像个吸盘粘着李晓诗不放,但是就他的观察,他们应该不是情侣。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既然男未婚,女未嫁,他当然可以追求她。 凭着手机上的照片,云熙天在校园中四处查访,终于问到美女的芳名与所读的科系,可是在谢佑均的紧紧看守之下,他完全无法接近她。 终于,全校的球赛让他等到这个难得的空档,那名“护花使者”正忙着在球场上攻城掠地,无暇顾及场边的美人。 而那天图书馆里的插曲,成了他与李晓诗攀谈的话题。 “原来那天你也在图书馆啊?被你看到了,真是不好意思。”李晓诗回想起那一幕,也觉得好笑,脸上不禁绽开笑靥。 “所以我觉得你很面熟,才大胆地走来问你,希望你不会觉得我太唐突了。” “不会的,学长你太客气了。” “那你跟那个男生是什么关系呢?像你条件这么好的女生,怎么会选择这样爱捣乱的男朋友?” “唉,学长你误会了,他并不是我的男朋友。” “那我就放心了。我原本就想,你的眼光应该没有那么差。” 云熙天故意做出一个夸张的表情,又把李晓诗逗笑了。 “不过,既然不是男女朋友,你们怎么会天天在一起呢?” “他要跟着我,我也没有办法。他并没有做出什么真正让我困扰的事情,就只是跟着,我能用什么理由赶他走呢?” 云熙天这才恍然大悟。搞了半天,原来是这小子一相情愿的追求,那么,他的胜算又更大了。 于是,他大胆地提出要求,说:“既然这样,你一定很渴望自由吧?要不要趁现在暂时离开,我们一起去喝杯咖啡?” 李晓诗有些踌躇。仿佛一只长久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失去了飞翔的能力,突然降临的自由反而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这……”她犹豫着。 “走吧。现在是大白天,我也不是坏人,你就给自己一个机会吧。” 是啊,给自己一个机会,挣脱监视的机会。 这句话给了她一股力量,李晓诗因此决定跟着云熙天离开球场。 她不知道的是,她这么一走,当天的球赛中文系竟然惨败,因为系上的主将突然脾气一来,把球一丢,就这么跑了。 主将谢佑均到哪里去了,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跑走,也没有人清楚。 今天,中文系在篮球比赛中创造了有史以来的佳绩,只可惜因为一点意外而没能更上层楼。 只不过,缔造佳绩的谢佑均并不把这个成就看在眼里,因为他心急如焚,心念着失去踪影的佳人,其他的事根本完全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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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的死对头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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