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正遗憾着,石板炸了。幸亏她抢救及时,菜都没事,就是浪费了不少油汪汪的汤汁,看得男人心疼不已。
「你就不能弄口好锅?」
叶秋白他一眼,「那你找个师傅给我打口铁锅啊。」
「铁锅?」
「就是士兵头盔那样的,不过打大些,再打薄些。可以做两个把,也可以做一个把。喏,就这样。」
叶秋一面形容着,一面拿根干柴在地上画了个样子。可想想不妥,又伸脚磨去,「算了,铁太贵了,别弄了。」
这时代有铁锅吗?她可别冒失,又被当成妖孽了。
男人这回看着她,很认真的说,「这不是贵不贵的问题,而是如果有这么多铁,就能打好几顶头盔。战场上,就能救好几个将士的性命了。」
气氛一下了荡了下去,叶秋颇有些无语。
可男人顿了顿,忽地道,「但你这个比较省铁,随便把哪家的桌炉融一只,就足够了。」
这……
应该叫他冷场之后,活跃气氛小能手吗?
但叶秋忍不住无耻的问,「真的可以打只铁锅?」
天知道,这可省事太多了。关键是能拯救多少胃啊,天天不是蒸炖就是水煮,谁受得了?
男人瞟她一眼,似是不满她的质疑。
旁边朱长富听了忽地问道,「你是想起点当兵的事来了么?那可知道征和七年,咱们宁武县的兵,去的是哪支队伍?」
男人心中默算,征和七年不是十三年前么?他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
朱方氏插言道,「十几年前他才几岁?你问他如何晓得?」
朱长富嘴唇动了动,难掩失望之色。
男人有些不忍,想想道,「如若等我恢复了记忆,我回到军里,替你们打听打听。」
「真的?」嘴上说着不在意的朱方氏,忙激动的道,「那你记得,我儿子叫朱德全,小名叫阿虎。他左耳朵下头有个豁口,是五岁那年淘气爬树,给树枝挂的,很是好认。他今年有二十八了,八字是……秋儿,你帮我写下来,写下来给他!」
才要拉人写字,可忽地发现自己手上端着的空碗,朱方氏自觉失态,不好意思的道,「瞧我,怎么就急成这样?还是吃了饭再说吧,不急。这么多年都等过来了,我不急的。」
可叶秋还是去拿了纸笔,替朱方氏写下朱德全的个人简介,慎重交到男人手里。然后,一家人才开始吃饭。
可到底因为想起了多年没有消息的儿子,这顿饭再香,老两口也吃不出味儿来。
饭后男人看天光尚早,主动到后院去劈柴了,并说喂马的事情也交给他。
至于小地瓜,就在他旁边站桩。地上还插了一根草棍子,烧完才允许休息。
叶秋瞅瞅可怜巴巴的儿子,毫无解救的意思。也趁着天光,拿着从今天肉里抠下的几片肥肉,炒的一盘酸豆角出了门。
屋里,老两口不想说话,只想静静的思念一下他们儿子。
有一些安慰,旁人都给不了,只能老两口相互安慰。
……
叶秋出了门,顺着村路一直往上走,不多时,到了一户人家跟前。
这家本有两口窑洞,但一口窑洞打了一半就没动了,荒废在那儿,只能搁些杂物。
叶秋走过去时,还看见一只耗子从角落里窜了出来,吓了她一跳。幸好手上提了个篮子,否则,菜都要摔了。
「谁呢?」窑洞里已经黑下来了,但仍没点灯。听着外面的低低惊呼声,家主停了筷子,问了一声。
「芳嫂,我叶秋。」听屋主问话,叶秋一面应着,一面笑着进来,「哟,吃饭呢?那正好,给你们加个菜,也尝尝我的手艺。」
她把那碗还温热着的酸豆角炒肉一端出来,芳嫂的小儿子,连拴儿眼睛就亮了,「有肉!」
也不打声招呼,就把含在嘴里的筷子戳进菜里翻找起来。
叶秋微微蹙眉,她家地瓜才三岁,也没惯出这毛病啊。这也太难看了吧?
虽说屋里很黑,看不清叶秋神色,但芳嫂还算懂事的告了个罪,「我家难得吃回肉,你别见怪。」
那前几天分你家的野猪肉是纸糊的不成?叶秋不去戳破,只笑了笑,「没事儿。裙子妹妹,上回谢谢你来我家地里帮忙,你也吃啊。」
听她这话,花裙子却笑着摇了摇头,她是不能说话,但耳朵并不聋。给叶秋倒了碗水来,然后低头吃着自己面前,没有半点油水的咸菜窝头。
这个又太慬事了。
可芳嫂却看得满意,「她一个女孩子,吃那么好干嘛?男孩子要长身子,才要多吃些好的。」
叶秋忽觉膝盖略疼。
她会护着儿子,也心疼老人,可该她吃的,似乎也没客气过。若芳嫂看到,那不得心疼死?
正不知找什么话讲,连拴儿却说了,「这个菜是油炒的,比家里的香。得留着我一人吃,你们不许吃。」
就这短短的工夫,他已经把那菜里不多的几块肉全挑光了,连碗都整个端到了自己跟前,明显要吃独食。
「好好好,都给你留着。」
芳嫂宠溺的看着儿子,吃完了家中仅有的两个玉米面馒头,出去玩了,这才分神跟叶秋说话,「村里人早说了,你炒菜就是香,人人都爱吃,果然是这样。」
可这跟你把菜全偏给儿子,有毛的关系?
叶秋不是没见识过乡下人的重男轻女,可做得这么过分的,这芳嫂也算是首屈一指了。
再瞅瞅旁边骨瘦如柴,却没有流露出半点不满的裙子,依旧费劲的啃着她的粗黑窝头,叶秋有点牙疼。干咳两声,直截了当道出来意。
「我今儿来,一是谢谢你们,二是想说,以后真不必让裙子去我们家帮忙了。我们家人手够了,你们家的活也多,实在不必客气。」
芳嫂脸上笑容一僵,连裙子也愣住了。
叶秋怕她们误会,忙解释道,「这可不是嫌弃裙子,事实上,她的活干得又快又好,连长富叔也是夸的,可我家实在是用不上啊。」
芳嫂再望望女儿,连吃窝头的心情也没有了。犹豫了半天,才讪笑道,「这回你家是请了连家,那下回有事,可以来找我家的吧?」
村里没有秘密。
上次连蔓儿陪叶秋进城,回来得了两块尺头的事,就是连家人不说,可村里人也知道,八成是叶秋给的好处。全村也只有她这个外来户,才这么讲礼。
若说这还不过是小意思,可后头董老太因不忿叶秋找了连家帮忙,四处跟人说,连家如何不仗义,抢了她家的一百文,就很让人动心了。
芳嫂,拖着两个孩子,日子确实比旁人更加艰难。这一百几十文,兴许旁人还好,她却不得不上了心。
上回不过是让女儿在找叶秋时,赶了那么一会儿车,回头朱方氏都特意送了好些猪肝过来,还嘱咐说是叶秋给的。
芳嫂心想,既然叶秋好心,能出钱请连升做事,何不让女儿也去帮忙?
又不吃她家喝她家的,那她回头肯定还得不好意思的送东西送钱过来。到时自己再好生求求,往后不就多条财路?
却没想到,这回叶秋却是拿一碗肥肉炒酸豆角,就把她们家打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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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包满满 卷一 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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