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定宝妻 第十章

  「你、你好好休息,我先离开了。」一股热气从脚底窜起来直到脑门,岳翡一向清冷的面容红了起来,心底一阵骚乱,他语气急促地说完,便脚步凌乱的离开了。
  冯九先是讶异主子居然脸红了,回过神,对林琳弯腰行礼后也追了出去。
  林琳很是意外,没想到寿王是这么纯情的一个人,不过当她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黑鞭,决定还是再观察观察吧。
  冯九跟着主子走到中庭,又跟着主子停下脚步,而后不解地轻唤一声,「王爷?」
  岳翡脸色微红,气息有些凌乱。从小生长在皇宫中,又是唯一的皇弟,对他献媚的女子多得是,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宫女、嬷嬷龄待过,他对这些前仆后继的女人并没有太多好感。只是知慕少艾,他又怎么可能没想过自己未来妻子的模样,不过前两次订亲都没有好结果,第三次订亲更是成了一场笑话,他也绝了这份心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看到林琳灿烂的笑容,他就无法控制内心的慌乱。「她……笑了,是喜欢吗?」
  可怜的岳翡没讨过女孩子欢心,只听着冯九从皇兄那里学来的手段照着做,前几天他送了几把宝剑、匕首,她都是一脸错愕,他本来还在疑惑冯九的法子行不行,这次送鞭子,她却笑了?那就代表她喜欢鞭子一类的软武?
  冯九用力地点头,双眼也亮晶晶的,「一定是的,奴才见林姑娘笑得像朵花似的,林姑娘一定是喜欢的。」
  冯十依旧稳稳地站在岳翡的后方,默默地看着冯九作死,他一点也不想提醒主子跟冯九这个笨蛋,他们是不是忘记林姑娘的家世背景跟皇后是天差地别?
  当朝皇后可是大将军的女儿,从小就舞刀弄剑的,极喜欢收集兵器,皇上送武器给皇后那是讨她欢心,但林姑娘可是清贵文官的女儿,送刀、送剑,还不如送本书。
  不过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他眼观鼻、鼻观心,就连耳边传来明天再送把软剑的瞎主意,他仍旧当作没听见。
  隔天,等岳翡再来的时候,在他送上礼物之前,林琳先递了一本书给他。「这是《闲阳杂记》,我比较喜欢这样的东西。」她还是决定把话说清楚,不然那些上好的武器送到她手里,也是白白浪费而已。
  身处古代,女性的自由也是有极限的,再加上古代出行并没有那么方便,她根本没机会去见见其他地方的风景。
  她知道自己所处的古代跟她记忆中的古代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只是朝代名称都不一样了,也不知道历史到底从哪里就转弯了,依照她自己的推测,大丰朝不论是科技的进步还是民生的便利,都和明代颇为相似。
  历史总是会有诡异的契合之处,她翻过史书,曾经最出名的唐朝诗人都以不同的面貌、不同的名字出现,相同的是流芳百世的诗词而已。
  她最喜欢看游记,一方面是她曾经住过自由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她在那自由的世界也没见过这些地方的风景,所以只能藉着这些游记,幻想着自己也许有一天能够走遍天下。
  谈到游记她的眼神就熠熠生辉,眼底充满着向往,岳翡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后,才把目光落在手里的杂记上,「你喜欢游记,是想学那些太学的学子去游学吗?」
  「嗯,你不觉得天下这么大,能看、能听、能走、能画的地方太多了吗?你看这本书的作者,他曾经到大漠看过日落,而且他一路上经过的所有地方,都有其独特的美。」
  她超喜欢《闲阳杂记》的作者闲阳居士,他撰写的游记不多,但是每一本读起来都那么引人入胜,书本上勾勒的风景诱惑看书的人恨不得能亲眼见识。
  闲阳居士?岳翡在她没注意的时候撇撇嘴。
  「你想去看大漠?那里很苦,什么都没有。」所以某人去的时候,三不五时寄信回来烦皇兄,一路上要人、要钱,既然要出去走,又要舒服,麻烦死了。
  林琳眨眨妩媚的大眼,好奇地盯着他,「你去过吗?」
  岳翡在朝野中一向是很神秘的,他不参与朝政,十六岁之前都住在宫里,十六岁之后才出宫建了一座王府,只是当初还没有娶妻,所以没办法正式封王,直到今年才封了寿王。
  「嗯,去过。」因为某人赖在那里不肯回来,没办法,只好他去「带」对方回来,那位某人就是前任国师。
  前任国师退位后,简直退化成三岁孩子一样,任性得令人发指,听到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不管不顾就要去,还拖累别人。
  「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我只待过京城跟益州,我小时候住在益州的大兴城,你知道那里吗?」以前在乡下也很好玩,大兴城并不是一个太繁华热闹的地方,唯一好玩的便是四周天然的美景。
  「很多地方,去过大漠、江南,也去过草原。」
  那些地方都是他随着老顽童前国师一起去的,想到那些记忆,他的表情不自觉有点僵硬,那可不是什么好时光,那个老家伙吃要吃最好、睡要睡最好、坐要坐最好,既然这样,又何必出游?
  重点是,就算他讲话再难听,那死老头总是当作没听到,不给他吃好、过好,他就能当街躺在地上打滚,他被他无赖的行径气得差点没吐血。
  而且那个死老头居然还有脸写什么游记,自称是闲阳居士!屁!不要脸的老家伙,那几份游记都是跟他一起去的上上一任状元代笔的,结果成名的却是什么鬼闲阳居士!什么玩意儿!
  不过这些话岳翡只敢自己在心里腹诽。
  「真好。」林琳很是羡慕地看着他。要是她身为男人该有多好,天下之大,她好想到处看看。
  岳翡迟疑了一下才道:「以后有机会,我再带你去。」说出这些话后,他的耳朵也红了。
  林琳愣了一下,脸颊也染上一抹胭脂色,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样的承诺太过暧昧。
  久久没听到她的回应,岳翡耳际的红晕慢慢退去,室内一片寂静,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站起身。「聊了那么久,你休息吧。」果然,还是没有人愿意陪在他身边吗?
  他突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直到他走到花厅门口附近时,才听到背后传来细细的声音——
  「好。」
  岳翡脚步一顿,嘴角缓缓勾起,他回头一望,躺在床上的人儿已经用被子盖住自己了,他也没再走回去,只是眼神不自觉地放柔了。
  「就这么说定了。」
  他的声音轻轻的,却穿透了被子,落入林琳的耳中。
  她已经害羞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能闷在被子里随意点头,又怕他看不到,只好伸出一手猛挥,让他快出去。
  低低的笑声再次传来,让林琳羞得恨不得在床上打滚了。她怎么会突然因为他的背影看起来很孤寂,就冲动的说好了呢?完了!要是被爹知道,她一定会被打死的。
  羞死人了!
  虽然讨欢心的方式一开始错了,但岳翡知道后马上修正方法,一天带上一本书,偶尔陪着林琳在中庭读书。
  真的是读书,岳翡翻开那些游记,逐字念给她听。
  林琳本来还很不好意思,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让她渐渐沉迷,而且他在念游记的同时,若是这个地方他曾经去过,他就会补上一些书上没有的内容,比她自己看书还更有趣。
  两个人的感情也在这样日日相处之中加深不少,别院里的人全都乐见其成。而本来只能躺在床上的林琳,伤势也渐渐复原,除了腿上的伤令她走路还有点跛之外,其他的外伤和内伤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剩下的就是慢慢把流失的气血补回来。
  早在日子转热之前,岳翡就让宫女整理水榭旁的院子,让林琳住进去,他则住在湖的对岸另一座水榭院子中。
  两座水榭之间有一道九曲小桥连接,一旁还有一座宽敞的石亭,四周以青色薄纱当作帷幕遮掩。
  水榭旁的湖泊一直都是活水湖,种满了夏季盛开的荷花,以竹管凿洞引湖水由上往下经过水榭的瓦片,自然一直有水遍布近整座水榭,比起用冰盆,这样的降温方式更加有效。
  林琳深深觉得,这个地方虽称为别院,但规模大小都可以说是一座小别宫了,但她不知道的是,之所以叫院,是因为皇帝把这座小别宫赐给了岳翡,成了岳翡私有物,不能以宫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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