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送婚 第十章

  孟朗煜不发一言,只是冷眼看着她。
  颜菟宁在他的注视下,顿时显得有些局促,「那个……你看,上次你伤了百里大哥的事,我们不都让它过去了吗?你好歹也是个王爷,之前有什么得罪你的,你大人有大量,就不要和我计较了吧。」
  她后面的声音在孟朗煜意味深长的注视下,渐渐消失在舌尖。
  这些话说出来,她自己都没来由地心虚啊。但这也没办法,谁让她此行的确目的不纯呢。
  实情是昨日她从她那姊夫孟傲绝处听说,孟朗煜府上有座十分精致的菟园,里面养的兔子都是十分珍奇的品种,听说其中就有一种外域进贡来的兔种,只有手掌大小,长得极其可爱。这可实实勾起了颜菟宁的好奇心,但一想到是那个烈王的府邸,她又有几分犹豫,毕竟她和那烈王见的几次面似乎都不太「愉快」呢。
  于是她昨晚几经辗转,真可谓是夜不成眠啊,最后还是决定厚着脸皮上门,只为了一睹那菟园的乾坤。
  孟朗煜对颜菟宁此行的目的却早已了然于心。以他对她的了解,像这般急欲和他称朋道友,想必不为别的,必定是惦记上了他让人精致打造的菟园,想一饱眼福。
  其实这座兔子园本就是为了颜菟宁建造的,连园子的名字他都用了她名中的字,只因他犹记得她当年是有多么喜爱兔子。但现在她连记都不记得他,还讨她什么欢心?想到这里,孟朗煜心里又忍不住生起气来,脸上又冷然了几分。
  颜菟宁瞟了一眼孟朗煜的脸色,以为他还在计较她之前对他大呼小叫的事,嘴一撇,「好啦,我承认,我今日上门是想因为听说烈王府上有座菟园,我很想瞧瞧,可以吗?」
  孟朗煜见了她这带着几分可怜兮兮的模样,忍不住揉了揉眉心。这丫头现在这副样子纯属耍赖,可明知道是这样,他的心还是不自主地软了。
  只见孟朗煜不发一言,径自起身走了。
  颜菟宁眼见着他走了,不由得有几分气馁,这不,连嘴都委屈地嘟了起来了。
  谁知,又听见他说:「还不跟上。」
  颜菟宁瞬间眼睛一亮,郁闷之色一扫而空,提着裙摆就欢腾地追了上去。看来这烈王还是很近人情的嘛。
  「菟园?」不应该是菟园吗?颜菟宁展颜一笑,「没想到这菟园和我还挺有缘分的。」
  孟朗煜只是淡淡瞥了她一眼,并未说破这园名的来源。
  一扇精致的拱形门,只用勾栏构架出极大的木栅栏,勾栏上却是锦缎绵绸,想来是怕兔子被碰伤,向里蜿蜒出一片青草漫目的景象,当中立着一棵槐树,微风吹来,落下朵朵槐花,引得几只兔子纷纷围绕着它打转,再瞧别的兔子,有的在吃胡萝卜,有的在闭目养神,还有的两两嬉戏,追逐打滚……这场景显得悠然自得极了。
  喜爱兔子的颜菟宁见此,心立刻就化成了一滩水,眉眼间满是欢喜,赶紧上前半蹲着凑近几分,看个仔细。
  孟朗煜瞧见她真心洋溢的笑,他心中的不快顿时消失了不少。
  颜菟宁瞧瞧这只,看看那只,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不一会,她一脸渴望地转向孟朗煜问道:「我可以过去抱抱它们吗?」
  孟朗煜此时早已没了先前的阴郁,虽还是万年不变的冷脸,「嗯。」
  得到了允许,颜菟宁立刻提着裙向兔群奔去。不一会,只见颜菟宁不顾形象地坐在青草地上,左右夹攻,将兔子抱了个满怀。那张娇俏的脸上沾上了些许土痕,也毫不在意,只在那笑得傻气。
  正因为太乐在其中,颜菟宁没有看到孟朗煜眼眸中的满满柔情,自顾自地说着:「你看,它在舔我的手欸,好痒……这只兔子的耳朵怎么这么短啊?好好笑。欸,别跑。」
  或许,直到此刻,孟朗煜才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过了八年,她一点也没变,和他记忆中的那个聒噪的笨丫头一模一样。
  八年了,那个许下稚嫩的承诺的声音,一直在他脑海中徘徊,他一直在等她来,兑现曾经的许诺。就算她还未想起他是谁,还俨然已将他抛到了脑后。那么这次,他绝对要让她印象深刻到一辈子记住他是谁!
  见颜菟宁有些倦了,孟朗煜才走上前去,将坐在地上的她拉起,在一旁的石椅上坐下。颜菟宁脸上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眼神还黏在那些兔子身上。
  「伸手。」孟朗煜还是清冷的声调,不见波澜。
  颜菟宁心情好了,就变得异常的乖巧了。只见孟朗煜将她的手拉入一旁备着的清水中,拿着布细细地擦洗着,毫无温度的俊脸,却是无比轻柔的力度,让颜菟宁不由得看怔了。
  天知道,若这场景换了旁的女子,早就羞红了脸了。可颜菟宁对这偏偏少了一根神经,她倒不觉得什么害羞,甚至还眨着一双大眼直直地瞅着孟朗煜,一脸好奇。
  他在给她洗手?她长这么大,除了爹爹,还是第一次让别的男人帮她洗手,这感觉貌似还不赖欸。
  乖巧不代表安静,颜菟宁的手不自由,嘴上却不闲着,「我以前也有只兔子,长得可好了,就像雪球似的。」
  孟朗煜静静地听着她说,然看着她乖乖地伸出手的模样,让孟朗煜觉得此刻若是要打她手心,她也一定会笑着接受。
  「就因为如此,我给它取名就叫雪球,你都不知道它长得有多可爱。」
  他知道。当年他还救了那小家伙一命,岂会不知道?
  说着说着,颜菟宁突然就沉默了。他忍不住抬眼看了她一眼,似有所察。
  果然,她说:「可是后来它死了。」
  雪球陪了她十二年,就兔子的寿命来说,也算长寿了,只是失去的时候,终究是不舍的。每每想起,颜菟宁还是觉得难过。她暗自缅怀着心爱的兔子,直到有些凉意的布触及她的脸颊,「好痒。」
  孟朗煜抿了抿唇,一手便制止住她乱动的身子,「别动,一会就好。」
  像似想到了什么,孟朗煜脸上有了几分淡淡的柔色。八年前的场景,一模一样,那时她也这般说。
  全然不知他在想什么,颜菟宁不合时宜地打破他的回忆,「烈王,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可以说明你把我当朋友了?何况,你看,我们兴趣相投欸,大家都喜爱兔子,简直就是知己啊。」
  孟朗煜闻言,一副看白痴的神情,然后恢复冷淡神色,「本王不需要知己。」他堂堂烈王,与其说不需要,更是不屑知己这种东西。
  谁知,颜菟宁丝毫没受到打击,「没关系,反正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知己了。」
  说完,颜菟宁凑近了几分,身上女儿家独有的馨香窜入他的鼻息,他不由得心下一动,被她压制住了。只见她一副打商量的模样,「那……知己,我以后能天天来看兔子吗?」
  闻言,烈王殿下破天荒地想翻个白眼给她看。他就知道,这丫头会得寸进尺。孟朗煜有些无奈的口气道:「随便你。」
  「真的吗、真的吗?你说话算数?」颜菟宁喜出望外,再三确认着,随后又伸出了小拇指。
  孟朗煜一挑眉,心有所动。
  「拉勾,拉了勾就赖不掉了。」
  「敢质疑本王?」孟朗煜微眯着的眼中透露可怕的暗涌。
  迟疑了片刻,颜菟宁微微一点头,「嗯。」
  孟朗煜盯着她看。
  「哎哟,拉一下手指又不会掉块肉,拉嘛、拉嘛。」
  孟朗煜听着她撒娇般的口气,任由她拉过他的手指,与她的交缠在一起。笨兔子,又一次将自己交付到了狼口边,却浑然不知。
  得到了允诺,颜菟宁还真的天天往烈王府跑,引得烈王府的下人一个个好奇地猜测,自家这冷面主子是不是要好事近了。
  颜菟宁才不管这些呢,她只是单纯地想要和兔子一起玩,顺便看看她的那个「知己」啊。不知为何,和孟朗煜待在一起,她有着一种莫名的安心感,即使他老是冰着一张脸。所以就颜菟宁单纯的心性,是真心将孟朗煜当作了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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