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别过来。」洛珩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
他实在不太喜欢像猫、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也没有什么特殊缘故,就是不擅长和这些精力充沛的小东西相处,又害怕它们会不会咬人或是抓人,因此一向敬而远之,能不碰到就不碰到。
「你怎么了?」黎依依并不晓得他害怕接触猫咪,还一步步朝他走去。
「我待会还要上英文课,没空陪你玩。」洛珩直接大步绕过她,想赶紧下楼。
黎依依迈开步伐,亦步亦趋跟在洛珩身后,没想到接下来就发生了那个让她始料未及的意外……
时光荏苒,十多年晃眼即逝,身穿俐落裙装,脚踩细跟高跟鞋,留着一头俏丽短发的美丽女子拖着一口行李箱和宠物提笼走在机场大厅。
女子生得一张如明星般耀眼的精致五官,化着淡妆,显得五官更加立体,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但她仍笔直朝前方走去,对旁人的视线恍若未闻。
不久,女子在一名面容俊朗的男子面前停下脚步。
「依依,你怎么转性穿起裙子啦?」男子看到她的穿着之后,露出十分震撼的表情。
「孙廷安,偶尔穿穿裙子没什么。」黎依依有些尴尬地拉了拉身上的裙子,瞪了孙廷安一眼。
她还不习惯穿裙装,总担心会不会太短,而且身下凉飕飕的,感觉好别扭。
孙廷安是她住在美国时的邻居,那区住的几乎都是华人,他们两人的中文程度都还不错,平时也都用中文沟通。住在美国这几年,父母没让她忽略中文学习,所以她有基本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孙廷安大了她五岁,可是她向来都是连名带姓喊他,孙廷安本人也不介意,两人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几个月前孙廷安被公司丢到台湾工作,不过听说他也因为这样在台湾找到了真爱。
在她七岁那年,身为大学教授的父母受聘到美国的大学任教,即使不愿意,但年纪尚幼的她也只能跟着父母搬到美国。期间虽然曾和父母一起回台湾几次,但都只是短暂停留,而这次她是抱着不达目的绝不离开的决心回到台湾。
还记得在搬家之前,她害自己最喜欢的洛珩哥哥从楼梯上摔下去,很少哭的她那时候哭得可惨了,尤其洛珩在摔下楼梯时撞到了额头,流了很多血,送医缝了好几针。
她一直想着要去向他道歉,可是在事情发生之后,他怎么也不愿见她,没过多久,她就跟着父母搬到美国,就连最后的送行他也没来。
对他的歉疚和喜欢多年来她都不曾忘记,想着总有一天一定要为当年的事道歉,还要告诉他自己有多喜欢他。
回台湾探望亲朋好友时她见到洛家父母好几次,却怎么也见不到洛珩,他老是有借口不在家,让黎依依忍不住心想,洛珩肯定讨厌死她了,否则怎么会这么积极躲她……
从懂事以来,她就一直喜欢着洛珩,这样的感情并没有因为分隔两地及长大而改变,连父母都很讶异她会这么执着。
很多人是随着成长和时间的流逝忘了童年时的纯真情感,但她却是越来越往心里放,怎么也忘不了一直喜欢着的邻家哥哥。
「别说偶尔了,这是第一次吧?是为了那个你暗恋快半辈子的青梅竹马对吗?看来你是下足了工夫想当小女人。」孙廷安戏谑道,估计只要认识黎依依的人都知道她有个暗恋多年的青梅竹马大哥哥,除了那位哥哥本人不晓得而已。
从认识黎依依以来,他似乎没见她穿过裙子和高跟鞋,刚开始还一直以为她是男孩,直到某天发现她走进女厕,才知道她是女生,还记得自己当时死都不相信这件事,大哭着跟母亲说黎依依突然变成女生,真是好笑。
又因为他时常打架打输黎依依,实在不服气,便也跟着一起学空手道,目的就是要赢过她,虽然这个目标到现在都没实现过。黎依依是他见过最强悍的女人,再加上打扮又像个男生,所以她在男生眼中常常是哥们,在女生眼中则是英雄。
黎依依后来念的学校都不用穿制服,于是她都只穿裤子来上课,理由是舒适,孙廷安更没有机会见到黎依依打扮得像女孩子了。
现在看来,爱情当前,舒不舒适全都可以抛诸脑后。
「那以你身为男性的眼光来看,这样合格吗?」这身裙装和高跟鞋都让黎依依很不自在,可是为了让洛珩喜欢,她决定稍微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从今日起当个妩媚动人的女人。
当然,她并不晓得洛珩喜欢什么样类型的女人,只是母亲说这个样子大部分男人都不会讨厌。
随着年龄增长,她不再像以前那般中性,她的五官渐渐长开,越来越精致,身材也是匀称适中,又因为母亲突然意识到不能放任她继续糟蹋皮肤,给她买了不少高级保养品,并叮嘱一定要做足防晒才能出门,现在她的皮肤不仅白皙,甚至到了吹弹可破的地步,所以即使她平常对打扮还是不怎么上心,但至少大部分人看见她都觉得是长得不错的女人。
至于个性和行为举止?那便不是一时半刻能改变的了。
「看起来人模人样,不过要变成小鸟依人型的美女,可能要砍掉重练才行。」孙廷安摸了摸下颚,状似认真地说道。
「……太久没尝到我的拳脚功夫了?等我学会了小鸟依人,第一个恶心死你。」黎依依抽了抽嘴角,早知道就不该问这位对女人没兴趣的家伙。
对,没错,从她认识孙廷安以来,他喜欢的一直都是男人。
「女侠饶命,我订了餐厅要帮你接风洗尘,看在我这么用心的分上就别和小人计较了。」孙廷安几年来可没少被摔过,光想到都有些害怕。
「算你识相。」黎依依轻哼了一声,故意摆出胜利的姿态。「为了奖励你特地来接机,让你瞻仰瞻仰起司的尊容。」她将宠物提篮递给孙廷安。
「起司好久不见,在飞机上乖吗?」孙廷安很喜欢黎依依养的橘猫「起司」,十分乐意帮她提着提笼。
「你这么说就太没礼貌了,我们家起司当然乖。」起司就是她当年在公园里捡到的小猫,去了美国后,她替它取了个名字叫作「起司」,因为起司是洛珩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起司现在已经是只老猫了,健康状况还算良好,并没有什么疾病,只是慵懒了点,并不喜欢走动。她和起司相处了十多年,起司非常黏她,所以这次才把它一起带到台湾。
「好,是我错怪起司了,待会拿它最爱的零食补偿它。」孙廷安逗了逗提笼里的橘猫,而后突然问道:「你就这样跑来台湾,叔叔、阿姨没说什么吗?」
黎叔叔和黎阿姨非常疼黎依依这个独生女,这次竟然放任她一个人到台湾,而且她说不定要待上好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也有可能。他听黎依依说这次的目的是要让那位大哥哥喜欢上自己……总之,他猜想应该是不会太快达成。
「有洛伯伯和洛伯母在这里,他们有什么好不放心的,他们一听说我是为了洛珩哥哥回来的,都很兴奋地说要帮我呢!再说了,不是还有你在吗?就算天塌下来也是先砸到你们这些高个子,有什么好怕的。」黎依依摆了摆手,要他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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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奴的报偿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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