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三老爷,从这丫头进京,张口闭口都是侄女儿侄女儿的。
「有的人看重表哥的身份尊贵,因此就奉承起来,表哥见的少,难免……」
「堵她的嘴!」
恭顺公主从来都是随心所欲的性子,沈国公位高权重还在她手里委屈了十几二十年呢,如今更不会给一个在自己面前唧唧歪歪还嗔自己闺女的丫头脸面,挥了挥手,就有几个脸上也露出愤怒的大丫头飞快上前,将那个骇然地退后了一步,显然不敢相信恭顺公主竟然真敢不顾一家子的情分来收拾她的沈明珠给捆上了堵住了嘴,这才看了看那个吓得浑身乱抖的女孩儿冷冷地说道,「你再废话,就与她一起作伴去!」
「我一时听住了,竟没有反应。」慕容南温和地看着沈明珠这表妹给捆得牢牢的倒在地上,眉目之间都是一派的平和温柔,和声说道,「平日里因阿秀身份贵重,我竟时时奉承着的,如今叫人反着说,竟生出几分疑惑来。」
见正挣扎的沈明珠眼睛都睁大了,与那个柔弱的女孩儿皆不敢相信般地看着自己,他只是笑了笑,望了诧异的明秀一眼,这才继续说道,「至于伤神等等……女孩儿家家这样不尊重不要脸,老太太知道么?」
「表哥!」那女孩儿含泪唤了一声,竟仿佛要死过去一样。
他说她不要脸!
「可不是不要脸么!」就在此地正叫慕容南一句话震得大家都呆滞时,就听见外头传来了一怒气冲冲的声音。
明秀抬头往门口看去,却见门口一个一身紫衣,容貌精致灼灼生辉的青年正一脸愤怒地进来,死死地瞪了那女孩儿一眼,之后哀怨地往慕容南的方向看去,回头给恭顺公主与平王妃请安。
「小四今日看着身子骨儿不错,这是大安了?」恭顺公主不明白这小子若是对自家闺女有意,为什么却要哀怨地,一双桃花眼儿含情脉脉地去看自己的堂弟,不由含糊地问道。
「不要脸」这样一句刷好感的话竟然不是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慕容宁心里好遗憾的,又见恭顺公主对慕容南和颜悦色,显然方才的话很叫公主大人十分欢欣,越发有气无力了。
他他他,他就晚了一步!
「阿宁怎么来了?」平王妃心中微微一动,转头与恭顺公主笑道,「阿宁如今可忙碌得很,这出息了,入了兵部行走,我听说最近常往各家去求教差事儿,这是来问大哥差事儿的?可见你对差事上心。你放心,大哥才从军中回来,从前也入过兵部,只要你看得上,就尽管问,啊!」说完,还笑眯眯很慈爱地对瞠目结舌的安王殿下微微颔首,偏头笑了。
安王殿下惊呆了!
这位王妃,这不入宫来个宫斗,简直太屈才了呀!
他,他怎么是来找沈国公的呢?安王殿下是来找沈国公他闺女的呀!
不过这话不敢说的,不然大庭广众敢嚷嚷与荣华郡主怎么怎么着,会被愤怒的沈国公父子抽成渣渣。况平王妃说的好,看得上沈国公就得去讨教一二,这若是一会儿不讨教,那就是看不上沈国公的意思……
头一回,安王殿下觉得有个伶俐的亲娘是多么的重要。
关键的时候可以叫人绝处翻身呐。
「这个……自然是来与姑丈询问些差事,只是做人得有点儿亲情,不好过门不入。如今我是来给姑母请安的。」
安王殿下上辈子娶媳妇儿可简单了,小小地使了一点儿手腕儿就完了,没想到这辈子这么艰难,为了日后的幸福,安王殿下觉得自己很不该再要脸了,羞羞答答在俊俏美丽的脸上透出些红润,飞快地抬头看了恭顺公主一眼,之后微微偏头,眼睛转了转,眯起眼睛猛地瞪了那个柔弱的女孩儿一眼。
那女孩儿听这是个王爷,已经呆住了,见这个花容月貌仿若女子般美丽的青年对自己看过来正要羞涩,却叫那双眼中的冰寒冷厉刺得浑身一凉,心悸不已。
她仿佛是真的有些柔弱,见慕容宁唬了一眼,顿时脚下一个踉跄,一只手下意识地扫向前头侧身仿佛等着自己的安王。
还没叫这姑娘搭着自己的边儿呢,安王殿下已经大叫了一声!
「做什么!」差点儿叫倒霉侄子给惊出毛病来,恭顺公主越发觉得这侄儿跟沈国公形容似的,是个神经病了。
「她竟然敢触碰本王!本王冰清玉……神圣不可……本王的身上,只有本王日后的王妃才能触碰!」慕容宁一脸义正言辞地与嘴角抽搐了的恭顺公主认真地说道,「太没有规矩了!姑母!还不给本王打水来!」他转头与也惊呆了的一溜儿大丫头厉声道,「本王要洗手!好好儿地洗干净!」
「那姑娘是谁?」明秀听得都笑死了,见平王妃与恭顺公主都一脸呆滞,急忙掩住了嘴上的笑偏头问道。
「表妹不知道?」明华诧异问了一声,之后带着几分讥讽地说道,「那是老太太的心尖尖儿。」
「心尖儿?」明秀转头,突然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还未进京时,曾有国公府的书信过来,说太夫人接了一位表姑娘入府,很当做心尖儿一样照顾,爱重程度与沈明珠仿佛。
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沈明珠是三老爷唯一的嫡女,且生得极美,据说还有几分才情,从小儿就得太夫人的疼爱超过了旁人。
连名字都格外地不同,
旁人,就如同明秀也不过名字寻常,太夫人却亲为她取「明珠」二字,还曾得意地抱着这姑娘说是沈家的明珠,半点儿都没有将荣华郡主当回事儿。
当然,沈国公当场就翻了脸,叫沈家生下了这明珠一家的滚蛋去别人家耀武扬威去,还是没脸没皮的三老爷抱着亲哥的大腿哭出了血,在太夫人恨得吐血,眼珠子都红了的目光里坚定地宣布自己这个嫡女不是什么明珠,在荣华郡主面前那就是不值钱的石头疙瘩,且叫府里人都不许把这姑娘当回事儿,叫沈国公开心了,这才得意继续留在国公府里混吃混喝,顺便恶心一下老娘媳妇儿啥的。
沈国公对弟弟的识相很满意,因三老爷不敢叫沈明珠居明秀之上,因此还夸了一回,叫这三叔如今还觉得,只要更看重明秀,自己就能在亲哥面前得好报。
这么想其实也蛮对的。
沈国公也挺喜欢三老爷往太夫人面前去气得这老太太一愣一愣儿的。
亲儿子捅的刀子才疼不是?
之后不过是沈国公阖家离京,太夫人才抖起来了,将沈明珠当正经的公府小姐教养,时日久了,竟也忘了谁才是国公府的主子。
明秀知道沈明珠得宠,再看看下头那个立不住跌在了地上的柔弱的女孩儿,见她瑟瑟发抖地往四周看,清清的泪水落下来叫人生出了想要保护的感觉,便微微敛目。
这女孩儿该名为方芷兰,亲祖母是太夫人的同母妹,只是这位就没有太夫人这样好运,一介庶女能嫁入沈国公府做续弦。当年出阁不过是嫁了一户殷实的人家,然而那家里妻妾争锋都不是省油的灯,太夫人这位妹妹倒也是个人物,斗完了一波一波的小妾通房的,自己却也内里耗尽早早儿撒手人寰。可怜留下了一个子嗣也身子亏空,大抵是在之前的妻妾争斗之中叫人暗害过,前不久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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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妃在上王在下 卷一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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