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你这头猪倒还有几分灵性,舍我吧。」清亮的声音里,小地瓜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个人。
准确来说,是一个倒吊在树上的人。
细看此人年轻不大,也就十四五岁,白皙的小脸上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极是灵活闪动。不过看他的穿着打扮,却与寻常人不同。
大冷的天,一身雪白的道袍,头上高高挽着个髻,插着一根木簪。只是脸上身上颇有些脏污,背后背着个包袱,手里挟着根佛尘。
而此刻,这个小道士就象是吊着根蛛丝的大蜘蛛般,在小地瓜眼前露出一口白牙,晃来晃去的笑。
「嘿嘿,小施主,贫道观你面相。就知你的至亲近日当有一劫。要不要咱们一起去救她?」
小地瓜眼睛睁得大大的,小嘴也张成个o型,随着此人左右摇摆。眼珠不错的看了他好一时,忽地跟火烧屁股似的牵着小猪,身手敏捷而迅速的从大青石上爬了下来。
然后丢丢丢的牵着小猪,一路往村中飞奔,一路高喊,「阿奶,拐子来啦!偷小孩儿的来啦。救命啊!」
八角镇,亭舍。
后宅里。一片死寂。
虽然不知亭长家近日发生了什么事,但金求盗很有眼色的没有去问。只叫媳妇日日多送些菜,并格外照顾下老人的口味。
亭长家的爹娘来了好几天了,一次门也没出。他远远的瞧见过两回。两位老人家形容憔悴,身形佝偻。原本前几个月还挺硬朗的人,如今瞧着就象是黄土埋半截了。
唉,说来都是儿孙作的孽,却让老人跟着一起遭罪,真是可怜。
天色渐渐暗了,金求盗也该回家了。
临走前,忽地有人把他叫住。回头一看,金求盗愣了。居然是好些天都没露面的郑夫人。
她瘦了好多,整个人跟蜡做似的,似乎风吹吹就能倒了。只是看着自己。笑得很谦和,从来没有过的谦和。
「金求盗,从前刚来这里时,你和你家娘子都帮了我和老爷不少忙,也没怎么谢过你。这对耳环,是我送你夫人的。还有这包卤料。是我卤肉的秘方,你拿回去给你夫人看看。她就知道以后该怎么做了。还有两匹布,送你夫人孩子做件新衣过年吧。」
她怎么这么好?金求盗吓着了,「夫人,您这是干什么?」
「没什么。」郑夫人将鬓角的头发捋到耳后,淡淡的笑道,「就是想谢谢你们,这些天,也算是患难见人心了。你们家都是好人,将来,会有好报的……我若从前有些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不要见怪。其实我家老爷本是个好的,都是我,妇人家小心眼重,你别怪我,好吗?」
金求盗越听越心惊,「夫人,您怎么好端端的说这种事?」
可郑夫人却不肯多说了,硬是把东西塞在他手里,转身就回去了。
毕竟是内宅重地,金求盗也不好追,只得捧了东西回家。
进门时,媳妇也吃了一惊,「怎么收这么多东西回来?」
金求盗把原委说了,弄得金大嫂也不安起来。夫妻俩坐那儿商议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把事往好处想。
「兴许,是这回的事闹得太大了,郑亭长也要走了,所以想临走前做点好事吧、」
金大嫂这么一说,金求盗也安心不少。
等着一家子吃了饭,晚上要歇息了,金大嫂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不对劲。说出自己心中压抑已久的猜测,「当家的,你说,这郑夫人会不会是要寻短见啊?我怎么觉得她跟交待后事似的。」
坏了!金求盗吓得一激灵就坐了起来,赶紧就要穿衣出门。
金大嫂急道,「嗳,这么晚你去干嘛?」
金求盗一面穿鞋一面道,「不管如何,郑夫人死不得!」
「为何?」
金求盗回身,压低了声音道,「你不知道,我之前在郑亭长桌上看过一份文书,竟是举荐陶家那个长子接任他当亭长。如果郑夫人死了,这回征兵的事一了,让陶家人坐上那位子,到时我这差事还怎么做?没了差事,咱一家子吃什么?」
金大嫂也慌得连忙坐了起来,「就算如此,若郑家铁了心要劝郑夫人寻死,你能有什么办法?」
都不是小年轻了,一想就能明白郑家为何要推郑夫人出来背黑锅。
金求盗怔了怔,忽地跺了跺脚,「好歹是条命,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人送死吧?我去亭舍看看,能劝就尽量劝劝。你睡吧,晚上别等我了。」
他匆匆出了门,可金大嫂哪里还睡得着?披衣起来,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
只求那郑夫人不要想不开。
可在亭舍,郑夫人已经收拾整齐了。
穿得干干净净,还特意洗了个澡,把头上钗环尽皆卸下,锁在留给儿子的匣子里,只化了个淡淡的妆,对着镜子微微笑了笑,然后起身拜别了郑亭长。
「妾身自嫁入郑家,这些年和老爷有过好的时候,也有过不好的时候。只是从今往后,求老爷多记着妾身的好处,善待我们的两个儿子。纵然他们有做错事的时候,想着他们没了娘,好歹顾惜些,妾身在九泉之下,也感激老爷的仁义。」
郑亭长闭着眼睛,心如刀绞。一眼都不敢看自己的结发妻子,喉头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重重的点着头。
郑夫人说完,倒是很平静的笑了笑,起身走了,「妾身不孝,就不去拜别爹娘了,免得徒增老人家伤心。往后,老爷也自多保重。」
可一出门,她就听到隔壁公婆屋里,有压抑不住的低低哭声。
饶是郑夫人已经说服了自己,可也忍不住红了眼眶。可再次回头,却见丈夫依旧死死闭着眼睛,扭过头去。
郑夫人心中一凉,蓦地又觉酸苦不已,这一刻,说不怨恨,那时假的,可想想两个儿子,她仍是义无反顾的走进黑夜里。
黑夜里。
一辆马车拼了命般,沿着水渠奔逃。
从前这一带,虽然有水流,却因为杂乱无间,既脏且臭,干旱的时候浇不了地,下雨的时候又会泛滥成灾,是老百姓离不开,又奈何不得的心头大患。
后来来了位大官人,姓叶名清。是他,在偶然经过八角镇时,看到这时的乱象,建计了图纸,又出了大笔金银,带着十里八乡的百姓们,把这些桀傲不驯的水源驯服,归整到了一处。建起一条能够灌溉全镇,滋养全镇的水渠。
老百姓们感谢他的大恩,在他死后,把他的灵位供奉进了龙王庙。跟龙王一起,享受他们的香火祭拜。
出门在外的浪子们,如今只要回家,都知道只要看见这条叶公渠,就知离家不远了。
尤其夜色下,只要顺着这一条泛着银光的水带一直往前走,就是龙王庙,再往前,就是八角镇。进镇就算到了家,再也不用害怕。
赶车的花裙子已经是满身大汗,浑身湿得就象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可她不能停,一刻也不能停。因为她知道,只有赶着马车,在那帮人追上之前赶回镇子里,她们才能得救。
车厢里,叶秋伸手摸摸朱孝平身上的伤处,又湿了。不用点灯,她就知道又出血了。
没有药材,就算经过包扎,可在这样颠簸的马车里,根本止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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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包满满 卷二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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