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象是在第一次举刀冲向敌人阵营时,砍下第一抹鲜血,溅在脸上时的颤栗。
还象……
那瞬间涌起的感觉太复杂,他有点想不清,也想不明白。
但这一刻的景象,却无比鲜明,又无比清晰的刻在他的心上,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无论何时回想,总能清晰的记起这一幕。
记得那个仿佛踏在天地之间的女人;
记起被她踩在脚下的,层层叠叠的金色山峦;更记得她身后,那些大片大片,干瘪枯褐,却直直硬挺着的庄稼杆子,在呼啸的西北风,和她几乎让天地为之颤抖的呼喝中,东摇西摆的低下了头。
真是奇怪。
明明那么纤秀的一个女人,可在那一刻,却似诡异的跟漫天呼啸的风声合为一体。
以致于他每每一想起来,全身的血流都为之停滞,心更是莫名的抽紧。
当日后有人问起男人,叶秋是个怎样的女人时。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
西北风。
小地瓜知道,自己做错事了。
所以挨了打也不敢撒娇,端来面汤时,也不敢要人喂,自己一勺一勺全给扒拉着吃光光了,再给拎去洗澡时,也只敢象征性的捂了下小小鸟。
然后现在,他很乖觉的窝在热乎乎的炕上,裹着厚厚的大被子,等搁炕桌上的姜汤放凉一些,就赶紧喝下去。
唔,不时挪动一下,是因为挨过打的小屁股还在隐隐作痛,不是他不老实。
小东西昨晚在外呆了一夜,不喝点姜汤,只怕是要生病的。
朱长富板着脸,半盘着腿坐在热炕的另一边。眼里熬夜的红血丝虽然仍在,但已经没有了那些担忧,人看着也精神了些。
粗糙大手摸摸那盛着姜汤的碗,老人家觉着差不多,沉着脸发号施令了,「喝!」
小地瓜赶紧裹着被子,蠕动蠕动着拱过来,小嘴巴凑到碗沿,吹吹热气,才吸了一小口,顿时就被那又辣又烫的姜糖水激起满眼的泪。
「不许哭!就要趁热喝才好。」朱长富话音未落,朱方氏推门进来端姜汤。
瞧那小东西含着两包泪,可怜巴巴的看着她,顿时心软了。可朱长富再瞪她一眼,朱方氏便只上前从柜子里拿出红糖罐子,又给他加了一勺糖,又搅了搅,然后什么也不说的端着两碗姜汤出去了。
被集体冷落的小地瓜瘪了瘪嘴,抬袖自己抹了把眼泪,抱着姜汤小口小口的喝起来。
朱长富硬着心肠,瞥一眼那顶着微湿的柔软头发,卖力表现的小东西,硬是没给他好脸子。
不管不行,小东西的胆子委实太大了!
半声招呼不打,就敢深更半夜的跑下山,到了地方也不吭声,弄得自己丢了一夜不说,还把他们的心都快吓掉了。
朱长富只要想起这个,都恨得牙痒痒。要不是已经亲眼见着小东西的屁股都快被他娘打肿了,他都有再挥一顿巴掌的冲动。
这熊孩子他就不知道怕吗?
大晚上的走丢了怎么办?遇到坏人,或者狼啊野狗的叼去怎么了?就算什么事都没有,他就不知道家里人得有多担心吗?
瞧瞧他这身上摔的,虽不至于伤筋动骨,但有好几处青淤紫痕。还有那小脸上,也不知在哪儿铲了一块,都渗着血了,也不知落不落疤。这要还不给他个教训,他能反上天去!
朱长富忿忿下了决心,这回谁护着也没有,全家都不许理他!起码,起码得等到睡觉那会儿再说。
「喝完了。」哑着嗓子,地瓜吸着辣出来的鼻涕,把空碗往前一推。
朱长富脸色好了些,拿了块干净帕子给他,「自己擦擦。」
起身收了碗,原想就手在门口洗一洗。没料到门一开,一只还带着出生不久的新鲜粉嫩,圆滚滚胖乎乎,白底黑褐条纹的小野猪也不知埋伏多久了,明显撒着欢就想往里钻。
「不许进来,出去出去!」
朱长富皱着眉头想把小猪往外赶,可他毕竟伤了脚,虽把小猪拨得翻了个跟头,可趁他一收脚的工夫,小野猪一扭一钻,又身手灵活的进了门。
准确无误的扑往火炕方向,趴在温热的灶前,哼哼唧唧的甩着小尾巴,不肯挪窝了。
朱长富老眼怒瞪,他还没老到收拾不了一只小猪崽子吧?
就算是野生的,也不成!
看他黑着脸去拿扫把,小地瓜开口求情了,「爷爷,别赶它。外面冷,天黑了,小猪没有娘,它会害怕的。」
听着那带着哽咽的稚嫩童音,还有将掉不掉的大颗泪珠,朱长富觉得有点撑不下去了。
横过去一眼,冷着脸道,「你就在那儿看着!不许下炕,你娘才给你洗干净的。」
小地瓜又老老实实缩回去了,朱长富皱眉瞅他两眼,再瞅那明显赖着不走的小猪两眼,柱着拐,一瘸一拐出门了。
叶丫头最爱干净,要是回头让她看到屋里进了小猪,肯定要嫌弃。到时小地瓜争不过,肯定要哭。他还是提前找个筐,给那小猪崽子安个窝吧。
唉,人老了真是不中用了。嘴上说不管不管,可怎么又管上了?
朱长富一面嫌弃着心慈手软的自己,一面去弄猪窝了。还收了几件破烂不要的衣服垫上,弄得有模有样。
这小猪说来跟孩子也算是缘份。
听地瓜说,他跟那大个子掉下山崖时,正砸在头母猪身上。
结果,当然是母猪死了,跟着它的小崽子全跑光了。只有一只被压在母猪肚子底下,差点没憋死。直到第二天大个子醒来,才被发现。
然后,这小猪仔就被地瓜当成同生共死过的患难兄弟给抱回来了。
正要把筐拿进屋里去,隔壁的门开了。
朱方氏和叶秋一前一后捧了药碗和水盆出来,并小心的把门带上了。
朱长富轻声问,「还没醒?」
叶秋疲惫的摇了摇头,抚了抚额,「药是灌下去了,也不知有没有用。要是明早烧不退,还得送到镇子上去。」
这个大个子,在刚见到叶秋时,一句话没说,就晕了过去。
叶秋还以为是自己太吓人了,结果一瞧,此人身上却是伤痕累累,还早就发起了高烧。
当然,扒人衣服,看人伤痕之事,是朱长富做的,灌药之时才交给叶秋。而他的外伤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后脑勺的一处磕伤。没有破皮,却是鼓起小孩拳头大小的一个包。万一里头淤血不散,那是说不好会落下什么后遗症。
朱方氏半是赞叹半是咋舌道,「亏他能扛。伤成这样,还能走到咱们这儿来,真是条好汉。」
这话半点不恭维。
大个子扛了小地瓜,小地瓜又抱着小猪仔。然后再加一头几百斤的大野猪,就是条好汉,也怪吃力的。
可他还伤着,却硬是靠着两条腿,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才倒下,这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八成是个当兵的。」朱长富早在给人脱衣验伤时,就查看过了。
那人肩宽背厚,肌肉紧实。两手虎口处有长期使用兵刃磨出来的老茧,身上更是不知多少次刀枪留下的新老伤疤,只不知这是个退伍的,还是出门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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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包满满 卷一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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