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出头天 第六章

  谁知这一等竟等来一支飞箭,一箭穿过兔脑,将兔子带起钉在树干上,翎羽箭尾还在颤动。
  「二哥哥,我们的兔子……」死了?
  怎么会,那么可爱的兔子,前一刻还与世无争的吃着野草,下一刻却死于非命,连杀它的人都没瞧见。
  「谁?谁杀了我们的兔子,快给小爷滚出来!」没逮到兔子又看见红着眼眶的妹妹,成弘文气得暴跳如雷的想找人算帐。
  「兔子是你们的?」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林子深处传来,几乎无声的马蹄轻巧的跃过几个石头,几匹高壮的黑马扬颈一嘶。
  其中领头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锦衣男子,他目光如炬,面色冷淡,长得俊美无俦,腰上配了把短刀,刀身缀着七星排列的七色宝石,箭袋斜挂在马身侧边,一把看起来很重的黑色大弓就拿在手上。
  他实在太好看了,让侯府的两个土包子看得傻眼,久久回不了神,直到他身侧的黑脸大汉重复问了三遍,两兄妹才眼一眨,回过神来。
  「是我们先看……」
  没等他说完,成清宁伸手扯拉了兄长一下,飞快的把话补上,「是我们放出来吃草,它怀孕了,要补一补。」
  「真是你们的兔子?」黑脸大汉不信的问。
  「不信你摸摸它的肚子,还鼓鼓地,动来动去。」她前世养过一阵子兔子,但是太难照顾了,后来送了人。成清宁在现代时是住在饭店管理式的公寓里,大楼禁止养小动物,她偷养了三个月,因工作太忙常忘了要喂兔子,怕成了害死宠物的刽子手,因此赶紧换个新主人。
  不过也有兔子长大了的关系,小小一只时很可爱,见了就欢喜,可是等到长到又肥又壮的时候,圆睁兔眼的可爱模样就不见了,让人一见只想着红烧兔肉、炒兔肉、三杯兔肉、炖兔肉汤……
  「不是吃太多的缘故?」另一名长相俊秀的削瘦男子下了马,摸着兔子的肚子,果真在动。
  「你快把它的肚子剖开,说不定还能救出小兔子。」母兔死了,崽兔还有一线生机。
  「王……主子,你看呢?」男子向领头的美男子请示。
  「你不怕吗?」高坐马背上、美得有如一幅画的俊美男子看向眼神清亮的成清宁,想从她眼中看出惧意。
  「救命又不是杀人,有什么好怕的。」成清宁很想回他一句,女人每个月都会看到经血,她才不会见血就晕。
  冷目掠过一丝赞赏。「动手。」
  「是。」
  刀起刀落,肚皮被剖开的母兔腹中捧出三只小兔,它是真的怀孕了,产期就在这一、两日,因为要积累生产的力量才拼命进食。
  不过也是因为怀了崽跑不动,才会坐以待毙,反正不论被捉走或杀死都难逃一劫,死前先饱餐一顿。但是三只小兔死了一只,只有两只还活着,小小的、湿漉漉的,看起来瘦弱,不知能不能养得活。
  「长得比花还好看的大哥哥,你杀死我的兔子。」小姑娘的甜嗓很软很糯,绵细绵细的。长得比花还好看……除了领头的美男子外,他的随从们都倒抽了一口气,露出惊恐的神情。这小丫头死定了,竟敢拿主子的惊世容貌说嘴。
  「所以呢?」星目微闪笑意。
  「你要赔我。」成清宁灵活的水眸往马上一溜。
  「赔你一只兔子?」以兔赔兔。
  她摇头,「你杀的是我心爱的兔宝,我养了好几年才把它养得这么大,你还害得小兔兔没有娘。好看的大哥哥,我也不贪心,就把你今天猎到的猎物全赔给我,我便原谅你的无心之过。」
  全部?这叫不贪心?黑脸男和俊秀男子互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心中所想:这个小姑娘也未免太大胆了,她知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
  「好,给你,只要你拿得动。」黑眸深不见底。
  「为什么拿不动呢?我有马车,只要载得动就好。」没人会笨得往肩上扛,弄得一身血。
  「我是指你。」以她一人之力拿走他所猎得的猎物,不假手他人,不管她用什么方法从他们马背上取下。
  「天哪!那真是个绝顶聪明的小姑娘。」他还没见过有人用一根棍子就能取物,还不用费力。
  「是小有慧黠,但愿她不会自误在七巧玲珑心下。」慧极必折,隐其锋亡方是保命之道。
  「王……主子,要不要属下探一探小丫头的底?」如此聪慧的小智星是出自谁家?
  「不用,路上巧遇而已,我们还要赶赴北大营,为明年开春的战役练兵。」一刻也怠忽不得。
  「是的,主子。」可就这么错过了有点可惜。
  一行七人六匹马,一扬鞭,尘土飞扬,蹄落草飞溅绿沫,一会儿,倒地不起的野草只剩下蹄状的窟窿,人与马已化成天边的一抹黑点,渐渐远去。
  另一方面,大为丰收的兄妹看着堆满马车的猎物,一个眉开眼笑,满眼财迷的盘算着这些东西能得银多少,一个苦恼满车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这么多的肉哪吃得完,要不要命人把一部分先送回侯府,让府中诸人也尝尝野味?
  「三妹妹,你怎么知道用一根棍子就能将猎物挑起,有的都比你还重呢!」他看得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因为我比你聪明呀!我有脑子,你装的是砂子。」有勇无谋,不知变通。她得意扬扬地接着又道:「《孙子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我这就叫作先声夺人。」一口咬定兔子是他们家养的,毕竟谁也不能证实怀孕的母兔并非家兔。
  闻言,成弘文有些恼怒,「三妹妹,你这是讹诈,骗人的行为是不对的,别人辛苦打到的猎物怎能占为己有?」
  「但是那只兔子的确是我们先看到的,我们只是不忍心捉它,想等它吃饱了再捉,所以它是我们的囊中物,我们不捉它是因为已经把它当成我们的。」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用巧计赢来全部猎物。
  她不过是运用了杠杆原理和滑轮,以力借力地撑起比自身体积大上数倍的重物,再用枕木运送,一一送到马车,大到拿不起来的猎物就用这法子,方便顺畅,小的如山鸡、兔子、野雁等,她倒是能一手一只的扔上车。还有白狐狸呢!那身皮毛可值钱了,若能多猎几只做成大氅,一转手是数百两,离她开芳疗馆的目标就更近了,日进斗金。
  身为庶女的成清宁很穷,府里一年四季发给府中小姐的首饰、珠钗不能变卖,月银入不敷出,她常常处于缺钱的情况下,捉襟见肘的苦熬着。
  后来她靠着练了一手簪花小楷,这才藉由帮二哥哥作文章敛点小财,改善手边无银的窘状。
  现在她十岁了,过个几年就要嫁人,根据她打探到的消息得知,府内的嫡女出阁压箱银有二万两,嫁妆抬数由主母决定,最少九十八抬,高则一百二十六抬。
  而庶女就可怜了,仅仅二千两现银,十倍的落差,且嫁妆抬数最多六十六,塞的全是不值钱的被褥和子孙桶,一点钱就能打发了,还赚足了名声。
  她不是计较嫁妆的多寡,谁生的谁心疼,嫡母的亲生女儿自是得她大多数的嫁妆,那是大姊姊的,她不嫉妒,谁不想把自己的东西留给女儿,反而便宜小妾的孩子。
  她明了,也能谅解。
  只是她也不想嫁得寒酸,万一所嫁非人呢?她得留着一些银两好自护,析产别居或和离都用得到银子。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求人不如求己,所以她才趁还来得及的时候多做些准备,以备不时之需,谁晓得几年后会发生什么事,她是穿越不是重生,能预知往后数年的事,万一董氏突然得了失心疯,想把她嫁给七老八老的老头子呢?她手中有银,至少还有逃婚一途可走。
  想得多的成清宁不轻易相信人,除了性子直的二哥哥,她连一向对她很好的大姊姊也不信任,总认为有一天大姊姊遇到难题,她会毫不犹豫将自家小妹推出去受过。
  她此时的怀疑并非杞人忧天,看似恬和温婉的成清仪其实是极自私的人,为了自己过得好,别人都可以牺牲。
  成弘文被她似是而非的话搞迷糊了,「可是我们并没有捉它,它还不算我们的,我还是觉得……」猎物该还回去,受之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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