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露年轻,再加上京卫的药膏实在厉害,她的伤口很快就好了。
而自从那天她为受罚的丫鬟出头后,臧府的仆婢们都非常崇拜她,大家私底下都叫她「女侠」,不仅如此,张大飞还准许她在没人的时候使用练武场。
当然,这也是经过臧语农首肯的。
这日,她来到练武场,发现有两名年轻护院正在练习,他们练得起劲,一点都没发现她的存在。
这时,她惊觉其中一名年轻护院竟使出不应出现在这个时代的截拳道,原以为只是巧合,但没一会儿,她就见到了更不可思议的事情——
「啊答!」年轻护院再使出一记漂亮的回旋踢,双脚落定后,竟发出李小龙独特的吼声。
「兆文,你又来这招。」周兴无奈地说。
「哈哈哈,」李兆文得意地大笑,「你又被我KO了吧?」说着,他跷起结实的臀部,做了一个可爱的动作。
听见那句KO,还有那个无比熟悉的幼稚动作,方朝露顿时觉得像被雷打到一般。
在她的记忆中,唯一会做这个动作,又把李小龙当偶像崇拜的人,恰恰好就有这么一个——罗忠义。
罗忠义是她爸爸的学生,国小的时候就到她家的道馆习武,跟她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他的偶像是李小龙,也常模仿李小龙的动作及招牌吼声,总是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他是个爽朗的人,极好相处,他们因为年纪相当,又一起习武、比赛,培养出好感情及好默契,两人的关系不错。
他大四那年,突然向她告白,让她不知所措。他们俩太亲近了,他对她来说就像是家人,她对他根本产生不了任何化学作用,于是她拒绝了,并希望他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哥儿们。
她永远记得那时他脸上失落的神情,以及那硬挤出来的笑脸。在那之后,他们虽然还是像往常一样相处,但总觉得哪里不一样,以往的自在再也找不回来。
之后在一次意外中,他为了救三个溺水的孩子,最后体力透支而溺水身亡,让她伤心了好一阵子。
在现代,他已经过世好几年了,然而在这里,却有一个除了外表外,其余都跟罗忠义无比相似的人,如果他真的也穿越,那这种喜悦绝对超越他乡遇故知八百倍。
为了确认他是否就是那个傻大个罗忠义,方朝露朝他们跑去,两人见一个丫鬟突然跑来,先是一楞,旋即想起张大飞曾说过臧语农允准一名丫鬟使用练武场的事情。
两人互看一眼,好奇的打量着这外表纤细娇弱的姑娘。
方朝露来到李兆文面前,双眼充满欣喜及期待地问:「你认识刘汉威吗?」
此话一出,李兆文登时瞪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你……你说谁?」
「刘、汉、威。」
【第四章】
李兆文回想起在现代沉入水中时,他真的以为自己小命休矣,没想到会穿越到古代,还因为功夫不错,在一个机缘下进到臧府做护院。
曾经,他以为自己是孤单一人,却没想到能遇到跟他来自同一个时空,还是跟他一起长大、他喜欢很久的刘玉书。
他当然知道刘汉威是谁,那是他非常敬重的恩师,也是刘玉书的爸爸,从前他调皮的时候,还会故意喊刘汉威一声「岳父」。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刘玉书只想跟他当永远的好朋友,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穿越来此后,他还心想自己不可能再看见刘玉书了,没想到她竟也穿来了,还成了方朝露。
如今他仍未娶,她也待嫁,他忍不住想着,这是不是老天爷要让他们重新牵起本已断掉的情缘呢?
不过有了前次的经验,他提醒自己不能心急,不可毁了这再一次的机会。
而方朝露发现「自己人」后,她觉得轻松自在多了,每天只要一有时间便跑到练武场来活动筋骨、大展拳脚。李兆文早她几年来到这儿,又因身为护院,常有机会外出,不像丫鬟的行动处处受限,因此觑着机会,她便会拉着他,要他说说这儿的事情。
不出半个月,两人走得极近的事便传到了臧语农耳里。
不可否认,比起他,李兆文显然更适合方朝露,也更符合方大娘的理想及期待。
李兆文是臧家旗下威远镖局总镖头李翔的四子,他是不足月出世,自小体弱多病。李翔虽也教他习武,但他的本事却远远不及其他兄弟姊妹,加上几年前他大病一场,大夫说药石罔效,要李家为他准备后事。
就在李家上下愁云惨雾之际,李兆文却突然醒了过来,身子一日比一日好不说,武艺也突飞猛进,今年二十有二,尚未娶亲。
李翔是江湖儿女,无门第之见,亦不在意世俗眼光,方朝露虽是丫鬟,但身家清白,又未跟臧家签卖身契,配李兆文也不算高攀,若李家真向方大娘提亲,他想方大娘应该会允。想到这儿,臧语农就觉得一阵闷痛。
他若要方朝露确实不难,但他明白,此刻的他无法给她一个承诺。
首先,赵流香就绝对容不下方朝露,再来,即便没有赵流香,周氏也不会允许他娶丫鬟当正室。
他当然可以不顾一切退了和赵流香的亲事,但臧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向来以「信」治家,毁婚便是背信,而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背弃祖训。
君子有成人之美,李家是好人家,他该乐见方朝露有个美满归宿,但只要一想到她会从此消失在自己的人生中,他就感到心痛。
可话说回来,他也有好一阵子没见到方朝露了。
意识到自己对她的情愫,却因各种顾虑而不好有任何动作,为免心思浮动,他尽可能不去见她。
只是越避开她,越是想得紧——尤其是在听到她跟李兆文的事情之后,他再也坐不住了。
这日,他借故到仆房找方大娘,从她口中得知方朝露又去练武场,便也信步过去,还没走近,就看见月门外有对男女在说话,正是方朝露跟李兆文。
他下意识的往花丛后躲藏,却又觉得自己合该正大光明的走过去,而不是像贼似的躲在这儿。
他正思索着该如何自若的走过去时,就见李兆文拿了一支簪子,小心翼翼的往她的发髻簪上,露出满意的、满足的笑容,而她挠挠脸又抓抓头,一副娇羞的模样。
看着这几乎可媲美画眉之乐的一幕,臧语农胸口燃起一把妒火。
只这么远远看着,他便能从李兆文的肢体动作读出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的仰慕之意。
这野丫头究竟知不知道让男人为自己簪上簪子是什么意思?不,她应该没蠢到连这个都不知道,也就是说……她是欢欢喜喜接受的。
这么一想,他再也忍不住从花丛后跳了出来,重重地咳了一声。李兆文跟方朝露同时朝他的方向看过来。
「大少爷。」李兆文一见臧语农,立刻挺直身子,恭恭敬敬地道。
臧语农向来不苟言笑,总是给人一种难以亲近又摸不清的感觉,可即便这样也不至于对底下人的问候毫不回应。可现在他一点都没心情回应,即便他父亲李翔是他的得力助手。
「方朝露。」他尽可能压抑着情绪,用冷冷的声音问着,「藏书阁是你负责的吧?方才我去了藏书阁,发现架上满是灰尘,你在偷懒吗?」
她一楞,「怎么可能?」
自从被他逮到她在藏书阁睡觉后,打扫藏书阁就成了她的重点任务,她每两天就去擦拭整理,怎么可能有灰尘?
「为何不可能?」他眉心一拧,「跟我来。」说罢,他转过身子,大步离去。
方朝露答应一声,转头跟李兆文道了声谢,随即快步跟上,心里有那么一点庆幸跟开心——臧语农出现的正是时候。
方才练完功后,李兆文便送了她一支发簪,说是生日礼物。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察觉到李兆文对她余情未了,并不想收下礼物,以免造成误会,偏偏这礼送得合情合理,她不好拒绝,只能接受了。
不想他又希望她能当场簪上,无论她怎么拒绝都没用,只能无奈地照办,正想簪上的时候他竟伸手帮忙,教她吓了一跳。
唉,她一直以为男女之间也可以有纯友谊,看来是她太过天真,纵然与旧识相遇是一乐事,还是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正愁着接下来不知如何面对他、回应他时,臧语农犹如天神般出现,拯救了她。
虽然他叫走她也没好事,但至少将她从那窘境里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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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妻在怀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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