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知秋以一指抚过他挂在胸口的双螭玉佩。「华哥哥,你在急什么,我有那么叫人情不自禁吗?」
她对自己的容貌有自知之明,娇妍如海棠,清美娇丽,但不及牡丹的艳丽,在蜀西一带堪称美人一名,可若到百花盛开的京城,前百名都不知能不能排上号呢?
他在急什么?是的,他很急,因为「你很久没喊我华哥哥了,这软嗓特别腻人。」
从他第一次打了她的……屁股,那时她气得大喊他的名字,为此记恨已久,一日趁其不备砸碎他剑上的宝石,自此洋洋得意地不再喊他华哥哥。
她是会报仇的,这是她的原话。
可是她有气死圣人的本事,让他忍不住再次动手,只是打得不痛,象征性的教训而已,而她不甘的捉着他的手臂狠咬,咬得都流血了。
此时想来这事,却忘了为什么打她,她像是草丛里的蛇,无时无刻都在激怒他,见他一发怒,她乐得咯咯直笑。
怎么没腻死你,还来寻我晦气!宁知秋很不快的瞪了瞪眼,又回复盈盈水色,「华哥哥,你长得又不丑,想娶老婆还怕找不到人娶吗?上回彝族的秀丽儿不是嚷着非你不嫁,还不赶紧去提亲,我帮你揺旗呐喊。」
他不是没人要呀!干么要缠上她?
「羊膻味太重。」呛人。
「那胡同知的女儿呢?年方十六,秀外慧中,知书达礼又知进退,是宜室宜家的绝色佳人。」胡媚儿是真娇媚,那一双会勾人的丹凤眼轻轻一勾,多少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脂粉太浓。」能刮出一层粉。「陆芝芝呢?总不能嫌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擅长水莲舞,能在盛开的莲花上翩翩起舞,你再挑剔就没天良了,」明月楼的楼主,卖茶香也卖美色,但楼主本人不卖,艳名动四方,如今仍静待有缘人采撷。
「我跟她不熟。」听过其名,人……真的不熟。
宁知秋气呼呼地把手抵回来,朝他胸口一戳,「那你跟谁熟呀!我吗?」
一出口,她恨不得把舌头咬掉,当了三年邻居,不熟也熟透了,他在村子里也只跟他们这一家有往来。
黑眸溢出隐隐笑意,流光溢彩。「只和你熟,让我认定了,你以为你逃得掉?」
「这话听起来很匪气。」像是威胁。
你不嫁给我,我就杀死你,宁知秋想到那种反社会人格的恐怖情人,可她和他哪来的情呀!两人一见面像结仇似,我讽你两句,你亏上两口,然后大路朝天各自走。
近两年来,川蜀与滇地边廉有小规模的零星冲突,他常常带队出去便是三、五个月才回来,一回来身上难免带点伤,而后听说他又升官了,养一个半个月伤再度出门。
其实他们见面的机会不比头一年多,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该有的避讳也少不了,两人之间的相处有了些许改变。以前宁知秋不知哪来的恶趣味,每回一见到他总要逗弄几句,不见他沉着脸赶人就不痛快,等到他不赶了,她又觉得没意思,想着法子逼人跳脚。
没想到逗呀玩的,这把火烧到自个上,沉睡的老虎露出咬人的獠牙,一回头咬住她的小短腿。
腿短跑不快,好不唏嘘。
「还有更土匪的,你想试一试吗?」华胜衣俯低身子,以鼻碰瑶鼻,长年混迹军营的兵瘩之气展露无遗。
「你……你别靠我这么近,咱们有话好好商量,你也不是真心心悦我,还有转弯余地,不如我们合计合计,挑个你真正心仪的女子。」他的存在感太强烈,让人喘不过气来,呼吸急迫。
「你哪只眼看出我不是真心?」在他见过的女子当中,只有她勉强能让他接受,不会心生排斥。
他想过,是她也好,这丫头一点也不怕他,还有足够的机智压制他,不管把她放在哪里,她都能活得惬意自得,谁想给她脸色看,她先让人满脸锅灰,面如土色。
她很适合她。
「两眼。」她是明眼人。
「那是你瞎了眼。」没看见他很认真的跟她谈。
宁知秋假笑的撑向朝她贴近的大脸。「华胜衣,你想跟女人吵架是不是,泼妇骂街三十招你要不要见识见识?」
「泼妇骂街三十招?」他嘴角一抽。
「牛鬼蛇神,退避三舍。」厉害吧,女人对骂要离远一点,倒霉的往往是路人。
华胜衣忍不住轻笑出声,深深地看着她,「宁知秋,小泥鳅,我只想娶你。」
「不许叫我的小名。」可她不想嫁呀!大爷。
泥鳅善钻,离水三日也不会死,躲在泥地照样呼吸,当年父亲取她名字时,用谐音叫她小泥鳅,寓意耐活、强悍,在任何不利的处境下都能存活,有法子与阁王对抗。
泥鳅不容易死,离水也能活,这是一个父亲卑微的请求,希望自幼体弱的女儿能坚持下去,活得比谁都长寿。
「我!娶定你了。」华胜衣霸气的宣言。
「我不嫁。」谁理你时的疯言疯语,有病就要医。
「你会点头的。」非她不可。
面对他的强势,宁知秋有些笑不出来。「没人能强迫我做我不想做的事。」
「我就是要呢?输又如何,杀了我吗?」他志在必得。
她柳眉一蹙,「我又不是屠夫。」
人不会被尿憋死,车到山前必有路,暴力必须被唾弃,她习惯用软刀子慢慢割。
「仁慈不掌兵。」但她在心狠时也绝不留情,刀起刀落,他比她所为的了解更了解她。
「我是平民百姓。」上阵杀敌是男人的事。
「总之时候到了,我会上门,先跟你提一声。」她该是第一个知晓的人,他想告诉她。
这是强迫中奖!宁知秋没好气的想着。「不来也无妨,你安心的去吧,二十五年未归我会拜祭……」你。
话没说完,温热的气息覆了下来,宁知秋惊愕的瞪大眼,看着在她唇上粗鲁放肆的男人,他……他怎么敢……轻薄她。
「宇文治,你不要再跟着我成不成,都跟了一路还不嫌烦呀!一个大男人跟在姑娘家后头不觉得丢脸吗?」
他不害臊,她都替他丢脸了,瞧他那没出息的样子就来气。
长得健美秀丽的宁知槿有一身匀称漂亮的蜜金色成肤,她不像妹妹爱喝羊乳,养出嫩暂不黑的玉白肌肤,来到川蜀三年,她已经完全融入当地的生活,乍看之下还以为她是土生土长的蜀西女子。
不过江南的软娇腔调还带有一些,因此她声音一扬和人争吵时,听的人会有一股麻酥感,不自觉地退让。
「谁说我一路跟着你,宁家大姊儿,我们这是顺路,我刚好要去拜访伯父、伯母。」厚脸皮的宇文治来自草原,五官俊朗,笑容如阳,熠熠生辉,一双桃花巧似乎随时在笑,十分讨人喜欢,人见人爱。
「谁是你的伯父、伯母,别故作热络,请喊我爹娘先生、夫人。」胡乱攀交情,非奸即盗。
宇文治狡猾的一挑眉,「伯父、伯母可没不许我喊,还笑呵呵地称我为世侄,对我好得像一家人。」
「少往脸上贴金,我爹娘对人一向知善,即便你是杀人不眨眼的恶盗,他们也会以礼相待。」就他在那儿自鸣得意,给他一点好脸色就不沾地了,快往天上飞。
对他说不上喜不喜欢,一直以来有股侠气的宁知槿男儿气很重,她不耐烦当个循规蹈矩的内宅女子,更厌烦女红、刺绣,在父母的纵容下,她舞刀弄枪,有一身好骑术。
马上能拉弓,下马舞大刀,指的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她,她的强悍在蜀地是出了名,不少男子就中意她的烈性子,已有多人上门求亲,就看她点不点头。
这种个性在江南或是京城,肯定乏人问津,南方人偏好宁知秋那种柔弱、惹人怜惜的纤弱姑娘,可是在川蜀,男人们就爱大刺刺的性子,有话直说,有酒就喝,不藏头缩尾,一口剑南春酒配着烫片鸭子、怪味鸡、獐子肉,吃饱喝足了再来论输赢。
宁知槿是来对地方了,注定要当川蜀媳妇。
只是当时她犹不知情。
「唉!我长了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吗?怎么能拿我和盗匪相提并论,太伤人了。」他捂着胸口,假意被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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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古代日常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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