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地抬眼看着那些嘻嘻哈哈,看何渊笑话不愿意的士兵,正色道,「你们先下去,我和何校尉有正事要谈。」
小兵们神情一凛,告退离开了。
何渊还以为营长有重要军务交待,没想到人一走,营长就颇有些不自然的说,「我上回给你的金子还没用完吧?给我两锭,我另外有用。」
何渊瞪大眼睛,营长居然要零花钱了?他想干什么?
因为有了爬犁,这几日在全城百姓的通力合作下,城中的积雪大半都清理到郊外军营里去了,整个街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因为时近年关,比平日更加热闹。
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答应小孩子的事情就要做到。至于顺便给那个女人带身衣料,是为了谢谢她发出豆芽。为自己解决吃菜的难题。
就这么单纯,放哪儿也不能有闲话的对不对?
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哦,男人想起来了,「弹月琴的。」
「是的是的!」思思激动得两颊都有些微微发红了,「您还记得我?」
看男人没什么答话的意思,思思忽地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您这是要挑布料吗?有没有中意的?」
呃……男人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将眼光投在一匹偏灰的湖蓝色面料上,他其实会走进这家店来,就是因为相中它。
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男人唔了一声,似乎还比较认同她的建议,只是对伙计又拿出来的皮毛,不大看得上眼。
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若一张口,只怕那些人又要问东问西,最后不知给传得怎样乱七八糟。男人就是不愿意被乱打听,才独自一人出来买东西。
只若是比起乱花钱来,男人又觉得给人说说闲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给他们多找点事做。他们也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眯眼不知想到什么的男人。迅速做出决定了,「就拿这种料子。要一身大人,一身孩子的。再拿一块跟我斗篷一样的料子。要给小孩子做件斗篷。」
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男人有点不高兴了。直接把一锭金子拍了出来,「够么?」
十两黄金百两银,伙计再不啰嗦。立即去裁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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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包满满 卷三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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