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遗珠 第二十一章

  「铁丝捆得很紧,从手腕到手肘,割出一道道伤口,捆的时间太久,铁丝嵌进皮肉里,后来伤口长了肉,把铁丝包进肉中,军医花了大把功夫才把铁丝弄出来,这还不打紧,捆成这样怎么睡?整整五个月,我没有躺下来睡过一天。」
  她轻轻抚摸着他的疤痕,想象着非人的折磨,这些北夷人真可恶!
  侯一灿看见她的心疼,形容得更仔细了,「我一面和他们讨价还价,一面探听他们部落兵力分布情形,后来隐卫找到我,我让他们把讯息带给大哥,北夷还以为侯大将军身陷敌营,无法发动战争,却没想到大军突然压境,杀得他们片甲不留。」
  「那你呢?你还在敌营里?」关宥慈问道。
  又一次,她不在乎胜利失败,只在乎他的安危,侯一灿笑得快要看不见眼了,突然间觉得,被人宠爱的感觉超美妙。
  「我低估侯大将军的战力,原本打算多等两天才逃命的,没想到大军来得这么快,这下子我的冒牌身分被揭穿,北夷人暴怒,把我绵在柱子上,打算把我从活人鞭成死尸。
  「幸好我和大哥有心电感应,他猜出我在哪里,带领数千兵马,来得及时,北夷人听到侯一钧这个名字,吓得屁滚尿流,才打几下就弃鞭而逃,然后我就被丢在那里,前后左右到处都是沙,太阳又毒又辣,我都快被烤成人干了,背后那根柱子像烙铁似的,烧得我的背快要冒火,我很渴,整个人都快要烧焦,我很生气,想要指天骂地,可是全身上下榨不出半点力气……」
  故事的后面,随便都能猜出结局,大可略过不提,但关宥慈认真而同情的表情让他想要加深故事张力。
  「我开始出现幻觉,张开眼睛,放眼望去,竟发现自己在大海里面游泳,你见过大海吗?那是会让人溺毙的地方,可是那一刻,我觉得能溺死是幸福的……」
  侯一灿是说故事的好手,说得关宥慈动容,一张小脸因为紧张而苍白,两个拳头死命攥着。
  补这段做什么,想哄小丫头同情?侯一钧听不下去了,冷冷的插话,「没那么可怜,我很快就找到他,军医给他灌下一大囊水,他就活过来了。」
  侯一灿很不满,怒瞪大哥一眼,他痛恨打架,痛恨见血,前辈子和一个老外小霸王打架,打到染上艾滋病,因此他打死不承父志,打死不进行武打这类粗鲁活动,可是今年犯太岁,他被误认成是大哥,被搞得伤痕累累,他已经够亏了,大哥不但不自我反省,还来拆他的台?
  难得他撒一次娇,难得有这么合作的听众,难得……
  这个时候,侯一灿还不晓得,这份难得对他而言有多重要。
  关宥慈叹气起身,垂着头离开,所有人盯着她的背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生气了吗?不喜欢男人吹牛皮吗?侯一灿忧郁的问道:「杨掌柜,我又惹毛她了?」
  「应该……没有吧。」杨掌柜也弄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实话说,她今天有点怪,平常很好打交道的,再难搞的客人都能让她梳顺毛,怎么今天主子爷怎么做怎么错?
  关宥慈没多久又踅了回来,她坐回侯一灿身边,把药盒轻轻放到他面前。
  玉肌霜?侯一灿恍然大悟,瞬间心花大开,他橹起袖子,把手伸到她面前,再度撒娇道:「帮我擦,我怕痛。」
  侯一钧额头浮出三条黑线,岳锋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杨掌柜吸气呼气又吸气,因为他有种到口肥肉要飞走的感觉,内定媳妇好像要踏进别人家的大门了……
  侯一灿第一次觉得刘太医的玉肌霜卖得超便宜,尤其在关宥慈帮他上药的时候,她那软软的指头在他的伤口上轻轻划过,半点都不痛,唉……原来小丫头最适合的职业是南丁格尔。
  那时候他突然希望时光暂留,永远停在那一秒。
  只要时不时的想起,他就会忍不住偷乐,想要往丫头身边蹭。
  这会儿,他比雪球更像雪球。
  「你在干什么?」侯一钧双手环胸站在门边,看着小偷灿光明正大地在翻他的战利品。
  「找好东西啊!」侯一灿回答得理直气壮。
  往外丢出两块上好皮子,他在箱子底部找到一把匕首,轻薄小巧,柄上镶着一排闪闪发亮的宝石,款式很时尚。
  「就它喽!」他拿着匕首在大哥眼前晃两下,「我要了。」
  「你不问问主人的意思,说要就要,你改行当土匪啦?」
  「喂,从四品将军升到正三品,我有没有跟你争功劳?这点小东西你居然跟我计较?」
  几句话,便把侯大将军打进地狱。
  侯一钧二话不说,走进屋里,从箱子里翻出另一柄匕首给他。「这是一对的,都给你!」
  「有来历吗?」侯一灿把匕首拔出来比划两下。
  「北夷的镇国之宝,喝过不少血,一直收藏在王廷里。」
  「能不能镇邪祟?」
  侯一钧眉一挑,「天底下还有比你更邪祟的脏东西?」
  侯一灿嘻嘻两声,在实质上占了便宜,口头上让几分不打紧,他是商人咩,很清楚天底下没有白吃的早中晚餐。
  他眉开眼笑地将两把匕首塞进怀里,顺手从袖口抽出一张地契塞到大哥手中。「别说我小气,我在这座庄子里埋了一万两黄金。」
  「你、你、你……」又是一万两?所以岳锋说皇上的国库恐怕没有主子爷的大,不是开玩笑?
  「东西收好,闭嘴,别让人知道。」
  侯一灿满足地叹口气,他肯定是属松鼠的,喜欢到处挖地藏果实。
  没办法,上头那只黄鼠狼老板虽让他四处去敛财,却成天觊觎他的财产,哪里水涝旱灾,非得逼他出点血,真把他的家库通国库了?所以啊,有好东西还是放在侯大将军名下比较安全,因为黄鼠狼会刨他的地,可不会去刨大将军的。
  这是第几座藏宝庄了?侯一钧越拿越头痛,直觉想把地契塞回弟弟怀里。
  侯一灿笑眼眯眯地望着大哥,其实他有个小秘密,不确定是直觉还是错觉,他老觉得大哥是前辈子的贺钧棠。
  上辈子贺钧棠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贺钧棠对他有严重的罪恶感,老认为他会和小霸王打架、染上艾滋病,是为了替他打抱不平。
  自从得知他染病,贺钧棠就一路陪伴,把他从低潮中拉出来。
  贺钧棠开化妆品公司,日以继夜工作,赚的辛苦钱却拿来让他坐享其成,让他当个名不符实的总经理,在平均薪资2、30K的时代里,他坐领高薪,还能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贺钧棠对他的好,好到让他惭愧。
  总之,贺钧棠是他最信任、最要好的朋友,所以前世他才会把亮亮托付给他。
  既然前辈子是贺钧棠养他,这辈子就换他来养侯一钧。
  「你什么时候进宫?皇上想见你。」
  又不能表彰,见面有啥屁用?侯一灿翻了个白眼,回答「我不是受重伤吗?」
  「受重伤的人能够成天往外跑?」要装病也装得像一点,成天蹦跶,当皇上是个傻的啊?
  侯一灿叹道:「好啦好啦,明儿个找时间去见见,知不知道皇上找我干么?」
  「许是要问堂姊的事。」
  唉,这两位还真看对眼了,他不反对当国舅爷,可皇上那个后宫实在太令人发指,「好事」多到罄竹难书,把堂姊往宫里送,不就等于把鸡腿晾在雪球眼前吗?「不能再拖拖吗?」
  「皇上需要皇子。」侯一钧直指重点。
  「就算堂姊真的怀上龙胎,皇上有把握保得住?」侯一灿反问,他可不相信镇国公的威力够大,能镇得住宫里那两位。
  「你有办法吗?」兵行诡道,偶一为之,可他家的弟弟从不走正道,他喜欢东弯西拐绕小巷,可绕着绕着,每回都让他第一个找到目标。
  侯一灿垂下眼睫,片刻,抬起眼,笑得让人冷汗直流。「外室。」
  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小姐当人外室?这象话吗?「不成,祖父绝不会同意的。」
  「那就让皇上熬着呗,是他缺儿子,堂姊又不缺。」在这个小三名正言顺的时代,养在家里和外头有什么差?
  这话就只有弟弟敢说!侯一钧没好气地道:「你就不怕把皇上逼急了,直接下令,让祖父把堂姊往宫里送?」
  桃花眼转两圈,桃花眉勾三下,侯一灿拍拍大哥的背说:「放心,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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