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自己的手艺没有信心的人,纵然知道那是个好选择,却也是不敢去的。
贵人的生意,可不是那么好做的。
「我没有父母亲人在,嫂子肯惦记,是再求不来的福气。」清薇说,「原本我倒想将这生意索性送给嫂子,只怕以后说不清。因此嫂子还是回去同家里商议,只要拿出五两银子,我便将熬粥和做馒头的手艺教给你,保证做出来跟我做的是一个味道。」
「这是应当的。」刘嫂子道,「只是五两银子的确不是小数目,我还得回去问问我们当家的,明儿再给姑娘准信。只是我还有个不情之请,姑娘也知道,我年纪大了,笨手笨脚的,不如年轻人利落。我有一个女儿,今年也得一十二岁了,不如让她来跟着姑娘学?往后也好有个傍身的手艺。」
「可以。」清薇笑着应了。
大概是知道往后就是自家的生意了,所以刘嫂子今日格外卖力。说来也巧,今日生意比平时还好些,大约昨日清薇救了个孩子,长寿坊的居民大都认可了她,也肯照顾她的生意了。
忙碌的间隙,清薇数次往街口钱大郎家的店看过去,都见钱大郎面沉如水的坐在店门口,正往这边看。离得远,他的眼神看不清,但不知是否先入为主的错觉,清薇总觉得像是被毒蛇盯住一般,那种黏腻恶心的视线,让人浑身冒鸡皮疙瘩。
她昨日没对赵瑾之说谎,这门生意她本来也不打算长久的做下去,但也没有打算那么快就换营生。何况自己做的,和被人逼着做的,却是绝不一样的。
所以清薇怎么可能甘心就这样退让?
走之前,不给这钱大郎一个大大的教训,怎显出她赵清薇的手段?她在宫中,可不是靠着周太后和虞景母子的庇护过来的!甚至她最初刚到东宫时,这母子二人的境遇其实非常糟糕。
顺懿太子——也就是虞景的父亲虞绍,天资卓绝,在世时简直光辉闪耀,让他所有的兄弟都黯然失色,被他完全压制住,生不出任何心思来。可惜天妒英才,虞景出生之后不久就意外早逝。这样一个人,他留下的儿子自然就成了诸皇子的眼中钉,生怕他继承了乃父之英才。
在这种情况下,虞景就算满腹聪明,也丝毫不敢显露,靠着这种伪装,才磕磕绊绊长到十四岁。这段幼年经历,扬尘饿过了他莫测多疑、喜怒不定的个性,清薇刚到他身边时,简直称得上是内忧外患。
若不是一路扶持着这样的虞景登上那个位置,她在宫中又怎么可能风光无限,让后宫嫔妃都要避让三分?
转念之间,清薇已经有了主意。
其实这件事,最简单的办法是驱虎吞狼、借刀杀人,直接将刘嫂子推出去跟钱大郎对立,再稍加引导,就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毕竟钱大郎在这长寿坊中的人缘并不好,甚至许多人对他颇有微词,只不过几十年的老街坊,彼此就算有矛盾也不会爆发出来。
然而如此一来,等于是将刘嫂子一家推上了风口浪尖。群情激奋的时候,街坊们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一旦冷静下来,恐怕又会觉得心寒,届时刘家在长寿坊的日子,怕也不会好过。
所以虽然这法子简单,但清薇却不屑去用。
她有更省时省力的法子。钱大郎这样的人,不值得她多费心思,还把旁人搭进去。
转过头来,清薇笑着道,「这段时日承蒙乡亲们抬举,我们这小本生意也算兴隆。因着我自己的一点私人缘故,却是不能在这里摆摊了。因此从明日起,这摊子就转给刘嫂子了,还望诸位周知。」
本来排队买粥的众人便都喧哗起来,议论的无非是清薇要去哪里,刘嫂子的粥是否还有这个味道等等。当然,相较之下,后一个问题才是大家关心的。毕竟清薇的摊子摆起来时间不长,众人却都已经习惯了这个口味。
清薇等他们说了一阵,才道,「不过乡亲们不必担心。我也是住在这长寿坊里的,自然也想大家都吃好喝好。因此已经同刘嫂子议定,她出钱将我熬粥和做馒头的秘方买下。从今日起,我就将手艺交给刘嫂子和月娘,保证大家往后吃的东西还是和现在一个味道。」
众人便都放下心来,纷纷夸赞她仁义,不忘本云云,又有人问她往后要做什么。清薇只含糊的说没有定下来,得先教会了刘嫂子这边再考虑,于是众人也不再追问。
收摊时刘嫂子忍不住朝清薇道谢,「劳姑娘费心了。」
清薇特意点出她是花了银子去买的手艺,这样一来,自然免了其他人眼红。否则只看刘嫂子和清薇稍微亲近些,便得了这样的天大好处,免不了有人齐心不平。虽说那样清薇也会有麻烦,她这样说出来也是为了自己,但刘嫂子却不可因此就不领情。
见她果然领会,清薇便微笑道,「嫂子再说这样的话,就客套了。」
这时两人已经走到街口,正好从钱大郎的店门口走过,清薇便稍稍提了声音,笑道,「若不是嫂子,我搬进来之后也不会这样顺利。说起来是我沾光才是。除了粥和馒头,我回头再给嫂子写一个凉汤的方子做谢礼。这天气一日比一日更热,喝一碗凉汤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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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妻之禄 卷一 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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