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神与金 第四十二章

  「你先把他治好,要闲话家常就随便你了!快一点!」怀财拉着人过来,不管这一拉,招惹多少霉运上身,她对霉神可是没有半点抵御能力,儿时在梅无尽身边养血肉,那阵子,她大概把凡人一辈子的霉运全历光光了,惨况不忍回顾,斑斑血泪史。
  「那么一丁点小伤,延误个把时辰也无碍。」梅无尽仍沉得在乍见绝色青年的震惊中,其余闲杂事,不过尔尔。
  「先治人吧,我看小姑娘急坏了。」最后还是绝色青年开口,才让梅无尽甘愿挪抬尊手,把鎏金被打断的背脊骨,一段一段接回去,过程还相当潦草敷衍、粗率残暴,一副恨不能快快了事的样子。
  怀财又不满了,看了心疼,动手制止大夫粗暴的疗程,最后更直接夺走梅无尽手中布帛,自行替鎏金缚缠伤势,中途不断碎念其人的医德瑕疵。
  梅无尽乐得轻松,折返回桌边落坐,与绝色青年喝茶、话当年。
  一改方才漫不经心的神情,面对绝色青年,梅无尽面庞明显充满敬意,连惯常的慵懒笑意也不见,变得认真,活似课堂学生遇见老师那般,实属罕见。
  「尊神既然离开那处,应该不打算回去了吧?」梅无尽问。
  绝色青年对于杯中所盛的茶水,颇感新奇,瞧了瞧,举杯微晃,抿了一口,细细品味,又饮一口,才回道:「……我只是过来取钗,拿到之后,回去也无妨。」
  梅无尽闻言皱眉,道:「放眼天界,已无人能再囚禁尊神,您何苦——」
  「那儿安静,无人干扰,前几百年觉得孤单,后来倒也习惯了,如今的外界,我全然陌生,往日战友几乎羽化殆尽,我寻不到留下的理由,再说,我若留下,怕仙界又要翻腾许久了。」
  「当年囚禁您的理由,您如何甘心?」梅无尽很替他抱不平,然当时自己力量微薄,什么也做不到,只能眼睁睁……
  「无所谓甘不甘心,他们畏惧我,希望我永世不出虚境,情有可原。这茶……真好喝。」绝色青年作了品评,挑动眉峰的神色,竟有些单纯。
  「尊神——」明明在讨论正事,还有心情管茶?
  绝色青年见梅无尽恼怒,微微一笑,口吻很似长辈教导晚辈,充满坚定且耐心:「无尽,我对自己的宿命毫无怨言,天造神只自有理由,如同你是霉神,夭厉是瘟神,皆是天赋重责,我亦然。只是,我职责已了,天地间,再不需要我,我本该在一切结束后羽化,回归虚无,我也不明白为何我依在,这非我所愿。」
  「您怎能毫无怨言?!天地未开之初,魔族吃神族像在进补一样,那时若不是您,神族早已灭绝,神们却在您平定所有战役后,将您囚禁虚境,完全抹杀您的付出和功迹——」
  绝色青年揺首,一泓长发光泽荡漾,轻笑道:
  「我没有功迹,那是我该做的本分,我的出世,就是为了杀戮,如今这般难得的平和,杀神自当无用。」即无用,被弃之,又何必追问原由呢?
  鎏金被怀财包扎之余,耳朵听着两人对话,虽早已猜测过青年身分,然而言谈间获得证实,他仍不免惊讶。
  远古之际,天地浑沌,最蛮荒的战场,最困难的生存,神族曾沦为势弱之辈,处处受尽欺凌猎杀。
  老一辈神族提及,总免不了几声唏嘘,叹当时熬过来的神只,个个风里来浪里去,全是吃过苦头的,哪似新辈神族,未曾见识往昔壮烈,都是绣花枕头,软绵绵。
  犹记彼时,为抢生存之地、为争脸负输赢、为残酷玩乐、为噬神增进功力,魔族争相猎神,越发疯狂……
  长辈口中的那一日,漫天浓云,如一匹铺天盖地的巨大黑幕,遮蔽微弱天光,闷雷电烁穿梭交杂,下方神族鲜血蜿蜒成川,魔族群聚,啃咬着手臂,吸食着骨髓,正不亦乐乎。
  一名无名神只,在暗阒浓云间降下,仿佛天落星子,光辉逼人。
  当时,他还不该被称之「神只」,他面庞似神族清俊,一尘不染,背后一半的乌翅又宛似妖魔,谁都无法肯定他隶属何方,然他手持利剑,沉默间,屠尽在场魔族,乌墨色的魔血,与神血相融为一,血川源源不绝……
  他只杀妖魔,不曾伤及神族,神族自然视他为同类,即便他来历不明,在神们急欲需要战友及强大援兵之际,谁还有心顾及其他。
  神们依附于他羽翼之下,寻求他保护,神们敬称他一声尊神,私下则喊他「杀神」,奉他为尊,直至天地劈开,神族归天,这位杀神却从此失去音讯。
  原来,他竟是被自己守护的神族所弃,成为禁忌之名,囚禁于谁也无法抵达之境。
  原来,教魔族闻之色变的「杀神」,竟是如此美丽温雅的绝色青年,生有一副任谁见之,都忍不住把他推到战事后方,叫他赶快先逃,这儿我顶着先的无害面容。
  绝色青年眸光悠远,遥望窗外景致,目中空无一物,仿佛风再柔软、花再芬芳、天再湛蓝,全与他无关,淡淡补上一句:
  「这里,没有我存在的理由。」语气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没有惋惜,没有感叹,没有不平,像在说着一件理所当然之事。
  「存在需要什么理由?别人说你能活,你才活吗?你自己呢?想不想活、想怎么活,是你自己决定的吧?连存在也要问理由,那吃饱要不要理由?喝水要不要理由?欸欸,干么掐我手臂,很痛耶,我说两句不行呴?!」此番高谈阔论,当然来自于口不择言又没弄清始末的怀财,她正被鎏金捏手,要她闭嘴。
  她神族资历太浅,连杀神名号都没听过,又岂会知道眼前这名男子,曾教魔族闻风丧胆,冷剑一出,取命千百,脚踩鲜血而面不改色,若要摘下她脑袋,比从桌上取杯茶更容易万倍。
  初生之犊不畏虎,虎前嚣张继续训,怀财什么没有,一颗蠢胆很肥大:「之前为别人忙活,既然对方不需要你了,正好,你乐得爽快轻松,真真正正地,想想你要怎么好好过生活,不为谁,只为你自己。」
  她说得畅快淋漓,鎏金听得心惊胆战,生怕她误触逆鳞,随口一句惹怒杀神,他决计无法由杀神手中保她无虞,于是不顾自身伤势,硬要由床上起身,挡在她面前。
  绝色青年倒未露半点不悦,悠然撩袖,伸出手来。
  纤长如玉的手,完美无瑕,不染一丝血腥嗜杀,难以想像其握剑时的冷冽狠厉。
  「孩子,能把木钗还我吗?」他对鎏金道。
  鎏金手一翻,木钗安躺掌心,递了上前。
  绝色青年取过钗,上头垂缀的粉色蔷薇,真花般艳美,冰穗下,粉珠微微揺电,晃荡着谁笑靥似的弧线,他一时回想不起,却瞧得出神,良久无语。
  「我不知我能做什么,在这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绝色青年口吻迷惑,脸庞充满惘然,竟有些许向她讨教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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