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走进客栈,掌柜见她衣着华贵,忙迎上来笑道:「二位是要住店?」
春莺刚要答话,霍妩就先伸手,把玉珏递了过去,掌柜不明所以,接过去一看,登时正色道:「都怪小的有眼不识泰山,竟没认出来是您来了。」
他道:「您的小院好好的呢,主子吩咐了,每日都命人收拾着,小的这就带您过去。」
霍妩道:「不必了,我还记得路,你忙你的去吧。」她说完,与春莺使了个眼色,自行带着春莺往后走去。
如归客栈与寻常客栈最不同的地方就是,寻常客栈之分房间只差,而如归客栈虽顶着客栈之名,却包下来一大片宅第,占地甚广,与小庄园一般,前头只做普通客栈,后头的院落却是各有特色,装饰精巧,别出心裁,若要租住,需得整院租下,这费用可不便宜。
话虽如此,然这里是皇城,天子脚下,最不缺的就是来往富商巨贾,租一栋院落的价,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对他们,却只是弹指一挥间罢了。在这里结交到的人会给他们带来的价值,可比区区一点银两有用多了。
如归客栈反其道而行之,一开始自然不被旁人看好,只是后来见生意大号,客栈主人想来赚了个满盆钵,这蔑视也就成了满满的羡慕。也有不少人想来这儿捣乱闹事,却不想客栈主人好似大有来头,没过一个时辰就被镇了下去,反倒是闹事者被抓进了大牢。
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来上门惹事。而此间主人的来历,更是众说纷纭,也不知是谁想出的这种客栈的主意。
霍妩想,别说你们,就连我一开始也没想过,如归的主人,居然会是我七哥!
若非三年前卫旌笙主动告诉她此事,她压根没往他身上想过。
她倒不是对商贾抱有偏见,只是觉得,七哥这般清风朗月的人物,与行商一事实在相距甚远。更何况,他身为皇子,若此事被发现,总归会在陛下面前落下个与民争利的恶名。
卫旌笙十五岁出宫建府,步入朝堂,因没有母家支持,他一路走来,与比他年长的几位皇子相比,不可谓不艰难。
可他做的很好!霍妩骄傲地笑,为此与有荣焉,她知道,七哥从来就是最好的!心地好,学士好,坚持又有毅力,连她父亲都夸七哥金鳞岂非池中物呢!
正因如此,霍妩才更担心经商一事为给他带来不利的影响。更何况,她怕商场诡谲,七哥吃亏。
她一连几日忧心忡忡的,直到卫旌笙掐掐她的脸:「傻,这客栈并非挂在我的名下。且客栈的事,咱们太子爷并非不知情。」
建造客栈伊始,他就是个无权无钱的落拓皇子,若没有卫昶霖在背后支持,如归这地方也成不了大气候。而如归所带来的财富与各地消息,也给了卫昶霖巨大的回报。
「啊。」霍妩愣道,「可是不在你名下的话,若对方心怀恶意?」
「不怕。」卫旌笙笑笑,望着她的眼,「这个人是我最信任之人,若真有一日她高兴了,想拿客栈的地契烧着玩,我也随她。」
霍妩痛心疾首,只觉得七哥果然还是那个七哥,如此好骗,如此心软,什么拿地契烧着玩,他到底知不知道这是多大的一份身家。
果然,她叹息着,七哥之所以能把如归开这么大,还连带着折腾出一堆食肆铺面的,还是因为运气好吧!
她这边想着,脚下不停,带了春莺左转右转的往前走,一路来到最北边的一处院落前。
有花枝颤抖着从墙根探出头来,有风吹过,抖落一地花瓣。霍妩摊开白皙的手掌,几多绯红的花瓣颤悠悠地落到她掌心。
春莺上前推门,门未上锁,轻轻一推就开了。
时隔数月,如归客栈里即使出价再高也不被允许租用的院落,终于等来了它的主人。
春莺跟着霍妩来过这里几次,此刻仍不免惊叹,与霍妩道:「殿下对县主真是上心,与咱们府里的大公子二公子比起来也不差了。」
霍妩轻快地踏进小院,径自往里走去,闻言与春莺道:「自然了,我与七哥勉强也算一起长大的情分,五年下来,他和我的亲哥哥早没什么两样啦。」
春莺提着包袱含笑点头。
当日她第一次陪霍妩来此地时,还以为是来了第二个霍家。无他,只因这里的布置陈设与霍妩家中所住的院子一般无二。就连院内所载满树海棠都长得一样好,叫霍妩没半点不适应,连拒绝卫旌笙这份好意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霍妩半道止步,站在桃树下半晌不语,春莺以为她有什么事,刚想开口问她,就听霍妩喃喃道:「春莺啊,你说这桃子几时才能长出来啊?」
春莺:「县主您可别说了。」
小院里干干净净,霍妩所住的屋子被收拾得很好,仿佛这里从来都有人住着般,霍妩一进房门,就整个扑倒在床上,锦被松软舒适,带着阳光下暴晒后的暖意,她陷在里头不想动弹,懒洋洋地道:「你也先去睡一会吧,等咱们缓缓精神就去吃好吃的。」
春莺试图把她扒出来:「您好歹换身衣裳先,就这样歇下容易着凉。」
霍妩摘了面纱扔到一旁,把脸埋进被里蹭蹭,闷声闷气地答:「无妨的,我就睡一会儿,就……一会儿。」
她声音减轻,显然是困极了要与周公相会,春莺只得为她压好被脚,放下帷帐。
有时候她都不知道自家县主在想什么,一路上非得火急火燎地加快脚程回京,搞得自个儿累成这样。
春莺打开包袱想收拾一下,却发现屋内应有尽有,就连衣裳首饰,胭脂水粉都按着霍妩的喜好备齐了,叫她无从下手。
春莺边摇头边笑,索性把包袱行囊收起来,自己去外屋榻上歇了。
这一觉直睡到午后,霍妩打着哈欠醒来时,春莺正好打水进来为她擦脸。见她醒了,道:「方才此间掌柜的来过,送来了几个粗使丫头并护卫,掌柜的说他家主子吩咐了,知道您不喜欢陌生人跟着,因而您近身的事还是婢子来,这几个人都是他亲自选的,也过了主子的眼,为人做事最稳妥不过,叫您放心使唤就是了。」
「婢子想着,您此前命老侯爷派的人先回兰陵复命了,身边没有护卫跟着总归不妥,就自作主张,叫他们留下了。」
霍妩歪着头,她刚睡醒的那一段时候人总是迷糊,便道:「七哥看过的人,我没什么不放心的,留下就留下吧。」
「对了,你去选两个护卫出来。咱们一会儿去吃柳巷那家点心,同样的东西,兰陵那儿的可没柳巷赵大伯家的好吃。」
提起吃的,她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坐在床上手舞足蹈的。
柳巷有条街上开满了各式摊子,每家每户霍妩都吃了个遍,其中就是赵大伯家的最得她的心意,赵大伯已有六十高寿,每日在柳巷支个摊子,不买其他吃食,只卖他最拿手的包子。
霍妩有时候趁着赵大伯家生意少,得了空闲的时候,就跑去边吃他的包子边与他闲聊,她生得乖巧,又惯会讨老人家喜欢,赵大伯几回下来,就她来连给她的包子都要特意挑个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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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闺秀好招摇 上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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