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就是你的 第二十四章

  「那个……」凌隆眼神左右飘移,还伸手搔了搔脑袋,「我想你应该会喜欢……」他捧着个用方巾包住的柔软包裹,裴锦之狐疑地接过,非常轻盈,像布料,一手掀开布巾来看,连原本打定主意故作冷静的裴锦之都轻呼出声。
  裴锦之来到京城后,平日几乎只能穿着虎军的青色劲装,回到家多半换上轻便的常服——当然她还是只挑好看的穿。对爱美的她来说女扮男装其实有很多无奈,过去三年每到休假,她就戴上纱帽,穿上她最喜欢的漂亮衣服,出门买更多她穿不完也穿不到的漂亮衣服与首饰,京城市集里女孩子家穿的用的,品项可比五棱镇多太多了,简直看得眼花缭乱,只可惜她一个月也就穿三天过过瘾。
  加上要把一部分的钱寄回家,若不是省吃俭用存钱买,就是只能干瞪着铺子里的名贵衣裳兴叹,还不时得提醒正在巡逻的自己,别看得太明显,大男人老是对女人家的东西有兴趣会被侧目的。
  躺在布巾里的,正是这阵子她总会在回家时绕过去看两眼的一套对襟齐腰襦裙。
  不知是哪家织坊起的头,让布料染后呈现深浅或色泽变化,染不好或颜色差了,可会乏人问津,但这家织坊染出来的织料色泽就是特别好看。再加上他们的绣工比别家精致,一套好看的衣服可能刚放上去就被买走了。
  这件襦裙叫「天水碧」,顾名思义,四片裙呈现湖水倒映着天空的深浅色泽,深色的裙摆尾端染出了形似水波流动的浓淡,衬里的部分在裙角绣上了菖蒲,是夏装时兴的图样。
  上襦也是夏装时兴的轻纱,飘逸的虏袖上绣着彩蝶与流云,搭配彩霞一样的粉色披帛与浅金色绢带,都不知道让裴锦之眼巴巴地观赏过多少回了。
  除了衣裳,还有一支鎏金点翠蝴蝶步摇,是她没见过的样式,却也让她眼睛一亮。
  配上这套襦裙,一定很好看!
  「我想……应该很适合。」凌隆道。
  说起来,凌隆其实很有挑礼物的眼光,而这要拜他们那老顽童爷爷之赐,每年总有一次孝亲大会考,目的除了考核凌家男儿的武艺与行走江湖的能耐,还有就是考他们对家人的观察与体贴入微,除了路痴毛病难以克服外,他的考核成续向来都是名列前茅。
  「谢谢。」裴锦之有些别扭,低着头道:「我还是坚持你不应该在工作时那么做……其它情况下,你高兴就好。」
  这丫头也太好收买。这不是告诉他只要工作以外的时间,他想干嘛就干嘛吗?虽然在心里吐槽,但也让他瞬间欲望蠢动。凌隆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喉咙,「接下来三天休假,要不要到处走走?」才刚被原谅,他表现得极有分寸,连裴锦之都上了当,心想他真的是认错了。
  其实就只是以退为进的手段罢了,跟他相处久了,就不应该有「他很乖」的错觉啊!
  裴锦之当然期待难得的休假,就算是过去,十天一休也是她难得能穿回女装好好逛市集的时候,即便纱帽几乎不能拿下来。
  「还是算了,在家休息就好。」她一个人戴上纱帽,小心避开虎军同僚勉强可行,有他跟在身边,纱帽作用实在不大。
  难不成两人都得戴上纱帽吗?
  他是不介意在家休息啦,两个人可以在家做的事多着!光是想象都让凌隆下腹抽紧,喉结因为强咽下呻吟而滚动,差点想改变主意,三天都窝在房里对她做各种刺激又邪恶的事。
  对任何人他都不会有愧疚感,可独独对这丫头不行,因此当下,凌隆终究还是道:「如果你是怕会被认出来,我倒是知道个好地方,你连帽子都不用戴。」
  「要出城吗?」三天的话,出城走走倒不错。
  「阿曦家很大。」他笑着否决她的提议。
  「……」裴锦之瞪着他,半晌才道:「不太好吧……」虽然他们是堂兄弟,如果不是为了她,他本来就应该住在昭宁公主府,但哪有休假时把她带到堂弟家里闲晃的道理?
  「没有什么不好,阿曦也答应了,他会在家里安排节目,你待在公主府穿回女装不会被发现。」重点是,待在公主府比较安全。
  裴锦之的犹豫没有让凌隆改变主意,她终究在隔日换回女装,跟着凌隆乘上马车,到公主府做客。
  可以的话,她想三天都换不同衣裳。
  难得的休假啊!难得能换回女装啊!这三年来她别的开销能省则省,只有衣服首饰买了不少,还有好些都没穿过呢!
  但是到公主府做客,她又羞于带太多行李,总不好表现得像要去长住似的,最后只好遗憾地拣了几件贴身细软带着了。
  「欢迎。」凌曦一身绛红雨丝锦常服迎客,「把这里当自己家,不用客气,也不用担心有外人,这座公主府除了奴仆之外,就只住了我一个镇日无所事事的纨裤子弟,加上你们两个也仅仅是从非常冷清变成很冷清罢了,所以千万不用拘谨。」
  凌曦说的是事实。
  有时凌隆忍不住想,这小子爱凑热闹,贪冒险的性子,大概是太寂寞了吧。
  父亲长年镇守东北,凌曦成年后这座公主府几乎只有他一个主人,换作别的贵族老早纳了好几房小妾一母亲那边的亲戚,还会管他的除了舅舅今川王,就是太皇太后了,这两位长辈想尽各种方法塞女人给他,但他总是有办法泥鳅似地推掉。
  问他为什么?他说若要找女人,才智当然要匹配得上他,庸脂俗粉只会扯后腿;性格也要出众特立,才能陪他一块儿兴风作浪啊!
  更重要的是,他的二十八宿与好友兰玺的下属,就有不少在达官贵人身边伪装成小妾的眼线,女人能搞的破坏太多了,他可不会笨到自找麻烦。
  父亲那边的长辈不管他,只希望他真能找到心灵相依的伴侣,凌家比较常做的就是让他回翡翠山庄走走,或让家里的人来陪他住上一段时曰。
  「让你回青阳城得三催四请,到北方去跟四叔住你又嫌闷。」凌隆忍不住吐槽道。
  「你不懂啊,京城才有热闹看,青阳城等我养老时再搬也不迟。」至于回东北的将军府跟父亲住就算了,无聊会杀死他!
  凌曦笑咪咪地道:「好啦,我不当电灯泡了,今晚我有个饭局,会在外面吃,但你们院落可以开小灶,不合胃口的话尽管再叫大厨房上菜,整座宅邸你们都能随便逛,但是逛到我院子要小心了,机关很多,呵呵!」
  电灯泡?裴锦之曾在凌隆嘴里听过这个词,以为只是凌隆胡扯,怎么连凌曦也脱口而出?
  「我已经吩咐商号的人过来。」凌曦笑得有些暧昧,「皇商的货不只是最上乘,外头千金难买,锦之看上了就尽管开口要吧,反正堂哥的田产多到他管不动,凭他的懒散也是迟早要荒废,你替他多花一点还更实际。」
  在裴锦之的错愕与无语当中,商号的总管已经领着人进到公主府,照凌曦的吩咐,将号子和仓库里所有女人家的饰品衣服布料,全都搬出来——诺大的前院与偏厅都摆满大箱子,后头还有马车在卸货,这些还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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